书城管理商务合同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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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租赁合同(3)

6.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有必要协助装卸车。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

2.工作内容:__。

3.施工地点:__。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机械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略)所列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而没有该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机械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元。承租方缴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押金在租赁期间不得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应将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 机械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租赁机械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责任发生的租赁机械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但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技术安全要求__。

第十条 __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的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的,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机械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人员的食宿,承担其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并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机械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机械设备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操作人员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在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于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机械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设备租赁费时,出租方机械设备将延迟进场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维护权益。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机械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机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机械设备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用作抵押。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1.出租方声明及保证。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以及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2.承租方声明及保证。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的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任何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的详细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往来文件,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信地址如下: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信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设备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一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则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机械设备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设备,应扣、罚租金__元。

3.出租方机械设备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承租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份,送__留存__份。

出租方(盖章):__

住址: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

电话:__

账号:__

电子信箱:__

承租方(盖章):__

住址: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

电话:__

账号:__

电子信箱:__

担保人(盖章):__

住址: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

电话:__

账号:__

电子信箱:__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

三、签订租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租赁合同的书写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也不得超过20年。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其规定与《合同法》是一致的。

(4)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5)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认真审查出租方的主体资格

在签订合同前要核实出租方有无合法的出租资格,写进合同条款的出租方一定要写其全称,并签字盖章,同时审查盖章单位与出租方名称是否一致。

3.认真、详细地填写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内容条款要清楚明了,具体完备,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订立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凭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的经办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方告成立。其中双方特别应对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责任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分别加以明确。目的是把履行租赁合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尽可能地约定清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出现纠纷后缺少依据。

4.明确租赁合同的法定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要尽量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口头合同,《合同法》对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作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硬性规定,目的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现实生活中,租赁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很多,但所约定的内容缺乏必要的保障,既不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5.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与违约责任

如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的办法,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明确争议是否需要仲裁。这样当纠纷出现时,就能够尽快解决,减少相应费用的支出。

6.区分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不同,以免混淆

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标的物不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非消耗性的特定物,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则无此限制,只要是允许流通的商品都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标的物交付时的法律后果不同。在租赁合同中,标的物交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承租人取得在租赁期内租赁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制的收益权,而出租人仍享有财产的所有权;而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一经交付,其所有权就由供方转移给了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