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明太祖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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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大诰》三编(2)

县里看到兵部的公文,就要带走史灵芝,那姚小五当然不干了,告到县里,说这个史灵芝不是唐闰山的妻子。县官明知姚小五说的是实情,可是推托说有上面的公文,不敢违背——其实平日里上面文书,故意违背不做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一回倒说不能违背了。

后来这件事情闹到了刑部,刑部尚书审查案件,追根求源。结果查明史灵芝三岁的时候,曾经跟唐闰山的哥哥定亲,是个娃娃婚。唐闰山的哥哥小时候就死了,这个婚也没有结成。等到史灵芝长大成人,就嫁给了姚小五。这案情其实已经很明白了,可是刑部尚书还差人去山西洪洞县,找当年为史灵芝他们订婚的证人。事情闹到朱元璋那里,朱元璋大怒。他当时正要改变元朝北方民族“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的婚姻习俗,而这个唐闰山要娶的史灵芝正是自己的嫂子,这就是朱元璋要改变的风俗!

案子改发都察院,由御史按问。可刑部尚书实在有点书生气,他不肯认错,还引经据典,把御史比作唐朝武则天时代“请君入瓮”的酷吏故事,说:“你入我罪,久后少不得请公入瓮。”

(《御制大诰·尚书王旹诽谤第八》)

这一下子把朱元璋惹恼了。他亲自过问此案,把相关涉案的官员全部处斩。

这么一件小案,居然最终导致处斩官员的结果,恐怕谁也不曾想到,而且人们都会感到朱元璋在处理这个事情上不通人情。

确实,朱元璋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是经常有不通人情之处。他之所以这样做,其实跟他的农民出身有一定关系,我们能从中看出他那种比较朴素的道理。

当时平阳守御千户所有一个千户,带着五百名士卒去筑城,两个月不发粮饷,其中有盘缠的士卒,将就活下来了,而那些没有盘缠的士卒天天挨饿做工,结果饿死了一百名。这些士卒的家属听说情况后,去找留在家里的一个千户,让他发点粮食。可是他推说没有加盖公章的文书,不能办理。事实上公章就在他手里,只是用这作为借口,不发粮食。事情被发现后,朱元璋是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呢?

不用说,那个掌印不肯发粮的千户被处斩。另一个饿死一百名士卒的千户该怎么处置呢?朱元璋说,他既然饿死了一百名士卒,那就让他拿上一支枪,再找出一百名士卒,都拿着枪,跟他对枪,结果可想而知,他一个人怎么能对阵一百名士卒呢?再说这些士卒都恨死他了,一阵乱枪,把这个千户捅成马蜂窝了。朱元璋说:

为甚么了敢这般杀他?他既无仁心爱那小军,我又如何把仁心爱他?若不杀他呵,那一百人饿死的,果实得何罪?

(《大诰武臣·千户彭友文等饿死军人第五》)

这就是朱元璋,一个善恶分明、无法无天的皇帝。

三、为民做主

过去在我们心目中,皇帝跟官员是一回事,都是统治老百姓的,而且官官相护,老百姓只能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可是我们知道的朱元璋,跟我们心目中的皇帝确实有点不一样。

从我们前面举的这么多案例中可以看出,朱元璋惩治贪官,很有那么一点与民做主的意思。

说起与民做主,朱元璋有不少惊人之举。比如我们前面说过的,他鼓励老百姓到京城上访,而且严惩那些阻挠上访的官员。这当然不算奇怪,他老人家把县衙门前的大鼓都搬到皇宫前面来了,目的不就是让老百姓有直接告官的机会吗?

在民告官这个问题上,朱元璋还真敢发动群众。比如他在《大诰》里面就说许“民拿下乡官吏”:

十二布政司及府、州、县,朕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乡扰民,其禁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

(《大诰续编·民拿下乡官吏第十八》)

朱元璋小时候在农村生活长大,官吏下乡扰民的情况,他再熟悉不过了。所以他当了皇帝,干脆下令,官员不许下乡扰民。过去我们看到这条的时候,还真有点不相信,就算朱元璋曾经参加过农民军,可这时候他已经当上皇帝了,还真的能让老百姓抓官员吗?还别说,朱元璋真的是这么干的。

当时北平布政司下属乐亭县主簿名叫汪铎,跟地方官吏勾结起来,坑害百姓。本来不需要民夫,他硬是打起征调民夫的旗号,其实目的是索贿。老百姓知道皇上有命令,老百姓可以抓不法官员送到京师治罪,于是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组织了三四十人,把一伙违法乱纪的地方吏员绑赴京师。路上,一些原本帮着干坏事的差役也都反了水,帮助老百姓一起抓住八名违法吏员前往京师。

当他们走出县城四十里的时候,县官汪铎气喘吁吁地赶了上来,对乡民们说:“我十四岁读书,灯窗之劳至此,你等可免我此番,休坏我前程。”

(《大诰三编·县官求免于民第十七》)

朱元璋知道这件事后既生气又不屑,说道:“是谁家父母生了这样没出息的儿子!在县里当官,本应让县民尊敬,如今干了坏事,让老百姓知道了,才求饶乞免,纵然老百姓饶过他,还有什么面目再回去当官呢?”所以朱元璋叹道:“呜呼!兴言至此,虽非本人,凡听读者亦皆赧焉。贤人君子,可不为之戒乎!”

(同上)

朱元璋不仅严处不法官员为民做主,而且对地方黑恶势力的打击也很有力度。

比如溧阳地方有一名官差,名叫潘富,很有那么一点地方黑老大的样子,手下有好几百人。他平时教唆官员贪赃枉法,官吏干了贪赃枉法的事,被他抓在手里,从此就怕了他。潘富于是挟势恃权,胡作非为。他为了收买地方官员,花钱让人到苏州买来一个女子,本来说是要送给县官,可是后来见色起意,自己笑纳了,不给县官了,县官也不敢把他怎么样。

这个潘富利用手中的权势,生财有道,向老百姓东敲西诈,索要东西,每户都得如数上交,交不上的,就被他抓去毒打。老百姓怕他,只好交钱了事。潘富用这种手段发了横财,家财万贯,打手成群。朱元璋得知后,亲自处理此案,派人捉拿潘富。谁知潘富闻讯逃亡,一路之上,各地党羽,纷纷相助。有些地方黑恶势力原本就是潘富的朋友,他们置国法于不顾,将追捕人员团团围住,帮助潘富逃走。

朱元璋大怒,下令将那些帮助潘富围困官差的黑恶势力一举消灭,二百多家,尽行抄没;帮助潘富逃跑的一百零七户,全部砍头,抄没其家,彻底斩除了这些祸民的黑恶势力。

我们说了这么多朱元璋为民做主的事情,然而他毕竟是个皇帝,明朝的最高统治者。他这么做,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证朱家大明朝长治久安。

过去我们说朱元璋建立的政权代表了地主阶级利益,这个说法显然不对。其实国家权力在正常情况下,任何时候都要保证社会的平衡稳定。政府权力应该是各种不同利益诉求阶层的公平的仲裁,而不能成为少部分人的代表,尤其要保护那些社会上本分地生产生活的平民百姓。因为他们是社会最底层最基础的群体,他们没有什么钱财势力,全靠政府的保护才能不受强权者的欺侮,才能正常生产生活,他们稳定了,社会也就稳定了。朱元璋本人是经历了元朝末年大动乱的,他就是在这场动乱中从社会最底层起家的。正因为他亲身经历过这些历史,所以懂得了管理国家的基本道理。

当然,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多少还带有一点农民政权的味道,但是他所建立的毕竟不再是农民政权,所以他对于平民百姓实行的也是“乱世之后用重典”的方针。

福建沙县有十多个乡人,平时不老老实实种地务农,喜欢说些怪话,诸如如今朝廷法度好生厉害,我们每人各断了手指,便没用了。有人把他们告上官府,被定了“诽谤朝廷”的罪名。结果这十多个人都被押回原籍斩首示众,全家成丁男子也都被处死,妇女被发配到边远之地。

一些工匠,因为不能亲赴工程,让老幼病弱家人代工,结果工期延误,被发现后,朱元璋把这些代工的老幼病弱全部发配到广西充军,把那些工匠抓来,强制服役。

朱元璋把这些事情都写到了他的《大诰》三编当中,作为案例让人们知道并引起警惕。

我们今天要找到朱元璋的《大诰》来看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了。可是在明朝初年,这部书是被规定为人手一册的宝书,不但强制人们必须阅读,还设定了许多读《大诰》的奖励:

《大诰》者,太祖患民狃元习,徇私灭公,戾日滋。十八年采辑官民过犯,条为《大诰》。

次年复为《续编》、《三编》,皆颁学宫以课士,里置塾师教之。囚有《大诰》者,罪减等。于时,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并赐钞遣还。

(《明史·刑法志一》)

不仅要求人们读《大诰》,而且有了《大诰》就可以减罪,那谁不愿意去读呀?光是到京师去过的《大诰》学习讲读团就多达十九万人,这个宣讲规模堪称是空前绝后的了。

朱元璋时代,《大诰》就是一张护身符、通行证。洪武十九年,也就是公元1386年,因为受到地方警察欺侮,有两个嘉定县的农民带着《大诰》要进京告御状,路过淳化镇的时候,地方派出所所长和一名警察故意刁难,索要买路钱。朱元璋得知后,把那名警察枭首示众,所长刖足枷令。这两个家伙也真是倒霉,撞到了《大诰》上面,结果吃了大亏。

讲了这么多内容,大家一定觉得朱元璋《大诰》里面的内容真是不错,主要还是回护老百姓的。可为什么他会留下酷政的名声呢?大家想想,老百姓说他好,官员们未必都说他好。官员们私下里对朱元璋的评价跟老百姓可就不一样了。他们是怎么评价朱元璋的呢?我们下一讲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