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永远难以湮没,你就尽情报以鄙视。你的幸福、名望是他的痛苦,回想得知引发这些的原因便是你的任务。
一旦我们认清了人的劣性,一如上文所做的那样,还会为这些人的劣性感到由衷地震惊,那我们就应该马上把目光转向人类生存的苦难;要是对后者感到吃惊的话,就又得必须再度审视人的劣性——于是,我们发现了两者互相平衡;因此,我们也就意识到了这其中存在着某种永恒的正义,那是因为我们会发现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个相当巨大的审判庭;我们亦会逐渐明白为何每一有生命的东西都必须要为其生存而赎罪,首先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然后在是其死亡之时分。也就是“罪孽”与“惩罚”之间的对应被协调得天衣无缝。审视这一观点,我们便会因为在生活中处处可见的大众的愚蠢而经常感受到的那种厌恶情绪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因此,佛教的轮回里讲述的“人之苦难”、“人之性恶”以及“人之愚蠢”三者相互对应得丝毫不差。但在某个特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这三者之一,并对此尤其重视;这样,我们所看到的这三者之一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就压倒了其余两者,实际上,这仅是一种错觉而已,绝对是因为这些东西的无孔不入与无处不在。
这便是永恒的轮回,轮回圈里面蕴涵的一切无不显示出这一事实;但人类世界则把这一点表现得更为清晰,因为于此而言,恶劣、无耻的德性以及低下、愚蠢的智力占据优势。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看得见再次唤起我们惊讶表情的现象偶尔、分散地呈现于我们周围。这些就是在人们身上表现出来的诚实、慈善,以至于高贵,还有就是伟大的理解能力,甚至天才的思想。这一切东西从来不曾泯灭殆尽,它们孤独地分散于每个角落但却闪烁出光芒,为身处黑暗的大众照明了前方道路的方向。我们必须把这些看做是证明这一真理的依据:在这永恒的轮回之中,一条美好的救赎原则藏而不露,它能冲破这一轮回并为处于其中的全体带来鼓励与解救。
看过我的伦理学的人都明白这一点:对于我来说,道德究其根本是以这一真理作为基础——印度的《吠陀》曾根据这一既定的神秘信条将这一真理阐述为:“这就是你”。此信条适用于一切生物,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因此它被称为真言。
其实,我们可以把与这一信条相符合的行为——例如,出自善意的行为——看做是神秘主义的发端。出于单纯目的的每一善意行为皆宣告着作出这一行为的人是和这一现象世界互相抵触的。并且在这一现象世界中,他人与自己处于完全分离的状态,但是作出善行的人却把他人与自己视为同一整体。因此,没有出自私心的每一善良行为,在别人看来都是极其神秘的,甚至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想要勉强对此作出一番解释的话,人们就只有利用种种借口来加以猜想和理解。康德在消除了一神论的其余支柱以后,只剩下最后唯一的一条:因为在他看来,一神论是能让我们解释和理解诸如此类神秘行为最好的有力武器。所以,康德承认一神论是一种对于实际目的行之有效、可以成立的假设,虽然从理论上还不能予以证明。但有关康德说出的这些见解是否是真心话,我是有所怀疑的。这是因为利用一神论来支撑道德就相当于把道德产生的原因归属于自我主义;英国人,还有我们德国那些处于低下阶层的人士,他们绝对看不出除了一神论之外,道德还会另有其他基础。
我在上面提到过的在他人——亦即客观地展现自身的个体——身上识别出了自我的真正本质。这样的情形在诸如此类的例子中表现得尤为清晰、美丽:当某一个人处于必死无疑的局势中,但仍然紧张、热忱地关切着他人的安危并给予他们最大的帮助。可以证实这方面内容的例子就是我们所熟知的那位年轻女仆身上发生的故事。这位女仆于某天夜里在其院子之中不幸被一只疯狗咬了。当时她便意识到自己完了。但她仍然狠狠地抓住这只疯狗,用力把它拽进马厩,把门锁上,避免这只疯狗再伤害其他人。另一个例子是在那不勒斯引发的事件——蒂希拜恩(德国画家,歌德的朋友)用一幅水彩画的形式把它永远地记录了下来。当时正值火山爆发,岩浆和海水这两股倾斜而出的夺命洪流之间尚存一小块狭窄地带。一个年轻小伙子逃脱之际还不忘背着自己年迈的父亲一起逃命。父亲一再央求儿子放下自己,以便儿子能够顺利避难,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两个人都会命丧于此。于是,儿子听从了父亲的劝告。儿子在离开之际回过头向父亲投去了永别的一眼。凡此种种都被蒂希拜恩淋漓尽致地表现在画作里。
还有类似的历史事实存在——瓦尔特司各特在其作品《密得罗西恩监狱》的第 2章里,运用大师的手法描绘了此类事情。两个被法官判了死刑的犯人,其中的一个人因为自己反应的不够灵活,从而导致了同伴的被捕。在宣判死刑之际,前者在教堂奋力将卫兵制服,成功解救出了自己的同伴;但在整个救人的过程中,他丝毫不曾顾及自己的安危以及如何逃生。下面这幕画面也经常出现在铜版画里,即使提起这种事情会招致西方读者的反感:一名士兵正跪在地上等待死刑的宣判,但他仍然极力挥动手绢以便赶走那向他靠近的爱犬。
通过所有这类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在完全确信自己正在逐步迈向直接个体毁灭时,非但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反而是把全部的精神和力量集中在维护他人生命安危上面。还有什么比这样的行为更清楚地表明他们的这种意识或观念:自己个体的毁灭关乎的只是一种现象,而且这一毁灭本身也不过是一种现象而已,正在遭受毁灭的个体,其真正本质却没受这一现象毁灭的影响,它仍旧会在其他个体身上延续着;此时此刻,他们正在其他个体身上辨别出这一本质。他们的这种意识恰恰是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来的。这是因为如果情况并非如此的话,那么当我们看到一个正被死神卡住咽喉的人的时候,为何他还会拼尽全力去展现对于他人的安危和继续生存下去的那么深切的同情与关注?
事实上,我们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方法去意识自己的存在。第一,是我们的经验直观:在这种直观里的这一存在是一种外在表现,它在这一在时、空中无穷无尽的世界里显得无比的渺小;它充当了这个地球上的昙花一现般的数以亿计人群当中的一个成员,而每过三十年这些人就会更迭一次,产生一批新成员。第二,沉浸并意识到自身,感觉到世间万事万物那真实的本质,而这一本质也存在于其他的、自己肉身以外的事物当中,就像透过镜子反映出来的一样。第一种认知方式只是利用个体化原理领会了事物的现象;但是第二种认知方式却直接感到了作为自在之物的自身。此学说的第一种认知方式得到了康德的有力支持,对这两种认知方式的理解和看法则赢得了与《吠陀》相同的意见。当然,对于第二种认知方式,人们持有下列简单的反对意见:第二种认知方式中假设了每一种生物可以于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完整地存在。
虽然说从经验的角度考虑,这个假设是显然不可能成立,甚至是完全荒谬的。但对于自在之物而言,这种情形却又是完全真实的,因为这种不可能与荒谬纯粹只是建立在组成了个体化原理的现象的基础之上的。自在之物、生存意志完整而不可分割地存在于每个生物当中,甚至是极为微小的生物;其完整性一点儿也不会逊色于过去曾经存在过、现在仍然存在着、将来将要继续存在的生物总体。因此,每一生存之物,即使是最不显眼的那种,都能够对自己说,“只要我一息尚存,这个世界就不会消逝”。事实上,即使所有其他的生存之物都毁灭了,但这世界的自在本质仍将完好无损地存在于这一仅存的个体生存之物当中;这一个体生物因此仍然可以继续笑对毁灭、沉沦的幻象。当然,这一结果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人们同样有道理抱有与此相反的观点:如果哪怕遭到彻底毁灭的是最微小的生物,那么,其自身且与之相随的世界也全部遭到了毁灭。在这一意义层面上,神秘的安吉奴斯说道:
我知道要是没有我,上帝一刻也不会存在;如果我归于零,灵魂就会从头再来。
但为了让我们甚至仅从经验的角度在某种程度上发现这一真理,或者能够起码认清这一真理存在的可能性,亦即我们自身可以存在于其他生物身上——这些生物自身的意识可以与我们的意识不同或是完全分离——那我们只需回想被催眠术催眠的人。当他们从催眠中醒来后,他们那看似一样的“我”对自己以前说过的话、做过的以及经历过的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因此,个体意识根本就属于现象的一个点,就连同一个“我”也可以出现两个现象的点,而且他们对于彼此是一无所知。
上述论及的思想在我们被犹太化了的西方世界始终呈现出某种十分超乎寻常的成分。在人类的家园当中,情况则不然。在那里,人们信奉另外一种信仰。所以,时至今日,比如说,死人被安葬以后,神职人员就会在大家面前和着乐器演奏的节拍,共同唱起《吠陀》的颂诗——它的开头是这样的:
寄存肉身那千头、千眼和千足的精灵,它植根于胸中,并同时遍布整个大地的每个角落。此精灵是这一世界及一切过去和未来之物。它汲取养分,并赋予一切以使其鲜活不朽。这便是它的伟大之处。因此,它是化作了肉身的至高无上、令人膜拜的精灵。构成这一世界的要素是它存在本质的一个组成部分,另外的三个组成部分则存在于天上永生不灭,它们从这个世界飞升,最后一部分却仍留凡尘;最后一部分经过转世轮回,享受或者承担其善行或者恶业的果实,等等。
如果拿这些颂诗和我们的颂诗相互对比一下,对于英国国教传教士在恒河流域向婆罗门教信众宣讲“造物主”收效甚微的原因,就此我们就不会再感到惊讶。谁想看一下一位英国军官在 41年前是如何勇敢、有力地反驳那些先生们宣讲的荒谬、以致让人感到羞耻的傲慢主张,并由此感受其中的淋漓畅快,那他就应该去阅读出自这位驻守孟加拉国的英国军官之手的《为印度人辩护及其道德理论体系的种种优越性》(伦敦 1808年)。本书作者以异乎寻常的真诚和坦率,讨论了相比欧洲宗教学来说的印度恒河流域的教义的种种优势。这篇文章虽然只包含德文短短 5个印张,总共 80页左右,但时至今日,把它翻译出来仍然是有价值的,因为它比任何我所了解的著作都更透彻、更公开地论述了婆罗门教产生的那些有益和对于现实的实际影响以及在大众和他们的生活中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