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西方的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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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国 家 (甲)等级问题——贵族和僧侣(7)

它为了世俗的利益而牺牲信条,并与异教徒和非信徒联合起来反对正统的力量。教皇作为一种观念有其自身的历史,但这与第六和第七世纪时出身于叙利亚和希腊、作为拜占廷总督的教皇的地位无关;与他们日后变成拥有成群的隶属人民的势力强大的地主无关;与哥特时代早期的罗马教皇的领地无关——它是一种被罗马平原的大家族(科伦那、奥尔西尼、萨稚利、法兰基潘尼)所占有的公国,这些大家族轮流推选教皇,直到最后普通意义上的西方封建制度也在这个地区盛行,而罗马教廷也成为罗马贵胄家族中的续任权的一个对象为止。以致每一个新教皇都像一个德国的或法国的国王一样,不得不确认他附庸的权利。公元1032年时,塔斯邱兰的伯爵们提名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作教皇。那时,在罗马的城区中,在古典的废墟之中和废墟上面,建立了八百座堡塔。公元1045年,有三个教皇分别在梵蒂冈宫、拉特兰教堂和马奏列圣母院保卫自己,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贵族拥护者的保护。

此时,城市及其自身的心灵随之出现了,它首先从乡村的心灵中解放了自己,随后就与乡村的心灵处于平等的地位,最后进一步想把乡村心灵压下去或消灭掉。但这种演变是通过各种生活而实现的,因之,它也是等级的历史的一部分。城市生活之所以出现是因这些小小的居留地中的居民获得了一种共同的心灵,并意识到了城内的生活是与城外的生活不同的,于是个人自由的魔力立即开始发生作用,并把越来越多的新的生活川流引入城内。这就产生了一种想要成为城里人和推广城市生活的热情。导致古典世界拓殖时期的狂热的就是这种热情,而不是在物质方面的考虑,我们在其最后的余韵中仍然可以识别出这种狂热,完全把它说成拓殖并不是很准确的。

因为它是城市人身上的一种富于创造力的热情,这种热情从公元前十世纪(及其他文化中的“同时代”)起就一代又一代地把人们吸引到一种新生活的魔力下,随着这种新的生活,人类历史上就第一次出现了自由的观念。这种观念的根源不是政治的(更不是抽象的),而是在城墙里面人们业已不再植物性地依附于土地和贯串整个乡村生活的线索已被打断这一事实的表现。因此,自由观念始终包含着一种否定;它使一个人从某一事物中获得释放、拯救和保护,并且总是使他获得自由。城市就是这种自由的表现;城市精神就是获得自由的理解力,在晚期以自由的名义突然出现的智性的、社会的和民族的、运动的每个事件都起源于脱离土地这一基本的事实。

然而,城市比“市民”更为古老。它首先吸引了那些职业性阶级,它们处于象征性的等级之外,一旦到了城市里面就变成行会的形式。随后,它就把两个原始等级的本身拉进来;小贵族把堡邸搬进来,圣方济格会的修士们把他们的修道院搬进来。可是,内容并没有多大改变。不仅教皇的罗马,而且这时意大利的一切城市都挤满了各家族的武装塔楼,他们从那里出发到街上去进行私斗。在十四世纪的一幅著名的西埃那城的画面里,这些塔楼好像工厂的烟囱一样矗立在市场周围。至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王宫,假如就其内部的快乐生活而言,它是普罗温斯宫廷的继承者;假如从王宫正面是“用粗面石砌成的”这一点来看,它也是法国和德国的骑士们仍在他们的山丘上建筑的那种哥特式城堡的一个支流。事实上,新的生活只是缓慢地分离开来的。

在公元1250年至1450年之间,在整个西方,迁入城市的家族面对行会结成了一个贵族团体,这样,在精神上和在其他方面一样,他们本身就跟乡村贵族分离了。在古代中国、埃及和拜占廷帝国也完全是这样,只有根据这件事实,我们才能理解那些比较古老的古典文化的城市联盟(例如埃特鲁里亚的城市联盟,甚至拉丁的城市联盟)和殖民地的女儿城市与它们的本土城市之间的神圣关系。直到这个时候,成为事件的关键的并不是城市本身,而是其中的部落和胞族的贵族。最初的城市就是贵族,直到公元前471年罗马是这样,而斯巴达和埃特鲁里亚的各个城市始终都是这样。统一运动是从它产生的,城市国家也是由它构成的。然而在这里,就像在其他文化中一样,乡村贵族和城市贵族之间的差别,与(一般)贵族和其他人之间的强烈而深刻的差别相比,最初并不重要。

当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根本差别已使“家族和行会”不顾彼此之间在其他方面的难解之仇,因为面对旧贵族、面对普遍意义上的封建制度、面对教会的封建地位而发生一致感的时候,真正的市民就出现了。“第三等级”(用1789年的口头语)这一概念实质上只是一个无法以积极的内容来下定义的矛盾的单位,而且它既没有自己的习俗伦理——因为上层资产阶级社会像贵族,而都市中的虔诚信徒像早先的僧侣——也没有它自己的象征性——因为认为生活不是为了给实际的目标服务,而是为了一贯地表现时间和空间的象征性、并只能在配作时间和空间容器的限度以内,才真有尊严的那种想法,必然是与这种都市理性格格不入的。这种理性决定着晚期的全部政治著述,它从城市兴起时起就拥护一种新的等级组合——最初只是表现在理论上,但最后当理性主义成为万能时,也表现在实践上,甚至表现在流血的革命实践中。贵族和僧侣,从它们仍旧存在这一点来说,显然像是两个特权阶级,这样强调的隐含意义是:

从无时间限制的理性或“自然的”法则的观点来看,他们根据自己的历史地位而要求获得从前就拥有的权利,简直是废话。现在,他们在首都(这也是一种晚期的观念)有了他们的中心,现在,也只有在现在,他们把贵族的形式发展成为一种傲慢与优雅堂皇的结合,如同我们在雷诺和劳伦斯的肖像画中所看到的一样。此时跟贵族和僧侣对立的是城市中最重要的智性力量,即经济和科学,它们与技工、职员和劳动者群众相结合,把自己作为一个党派,它的成分是杂乱的,但在为自由而战——也就是为城市脱离伟大的古老象征、脱离来自这些象征的权利而战的召唤下,它却是团结一致的。作为按人数而不按身份来计算的第三等级的成员,他们在所有文化的晚期都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而“自由的”——也就是说,对非都市生活的精神力量而言是自由的。经济得到自由去赚钱,科学得到自由去批评。因此,我们发现,在一切重大的决定中,才智及其书本和集会拥有口号(“民主政治”),而金钱则获得利益(“财阀政治”)——并且取得胜利的从来不是观念,总是资本。然而,这正是从城市生活发展起来的真理和事实的对立所采取的形式。

此外,作为对固着在土地上的生活的古代象征的反抗,城市用一种金钱贵族和一种才智贵族的观念来对抗天生的贵族——金钱贵族的观念作为一种需求并不是十分明显的,但作为一种事实却是非常有效的;才智贵族的观念是一种真理,但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看上去它不易使人信服。在每种文化的晚期,在古代的贵族——某些重大历史插曲(如十字军或诺曼人的征服)已被作为形式和节拍在它身上保存下来,但它往往在伟大的宫廷中,从精神上变腐败了——之外,一种真正的第二辈贵族渐渐成长起来了。因此,在公元前第四世纪,一些重要的平民家族作为元老被选进了“父亲们”的罗马元老院。这样在元老的品级中就产生了一个由“新贵”组成的贵族团体——一种占有土地,但有官衔的贵族。一个族阀主义的贵族集团通过同一方式在罗马教廷出现了;1650年时,社会地位超过三个世纪的家族,在那里还不到五十个。

在美国南部诸州,从巴罗克时代以来,就出现了种植园主的贵族集团,这个集团在1861—1865年的内战中已被北部的财阀消灭了。弗格尔、卫尔瑟、美第奇以及威尼斯和热那亚的名门巨族类型的古老商人贵族——公元前800年时希腊殖民城市中的贵族几乎也应该全部划入这种类型——他们身上总有某些贵族社会的东西,种族、传统、高标准和想要通过获得土地(虽则城内的旧家宅也是一种很好的替代品)来与土地重新建立关系的天然冲动。但是,从事交易、从事投机的新兴金钱贵族很快就学会了爱好文雅的形式,终于挤进了世袭贵族的行列——在罗马,是从第一次布匿战争开始的骑士团,在法国,是在路易十四当政时期——它使世袭的贵族解体和腐化了,而启蒙时期的才智贵族则通过嘲弄挫败了天生的贵族。儒家把古代中国的士的观念从贵族伦理中提取出来,置于才智的美德之中,把辟雍从一种演武的中心变成一个“斗智的学校”,一个体操学校——这很符合我们十八世纪的精神。

随着每种文化的晚期的结束,它的等级的历史也或多或少地实现了一种不自然的终结。只想在没有根基的自由里生活的愿望,超过了伟大的必不可少的文化象征,这些象征在当时是那些已全被城市控制的人类不再能够理解或忍受的。财政消除了附着于土地的不变价值的感情上的一切痕迹,科学批评消除了虔诚的一切残余。在一定程度上另一这类胜利,是农民的解放,这种解放在于把他从被奴役的压迫下救出来,但又把他交给了那正在把土地变为动产的金钱力量——在我们西方,这种变化发生在十八世纪;在拜占廷帝国,大约发生在740年由立法者利奥三世所颁布的农业法之中(此后,隶农制就慢慢地消亡了);在罗马,是随着公元前471年平民等级的创立而产生的。在斯巴达,坡含尼亚斯在解放希洛特人的同时所作的尝试却失败了。

这种平民是指在宪法上被承认为一个单位的形式的第三等级;它的代表是保民官,保民官不是官吏,而是平民所信任的享有确定的不可侵犯权力的人。公元前471年的改革内容之一是用四个城市部落或管区来代替三个古老的埃特鲁里亚部落(这件事本身就极有启发性),它或者被人看作是一种纯粹的农民解放,或者被人看作是一种商业阶级的组织。但是,作为第三等级、作为渣滓的平民只能具有消极的定义——它指的是每个不属于土地贵族或不担任重要僧职的人。这幅图景跟1789年法国的“第三等级”的图景一样驳杂。只有反抗才能使它团结一致。其中有商人、工匠、日工和职员。喀劳狄乌斯氏族里面既有贵族家族,也有平民家族——就是既有大地主也有富裕的自耕农(如喀劳狄乌斯·马塞尔努斯家族)。

古典城市国家里面的平民等于西方巴罗克国家中在三级会议开会时反抗君主独裁的农民和市民的联合。在政治范围以外,也就是在社会方面,平民作为一种不同于贵族和僧侣的单位是不存在的,它立即分解为一些利益完全不同的特殊的职业团体。平民是一种政党,它作为政党所拥护的是都市意义的自由。从罗马的土地贵族在以后立即取得的成就来看,这件事实显得更为清楚。他们把十六个以家族名称命名且不成问题地被他们自己所控制的乡村部落并入了四个都市部落,后者是拥护真正的资产阶级,即金钱和心智的。直到以公元前287年的《荷尔田西乌斯法》而告终的萨谟奈战争期间(与亚历山大同时,恰恰相当于法国大革命)的重大社会矛盾发生时,才从法律上废除了身份观念,象征性等级的历史才告结束。正如1789年“第三等级”本身构成了国民一样,平民变成了罗马人民。从此,在每种文化中,在社会冲突的标签下所发生的事件就是一种根本不同的东西了。

每青春时期的贵族都是指那最原始意义上的等级,这时的历史是有血有肉,种族具有最大的潜力。僧侣是它的敌对等级,贵族说是,它就说不是,由此在一个伟大的象征里面显示出了生活的另一方面。

第三等级缺乏真正的内在统一,是非等级者——是以等级形式来反对等级的存在;它所反对的不是这个或那个等级,而是在一般意义上反对对生活的象征性看法。它否认一切未经理性证实或不是实际有用的差别。尽管如此,它本身还是有所指的,而且指得很清楚——作为等级的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对比,作为一种状态的自由与依附对比。但是,从它本身的范围内来观察,它决不是原始第级心目中的未分类的渣滓。资产阶级有明确的界限;它属于文化;从最完美的意义上讲,它包容了所有依附于它的人,并且以各式各样的人民的名义,团结贵族和僧侣、金钱和心智、手工业者和工资劳动者,作为它自身的组成部分。

这就是文明登上历史舞台时的流行观念,这就是文明用它的第四等级、群众的观念加以摧毁的东西,它反对所有的文化及其成熟的形式。这是无形式的极端,它以其憎恨迫害一切形式、一切等级差别、财产制度和知识体系。这是世界都市中的新游牧作风,古典世界的奴隶和蛮族、印度的首陀罗、以及一切只是人类的东西,都为它提供一种无差别的、游离不定的东西,这种东西在它诞生时就解体了,既不承认过去,也没有未来。这样,第四等级就成为从历史过渡到无历史的一种体现。群众是终点,是极端无用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