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心与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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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明月禅心 (4)

二反以境弱为问

三双难 初约有方便难

二约无方便难

二申今正解 初明本境通结

二明异境别结

第五项 想差

戒疏云“第五想差方便,义张八位。初心差境,方便。如律,人非人想等。二、境差心,方便。如律,非人人想等。三、心差境,究竟。如律淫酒戒,若怀非道非酒想疑,但是正境皆结究竟。四、境差心,究竟。如欲杀诳张人,张去王来,缘王张解,若诳若杀,是境俱差,齐成究竟。五、心境俱差,成方便。六、即此互差,成究竟。以事思取。七、心境不差,成方便。如出佛身血,境强缘差之类。八、心境不差,成究竟。诸戒并是。行宗释云“此门八位,前四互历,后四具兼。一三全是想差,五六心境兼差,此门唯收四句二四属前境差,七八即境想初句,故此四句皆非科意,句法相从故为八位耳。五六二句令以事思者。五中,如欲杀张,王人替处是境差,心复转想谓为非人即想差,成方便。第六,如欲杀张,王人替处,心作李想,还成究竟。言互差者互即是俱。承上第五故云即此。七中出血一罪永无根本。境强缘差事不究竟,心境无改。”

疏中四云杀诳张人等,如别简性重章错误节委释。

△戒疏续云“就此想中。或有从轻向重。如杀盗畜生,转想向人者是。或从重至轻。即反上句是。或互转者。如彼淫酒,俱是正境,想疑或生无非究竟。”行宗释云“初杀畜盗畜,方便但下罪。转作人想,杀盗皆中罪。二杀人盗人,转为非畜后心并下罪,故云反上。三互转俱重。如淫前作非道想后作正道想,或前正后非,无非果本。私释。更立互转俱轻。如非人畜生,心想互差,可以明之。”以上皆见戒疏记卷四。

第六项 疑心

戒疏云“第六疑心方便者,相对义张八位方尽。我疑方便。人非人疑也。他疑我,方便。身现妄语相,前疑不了是。他疑我,究竟。我疑他,究竟。如口造语业,但使言章了了,不问自他疑也。”行宗释云“前四互句。初即境想中第二句。与前境差中疑心何别。答,前对异境,此就本境。余三约妄语配对。”

△戒疏续云“上四句单疑也。今此双举,何者是耶。自他俱疑,成方便。如身口互造也。即成究竟者。妄语言了也。自他俱不疑,成方便。如出血在佛也。即成究竟者。一切戒是也。”行宗释云“后四俱句。前二还约妄戒,但具两疑与前为异。言互造者亦即台上身造口业。后二亦是相从而出。”以上皆见戒疏记卷四。

第七项 善心息

戒疏云“第七关头中心自方便者。如欲造罪,身口虽发,未邻究竟,忽起善心便止前业,壅碍不畅但居方便。”行宗释云“初正明。邻近也。云忽起者或因他勉,或遇胜缘,或思佛戒,或畏因果。若非此类,善心宁发居广西者前心中罪。”

△戒疏续云“问,此乃善心生,今何言息。答。实如来问。向若不生,恶必趣果。由此善心能息恶想,即所息处号为方便。又如律文,舍者中罪。舍时非罪。由能舍故,前恶不至后果,故号前因为方便也。”行宗释云“二释难中。此即善生恶息,于义易知。欲生下答,故皮为问。答文为二,初正答。又下引例。能舍则同善生,所舍可类恶息。”以上皆见戒疏记卷四。

校量

行宗云“二校量者即总料简前七位也。”

戒疏云“初以自身造境,对置杀具,明方便多少者。身自造境,具七方便。设置悬拟,既非自身,故阙想疑,但五方便。”行宗释云“初明多少宽狭二,初自造置具多少又二,初标示。身自下别释,初明自造故多。设下次释置具则少。以想差疑心必约到境,悬拟相成不可论故。”

△戒疏续云“克心辨差,其境则宽。以元在张。王非畜杌,后来差故。漫心辨差,其境则狭。以通三趣,有境齐害。唯有杌境,用分轻相。”行宗释云“二克漫宽狭。言宽狭者谓异境多少初明克心宽。王非畜杌即四异境。次明漫心狭。杌境轻者非情无过,止有方便。上据大漫。若约小漫,如欲通害人趣,望克为狭,对大犹宽。”

△戒疏续云“二心境分别。境差,境强缘差,据前境论。阙婆塞缘,想,疑,心息,据自心辨。”行宗释云“二心境分别。三种属境,四种属心。阙婆塞缘或约四舍,或是狂痴,故属心也。”以上皆见戒疏记卷四。

上来持犯总义中第六章阙缘不成竟。

第七、境想分别

境想分别中分为五节 一明制意

二明有无

三定四五句

四互四五句

五轻重

明制意

戒疏云“初明制意。若无境想,不可定罪轻重。”行宗释云“以心有是非,境有错误。淫酒,前三句重,后二句轻。余戒,初句相应故重,后四句乖差故轻。”见戒疏记卷六。

明有无

戒疏云“二明有无者。准律约戒,不必具有今解,无者是略无也,无别所以。”见戒疏记卷六。

五戒八戒中,律出境想句者,有杀盗淫妄饮酒非时食六戒。今依资持记中引律四重戒句法,具录如下。余可准知。

淫戒五句 道作道想上罪

道作非道疑上罪

道作非道想上罪

非道道想中罪

非道非道疑中罪

盗戒二重 过五四句 有主有主想上罪

有主有主疑中罪

无主有主想中罪

无主无主疑中罪

灭五四句 有主有主想中罪

有主有主疑下罪

无主有主想下罪

无主无主疑下罪

杀戒五句 人作人想上罪

人作人疑中罪

人作非人想中罪

非人人相中罪

非人非人疑中罪

妄戒五句 人作人想上罪

人作人疑中罪

人作非人想中罪

非人人想中罪

非人非人疑中罪

定四五句

戒疏云“三定四五句者。”行宗释云“以律中列句,四五不定。如淫杀妄三戒并五句,盗戒四句。但由第三一句结罪有无,故句法不定。如杀戒,人非人想,转想中罪,本迷下罪。以作非人杀故盗戒无第三句者,以有主无主想,转想亦中罪,本迷无罪。以无主物罪缘故。”

△戒疏续云“若轻重相望,境是可学,生不可学迷,同是五句。”行宗释云“初轻重明定五。迷重为轻,如人作畜杀,有主作非畜盗等。皆缘罪境,定有第三句,故同五句。”

△戒疏续云“若犯不犯相形,则四则五。谓前后俱迷,非缘罪境,即定四句,除第三位如无主想等。迷虽是定,而缘罪境,即定五句。如非道想,非人想,减五想等。”行宗释云“二犯不犯明四五中,初标举。谓下别释,初明定四。无主想者律无此句。迷虽下次明定五。此即总收轻重二位。减五想者此谓盗戒若作无主则是四句,若盗满五迷为沽五亦随结犯故入五句。意显随义不定,不必依文。”以上皆见戒疏记卷六。

互四五句

戒疏云“四互四五者。由是可学生不可学迷,即互轻重。或从四以至五。如实无主体唯四句,后转为主即为五也。若本缘人,转想当杌,约从后心则唯四句。”行宗释云“初标。二随释二,初从四至五。即约前心本迷,后心转入罪境故。二从五至四。亦合标云从五至四。谓本是心境相当,后转缘非罪境,故云转想。当杌即人作杌木想。”见戒疏记卷六。

轻重

戒疏云“五轻重者。如文次第。前疑重。后疑轻,以境是,轻本境故。前想重,结本方便,心境相当故后想轻,以正犯时,有心无境。”行宗释云“初约疑想分二,前释两疑后释两想。制教同罪,心业重轻,故分两异前疑重下准钞应云,以本缘人,人境不舍,临杀有半缘人心故。后疑双阙,故轻。后释两想中。有心无境者阙本境也。”资持云“两疑中,疑心不别,境分本,故说重轻。后想亦尔。前想中云本方便者取前心也,望后正对心不当境。”见事钞记卷二十七。

杀戒五句。此文前释两疑,约第二句及第五句。后释两想,约第三句及第四句。

△戒疏续云“又就本境中,疑重想轻。以疑半心,不舍本境,故重想则舍本从,故轻。就后异境,想重疑轻。以想缘本,但是境差,故重以疑减半,缘于异境,故轻。”行宗释云“二约本异分二,初明本境二句。次明异境二句。疑减半者以疑犹豫,半涉是非。是于异境复减半心,故轻于想。”

△戒疏续云“此轻重,据本重异轻为言。若本轻异重,例之即是。如杀非畜,人为异境。可以例诸。”行宗释云“三明本异重轻中,初立义。如下显相。”以上皆见戒疏记卷六。

上来持犯总义中第七章境想分别竟。

第八、别简性重

别简性重中分为五节 一克漫

二错误

三身口互造

四教遣

五重犯戒

克漫

戒疏云“言其克者,本情专唯在一境。若言漫者,通涉无准。”行宗释云“克唯有一,漫通大小。克即训定,漫犹遍也。”见戒疏记卷五。资持云“克谓情专一境,漫谓心涉多缘。漫复有二。一者大漫,如本标心遍通三趣,俱是所期,随作成犯。者小漫,但该人道,不兼非畜。”见事钞记卷二十七。

克漫中分为三项 淫

盗杀

第一项 淫

戒疏云“约淫为言。犯无克心,同成极重。何以明之。但有染心将欲成犯,初期在此而后会彼。或男女境乱张王者别,或人畜趣乖境心双转,但使境交无非大重。”行宗释云“初判犯。何下二释成。初句征。但下释有二,初四句通示染心将欲即起方便,期此会彼即至果本。或下别显。余人非畜为境转想疑名心转,或境心俱转。”见戒疏记卷五。

第二项 盗杀

戒疏云“盗杀克心相当,方成重罪。心境俱违,吉方便。”行宗释云“盗杀中略示克心。以克有重轻,漫唯通犯。但明克异,漫则可知。”见戒疏记卷五。资持云“盗杀二戒。大漫则随境成犯。小漫则异趣非犯。克定一人,三趣非犯。”见事钞记卷二十七。

克定一人三趣非犯干,盗戒可尔。杀戒张去王来,缘王张解,误亦成重。如下节。

第三项 妄

戒疏云“若三趣齐现,内知历然,犯无克心,通境随犯。三趣不现,随克随犯。”行宗释云“妄语论克,不同杀盗。但有多境则不成克。单对一境方成克义,如本期人,畜现非犯。”见戒疏记卷五。

据上克漫别配四戒文义,并参用下节列表如下。大漫标心遍通三趣,小漫且约唯期人趣,克心且约唯期张人或张人某物。下节列表亦尔。

淫 不论克漫 三趣 通犯

盗 大漫 三趣物 通犯

小漫 人物 犯

非或畜物 非犯

克心 张人某物 犯

张人他物

王人等物 非犯

杀 大漫 三趣 通犯

小漫 人趣 犯

非或畜趣 非犯

克心 人趣 错 非犯

误 犯 通人趣结犯不论张王

非或畜趣 非犯

妄 大漫 三趣 通犯

小漫 三趣俱现或二趣现 通犯 与大漫同

仅一趣现 人趣 犯

非或畜趣 非犯

克心 同上小漫

统观以上四戒,于大漫小漫克心三义,唯有盗戒最为完备。淫戒一概不论。妄戒克心,与小漫全同。又小漫中三趣俱现通境随犯,与大漫同。杀戒于克心中人趣误者亦通结犯,与小漫同。下节错误二义别配四戒表例此可知。

错误

戒疏云“夫立错误义者,并是不当本心之谓也。 错就现缘境差为义。误就不现缘境差,心谬忘为义。所以然者。现缘二境相别显然,及至造趣事容舛错,即名众境交涉为错。若论误者,心通前后不可双缘,如前心谓此后心谓彼,心想谬忘故谓之误。”行宗释云“初通示。 错下二别释,初略分。所下委释,初释错义。若下释误义。准文显相,不出境心论境有二,一现不现别,二多与少别。心亦有二,一忙乱迷谬,二临机前后。如是寻之,不更繁释。”见戒疏记卷五。

错误中分为四项 一淫

二盗

三杀

四妄

第一项 淫

戒疏云“初之一戒,无论错误。患起内心,通皆障道。但是正道,不问迷误。或此彼男女非畜诸境,缘此谓彼,误亦犯重。境虽交涉,错亦犯重。”行宗释云“初示不立。但下显犯二,初明误犯。境下明错犯。”见戒疏记卷五。

第二项 盗

戒疏云“语盗而言。漫心无寄,三趣有物缘欲盗夺。及至往趣,纵境差舛心有迷忘,皆称欲心,错误齐重。”行宗释云“初约三趣二,初明大漫。不论错误,三趣随犯。”

△戒疏续云“若先克定要取人物,不盗余趣。及往盗时,境交想转,虽举离处不成罪摄。不称本心。犹属本主,以于此物元无盗心。心境既非,何过之有,故错与误俱不名犯。后知错误,即应还主。不还起盗,后方成重。”行宗释云“二明小漫中有二,初示起心。及下二明造境三,初判非犯。境交是错,想转即误。若得人物犯重无疑,若非畜物则开无犯。不称下次释所以,初句示心非。言不称者本期在人故。犹下三句明境非。属本主者犹是非畜物故。心等四句双结。后下三明后犯。前开离处,后知起盗则非所开。非畜中罪下罪,望盗云重。”

△戒疏续云“二对人趣辨错误者,俱亦非犯。如欲盗张,忽得王物。既非所期即是境差。物非本物又是想差。据此为异,境不称心。后物无心,心不当境。故错与误并同不犯。”行宗释云“二对人趣中三,初标示。如下次显相又二,初示心境俱差。据下二明开犯所以,初二句蹑上境差。据此为异者本期张人故。境不称者得王物故。次二句蹑上想差。故下三结示。”

△戒疏续云“三对同主辨错误者,俱非犯也。故善生云,盗金得银,还置本处,不得盗罪。如律,男想盗女物者犯。据漫心也。”行宗释云“三对同主中三,初通标。故下引示。得银许还,则知离处不即成犯。知银不还,后心自结。如下点异。律文结重,似不开误,故须引决与上无违。据漫心者谓小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