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拿什么拯救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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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贱卖的金融机构 (5)

美国银行大获其利是不可否认的事实。2005年6月17日,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订立投资协议及战略性协助协议,获9%股权;同年8月29日,作为建设银行大股东的汇金公司又与美国银行订立股份及期权收购协议,再获最高19.9%股权。美国银行持有建设银行191.33亿股的成本不超过240亿港元,以2008年8月每股6.7港元的价值计算,这部分股权市值为1 282亿港元,在股权投资上美国银行账面赢利为1 042亿港元。2008年5月28日,根据协议,美国银行通过增持汇金转让的建设银行股份至19.9%,达到银监会规定的单个外资行不能超过20%的持股上限,理论上可以增持的股份达到273.71亿股,按照建设银行每股6.65港元的市价,美国银行当天就获利超过250亿港元。而美国银行最初以0.94港元获取了190亿股,按照公告当日收盘价计算,这部分的账面赢利可以达到1.100亿港元以上。不仅如此,美国银行还可以通过抛售过解禁期的旧股低价吸股,进行无风险套利。

美国银行可以以每股2.42港元的资产价格购买建设银行限售股,而国内资金即便以高出一倍的价格也无法买到股份。

国内纳税人在建设银行上市注资时以公共财政与特殊低息国债的方式为建设银行呆坏账兜底;建设银行以超出于H股(发行价每股2.35港元)2.7倍的价格发行A股(A股市场的发行价每股6.45元人民币)。不仅如此,国内的储户还在继续支付高额的存贷差、负利率等隐性成本。这些金融机构的掌舵者并没有以对市场的敬畏心表示对国内利益牺牲者的尊重。

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的交易让国人痛心,秋后算账式的贱卖论甚嚣尘上。在美国银行赤裸裸的赢利数据面前,为贱卖论辩护的人只能闭嘴。让人郁闷的是,美国银行是在桌面上公开获利,完全符合契约。明知是个圈套,还不得不钻,世界上最痛苦的买卖,莫过于此。

建设银行廉价出售股价绝非特例。2008年8月,中央民族大学的张宏良教授对外资参股的财富流失进行了统计。

1. 中国工商银行

2006年,美国高盛集团、德国安联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出资37.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95亿元)入股工商银行,收购工商银行约10%的股份,收购价格为每股 1.16元。上市后,按照2007年1月4日盘中价格按每股6.77元计算,市值最高达到2 755亿元,三家外资公司净赚2 460亿元人民币,不到一年时间投资收益9.3倍,世界罕见。

2. 中国银行

苏格兰皇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瑞银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投资中国银行共51.75亿美元(合人民币约403亿元),收购价格1.22元。上市后,按照 2007年5月10日盘中价格为每股6.26元计算,市值最高达到2 822亿元,四家外资公司净赚2 419亿元人民币,不到一年时间投资收益6.6倍。

3. 兴业银行

2006年,香港恒生银行、新加坡新政泰达和国际金融公司赚共出资27亿元,以每股2.7元的价格购入兴业银行10亿股,上市后,股价达到37元多,三家外资公司净赚约370亿元。根据2007年2月12日《参考消息》报道,以后每年都有300%以上回报。该银行上市募集资金共159.95亿元,等于全部送给了3家外资公司。该银行国内发行价格每股15.98元,吸引的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高达11 610亿元。

4. 深圳发展银行

美国新桥投资集团以每股3.5元购买深圳发展银行3.48亿股,2008年8月股价达35.8元,投资增值10倍,按照深发展20多亿股计算,新桥用12.18亿获得了700多亿。根据新桥目前的做法,很快将达到 1 000亿元。而新桥集团本身就是庄家,根本不是银行,如何能改善我国银行治理结构?况且整个银行都被美国人拿走了,即便改善对我国又有什么意义?

5. 华夏银行

德意志银行和萨尔.奥彭海姆银行联合组成的财团出资26亿元人民币,购入华夏银行约5.872亿股份,占华夏银行总股数的14%。每股价格4.5元,净赚超过56亿人民币。目前德国人对华夏银行已形成了联合控股,该银行名义上还是中资银行,实际已成为外资控股银行。

6. 中国交通银行

汇丰银行持股交通银行19.9%的股权,出资144.61亿元购买91.15亿股,每股为1.86元。交通银行2006年5月在香港上市,汇丰银行净赚近800多亿元,2007年交通银行国内A股发行上市时汇丰银行又赚取500多亿元,合计将近1 400亿元,10倍回报。

7. 中国建设银行

上市前,美国银行和淡马锡公司分别斥资25亿美元和14.66亿美元购买建设银行9%和5.1%的股权,每股定价约0.94港元。发行价格2.35港元,最高市价5.35港元。按照目前建设银行共有2 247亿股计算,两家净赚1 300多亿港元。

8. 浦东发展银行

花旗集团出资6 700万美元收购浦发行4.62%的股份,超过1.8亿股,每股约2.96元,并且协议规定日后花旗集团有权收购19.9%的股份。浦发行股价超过38元,花旗净赚62亿元。目前花旗尚未行权,一旦行权将赚取62亿元的数倍。

9. 民生银行

2004年,淡马锡控股旗下的亚洲金融公司以1.1亿美元(约8亿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民生银行2.36亿股股份,占民生银行总股份的4.55%,目前该股已达12元多,加上两年送配,市值已达50亿元,淡马锡净赚约40亿元。

上述交易低价转让外资净赚约9 200多亿元,加上下面广发行,损失超过1万亿人民币,其中绝大部分是2006年一年转让的损失,再加上已经全部完成合资的等待上市的几十家地方银行,未来损失将越来越惊人。

10. 广东发展银行

2006年美国花旗银行以联合收购的名义,自己出资不过60亿元,就控制了拥有3 558亿元总资产、27家分行、502家网点,与世界83个国家和地区917家银行具有代理行关系,连续多年位列全球银行500强的广东发展银行。并且中国移动、国家电网和中国信托还各搭进去60亿元,共180亿元。把银行白白送人还要再搭进去180亿元,已经完全超越了市场交换的范畴。

11. 渤海银行及地方银行

2005年挂牌成立的我国第一家股份制银行—渤海银行宣布,渣打银行以1.23亿美元购入即将成立的渤海银行19.9%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除了参股渤海银行之外,渣打银行参股光大银行当时也在进行中。这段时间里,外资银行在华进入了加速发展期,中国的银行无一例外地已被18家外资银行参股或控股。

12.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保险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第一家引进外资的保险公司,汇丰集团是平安最大外资股东,汇丰2002年投资6亿美元入资平安;平安集团2004年6月24日在香港成功上市,发行价为每股11.88港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3 587.18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81.04亿元。

13. 新华人寿

新华人寿即将上市,现在苏黎世保险持有新华人寿22 800万股,每股5.25元,持股比例为19%,成为新华人寿的最大单一股东。但实际上,目前新华人寿的实际控制者是东方集团,由于东方实业和东方集团分别持有新华人寿5%和8.02%的股权,再加上东方集团持有新华人寿其他股东的股权,东方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华人寿的股权肯定超过20%。据说,苏黎世通过中国公司暗中控股已超过56%,投资34亿元,一旦上市,市值至少600亿元。

上述廉价卖给外资的银行股,无一不是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最低的如兴业银行甚至不到市场价格的1/10。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四家损失就超过7 500亿元,仅2006年一年银行股贱买损失就超过6 000亿元,整个银行金融领域能统计到的损失就超过万亿。根据时任国务院医改调查小组组长葛延风讲,解决全国的医疗问题每年6 800亿元就够了,可是仅仅几家银行就把全国的医疗费用送给了外资。

贱卖之争不可能停止

贱卖之争,实质是维持现行金融格局、借用国际资金拉高国内银行业股价,避免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破产。

中国金融机构体量虽大,但在国际金融业缺少话语权,结果当然是毫无定价权。我国国有控股大型银行上市之前处于破产边缘,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与国际投行不屑一顾,银行界人士低声下气到处找战略投资者,因此以上市前净资产定价成为准则。美国银行初次入股建设银行的价格仅比建设银行每股净资产高15%。事实上,虽然欧美金融机构遭遇金融危机的猛烈打击,中资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总市值排名世界第一,但话语权并未因此增加。

“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是银行改革成功的前提”,这显然是个伪命题,很少有人重弹此调。在境外上市固然可以形成硬性约束,但只靠外部硬性约束并不是建立市场体制的保证,实际上,境外投资者可能强化垄断,以便从中资银行身上收获更多的红利,剪下更多的羊毛。

也许是银行贱卖论的压力太大,2008年年中,中国《金融时报》接连发表反驳贱卖论的文章。先是清华大学金融学教授宋逢明指出建设银行贱卖没有理论依据,而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与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举行了“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热点问题学术论坛”,主旨就是论证银行业引入外资上市的改革路径是成功的,拔除了中国经济中最大的隐形炸弹;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先生接受采访时,曾指出“改革开放使中国银行业更稳健更安全”。

争议均未深入探讨银行业期权定价的问题,谈的是一些大而化之的理论,并且将反对引入外资与反对改革开放混为一谈,自以为市场化的人如此大扣帽子,实在是玷污了市场化的清誉。辩护者的角度是,当时中国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处于技术性破产,在引入外资短短几年后,几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大大改善,对市场大有助益;而反对者则以外资数年来所获收益的具体数据,以及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境外发行价与A股发行价比较,以坐实贱卖罪名。

回到根本,贱卖主要是资产定价问题,国内金融机构定价过低,起码说明这些金融机构及其决策者对上市之后中国经济与金融业的发展能力估计不足。再以建设银行为例,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在协议中约定,美国银行最终的行权价将不低于当时建设银行每股账面值的1.2倍,可见,有关方面对于中国本土金融的发展没有信心。有关方面当时显然认为建设银行发展能力堪虞,他们以内部人的身份给建设银行的股价定了性。

建设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先生坚持认为交易很公平。据称,当时实行三阶段三种价格的交易结构,即 IPO前以净资产1.15倍购买总股本的9%;IPO时出资5亿美元按发行价带头买股;IPO后再以IPO发行价加利息率购买另外部分使其持股总量达到H 股的19.9%。美国银行最初的参股价格是建设银行每股净资产的1.15倍,期权安排之后,将行权价格折现,使美国银行加权平均的购股价格增加到当时每股净资产的 1.7倍。范先生认为,美国银行赚钱是因为美国银行投入了时间成本,获得了投资的风险补偿,美国银行先进的经验、技术和品牌等无形资产投入为建设银行创造了价值。此外,美国银行承诺在中国零售市场回避竞争,并全力协助建设银行实施海外战略,同样是可以市场化的因素。

我们先来看交易价格。美国银行以每股净资产1.15倍,获得了一项资产—购买9%的股价和一项权利—3年后以协议低价购买建设银行股权的认购权证。这笔交易到底是否划算?我们承认,期权费很难计算。但以金融机构年化波动率25%计,比较粗略地计算,一款三年期权证的价格至少相当于行权价格的20%,因此美国银行入股之初,付出的应该是每股净资产1.6倍的价格,而不是1.15倍。即便以较为保守的算法,价格相对较低的三款一年期认购权证计算,每年权证平价行权标的物价格溢价6%,共计18%,也远高于1.15倍的价格。

建设银行辩护者将行权价格折现,使得美国银行行权后加权平均的购股价格增加到当时每股净资产的1.7倍,这完全是在糊弄人。美国银行以1.15倍的价格获得了权利和资产,短短3年时间,建设银行净资产发生发天翻地覆的变化,其净资产不应以美国银行最初入股时计算,而应以行权时增加的净资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