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根源上讲,在任何电视剧剧组中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种矛盾,这就是制片与导演的矛盾。在国内的时候,我经常和一些拍电视剧的朋友交流,他们说一个好的导演应该会同时用两条思路思考摄制问题,一条思路是导演的思维,另一条思路是制片的思维。为何一定要如此呢?因为制片人总希望导演能用最少的投资、最短的时间拍出最好的影片来。而导演则总会把拍片看作是自己的艺术创作,他想要为自己的创作负责,也就总在追求着作品的艺术价值,投资、周期之类的物质问题,总会在他脑子里往后放。
所以,制片和导演间就会老有这么一种矛盾,能平衡好这两者的导演,才会更容易做出商业价值高的电视剧来。当初我找的那位摄制导演显然就缺乏这种思维方式。作为制片,我希望他在拍摄进度上要尽量加快,偏偏他只重视自己的艺术思维,只会按照自己的拍摄节奏来。而一旦他的进度赶不上,剧组在国外的滞留就会不断增加开销,演员的衣食住行都是问题,更别说一旦签证要到期,剧组就只能全部走人,那就根本没法拍了。后来由于这些风险不断地逼近,逼得我只好再兼一个导演。
再者,从剧本创作上来说,要想有最好的本子,得请最好的编剧,而那样投资上编剧的费用就要加大了,我们当时的预算实在是不允许。于是作为权宜之计,我选了一个年轻人来当编剧。由于她缺乏剧本创作经验,只好让她与导演一起商量着创作,如此拿出的剧本,实在是不尽如人意。
这位导演是我大学时的同班同学,虽说专业学的是播音,但他生长于电影世家,对电影情有独钟。毕业不久,就改行到青年电影制片厂做了一名影视导演。我感到,应当说他是一位很好的电影评论家,有着自己的一套戏剧鉴赏与分析理念。但是从艺术创作的角度讲,面对一个剧本选题,不能只靠专业知识与书本理论来写,一旦少了些创作上的灵感,就不能把故事讲述得足够丰满,把情节刻画得引人入胜。
我觉得,导演也好,编剧也好,在影视创作中应该有一种灵性,就像姜文、冯小刚这样的名家,他们能够以艺术的视角,在创作过程中把影视剧当作一件雕塑、一幅画作那样充分地发掘与刻画,从整体到细节上都力图体现出自己的个性与创造,这样的作品才会像《让子弹飞》《非诚勿扰》那样令观众过目不忘。但是电影评论家则是一种理性思维的模式,面对故事选题,他会把很多由戏剧理论推导而出的东西转化成情节与线索往剧本里放,我感觉这种剧本写法和艺术创作完全是两回事。在该剧本创作中,太多教条式的、程式化的东西替代了本该有的灵感上的、创造性的东西。这样,由于我们没能拿出一个过硬的剧本,该剧的问题从根基上就开始凸显了。
由于导演、编剧这两个重要方面都存在问题,该剧的拍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好在这些矛盾并未激化成直接冲突,毕竟我跟导演、编剧都是同学与朋友,但是因为对该剧创作摄制的分歧,彼此间的心理上的对立情绪的确是持续存在的。到了很多年以后,该剧主创人员再度聚首的时候,导演表达了一份歉意,说他那时候是有抵触情绪,所以在拍摄的时候有意拖拖拉拉。像这样的矛盾,会影响到影片拍摄中很多细节中、质量上的东西,也会在无形中影响到演员的情绪,影响到他们在戏中的表现,这一切都会削弱该剧的最终效果。
再者,那个时候的审查制度对于影视剧的限制很多,我们有很多敏感的画面不能表现,暴力、血腥之类的镜头都不能有,这些东西我们都是需要规避的。所以,诸如我的朋友被谋杀在浴盆里与华人之间的激烈枪战这类情景都不能直接拍出来。如此,有很多视觉冲击力强的情节我们都没能够在这部电视剧中呈现出来,客观而言,这极大限制了该剧的表现力。但是,尽管存在上述种种的遗憾与不足,这部片子在它上映那个年代还是相当值得一看的。
《多瑙河·黄太阳》完成于1996年,1997年开始正式在国内各大电视台上映。当时国内的电视剧发行市场的情况是这样的:电视剧由电视台购买后进行播放,买方以北京电视台、天津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等单位为主,其他地方电视台随后跟进。按当时通常意义上的市场价位,我们预计这部电视剧的售价在京津沪会达到的10万至20万元一集,就算把这部20集的片子按10万一集的价格卖给某台,我们也一次就能收回200万元的资金。稍早上映的同类电视剧《上海人在东京》的销路就很好,但此时一个突发事件的降临,使我的电视剧顿时落入生不逢时的市场境地。
这次我的运气真是很不好,该剧进入发行阶段时,正赶上上海电视台出台新的限价政策,要求每集电视剧售价不得超过两万元。如此我再怎么推广,20集也最多只能卖到40万元。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致使这一时期的整个电视剧市场都不知所措。我们受到的波及尤其之大,该剧后期制作完成以后,前期投资都已经花完了,如果不赶快把片子卖出去,公司会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今后的生存将难以为继。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以很低的价格把片子卖了出去,事先我们对京津沪等电视台的估价最为乐观,此时把片子卖给他们的收益全部大幅缩水,远远低于投资预期。再后来,剩下的河南电视台等省级台也都发行了该片,但价格一般也就是一集一万元左右……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当时电视台购买电视剧并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到播出之后的半年到两年之内才能结清费用。这样就会使我陷入虽然很多电视台都已经将该剧播出了,但是钱一下子收不回来的窘境。至此,公司此刻所面临的必然结果就是——资金链断裂,长期入不敷出,遭受持续亏损。而随之而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当初我以个人名义借的200万此刻还不上了。那钱是我出面借的,借钱给我的人肯定只会追着我一个人要。而且,随着当初确定的18%的高额利息率的翻滚,时间越长债务的雪球就会滚得越大,一年没还清就增加到了230多万,两年还没还清的话,就要增加到260多万……
该剧在发行上陷入困局也是有深层次的原因的。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兴起了一股电视剧创作的热潮,同时也兴起了一股电视剧投资的热潮。很多人都认为文化产业有钱可赚,动辄就大加投资,这个热潮实际上一直延续到了现在。但应当指出的是,当时人们都知道影视剧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产业来做,但是对于“做什么”、“怎么做”这些关键问题,当时的中国电视剧市场其实并没有明确的答案,价格等方面乱象的产生是难以避免的。到了现在,很多影视剧的经营模式已经开始专业化与规范化了,从一部片子动议选题,到拍摄制作,再到运作发行,形成了“一条龙”的完善流程,电视剧制作发行成为了是整个文化产业中一个成熟的链条。但在当时,电视剧制作的流程还不够专业,市场也相对混乱,一部片子要面对的变数与风险也特别多,我想这也是新事物兴起所要经历的必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