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马可·波罗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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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记大汗忽必烈 (11)

(一)离吴州(Vugiu)后,连续骑行三日,沿途见有环墙城村,富庶聚落。……行在城所供给之快乐,世界诸城无有及之者,人处其中,自信为置身天堂。马可·波罗阁下数至此城,曾留心其城之事,以其见闻,笔之于书,后此诸行,特为其节略而已。

据共同之说,此城周围有百英里,道路河渠颇宽展,此外有衢,列市其中,赴市之人甚众。

城之位置,一面有一甘水湖,水极澄清,一面有一甚大河流。河流之水流入不少河渠,河渠大小不一,流经城内诸坊,排除一切污秽,然后注入湖中,其水然后流向海洋,由是空气甚洁。赖此河渠与夫街道,行人可以通行城中各地。街渠宽广,车船甚易往来,运载居民必需之食粮。人谓城中有大小桥梁一万二千座,然建于大渠而正对大道之桥拱甚高,船舶航行其下,可以不必下桅,而车马仍可经行桥上,盖其坡度适宜也。就事实言,如果桥梁不多,势难往来各处。

(二)城与湖相对,围城有渠,长有四十英里,甚宽,乃由昔日此地诸国王开掘而成,以备容纳诸河流漫溢之水者也,平时则导上述河流之水于其中。此渠且供防守此城之用,掘渠之土,聚而成堤,围绕此城。

城中有大市十所,沿街小市无数,尚未计焉。大市方广每面各有半英里,大道通过其间。道宽四十步,自城此端达于彼端,经过桥梁甚众。此道每四英里必有大市一所,每市周围二英里,如上所述。市后与此大道并行,有一宽渠,邻市渠岸有石建大厦,乃印度等国商人携其行李商货顿止之所,利其近市也。

每星期有三日为市集之日,有四五万人携消费之百货来此贸易。由是种种食物甚丰,野味如獐鹿、花鹿、野兔、家兔,禽类如鹧鸪、野鸡、家鸡之属甚众,鸭、鹅之多,尤不可胜计,平时养之于湖上,其价甚贱,威尼斯城银钱一枚,可购鹅一对、鸭两对。复有屠场,屠宰大畜,如小牛、大牛、山羊之属,其肉乃供富人大官之食,至若下民,则食种种不洁之肉,毫无厌恶。

此种市场常有种种菜蔬果实,就中有大梨,每颗重至十磅,肉白如面,芬香可口。按季有黄桃、白桃,味皆甚佳。然此地不产葡萄,亦无葡萄酒,由他国输入干葡萄及葡萄酒,但土人习饮米酒,不喜饮葡萄酒。

每日从河之下流二十五英里之海洋,运来鱼类甚众,而湖中所产亦丰,时时皆见有渔人在湖中取鱼。湖鱼各种皆有,视季候而异,赖有城中排除之污秽,鱼甚丰肥。有见市中积鱼之多者,必以为难以脱售,其实只须数小时,鱼市即空,盖城人每餐皆食鱼肉也。

上述之十市场,周围建有高屋。屋之下层则为商店,售卖种种货物,其中亦有香料、首饰、珠宝。有若干商店仅售香味米酒,不断酿造,其价甚贱。

包围市场之街道甚多,中有若干街道置有冷水浴场不少,场中有男女仆役辅助男女浴人沐浴。其人幼时不分季候即习于冷水浴,据云,此事极适卫生。浴场之中亦有热水浴,以备外国人未习冷水浴者之用。土人每日早起非浴后不进食。

(三)其他街道,娼妓居焉。其数之多,未敢言也,不但在市场附近此辈例居之处见之,全城之中皆有。衣饰灿丽,香气逼人,仆妇甚众,房舍什物华美。此辈工于惑人,言辞应对皆适人意,外国人一旦涉足其所,即为所迷,所以归去以后,辄谓曾至天堂之城行在,极愿重返其地。

其他街道居有医士、星者,亦有工于写读之人,与夫其他营业之人,不可胜计,居所皆在市场周围。每市场对面有两大官署,乃副王任命之法官判断商人与本坊其他居民狱讼之所。此种法官每日必须监察附近:看守桥梁之人是否尽职,否则惩之。

上述自城此端达彼端之大道,两旁皆有房屋宫殿,与夫园囿。然在道旁,则为匠人之房屋。道上往来行人之众,无人能信有如许食粮可供彼等之食,除非在市集之日,见买卖之人充满于中,车船运货络绎不绝,运来之货无不售者,始能信也。

兹取本城所食之胡椒以例之,由是可知平常消耗其他物品若肉、酒、香料之属之众。马可·波罗阁下曾闻大汗关吏言,行在城每日所食胡椒四十四担,而每担合二百二十三磅也。……

(四)……居人面白形美,男妇皆然,多衣丝绸,盖行在全境产丝甚饶,而商贾由他州输入之数尤难胜计。……

……此种商店富裕而重要之店主,皆不亲手操作,反貌若庄严,敦好礼仪,其妇女妻室亦然。妇女皆丽,育于婉娩柔顺之中,衣丝绸而戴珠宝,其价未能估计。其旧王虽命居民各人子承父业,第若致富以后,可以不必亲手操作,唯须雇用工人,执行祖业而已。其家装饰富丽,用巨资设备饰品、图画、古物,观之洵足乐也。

行在城之居民举止安静,盖其教育及其国王榜样使之如此。不知执武器,家中亦不贮藏有之。诸家之间,从无争论失和之事发生,纵在贸易制造之中,亦皆公平正直。男与男间,女与女间,亲切至极,致使同街居民俨与一家之人无异。

互相亲切之甚,致对于彼等妇女,毫无忌妒猜疑之心。待遇妇女亦甚尊敬,其对于已婚妇女出无耻之言者,则视同匪人。彼等待遇来共贸易之外人,亦甚亲切,款之于家,待遇周到,辅助劝导,尽其所能。反之,彼等对于士卒,以及大汗之戍兵,悉皆厌恶,盖以其国王及本地长官之败亡,皆缘此辈有以致之也。……

(五)……湖中有两岛,各有宫一所,宫内有分建之殿阁甚众。若有人欲举行婚礼,或设大宴会者,即赴一宫举行。其中器皿、布帛皆备,是皆城民公置,贮之宫中,以供公用者也。有时在此可见人众百群,或设宴会,或行婚礼,各在分建殿阁之中举行,秩序严整,各不相妨。

此外湖上有大小船只甚众,以供游乐。每舟容十人、十五人或二十人以上。舟长十五至二十步,底平宽,常保持其位置平稳。凡欲携其亲友游乐者,只须选择一舟可矣,舟中饶有桌椅及应接必需之一切器皿。舟顶用平板构成,操舟者在其上执篙撑舟湖底以行舟(盖湖深不过两步),拟赴何处,随意所欲。舟顶以下,与夫四壁,悬挂各色画图。两旁有窗可随意启闭,由是舟中席上之人,可观四面种种风景。地上之赏心乐事,诚无有过于此游湖之事者也,盖在舟中可瞩城中全景,无数宫殿、庙观、园囿、树木,一览无余。湖中并见其他游船,载游人往来,盖城民操作既毕,常携其妇女或娼妓乘舟游湖,或乘车游城。其车游亦有足言者,城民亦以此为游乐之举,与游湖同也。

首应知者,行在一切道路皆铺砖石,蛮子州中一切道途皆然,任赴何地,泥土不致沾足。唯大汗之邮使不能驰于铺石道上,只能在其旁土道之上奔驰。

上言通行全城之大道,两旁铺有砖石,各宽十步,中道则铺细沙,下有阴沟宣泄雨水,流于诸渠中,所以中道永远干燥。在此大道之上,常见长车往来,车有棚垫,足容六人。游城之男女日租此车以供游乐之用,是以时时见车无数,载诸城民行于中道,驰向园囿,然后由看守园囿之人招待至树下休息,城民偕其妇女如是游乐终日,及夜,始乘原车返家。

(六)行在居民风习,儿童诞生,其亲立即记录其生庚日时,然后由星者笔录其生肖。儿童既长,经营商业,或出外旅行,或举行婚姻,有持此纸向星者卜其吉凶。有时所卜甚准,人颇笃信之。此种星者要为巫师,一切公共市场中为数甚众。未经星者预卜绝不举行婚姻。

尚有别一风习,富贵人死,一切亲属男女,皆衣粗服,随遗体赴焚尸之所。行时作乐,高声祷告偶像,及至,掷不少纸绘之仆婢、马驼、金银、布帛于火焚之。彼等自信以为用此方法,死者在彼世可获人畜、金银、绸绢。焚尸既毕,复作乐,诸人皆唱言,死者灵魂将受偶像接待,重生彼世。

(七)此城每一街市建立石塔,遇有火灾,居民可藏物于其中(盖房屋多用木料建造,火灾常起)。此外大汗有命,诸桥之上,泰半遣人日夜看守。每桥十人,分为两班,夜间五人,日间五人,轮流看守。每桥置木梆一具,大锣一具,及日夜识时之沙漏一具。夜中第一时过,看守者中之一人击梆、锣一下,邻近诸户知为一时,二时以后则击二下,由是每逾一时多击一下,看守者终夜不眠。日出之后,重由第一时击起,每时加增,与夜间同。

有一部分看守之人巡行街市,视禁时以后是否尚有灯火,如有某家,灯火未息,则留符记于门,翌晨传屋主于法官所讯之,若无词可借,则处罚。若在夜间禁时以后有人行街中,则加拘捕,翌晨送至法庭。日间若在街市见有残废穷苦不能工作之人,送至养济院中收容;此种养济院甚多,旧日国王所立,资产甚巨。其人疾愈以后,应使之有事可做。

若见一家发火,则击梆警告,由是其他诸桥之守夜人奔赴火场救火,将商人及其他被害人之物,或藏之上述之石塔中,或运至湖岛。纵在此情况中,任何城民皆不能离家外出进至火场。只见运物之人及救火之人往来其间,救火者其数至少有一二千人。

此种看守之人,尚须防备城中居民叛乱之事。大汗常屯有步兵、骑兵无数于此城中及其附近,并遣忠诚可恃之大藩主来此镇守。盖其视此州极为重要,既为都会,而其财富为世界其他诸城所不及也。

又在同一目的中,每距一英里之地,建立不少土丘,每丘之上置一木架,悬一大响板,一人持板,一人以木棰击板,响声远处可闻。有看守人永在此处看守,遇有火警,则击板以警众,盖若火警报告不速,全城一半将成灰烬。又如前述叛乱之事,警板一响,附近诸桥之看守人立执兵奔赴。……

(八)……君等切勿以为蛮子诸城此种戍兵皆是鞑靼,要以契丹人为最众,盖鞑靼为骑士,其屯驻之地要在土地干燥平坦可以驰骋之所,不能屯驻于饶有池泽诸城也。至在潮湿之地,则命契丹人及蛮子地方堪服军役之人前往戍守。每年大汗选其臣民之能执兵者编入军队,命为士卒。其在蛮子州中征集之人,不戍本城,应往戍守远距二十日程之地,戍期四五年,然后调还。此法并适用于契丹人及蛮子地域之人也。

从诸城征收之赋税,大部分入大汗之库藏,用以养给此种戍兵。设有某城叛乱,即抽调邻近诸城戍兵前往平服,盖叛乱时起,若从契丹州调兵平乱,需时二月也。职是之故,行在城中常置戍兵三万,其他诸城或置步兵,或置骑兵,至少亦有千人。

(九)今请言一华丽宫殿,国王范福儿(Fanfur)之居也。其诸先王围以高墙,周有十英里,内分三部,中部有一大门,由此而入,余二部在其两旁。(东西)见一平台,上有高大殿阁,其顶皆用金碧画柱承之。正殿正对大门,漆式相同,金柱承之,天花板亦饰以金,墙壁则绘前王事迹。

每年偶像庆日,国王范福儿例在此殿设大朝会,大宴重臣高官及行在城之富商。诸殿足容万人列席,朝会延十日或十二日。其盛况可惊,与宴者皆服金衣绸衣,上饰宝石无数,富丽无比。

此殿之后有墙,中辟一门,为内宫门。入门有一大庭,绕以回廊,国王及王后诸室即在其中,装饰华丽,天花板亦然。逾庭入一廊,宽六步,其长抵于湖畔。此廊两旁各有十院,皆长方形,有游廊,每院有五十室,园圃称是,此处皆国王宫嫔千人所居。国王有时偕王后携带宫嫔游行湖上,巡幸庙宇,所乘之舟,上覆丝盖。

墙内余二部,有小林,有水泉,有果园,有兽囿,畜獐鹿、花鹿、野兔、家兔。国王携诸宫嫔游此两部,有驾车者,有乘马者,男子不许擅入。

有时携犬猎取上述之兽,宫嫔驰逐既疲,则入小林,尽去衣服,游泳水中,国王观之甚乐,泳毕皆还宫院。有时国王息于林中树下,命诸宫嫔进食。由是日亲女色,不识武器为何物,怯懦至于亡国,土地悉为大汗所得,蒙耻忍辱,如前所述也(本书第一三七章)。

以上乃我在此城时所闻行在某富商之言。其人年甚老,曾事国王范福儿,熟悉其生平诸事。既已目睹宫廷之旧状,乃携我往游。今为大汗任命副王之驻所,前殿尚保存如故,然后宫则已颓废,仅余遗迹,林园之围墙亦倾圮,不复见有树木兽畜。……

(十)……大汗使臣征收年赋检括户口之时,马可阁下适在行在城中,曾检阅户口有一百六十秃满(toman)。每户等于一家,每秃满等于一万,则城中共有一百六十万家矣。人数虽有如是之众,仅有聂思脱里派之礼拜堂一所。……

蛮子州中贫民无力抚养儿女者,多以儿女售之富人,冀其养育之易,生活之丰。大汗每年取诸行在及其辖境之巨额赋税

行在城及其辖境构成蛮子地方九部之一,兹请言大汗每年在此部中所征之巨额课税。第一为盐课,收入甚巨。每年收入总数合金八十秃满(toman),每秃满值金色干(sequin)七万,则八十秃满共合金色干五百六十万,每金色干值一佛罗铃(florin)有奇,其合银之巨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