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易经大全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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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周易》卷之一 (17)

《存疑》雷隐泽中,穷冬闭塞之时,造化之晏息也。晏息于内,日入晦夜之时,人事之晏息也。是于人事中觅个来配《易》。《易》中《象传》俱当如此肩。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卦以物随为义,爻以随物为义。初九以阳居下,为震之主,卦之所以为随者也。既有所随,则有所偏主而变其常矣。惟得其正,则吉,又当出门以交不私其随,则有功也。故其象占如此,亦因以戒之。

[初九]随之为卦,本以刚来下柔,此动彼悦而成。初九以阳居下,所谓刚来下柔也。为震之主,所谓此动彼悦也,则为成卦之主,而主乎随者,随之官也。既有所随,则有所偏主,而于廓然静虚之常,有所渝变矣。为官有渝之象。然亦顾其道何如耳。占者若其所随,是正人端士则有辅仁之益而吉,然所随不可不正,又不可以不广,必出门以交,不私其随,但是正人端士皆与之交,则兼众长,集众善,事无不成,业无不就,而有功贞吉,则交得其人而不失之。泛出门,交有功,则广交其人而不失之隘,以此言随,则虽官有渝亦何害焉?

《蒙引》官是主字之义,做实字看,直指初九也。官有渝是象,贞吉以下是占,主随人言。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初象]官有渝矣,何以得吉?唯从正则无比匪之伤,故吉也。出门交有功者,交之既广,斯能集众善而无遗失也。此其所为有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初阳在下,而近五阳,正应而远。二阴柔不能自守,以须正应,故其象如此。凶吝可知,不假言矣。

[六二]万物之理,阴必从阳,初阳非正应而近于二,五阳正应而处于远。据理则二当唯五之从,非初可得而即者。乃以阴柔躁急不能宁耐自守,以须五之正应,但狃近便而从初,既从于初,则不得复从于五,是即远耆德而比顽童者也。故为系小子,失丈夫之象,失随之义矣。

《蒙引》六二何不取其柔顺中正而言其不能自守耶?盖以随言也。若推而言之,如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或小不忍而乱大谋,或贪近功而忘远图,皆是。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二象]人之所随,邪正不两立,二既系乎初之小子,则必失乎五之丈夫,势固不得而兼与也。圣人此意,所以戒人一于从正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丈夫谓九四,小子亦谓初也。三近系四而失于初,其象与六二正相反,四阳当任而己随之,有求必得,然非正应,故有不正而为邪媚之嫌,故其占如此,而又戒以居贞也。

[六三]四阳在上,丈夫之象,所当随者。初阳在下,小子之象,所不当随者。三唯近之,从而不暇及于远,为系丈夫失小子之象,其占为四当任而三随之,何求不得富贵功名可以立致,然非正应,使以有求必得之。故而苟于求,非君子之正道也。必以道义自重,不倚阿以求,斯为君子之随而利矣。所当戒也。

《因指》系大夫,幸三之得所随也。曰利居贞,恐三失所以随之道也。是戒以勿求,下可以为求所当求也。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三象]人之取舍,内决于志。三所以能系丈夫,由其志先存乎舍下也。若舍初之志不专,则系四之志必将犹豫不断,择交必先辨志有如此。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以刚居上之下,与五同德,故其占随而有获,然势凌于五,故虽正而凶,惟有孚在道而明,则上安而下从之,可以无咎也。占者当时之任,宜审此戒。

[九四]四以刚居上之下,与五同德,是德盛位隆而与君同心共济者,以此随君,言听计从,何求不得?故其占随而有获,然势陵于君,处危疑之地,虽正亦凶。处此者,当何如?必存诸中者,积忠爱之诚而存谦虚不伐之心,见于外者,循理义之安而行虚不伐之事,用此明哲以处之,则君嘉其让而安于上,民服其谦而安于下,何咎之有?

《存疑》有字在道,只是一理,而分内外,总是不挟功而陵于五也。有孚以心言,在道以事言,就是他明处。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四象]四既随而有获,则震主之嫌易生。以理言之,易得凶也。其所以能有孚而在道者,由其有明哲之见,明于尊卑堂陛之分,达于亏盈益谦之理,早见而预图之也。

《蒙引》程传:盖明哲之功也。似明哲更在有孚,在道之前,此亦实理也。故功字分明,若爻词,则无。推原意,只《象传》如此说。

九五:孚于嘉吉。

阳刚中正,下应中正,是信于善也。占者如是,其吉宜矣。

[九五]六二中正,臣之有嘉美之德者也。九五以阳刚中正应之,是明君之任贤相,同德相信,举凡毁谤谗佞,不得而间之,孚于嘉者也。占者如是,则启沃君心,君德以之而成弼,成治道,天下由之而治,何吉如之。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五象]孚于嘉而吉者,何由而能之哉?君身为用贤之本,用己之正而信二之正,用己之中而信二之中,位之正中,即五之善也。故能信乎善而得吉也。

《蒙引》主九五言,唯九五之正中,故能信于六二之中正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居随之极,随之固结而不可解者也。诚意之极,可通神明,故其占为王用亨于西山。亨亦当作祭享之享,自周而言,岐山在西。凡筮祭山川者,得之其诚意,如是则吉也。

[上六]择随在初,固随在终。上居随极,其无妄之心,始终无间。随之固结而不可解者也。犹有物焉,既拘执而羁系之,更从而维缚之之象,意之诚也。其占即此随之之诚,王者用之享于岐山之神,而神可格也。况致斯人之随乎?

《存疑》上爻义无所取,只就卦之上随之极上说道理,王用句又自此生出一意。上是极诚之象,下句是用诚之占。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穷,极也。

[上象]拘系之者,以居随之上,积诚至于极处,所以如是,其不可解也。

蛊 巽下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坏极而有事也。其卦艮刚居上,巽柔居下。上下不交,下卑巽而上苟止,故其卦为蛊。或曰刚上柔下,谓卦变自贲来者,初上二下自井来者,五上上下自既济来者,兼之亦刚上而柔下,皆所以为蛊也。蛊,坏之极,乱当复治。故其占为元亨而利涉大川,甲日之始,事之端也。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前事过中而将坏,则可自新,以为后事之端,而不使至于大坏,后事方始而尚新,然更当致其丁宁之意,以监前事之失,而不使至于速坏。圣人之深戒也。

[蛊卦全旨]《大全》以两象言之,所以成蛊,以六爻言之,所以治蛊。子干父母之蛊,惟刚柔相济者为善。初爻柔位刚,故无咎,二爻刚位柔,故得中,三爻位俱刚,故小有悔,四爻位俱柔,故往未得,然上五二爻,以家事言,则上为父,五为母,众爻为子。以国事言,则五为君,下四爻为用事之臣,上二爻为不事之臣,此易道屡迁也。参义通观,六爻有以才质言者,二三之刚,四之柔是也。有以得应言者,五之用誉是也。有以时位言者,初之蛊未深,上之在事外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以卦体卦变卦德释卦名义,盖如此,则积弊而至于蛊矣。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释卦辞始蛊,至于元亨,则乱而复治之象也。乱之终,治之始,天运然也。

[蛊彖]巽下艮上,以卦体卦变卦德观之,必积弊而至于蛊。盖取败坏之极,有事营为之意也。词谓蛊坏之极,乱当复治,国势于此,复伸治道,亦于是振举,不唯亨,而且大亨。然挽回全在人事,必昌险越深以求济,然后可以拨乱而反正,如涉大川。然而治之之道,前事过中而将坏,则取先甲三日之辛,辛有自新之义,革故鼎新,尽去从前之弊,以善其始,善救之道也。后事方始而尚新,则取后甲三日之下,丁有丁宁之义,忧深思远致谨,后事之端,以善其终,善备之术也。尚不明乎先甲后甲之义,则劳于救世而弊不革,功未及成而弊已伏,元亨何由得哉?

《大全》朱子曰:皿蛊为蛊,言器中盛那蛊,教他自相井,便是积弊到那坏烂的意思。童溪王氏曰:蛊,非事也,以天下为无事,而不事事,则后将有不胜事者矣。此蛊之所以为事也。《蒙引》先甲三日,是蛊之将然,而预治之欲,其及时而新之于先,后甲三日,是蛊之既治而维持之欲,其既新而保之于后。《程传》先甲谓究其所以然,则知救之之道,后甲谓虑其将然,则知备之之方。善救则前弊可革,善备则后利可久。彼以气敷言,则蛊坏之极,乱当复治,此以人事言。则不必至于极而后治之也。《存疑》有事有两意:灾害之来,有事也,救灾解难,亦有事也。《本义》总其意而曰坏极有事。

[彖传]卦名蛊者,卦变卦体,刚上柔下,上情高亢,而不下接,下性退缩,而不上交,两情不相通也。卦德下巽上止,在下,逡巡畏缩,而无敢为之心,在上,因循止息而无必为之志,庶事日以随也。所以积弊而至于蛊矣,故名蛊。

《大全》朱子曰:上面一向刚,下面一向柔,倒塌了。下面人只务巽,上面人又懒惰不肯向前,这便是蛊的道理。此言致蛊之由,下言治蛊之事。

[二节]词曰元亨者,当蛊坏之时,有人以治之,而至于元亨,而天下之治实于此可决也。至治蛊之功,而曰利涉大川者,方天下坏乱之际,宜涉艰险以往济之。其止也,当矫之以奋发,其巽也,当矫之以刚果,是往有事也。治之之道,必先甲三日以更始,后甲三日以图终,则拨乱反正,乱之终即治之始,终则有始,人事之挽回,即六运之循环,天行也。治蛊者,可不尽人事当然之理,以应天命自然之运哉。

《程传》圣人知终始之道,故能原始而究其所以然,要终而备其将然,先甲后甲而为之虑,所以能治蛊而致元亨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风,物坏而有事矣。而事莫大于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象传]艮上巽下,是山下有风,风遇山而回,物皆挠乱,固有事也。既挠乱旋复反旧,亦有事也。蛊之象,君子以当蛊之时,风俗颓败于焉,鼓舞作兴以振起之,革旧染以自新,而民德之不振,实由己德之未明,操存省察以极育之,自新以立新,民之本而蛊可治矣。

《大全》或问:振民育德如何?朱子曰:当蛊之时,必有以振起耸动,民之观听,而在己进德不已。必须有此二者,则可以治蛊矣。《蒙引》自新新民,今以振民居育德之先,何也?曰:自治蛊言也,育德则反本之论。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干如木之干,枝叶之所附而立者也。蛊者,前人已坏之绪,故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干之,则饬治而振起矣。初六蛊未深,而事易济,故其占为有子则能治蛊,而考得无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则终吉也。

[初六]卦为父母,诸爻皆为其子,初亦子也。改旧图新,举其废坠,有干父之蛊之象,其在卦初,故蛊未深而事易济,乘时之易更而善反之,其占为有子以尽克家之道,遂以盖前人之愆而考得以无咎。然至于蛊,亦危矣,不可以蛊未深而易,心处之又必战兢,自持斯坠绪可修,虽危而终吉也。

《蒙引》有子,考无咎,主为子言。危厉当如何?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也。考之无咎,即子之吉。《存疑》初六王爻义无取。只就卦初说道理,干父之蛊,诸爻所以不取爻义,独六四裕父之蛊,是取爻义。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者也。

[初象]前人之蛊已坏,未始不欲贤子孙振起之。初六干父之蛊,其意在于克承前业,曲体亲心而置之无过之地,苟不能继志,而谓之述事可乎?

《大全》张中溪曰: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此善继人之志者也。因指圣人要人干蛊,怕人以为伤,厥考之意。故又推其心而言之。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九二刚中上应六五,子干母蛊而得中之象,以刚乘柔而治其坏,故又戒以不可坚贞,言当巽以入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