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希望:鲁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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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夜记杂感(12)

最末的种痘,是十年前,在北京混混的时候。那时也在世界语专门学校里教几点钟书,总该是天花流行了罢,正值我在讲书的时间内,校医前来种痘了。我是一向煽动人们种痘的,而这学校的学生们,也真是令人吃惊。都已二十岁左右了,问起来,既未出过天花,也没有种过牛痘的多得很。况且去年还有一个实例,是颇为漂亮的某女士缺课两月之后,再到学校里来,竟变换了一副面目,肿而且麻,几乎不能认识了;还变得非常多疑而善怒,和她说话之际,简直连微笑也犯忌,因为她会疑心你在暗笑她,所以我总是十分小心,庄严,谨慎。自然,这情形使某种人批评起来,也许又会说是我在用冷静的方法,进攻女学生的。但不然,老实说罢,即使原是我的爱人,这时也实在使我有些“进退维谷”,因为柏拉图式的恋爱论,我是能看,能言,而不能行的。

不过一个好好的人,明明有妥当的方法,却偏要使细菌到自己的身体里来繁殖一通,我实在以为未免太近于固执;倒也不是想大家生得漂亮,给我可以冷静的进攻。总之,我在讲堂上就又竭力煽动了,然而困难得很,因为大家说种痘是痛的。再四磋商的结果,终于公举我首先种痘,作为青年的模范,于是我就成了群众所推戴的领袖,率领了青年军,浩浩荡荡,奔向校医室里来。

虽是春天,北京却还未暖和的,脱去衣服,点上四粒痘浆,又赶紧穿上衣服,也很费一点时光。但等我一面扣衣,一面转脸去看时,我的青年军已经溜得一个也没有了。

自然,牛痘在我身上,也还是一粒也没有出。

但也不能就决定我对于牛痘已经决无感应,因为这校医和他的痘浆,实在令我有些怀疑。他虽是无政府主义者,博爱主义者,然而托他医病,却是不能十分稳当的。也是这一年,我在校里教书的时候,自己觉得发热了,请他诊察之后,他亲爱的说道:

“你是肋膜炎,快回去躺下,我给你送药来。”

我知道这病是一时难好的,于生计大有碍,便十分忧愁,连忙回去躺下了,等着药,到夜没有来,第二天又焦灼的等了一整天,仍无消息。夜里十时,他到我寓里来了,恭敬的行礼:

“对不起,对不起,我昨天把药忘记了,现在特地来赔罪的。”

“那不要紧。此刻吃罢。”

“阿呀呀!药,我可没有带了来……”

他走后,我独自躺着想,这样的医治法,肋膜炎是决不会好的。第二天的上午,我就坚决的跑到一个外国医院去,请医生详细诊察了一回,他终于断定我并非什么肋膜炎,不过是感冒。我这才放了心,回寓后不再躺下,因此也疑心到他的痘浆,可真是有效的痘浆,然而我和牛痘,可是那一回要算最后的关系了。

直到一九三二年一月中,我才又遇到了种痘的机会。那时我们从闸北火线上逃到英租界的一所旧洋房里,虽然楼梯和走廊上都挤满了人,因四近还是胡琴声和打牌声,真如由地狱上了天堂一样。过了几天,两位大人来查考了,他问明了我们的人数,写在一本簿子上,就昂然而去。我想,他是在造难民数目表,去报告上司的,现在大概早已告成,归在一个什么机关的档案里了罢。后来还来了一位公务人员,却是洋大人,他用了很流畅的普通语,劝我们从乡下逃来的人们,应该赶快种牛痘。

这样不化钱的种痘,原不妨伸出手去,占点便宜的,但我还睡在地板上,天气又冷,懒得起来,就加上几句说明,给了他拒绝。他略略一想,也就作罢了,还低了头看着地板,称赞我道:

“我相信你的话,我看你是有知识的。”

我也很高兴,因为我看我的名誉,在古今中外的医官的嘴上是都很好的。

但靠着做“难民”的机会,我也有了巡阅马路的工夫,在不意中,竟又看见万花筒了,听说还是某大公司的制造品。我的孩子是生后六个月就种痘的,像一个蚕蛹,用不着玩具的贿赂;现在大了一点,已有收受贡品的资格了,我就立刻买了去送他。然而很奇怪,我总觉得这一个远不及我的那一个,因为不但望进去总是昏昏沉沉,连花朵也毫不鲜明,而且总不见一个好模样。

我有时也会忽然想到儿童时代所吃的东西,好像非常有味,处境不同,后来永远吃不到了。但因为或一机会,居然能够吃到了的也有。然而奇怪的是味道并不如我所记忆的好,重逢之后,倒好像惊破了美丽的好梦,还不如永远的相思一般。我这时候就常常想,东西的味道是未必退步的,可是我老了,组织无不衰退,味蕾当然也不能例外,味觉的变钝,倒是我的失望的原因。

对于这万花筒的失望,我也就用了同样的解释。

幸而我的孩子也如我的脾气一样——但我希望他大起来会改变——他要探检这奇境了。首先撕去外面的花纸,露出来的倒还是十九世纪一样的难看的纸版,待到挖去一端的玻璃,落下来的却已经不是通草条,而是五色玻璃的碎片。围成三角形的三块玻璃也改了样,后面并非摆锡,只不过涂着黑漆了。

这时我才明白我的自责是错误的。黑玻璃虽然也能返光,却远不及镜玻璃之强;通草是轻的,易于支架起来,构成巨大的花朵,现在改用玻璃片,就无论怎样加以动摇,也只能堆在角落里,像一撮沙砾了。这样的万花筒,又怎能悦目呢?

整整的五十年,从地球年龄来计算,真是微乎其微,然而从人类历史上说,却已经是半世纪,柔石、丁玲他们,就活不到这么久。我幸而居然经历过了,我从这经历,知道了种痘的普及,似乎比十九世纪有些进步,然而万花筒的做法,却分明的大大的退步了。

六月三十日。

(原载1933年8月1日上海《文学》月刊第1卷第2号,后收入《集外集拾遗补编》)

秋夜纪游

秋已经来了,炎热也不比夏天小,当电灯替代了太阳的时候,我还是在马路上漫游。

危险?危险令人紧张,紧张令人觉到自己生命的力。在危险中漫游,是很好的。

租界也还有悠闲的处所,是住宅区。但中等华人的窟穴却是炎热的,吃食担,胡琴,麻将,留声机,垃圾桶,光着的身子和腿。相宜的是高等华人或无等洋人住处的门外,宽大的马路,碧绿的树,淡色的窗幔,凉风,月光,然而也有狗子叫。

我生长农村中,爱听狗子叫,深夜远吠,闻之神怡,古人之所谓“犬声如豹”者就是。倘或偶经生疏的村外,一声狂嗥,巨獒跃出,也给人一种紧张,如临战斗,非常有趣的。

但可惜在这里听到的是吧儿狗。它躲躲闪闪,叫得很脆:汪汪!

我不爱听这一种叫。

我一面漫步,一面发出冷笑,因为我明白了使它闭口的方法,是只要去和它主子的管门人说几句话,或者抛给它一根肉骨头。这两件我还能的,但是我不做。

它常常要汪汪。

我不爱听这一种叫。

我一面漫步,一面发出恶笑了,因为我手里拿着一粒石子,恶笑刚敛,就举手一掷,正中了它的鼻梁。

呜的一声,它不见了。我漫步着,漫步着,在少有的寂寞里。

秋已经来了,我还是漫步着。叫呢,也还是有的,然而更加躲躲闪闪了,声音也和先前不同,距离也隔得远了,连鼻子都看不见。

我不再冷笑,不再恶笑了,我漫步着,一面舒服的听着它那很脆的声音。

八月十四日。

(原载1933年8月16日《申报·自由谈》,后收入《准风月谈》)

喝茶

某公司又在廉价了,去买了二两好茶叶,每两洋二角。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却不料郑重其事的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我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

我知道这是自己错误了,喝好茶,是要用盖碗的,于是用盖碗。果然,泡了之后,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但这是须在静坐无为的时候的,当我正写着《吃教》的中途,拉来一喝,那好味道竟又不知不觉的滑过去,像喝着粗茶一样了。

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所谓“秋思”,其实也是这样的,骚人墨客,会觉得什么“悲哉秋之为气也”,风雨阴晴,都给他一种刺戟,一方面也就是一种“清福”,但在老农,却只知道每年的此际,就要割稻而已。

于是有人以为这种细腻锐敏的感觉,当然不属于粗人,这是上等人的牌号。然而我恐怕也正是这牌号就要倒闭的先声。我们有痛觉,一方面是使我们受苦的,而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卫。假如没有,则即使背上被人刺了一尖刀,也将茫无知觉,直到血尽倒地,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倒地。但这痛觉如果细腻锐敏起来呢,则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觉得,连衣服上的接缝,线结,布毛都要觉得,倘不穿“无缝天衣”,他便要终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但假装锐敏的,自然不在此例。

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不久就要收梢。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喝过茶,望着秋天,我于是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九月三十日。

(原载1933年10月2日《申报·自由谈》,后收入《准风月谈》)

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

一关于中国的火

希腊人所用的火,听说是在一直先前,普洛美修斯从天上偷来的,但中国的却和它不同,是燧人氏自家所发见——或者该说是发明罢。因为并非偷儿,所以拴在山上,给老雕去啄的灾难是免掉了,然而也没有普洛美修斯那样的被传扬,被崇拜。

中国也有火神的。但那可不是燧人氏,而是随意放火的莫名其妙的东西。

自从燧人氏发见,或者发明了火以来,能够很有味的吃火锅,点起灯来,夜里也可以工作了,但是,真如先哲之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罢,同时也开始了火灾,故意点上火,烧掉那有巢氏所发明的巢的了不起的人物也出现了。

和善的燧人氏是该被忘却的。即使伤了食,这回是属于神农氏的领域了,所以那神农氏,至今还被人们所记得。至于火灾,虽然不知道那发明家究竟是什么人,但祖师总归是有的,于是没有法,只好漫称之曰火神,而献以敬畏。看他的画像,是红面孔,红胡须,不过祭祀的时候,却须避去一切红色的东西,而代之以绿色。他大约像西班牙的牛一样,一看见红色,便会亢奋起来,做出一种可怕的行动的。

他因此受着崇祀。在中国,这样的恶神还很多。

然而,在人世间,倒似乎因了他们而热闹。赛会也只有火神的,燧人氏的却没有。倘有火灾,则被灾的和邻近的没有被灾的人们,都要祭火神,以表感谢之意。被了灾还要来表感谢之意,虽然未免有些出于意外,但若不祭,据说是第二回还会烧,所以还是感谢了的安全。而且也不但对于火神,就是对于人,有时也一样的这么办,我想,大约也是礼仪的一种罢。

其实,放火,是很可怕的,然而比起烧饭来,却也许更有趣。外国的事情我不知道,若在中国,则无论查检怎样的历史,总寻不出烧饭和点灯的人们的列传来。在社会上,即使怎样的善于烧饭,善于点灯,也毫没有成为名人的希望。然而秦始皇一烧书,至今还俨然做着名人,至于引为希特拉烧书事件的先例。假使希特拉太太善于开电灯,烤面包罢,那么,要在历史上寻一点先例,恐怕可就难了。但是,幸而那样的事,是不会哄动一世的。

烧掉房子的事,据宋人的笔记说,是开始于蒙古人的。因为他们住着帐篷,不知道住房子,所以就一路的放火。然而,这是诳话。蒙古人中,懂得汉文的很少,所以不来更正的。其实,秦的末年就有着放火的名人项羽在,一烧阿房宫,便天下闻名,至今还会在戏台上出现,连在日本也很有名。然而,在未烧以前的阿房宫里每天点灯的人们,又有谁知道他们的名姓呢?

现在是爆裂弹呀,烧夷弹呀之类的东西已经做出,加以飞机也很进步,如果要做名人,就更加容易了。而且如果放火比先前放得大,那么,那人就也更加受尊敬,从远处看去,恰如救世主一样,而那火光,便令人以为是光明。

二关于中国的王道

在前年,曾经拜读过中里介山氏的大作《给支那及支那国民的信》。只记得那里面说,周汉都有着侵略者的资质。而支那人都讴歌他,欢迎他了。连对于朔北的元和清,也加以讴歌了。只要那侵略,有着安定国家之力,保护民生之实,那便是支那人民所渴望的王道,于是对于支那人的执迷不悟之点,愤慨得非常。

那“信”,在满洲出版的杂志上,是被译载了的,但因为未曾输入中国,所以像是回信的东西,至今一篇也没有见。只在去年的上海报上所载的胡适博士的谈话里,有的说,“只有一个方法可以征服中国,即彻底停止侵略,反过来征服中国民族的心。”不消说,那不过是偶然的,但也有些令人觉得好像是对于那信的答复。

征服中国民族的心,这是胡适博士给中国之所谓王道所下的定义,然而我想,他自己恐怕也未必相信自己的话的罢。在中国,其实是彻底的未曾有过王道,“有历史癖和考据癖”的胡博士,该是不至于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