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电视艺术的审美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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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2)

电视艺术在对日常生活的感知中,分类、筛选和抽象的作用并不明显,因为我们不可能直接看到可以主宰实际存在的各种杂乱现象的规律。就此而言,日常生活的确是盲目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存在通常丧失了确定意义,或者说远离了确定的意义。日常生活是一种趋向于程式化的陈陈相因的存在。因此,它具有令人惬意的熟悉感,这是减弱重复性造成的单调感的唯一慰藉。因为,一再重复的大量刺激终究会令人厌倦,它们不再引起兴奋,于是,反应越来越弱、越来越松驰、越来越缓慢,在外部世界的脉动与个人内心世界之间造成一种特殊的平衡。而切实可靠的中心始终是“自我”:一切都以“自我”为衡量的标准,这是人类最自然而又最狭小的天地。

电视艺术最有意味的特点(尽管有些“粗俗”)就在于它不能接受对于超俗的精神和最世俗的属性所做的常见的品级划分。但是,它可以为我们提供另外一些特点作为补偿。它可以为我们表现出一切生动特征的独特性和不可改变的具体性,表现出每个可见属性的特异性,而与无生气的抽象分化范畴相对立。在如此丰富的形式中体验大自然的各个方面会产生的一种几近魔力的效果:我们领悟到事物的独特性,意识到具体事件的流逝。这就是我们对于无定型的未经雕琢的形象、注定要消逝的素材和在任何时间隙缝中都找不到的性质颇感兴趣的奥秘。而且我们竭力捕捉它们、触及它们,当它们在趋于消逝的途中停留片刻时抓住它们。

这就是电视,这就是电视艺术,这就是人们在指责它的粗俗之后仍然不能完全拒绝它的原因。如果指望通过电视艺术来阐明某些复杂的概念性问题是比较愚蠢的,但电视艺术的妙处在于使人们能够一同来分享某时某刻的经验。人们通过电视艺术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奇迹,尽管有些是被人们所忽略的内容,但在电视屏幕上人们重新感受到了某种久违的激情。事实上,当我们专心致志地观察电视的内在结构的时候,我们发现,日常生活结构与新的传播媒介确实类似。“日常性”是电视艺术必然的基础,即使本身虚构的节目也必定以此为起点。“日常性”已经成为电视艺术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所流露出的每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都有可能引发出意想不到的后果。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缘于电视艺术的叙述方式。事实上,即使是孩子恐怕都会知道电视艺术所表达的不是现实生活,因而电视艺术的影响力实际上是表现在它的叙述方式上,而且无论题材的大小它所叙述的永远是在人们的生活范围内的,是人们在某一个阶段实实在在的生存状态。这样一种叙述方式彻底改变了在此之前的传统的叙事模式,电视艺术使人们习惯了从“世界中的人”转到了“人中的世界”。而电视艺术也终于使世俗生活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作为一段历史的见证。电视艺术在叙述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源于电视本身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贴近与相融。实际上,电视屏幕上出现的日常生活总是经过加工的,但这种加工又不可能是完全的虚构,是在认同的前提下某种暧昧的理想。但说到底,电视艺术在对日常生活的叙述以及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并没有更深远的意义,这样一种叙述本身的价值在于它所记录和保存下来的活生生的历史,这样的历史是有生命的,是在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而依然跃动的生命。电视艺术在对日常生活的叙述过程中最终也改变了电视艺术自身,在某种程度上电视艺术已经不再是一种传播媒介而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内容,一个见证,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正因为电视这种多样性及多元化的表征,常常会让人误解为电视艺术在审美过程中的日常性与世俗化作为电视美学的特征与基础的存在。实际上在最普及的美学读本中我们都会轻易地找到答案,举例来说,在一个具体的时空中,对美与丑已经有了具体的定义的共感,对美而知其美,对丑而知其丑,这并不是一种审美,而是一种认识;见其美而生爱,见其丑而生厌,这也不是一种审美感受,而是一种日常感受;只有见其美作以审美观赏,深刻地体会到美之为美才是审美感受,美才真正地对他成为美。

审美的对象并不等于美,是审美方式使美或非美的客体成为审美对象,使对美或非美客体的感受成为审美感受。一切美或非美客体都因艺术形式而成为审美对象,也就表明了,一切美或非美客体只要用审美方式看都可以成为审美对象。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Aesthetics(美学)实际上是审美学。电视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前提不在于它的日常性与世俗化的特性,而在于它是否在以一种审美化的方式生存。如何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中建构属于电视传播方式的经典,以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

审美是以情感体验的方式进行的评价活动,作为艺术的最本质的属性,对于电视艺术来说也是不能或缺,电视艺术之为艺术,就是它的审美化存在。然而如今,电视艺术的审美却在减弱、衰退,甚至走向“审丑”。对于娱乐化的极度追求、“戏说滥情”风的横征暴敛、“红色经典”的任意解构,实在不敢称其为艺术美对人类精神的陶冶。有专家呼吁,现在人们心态浮躁、缺乏理想、“审美出现滑坡了”(余秋雨先生)。的确在“娱乐至上”、“娱乐至死”(波兹曼)风潮的冲击下,人们的思维方式也相应地受到了熏染,而作为大众文化的电视艺术更是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那些只停留在追求感性的生动外观、停留在追逐娱乐与消费的浅表层面,不具备深邃的理性内涵的作品将不会达到真正的艺术高度,也不可能担负起审美的使命。如何让电视艺术回归其审美本质,如何让它更好地张扬时代的精神情怀、建构中国人的审美理想、表达民族文化的主流价值,这些思考在东西方文化冲突日益凸现的今天具有别样的意义。作为大众文化代表的电视艺术,它承载着娱乐大众的功能,但任何艺术如果只停留在感官上给人带来刺激和快感,它就不是真的艺术。在打打杀杀中、在娱乐搞笑中,观众的审美习惯、审美趣味、审美理想都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是一个让人担忧的问题。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要娱乐,我们需要笑声,但笑得要有品位,要有文化内涵,而不是什么样的笑都可以,什么样的娱乐都推举为大众的审美需求。如果我们生活的主流文化价值仅仅是这样一种娱乐的精神,那我们和波兹曼的预言是不是就不远了呢:“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美]尼尔·波兹曼著《娱乐至死》,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第4页。]尽管听起来有些危言耸听,但是其中的道理,真的是要思考和琢磨一番,我们的电视艺术到底需要的是一种怎样的精神?记得恩格斯在《德国的民间故事书》中论民间创作时有一段话:“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做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401页。]电视艺术在给人带来快乐的同时,更要给心灵带来慰藉,让人的心灵得到安慰和休息,并给人以振奋的心情去面对明天新的挑战和考验,这才是电视艺术审美力量之所在。好的电视艺术作品是可以达到这样的审美功效的,但是那些格调不高、营养并不丰富、审美品质太低的作品,恐怕会让人们带来新的疲惫和失落。作为一种情感评价的审美,在精神向度上是引人向上的,它担负着电视艺术走向审美的责任,是使其真正进入审美境界的有力的精神指引。电视艺术作为大众的艺术却不是庸俗的艺术,任何的以大众文化为借口而一味降低其电视艺术品位和审美品质的企图最终只能将其引入一条不归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