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易经大全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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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周易》卷之一 (19)

[上六]上六居卦上临终,其与人相临,情义相亲,自始至终而无间,有厚道焉。敦笃于临者也,人无不服而邦家无怨,论其事则吉,而论其理,亦无咎。

《存疑》此爻只是卦位上说道理,于爻义无取。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上六有焉。陈氏曰:至者,表里之如一;敦者,始终之无间。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上象]人之相临,不克有终,以貌不以心也。上六敦临之吉,以志专在内卦之二阳,而念念不忘有厚道焉。夫是以得吉也。

一说谓以深仁厚泽临天下,主临民说则敦临即大象无穷无疆意,故有化成之吉,无驩虞之咎,内字指民言,作下字看。

观 坤下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观者有以示人,而为人所仰也。九五居上,四阴仰之。又内顺外巽,而九五以中正示天下,所以为观,盥将祭而洁手也,荐奉酒食以祭也。颙然,尊敬之貌,言致其洁汪有而不轻自用,则其孚信在中,而颙然可仰。戒占者当如是也。或曰:有孚颙若,谓在下之人信而仰之也。此卦四阴长而二阳消,正为八月之卦而名卦。系词更取它义,亦扶阳抑阴之意。

[观卦全旨]观者有以中正示人而为人所仰。绳按:本义原从中正观天下,下观而化合解。观字通卦全重中正以观天下一句,五为观主。爻曰:观我生,观所示也。象曰:观民,观所仰也。正以中正为观者也,而下观而化者,惟五中正,故三必观我生,以为进退。惟五中正,故四得观光而利,不用宾。惟五中正,故六亦观我生而成君子。而初二阴柔于圣人中正之道,一则曰用而不知,一则闻见之不广,不能窥其万一也。彖云:盥而不荐,有孚颙若,则中正之体以立象,云省方观民设二,则中正之用以行。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释卦辞。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极言观之道也,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也。神道设教,圣人之所以为观也。

[观彖]坤下巽上,从其卦体卦德观之,具有以道示人而为人所仰之义,故为观。系词为观感在人,观示在己。其占必诚敬常持,视听言动当为天下法,而不敢轻,则实德积中,自足为人所瞻仰,犹祭者之盥手致洁,而酒食未荐,时则孚信在中,而颙然可仰,斯可为观于天下也。

《大全》问:致其洁清而不轻自用,是圣人在上视听言动,皆当为天下法而不敢轻,亦犹祭祀之时,致其洁清而不敢轻用否?曰:然。《蒙引》卦词八字总在观之一字,内正所谓以中正示人而为人所仰,正教人以为观之道,如此也,亦犹艮其背四句,总止是一艮字意。《存疑》盥将以荐,岂有不荐之理,即是持这诚敬如盥之意常在也。要其实,只是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君子敬而无失也。卦词就祭祀上说,为观之意在言外。

[彖传]卦何以名观,卦体九五在上,四阴仰之,则是大观之主,身居上位而为臣民所具瞻,有其位矣。卦德顺以存心,而内于理无所乖,巽以处事,而外于理无所拂,有其德矣。卦体居中得正,本顺巽之德,自一身以及庶政,所为皆合于大中至正之道,以为协中归正之基,而中正达于天下矣,故名观。

《蒙引》所以为观处,全在中正以观天下顺巽,自其本身言,至中正方是所以为观于人者。《存疑》顺巽是天德中正,是王道。

[二节]词曰: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为观于上者,能以中正示人而为人所仰,如此,则下之观其中正者,不唯革其偏邪之俗,而且忘其鼓舞之由,亦默化于中正而不自知也。

《蒙引》卦词见,建其有极之意,而下观而化,即归其有极也。不是以下观而化释其有孚颙若。上二句一与卦词同,言能如此则下观而化矣。《存疑》此以其效言。

[三节]又以观之道极言之,观之于天,气化默运,道何神也?而天之所以为观者,不外乎四时顺布,毫发不爽,有非人所得而测者,是则天之神道也。至若圣人之所以为观者,诚此动彼,无形无声,而不显笃恭之妙,与夫天载之无声臭者同一机,其设教。亦非人所能测者。但见天下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无不服从其教矣。

《大全》吴临川曰:此广观义,上文所言感应之速者,观道之神也。因言天道之神,神者,妙不可测之谓。人观天道之神,莫知其然,而四时代谢,终古如一,无少差忒,圣人之道如天之妙不可测,以之设教,非有声音形迹所存甚神,故所遇即笃恭而天下平,此其所以为神道。与《蒙引》所谓神道设教者,不过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之自之而天下之服,亦即下观而化之极致。《存疑》四时不忒,即天道之神,天下服,是神道设教之效,不与四时不忒对。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省方以观民设教,以为观。

[象传]中下巽上,风行地上,吹嘘披拂,若有所以示乎物者,观之象也。先王以一身为天下之仰,必以人为天下之观,于是举省方之典以观民风,察其奢俭,贞淫随因民俗以设教,使天下同归于中正之道,是其以道而观天下之民,亦犹风行而及天下之物矣。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卦以观示为义,据九五为主也。爻以观瞻为义,皆观乎九五也。初六阴柔在下,不能远见童观之象,小人之道,君子之羞也。故其占在小人则无咎,君子得之,则可羞矣。

[初六]九五以中正示天下,天下所乐观者也。初六阴柔为暗昧之资,在下处绝远之地,不足以自振拔而观大君道德之光,有如童子之识见不能远及,为童观之象。其占在小民,则日用不知,不足过咎。在君子,则大人在上,而失利见之会识者,羞之吝。

《蒙引》君子小人以位言,无咎不足咎也。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初象]初六童观,而曰小人无咎,盖身居草野,而日用不知,小人自是如此,岂君子之所宜哉?

六二:窥观,利女贞。

阴柔居内而观乎外,窥观之象,女子之正也。故其占如此,丈夫得之,则非所利矣。

[六二]人之所见远大,虽身居一室,而天下之事无不周知,乃大人之观也。六二以阴柔之质,居下卦之中,则独居一室而欲窥上国之光,知海内之事,则遗于见闻之外者多矣。其象为窥观,乃女子之贞也。自门内以观门外,乃分之常,占为利。

《大全》胡云峰曰:童观是茫然无所见,小人日用而不知也。窥观是所见者小而不见全体,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也。《存疑》二之窥观,虽由居内,实本阴柔。

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在丈夫则为丑也。

[二象]窥观乃女子之贞耳。若丈夫,则以通方为学天地四方所有事也,而乃如此圣人在上,万物咸观,而不能出户,非丈夫之事,亦可丑也。

六三:观我生进退。

我生,我之所行也。六三居下之上,可进可退,故不观九五而独观已所行之通塞以为进退,占者宜自审也。

[六三]君子出处,既度其君,又度其身。三在上固可进,犹在下之上亦可退,是出处之关也。九五大观在上可不必观也,惟反观己之所行,量自家出去能成得天下事,是所行之通也,则从而进量自家出去底不得天下事,是所行之塞也,则从而退有观我生进退之占,亦惟自审行之通则进而达其道,行之塞则退而求其志可也。

《存疑》六三于爻义无取,只就位上说道理,以可进可退之时也。《蒙引》以德已立、学已成为说,似太深,此爻只就目前进退上说,初不及德业也。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三象]进退,时也;可以进,可以退者,我也。惟取决于我,当进而进,进非于禄;当退而退,退非忘世,何失道之有?

《大全》杨诚斋曰:六三察己以从人,九五察人以修己,六三似漆雕开。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主。

六四最近于五,故有此象,其占为利于朝觐仕进也。

[六四]九五中正为观,六四最近之,则大君之道德达之而为邦家之光者,四皆得而亲见之,观国之光之象也。此固六四之盛遇而正贤士奋庸之时,占者在已仕者利于朝觐,未仕者利于仕进,以膺宾礼之隆,亦如四之观光而可矣。

《大全》胡云峰曰:观国之光,即五所谓观我生也,特五之自观,则曰生方出于我者也,自四观五,即曰光已达于国者也。朱汉上曰:古者诸侯入见于王,王以宾礼之,士而未受禄者亦宾之。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四象]明君以人立政,则必宾礼朝觐之臣,宾兴贤能之士。四之观国之光,正以际非常之遇,将见维翰维藩者,愿觐于王朝而尚其宝礼,怀才抱德者愿仕于王朝,而尚其宾兴矣。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其下四阴仰而观之,君子之象也。故戒居此位得此占者,当观已所行,必其阳刚中正,亦如是焉,则无咎也。

[九五]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而为四阴所观,是则君子之道也。占者殆必观已所行,凡本身而立政者,一如九五之君子,阳刚而不失之阴柔,中正而不杂于邪曲,足观示天下而答四方之望,斯无咎矣。

《存疑》君子指九五,盖九五以中正示人为人所仰者。《蒙引》观我生君子无咎,作一句读,纯是占。六三居下之上,可进可退,便须自审,故以爻词属六三,至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其下四阴仰而观之,君子之象也。是在九五,已不待观我生,其曰观我生,戒占者而已。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此夫子以义言之,明人君观已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常观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五象]五曰观我生者,岂但观一身之得失已哉?民之视效系乎君身。君之得失,验于民俗,故观我生者,必并民德而观之,使皆合于君子之道,而观民正所以观我也。

《蒙引》观我生必至于民,然后观我生之道始尽,此是夫子教人观我生处。如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则一身之事得矣。其下四阴仰而观之,则民德善矣。可见观民也一句,只在观我生内。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上九阳刚居尊之上,虽不当事任,而亦为下所观,故其戒辞略与五同,但以我为其小,有主宾之异耳。

[上九]阳刚居尊位之上,虽不当事任,而以君子之道范天下者也。占者必反观一身之得失,果道德学问只为一世仪表,亦如上之君子焉,则模范以隆,而无负于风厉之责,无咎。

《大全》朱子曰:上九之观其生,是就自家视听言动、应事接物处自观。《集解》五观我是自观,就我说,主也。上观,其亦自观,却从别人说宾也。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志未平,言虽不得位,未可忘戒惧也。

[上象]上虽不当事任,而人视之为仪法,便当自加慎省。故省身切而操心危,志意未得以安宁也。

《大全》朱子曰:其生谓言行事为之见于外者,既有所省,便是未得安然无事。

噬嗑 震下离上

噬嗑:亨,利用狱。

噬,啮也。嗑,合也。物有间有啮而合之也。为卦上下两阳而中虚,颐口之象。九四一阳间于其中,必啮之而后合,故为噬嗑。其占当得亨通者有间,故不通啮之而合则亨通矣。又三阴三阳,刚柔中半,下动上明,下雷上电,本自益卦六四之柔上行,以至于五而得其中,是以阴居阳,虽不当位而利用狱。盖治狱之道,惟威与明而得其中之为贵,故筮得之者,有其德则应其占也。

[噬嗑卦全旨]折衷噬嗑以去间,非刑不可,初上无位,受刑者也。中四爻,用刑者也。初罪小用轻典,小惩大戒也。上罪极用重典,怙终贼刑也。二以中正用狱,惟良折狱也。三以不中正用狱,因于强御者也。然皆治其所当治,故皆无咎。四以刚中用狱而得吉,有司执法之严。五以柔中用狱,而无咎,人君矜恤之仁,参义凡用刑者,其才有刚柔之殊,而所治亦有强弱之异,犹人之啮物,其齿有利钝之残,而为物亦有坚脆之异。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以卦体释卦名义。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又以卦名卦体卦德二象卦变释卦辞。

[噬嗑彖]以震遇离,卦体象颐而一阳间之,盖一统之治,间于顽梗犹颐口之中间于骨鲠也。必亟去之而后合,故为噬嗑,系词以为既已噬嗑,则为间者去,而治化大行,当得亨通。然欲去间,非刑不可为,宜用狱以宠察情伪,而卦之德体象变,又得治狱之道,则可以去间而致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