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报道不同于传教士炮制出来的那些文章,正因为后者出自传教士之手笔,所以,可信度就没多大。这篇文章和我从那些在印度度过了他们半辈子的英国军官口中所听到的相当吻合。要想了解总是为自己终生俸禄问题而激动不已的英国教会教士是怎样嫉妒与迁怒于婆罗门教的,那我们就应该看看,比如,在数年前的那些主教们是怎么在英国国会上连续几个月地狂吠与叫骂。由于东印度政府当局不依不饶——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它一直都是如此——所以,主教们就接二连三地狂吠不止,而这仅仅是因为英国政府向印度古老以及令人敬重的宗教表示了一些外在的敬意——但这在印度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例如,在扛着神像的游行队伍经过时,英国的卫兵和军官们会整齐地站出来擂鼓以表示敬意。再有,这些官兵取出一块红布,罩在承载着神像的车上,等等。但这些行为都不得已被迫终止,朝圣香客的课税也大大提高了。
之所以采取这些措施当然是为了赢得那些主教大人们的青睐。与此同时,那些自视清高、领取终身俸禄、披着长而弯曲假发的人会继续对我们人类最初的宗教滔滔不绝地横加指责,他们之中的中世纪式的做派,用我们今天的观念来看,应该被叫做粗鄙和恶俗。同样,1845年,爱伦伯勒勋爵凯旋式的队列把所残存的大门带回至孟买,并移交给婆罗门,虽然在 1022年苏玛诺塔已遭到诅咒。我认为所有这些都有理由使我们确信:那些主教们心里不会不清楚居住于印度那么多年的大多数欧洲人肯定是眷恋婆罗门教的;欧洲的宗教和社会偏见对于这些欧洲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所有的这些观念”,一个属于这类的欧洲人曾经这样对我说过,“只要在印度住到两年,就会像鳞片一样满地剥落。”十年以前,陪伴过德瓦达希的一个法国人——那是一位文质彬彬的绅士——当我跟他谈及印度的宗教时,立刻就充满热忱地慨叹道:“先生,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啊!”
究其实质,那些充满幻想的,间或甚至是古怪的印度神话——直到今天,仍然像几千年前一样,那些印度神话构成了印度人民的宗教——即使只是以象征,亦即以意象、拟人化和神话化的方式顾及人们的理解力,表达《奥义书》的学说。每一个印度人都凭借着自己的思想能力以及所接受的教育去琢磨、感受或者意识清晰地洞察这些神话背后蕴藏着的含意。但偏执、狭隘而又粗鲁的英国牧师反而讥笑和亵渎这种宗教神话,称其为“偶像崇拜”,并自以为是地夸口要开展改造工程。释迦牟尼佛从事的则是表里分开、去伪存真的工作。他之所以这么做,目的就是要把高深的道理从神祗、意象等混合物中提取出来,使普通人也可以接触和理解那些纯净的真理。在此方面,释迦牟尼佛的工作做得非常成功;因此,他所信奉的宗教也就成为这一地球上最为卓越超群的,与此同时,代表这一宗教的信众也是最多的。释迦牟尼佛、索福克勒斯可以一起说:
倘若与神祗合力,那么,即使是一无是处的人也能从中获得力量;但我敢于不依靠神祗的帮助去获得荣耀。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的一些奴性十足的虚假哲学家,以及位数颇多的研究东方文化的那些书呆子学者们,居于理性犹太教的立场,带着一丝自负的微笑,面无表情、高高在上地俯视着佛教和婆罗门教——看到此情此景,不免让人感到异常滑稽可笑。我确是很想极力推荐这些小人物去签署合约,以便能够参加法兰克福游艺会组织的猿猴喜剧——倘若印度神猴哈努曼的子孙后代不肯容纳他们,那就另当别论了。
企图把全世界都皈依至其宗教的基督教狂热是一种不负责任和不被原谅的做法。詹姆斯布鲁克爵士殖民在好长一段时间内统治了部分婆罗洲——他于 1858年 9月参加了在利物浦由“基督教福音传播会”开展的会议,并对此传教会的中心发表了一番演说。他说道:“对于伊斯兰教徒,你们没有获得成绩;对于印度人,你们则没有收到任何效果。现在的情形如同你们首次踏上印度国土的第一天一样。 ”(1858年 9月 29日,《泰晤士报》)
但在另一方面来说,基督教传教士却是做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这是值得称赞的,因为他们其中的一些人为我们带来了有关婆罗门教和佛教优秀和全面的报道,并忠实而又准确地翻译了与这些宗教相关的典籍——如果不是翻译者对其所翻译的著作怀有挚爱的话,他们是不可能取得这样斐然的成绩的。谨以下面这首打油诗,献给那些高贵而出众的人物:
你们出去的时候是老师,归来的时候则变成了学生;被遮挡了深意的真理,从此不再感觉陌生。
所以,我们希望有一天,在欧洲也能消除所有由犹太教神话造成的影响。也许这一世纪已经如期而至了:根源出自亚洲和操雅弗语系的人将重获本该属于其祖国的神圣宗教,这是因为在步入迷途很长一段时间以后,这些欧洲人再次接受这些宗教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了。
在读了我讨论有关道德自由的获奖论文之后,对于这一点,任何一个有思想的读者都不会再心存疑问:这样的自由在大自然里是寻觅不到的,所以它只能存在于大自然以外的其他地方。这里的自由是一种形而上的自由,在自然和物理界当中是不可能找得到的。所以,我们的个人行为根本就不是自由的。但人们却习惯把自己的个体性格看做是自己自由行为的一种结果;一个人之所以是这样,那是因为他一劳永逸地意志变成这样的人。实际上,只要意志寓于某一个体,那意志便是自在地存在,因而它也就构成了这一个体的原初、根本的意志活动;此外,它独立于所有的认知,因为意志先于认知而存在。意志只是由认知那里找到动因——在这些动因的作用下,意志源源不断地发挥着其真实本性,并使得这一本性显现出来;于是,我们也就有了了解这一本性的可能。
意志作为一种已经超越了时间的事物,只要它是真实存在的,那它就是不能被改变的。所以,每一个既定的这样的人,在每一种同样的情形下,只能做出与这种情形相对应事情,而这些外在的情形本身也要遵循着严格的必然性而产生。所以,一个人一生中由大大小小的事情所画出的现实人生的轨迹就像是一只座钟的运动一样,它是一种必然,被预先确定好了。这种情形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因为上面叙述的形而上的自由行为,其潜入我们认知意识的方式是靠我们的直观,而直观又是以时间和空间为其自身形式的;因此,那种原本统一而不可分割的行为会由于时、空形式的缘故呈现为按照根据律四种形态所指引的连串分散事件与情境,而按照根据律所指引的道路恰恰就是人们所说的必然性。但是这样的结果往往含有道德方面的含意,也就是说,从我们的所作所为中我们了解到自己,正如通过我们承受的那些痛苦能够了解到我们的存在价值一样。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断得出:人的个体性并不完全由个体化原理所决定,所以可以说,人的个体性并非完全一连串现象的组合;人的性格的根源到底多么深厚,这不是我所要处理的问题。
此时,我们不妨回想一下,即使柏拉图也以其方式将每个人的个体性描绘成他们的自由行为,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柏拉图把人的个体性的产生解释成每个人心和性格的结果,就像每个人都是经过转世轮回以后才出现的产物那样(《菲德洛斯篇》),即使婆罗门教也用神话的形式来说明人与生俱来形成的性格注定不可以被改变这一看法:每个人呱呱坠地时,婆罗门就利用在每一个人的头盖骨上镌刻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此人的行事与痛苦,当然这个人的人生轨迹也就由此展开。并且他们认为头盖骨上残存的锯齿痕很有可能就是那些记录的文字,而这些文字的内容则是这个人前世的生活以及行为的业报(《教育和奇妙书信集》)。这一观点似乎就是基督教神恩选择教义时的依据。
由上述讨论所引出的另一个结论——这已经得到了经验的普遍证实——一切真正的优点与功德,不管是属于道德上的还是属于智力上的,不仅仅具有物理的或现实经验的根本原因,还具有其形而上的原因。所以,我们说的这些优点和功德是先验而非后验的;也就是说,这些东西是天生就有的,并非靠后天习得;因此,它们的根源并不单单存在于现象之中,而是植根于自在之物。所以,总而言之,每个人做出的只是存在于他本性当中、亦即由天生的内在已经不可挽回地固定下来的那些事情。虽然说智力才能的确需要得到发掘与修养,正如大自然的很多产品需要经过一番加工之后才可以为人类享用一样,但是在这两种情形里,任何形式的修养和加工都不能代替原有的材料。
所以,一切只是靠学习得来的、后天勉强获得的,亦即后验的素质——其中包括道德素质与智力素质——的确都不是货真价实的,它们不过是没有内容的表面功夫罢了。由正确的、形而上的观点所得出的结论看,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深刻地观察经验事情取得。关于这一方面的证明,甚至还包括所有人都十分重视的每个在某一方面表现出色的人的面相和外形,亦即这个人具备的先天条件;所以,人们都期待一睹此人的风采。当然,那些肤浅、庸俗之辈出于易于理解的理由会抱有与之截然相反的意见;从而,他们就可以从中得到安慰,希望有朝一日他们所欠缺的东西会不期而至,降临到他们头上。所以,这个世界不仅只是规划好了人们下辈子的福、祸——这些要依人们在这辈子的善、恶而定——事实上,在这个世界的人们早已经得到了最后审判,因为每个人据其自身素质及其做出的功德就已经随之获得了相应的酬劳和耻辱。当然,在传授转生轮回时,婆罗门教和佛教就已申明了这一道理。
人们常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两个人各自在荒野中独自长大,那么当他们第一次相遇时,会做些什么?对于这个问题,霍布斯、普芬多夫和卢梭都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普芬多夫相信这两个人会进行一番友好的问候;霍布斯则认为他们会把彼此当做是敌人;而卢梭的看法很特别,他认为这两个人只是在相遇后擦肩而过,沉默不语。这三个人的回答既是对的也是错的,因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与生俱来的个体道德倾向之间无法衡量的差别就会表现出来。而这种情况就好像是测量道德倾向差别的尺度和仪器。而原因是,对于某些人来讲,当他们看见别人时,就会产生一种敌对情绪,而且他们的内心深处还会警告自己:“这个人是非我!”也有一部分人在面对其他人时,会马上产生一种好感,感到友好、关切和同情,他们的内心就会说:“这个人就是另外一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