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知道,凯特。”朱蒂说。人们对凯特特殊照顾了一段时间,让她在房间里吃饭,大家轮流用各种特殊的方式照料她。后来,逐渐地又恢复了正常。每当朱蒂经过她房间时,经常会看到凯特坐在椅子里,腿上放着那个大相册,神情悲伤地瞅着相册中的查尔斯。
就寝是凯特一天中最难熬的一段时光。尽管朱蒂已答应了她的要求,让她搬到了查尔斯的床上,尽管朱蒂常常和她在一起聊天、说笑,夜里也给她掖被子,可依然驱赶不走凯特的悲伤、寂寞与孤独。有一次,朱蒂看着她睡了一小时后才走,可当朱蒂又经过她的房间时,却发现她依然大睁着双眼,凝视着天花板。
几个星期过去了,情况仍没有好转。她像是很烦躁,又很害怕。为什么会这样呢?朱蒂想知道为什么凯特夜里的情绪要比白天坏呢?
后来,有天晚上,朱蒂又来到了凯特的房间。只见凯特像往常一样,木呆呆地大睁着双眼。朱蒂一时冲动地抱着凯特说:“凯特,你是在怀念你那晚安前的吻吧?”说着,朱蒂俯下身去,在她那布满皱纹的脸上吻了一下。
朱蒂的这一吻像是打开了塞阻她感情洪流的闸门,滚滚泪水夺眶而出。她紧紧地抓住了朱蒂的手,呜咽着说:“查尔斯总是这样吻我的。”
“我知道。”朱蒂低声说。
“我真想他啊!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是在祝福晚安前这样吻我的。”她停了停,擦了擦眼泪又说,“没有他的吻,我就睡不着啊。”
她抬眼看了看朱蒂,眼中泪水盈盈。“噢,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吻。”
说着,凯特嘴角边浮现出一丝笑意。“知道吗,”她充满信任地对朱蒂说,“查尔斯常给我唱一支歌。”
“是吗?”“是的,”她点了点那白发苍苍的头说:“夜里我躺在这里,就会想起那支歌。”
“怎么唱的?”
凯特笑笑,握住朱蒂的手,然后,又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虽然声音很小,但音色却优美,唱得悦耳动听:
亲亲我吧亲爱的
我们分离时就该这样
当我年迈得失去了梦想
就让这吻永驻在我心上
我们可以忘记这世间的一切,可爱情却是例外的。我们注定衰老,世界上没有什么能跟时间和生命赛跑,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金合欢花
我承认天底下再没有比爱情的责罚更痛苦的,也没有比服侍它更快乐的事了。
--莎士比亚
除了花,妻子能看到很多很多……
安德烈朦朦胧胧感到,节日前该给妻子送个礼物。为了礼品,他曾经不止一次地陷入窘境。比方说,安德烈给她买了装化妆品的女用小包,可克拉娃只挎着它去商店。去剧院的时候却从来不带。而且安德烈也没闻到过香水味。
“这是怎么回事?”安德烈莫名其妙,“商店里没有漂亮的香水瓶吗?”
“都好,都很好,”克拉娃安慰他,“我珍惜你的礼物。它对我来说很珍贵,我得爱惜。”
今年节日前几天,有一次克拉娃下班回来说:“早晨,看见有卖金合欢花的,我急着去上班,就没能买,这是我最喜欢的花,既然它开了,那就是说春天该来了,那每一朵小花都像站在树枝上的小鸟。”
“你最喜欢的花!”安德烈一边看报纸,一边机械地重复了一句。
“每个春天我都告诉过你,”克拉娃委屈地说。她故意在厨房里把锅碗瓢盆敲得叮当乱响。
3月7日下午,当他们设计院的小伙子们一起拥向商店买礼物时,安德烈猛然想起了前几天克拉娃对他说的话。
在离设计院不远的花店里,几乎没有顾客。一个女售货员端坐在屋角上,正专心致志地注视自己的指甲,大概她在想:要不要在节日前把它们修饰一番,涂点指甲油。
“真好!”安德烈想道,“这下不用挤了。”但他又发现货架上有点儿空,那儿只有一些被泥土弄脏了的插花的瓦罐,瓦罐里伸出一些奇怪的植物。它们的茎像洋姜弯曲的根,而花又是那样的萎缩,那样的丑陋,甚至都不能把它们称之为花。
安德烈默默地沉思了几分钟,那个女售货员便开始集中精力向他进攻了:“请您买这盆花吧,虽然它们只能用手才能掰开,可里面是淡紫色的,这是非常别致的花,能开很久!而您的金合欢第二天就要枯萎。要知道男人们对花都是外行!”
女售货员自己对这一点确信无疑,还给安德烈举了个理由充足的例子。安德烈弯下身嗅了嗅花。
“多么好的香味!”女售货员说。安德烈也觉得这花的确很香。他累了,想快点回家吃晚饭。
“好吧,”他说,“明天上午来买,我把地址记下。”
他从衣服里掏出一支削得很尖的铅笔,这支漂亮的笔曾经引起过其他工程师的嫉妒。他想起了,这是克拉娃的礼物。
安德烈又记起了另外一件事。不久前他很想读读他的工程师朋友争论很多的那部小说,但在设计院图书馆里很多人排队读它。还是克拉娃打电话给她所有的朋友,请他们帮忙,并从一个女友那儿找来了那部招人议论的幻想中篇集。这类事已不止一次了。
交通部门正经历着暴风雨般的高峰时刻,想到明天就是“三·八妇女节”了,所以安德烈让所有排队的妇女先上,可结果他只好用一只脚站在电车的踏板上。后来安德烈又转乘有轨电车。他在车站前的广场下了车,发现广场上什么花都没有卖的。他又挤上有轨电车。
话剧院旁有个花店。透过窗户,安德烈没有看到花,只看到售货老头的脸。那张脸甚至在严寒中都不失去他的亲切和天真,善良和滑稽。老头上唇的胡子蒙了层白霜,下巴上的胡子就像是一把用雪塑成的可笑的小扫帚。
“您这儿有金合欢花吗?”安德烈用不怀期望的口气问。老头两手一摊,笑了,好像他否定的回答也该使安德烈高兴似的。
安德烈用肘部撑着门框,想道:“既然我如此寻求它,那克拉娃肯定会得到这花的,要是能从地底下找到……”就这样,安德烈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滔滔地给老头讲了自己找花的经过。
“当然,我妻子没有金合欢花也行……可是,她毕竟还是想要。”
“我明白您的意思。”老头说着,然后用毫不掩饰的惊奇的目光看着安德烈。“现在的青年人不常为花费心的。好像这是琐碎的事情……是小事情,可除了花,您的妻子能看到很多很多……”
安德烈挺直身子,他的个儿可真高。他带着这样的表情离开花店,仿佛准备走遍天涯海角去寻找金合欢花,仿佛决定立即飞到南方,飞到生长着克拉娃最喜欢的花的地方去。
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年轻人,能耽误您几分钟吗?”
安德烈转回花店。“说实话,我给女儿留了一束金合欢花,”老头用抱歉的口气说,“我看得出,您非常需要这花,让我女儿的未婚夫去给她弄吧,也让他去找!这是他的事。我说得对吗?”
“没错!”安德烈高声说。他真想吻老头蒙了层霜的白胡子--那下巴上可笑的“小扫帚。”
花被整齐地包在一张厚厚的大纸里。但花是不可能被完全藏起来的,电车上的乘客闻到了寒气中飘溢着南国馨香。
一位年轻妇女羡慕地对那包花看了一眼,然后看了看安德烈,最后又以责备的目光看着自己的丈夫。她丈夫正专心致志地看着本杂志。
“对啊,让他也去找吧!”安德烈想着。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纸包的一角,又一次看了看克拉娃喜爱的花。那每一朵花对他来说,真像是刚刚孵出来的,毛绒绒的,站在绿色树枝上的小鸟。
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望着风暴却岿然不动;爱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美酒的酒杯,芬芳四溢,只有用心品尝过的人才懂得其中醉人的滋味。
青草娃娃
曾经爱过而失恋,胜于从来没有爱过。
--雨果
约翰在礼品店外徘徊良久。玛丽的生日即将来临,他想给自己心仪已久的女孩买个礼物,表明他暗恋她的心迹!他终于鼓足勇气,迈进了那家装饰精美的小店。看着柜台里时尚的礼品,又看看数目不菲的价格,囊中羞涩的他只能竖起衣领尴尬离开。
“买个青草娃娃吧,只要两元。”一位中年妇女迎面走过来。他看到她的篮子里满是青草娃娃,用各色的花布和橡皮筋扎成娃娃的样子,面部还缝了黑黑的眼睛、红红的嘴巴,很可爱。花布里面包着泥土,最顶上撒着花籽草种。
“你每天给它浇水,大约半个月以后,种子就会发芽,长出青青的草,很逗女孩子喜欢的。”妇女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一个劲儿地怂恿他。他想,她的年龄足够做他的母亲了,应该不会骗他吧,于是他拿出攥了很久的钱,小心地递给了她。
回到宿舍,约翰把青草娃娃放在窗台上。每天用自己的茶杯浇水时,他都怀着虔诚的心祈祷:快点儿发芽吧,快点儿长出一片青草吧。是啊,在这灰暗的严冬,他送她一片绿色的春意,这样别致的礼物,肯定能打动她的心,然后,他们将甜蜜相爱……
在玛丽的生日晚会上,她的追求者们送来了许多礼物,有生日蛋糕,有高档时装,有芬芳的鲜花,甚至有人送了昂贵的首饰,所有的礼物摆在桌上,琳琅满目。
约翰也来了,两手空空地来了,他的青草娃娃没有发芽。
玛丽满怀期待地望着他,她其实早已注意到他灼热的目光,而且他的才学、他的气质都令她怦然心动。她等待着今天晚上他当众向她表白,她就可以幸福地挽住他的手臂,谢绝其他人的追求。
然而,约翰不敢迎接她的目光,在这一大堆豪华的礼物面前,他自惭形秽,如坐针毡,躲到了最阴暗的角落。终于,晚会还未结束,他就离开了。他甚至没有告别,就匆匆地来到门口,当然,他也没有看见她暗藏的幽怨和伤心。
他心灰意冷,再也没给青草娃娃浇水。
紧接着就要期末考试,约翰忙于复习功课,把每天的时间都排得紧紧的,压抑自己不去想她。他暗暗发誓:等他将来有了钱,一定要给她买最昂贵的礼物。
放寒假了,大家都收拾行囊,准备回家。约翰突然发现窗台上有一片绿,仔细一看,青草娃娃的头上竟然真的长出了一片嫩绿的青草!压抑很久的思念,突然像这些青草一样蓬勃生起。他想起了久未见面的玛丽。他把青草娃娃揣在怀里,飞也似地跑去找她。
他顾不上等车和坐电梯,一路飞奔,当他大汗淋漓地跑进她的宿舍,已经人去楼空!别人告诉他,学校已于前天放假,她和男朋友一起走的。
他只觉得心里一下空荡荡的,一直等待着欣赏青草娃娃的好时机,与所爱的女孩共赏这生命最甜美的一场盛宴。然而,好不容易等到青草娃娃发芽了,心爱的人却已去了远方。早知如此,应该在生日那天就送给她,两人一起浇灌这爱情的幼芽。
爱是经不起等待的,爱也需要勇气。真正的爱情不需要虚荣的外衣来装扮,一份真挚的情感就是它最高尚的本质。只要你拥有这份高尚,你就有理由骄傲地去爱,而不是退缩。
订婚的消息
理智有它的偏见;感觉有它的不定性。
--狄德罗
对自己典型的子女利己主义,菲利普深感惭愧。
菲利普每次从伦敦到达五联市的时候,他的母亲从来不到勃斯雷车站来接他,她总是有别的事情要做,并说要为儿子做“准备”工作。因此,菲利普总是独自一人从尼普坐车到勃斯雷。
这天,菲利普自从在尤斯顿车站告别埃格尼斯登上火车之后,就一直在考虑如何把他的特大喜讯告诉母亲。
往常菲利普每个星期都给母亲写信,告诉她自己大部分的活动情况。她不但知道他所有朋友的名字,而且还清楚他们干什么工作。菲利普在信中经常提到埃格尼斯和她的家庭。但是即使是对自己的母亲,菲利普也不好意思写信说:“我想我开始爱上埃格尼斯了”;“我觉得埃格尼斯喜欢我”;“我爱她,我相信她也爱我”;“我总有一天要向她求婚”等等。
菲利普向埃格尼斯求了婚,她已经答应嫁给他,而母亲还一点也不知道他的幸福已经临近。这就是菲利普要告诉母亲的特大喜讯。
菲利普是一个寡妇的独生儿子,他就是母亲的一切。而他却跟一个母亲从未见过面的姑娘订了婚,连一点情况都没有告诉她。母亲肯定会大吃一惊,说不定还有些伤心--当然只是在一开始的时候,总之,这局面很伤脑筋。
当菲利普走上自家小屋前的台阶,手还没有去按门铃,母亲竟然为他开了门。她穿着黑绸衫,别着金胸针,像平常一样,吻了菲利普,对他说:
“嗨,菲利普!你好吗?”
“我挺好,妈妈。”菲利普说。
菲利普立刻发现自己的抵达使她比往常更为激动。在她微笑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她紧张得像个小姑娘。说真的,作为一个48岁的女人,寡居了25年,结婚生活短促而又坎坷,但是看起来她今天真是年轻多了。
一个念头闪过菲利普的脑海:“怎么?她已经得知了我订婚的消息?”菲利普百思不得其解。他虽不吭声,但也有点紧张,并且决定在吃晚饭的时候告诉她,于是就上楼去了。
这时门铃响了。母亲飞快地跑去开门,而不是让佣人去开。来的是一个给儿子送来提包的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