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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医基础理论(2)

2.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与阳是对立统一的,二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与下,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左与右,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右,也无所谓左等。即阴与阳,每一方都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如《医贯砭阴阳论》说:“阴阳又各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这就是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阳之间的互根互用,不仅仅表现在相对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如气与血,气属阳,血属阴;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舍,二者是互根互用的。而且还体现在机体的相对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如人体最本质的生理功能是兴奋和抑制,兴奋属阳,抑制属阴,没有兴奋,就无所谓抑制;没有抑制,也就无所谓兴奋,二者之间也是互根互用的。

阳依赖于阴而存在,阴也依赖于阳而存在;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阴与阳之间这种互根互用关系遭到了破坏,就会导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甚则“阴阳离决,精气乃绝”而死亡。

此外,阴阳的互根互用,又是阴阳转化的内在根据。因为阴与阳在一定的条件下,各自向着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如果阴与阳之间不存在互根互用的关系,也即是说阴与阳之间不是处在一个统一体中,那就不可能发生相互转化的关系。

3.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处于静止的和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即“消长平衡”。阴阳之间的平衡,不是静止的和绝对平衡的,而是在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的“阴消阳长”、“阳消阴长”之中维持着相对的平衡。

阴阳的消长平衡,符合事物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消长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规律。如四时气候的变化,昼夜晨昏的变化等。

阴阳的不断消长变化和不断的平衡,才能维持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如果只有“阴消阳长”而无“阳消阴长”,或只有“阳消阴长”而无“阴消阳长”,既是破坏了阴阳的相对平衡,形成阴或阳的偏盛或偏衰,导致阴阳的消长失调,对人体来说,正常生理动态平衡就会失调,而发生病理变化,产生疾病。

4.阴阳的互相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阴阳相互转化,一般都表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即“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就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如黑夜进入白昼,是由阴转阳;温热的春夏进入凉寒的秋冬,是由阳转阴。

综上所述,阴阳是事物的相对属性,因而存在着无限可分性;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等,是说明阴阳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孤立的、静止不变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反相成,互为因果的。

(三)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贯穿在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并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1.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整个人体及各部分组织结构,都具有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是相互联系的,又可划分为阴阳两部分。

人体脏腑组织的阴阳属性划分:就人体部位而言,上部为阳,下部为阴;体表属阳,体内属阴;背部属阳,腹部属阴;四肢外侧为阳,内侧为阴。以脏腑来分,五脏属里,藏精气而不泻,故为阴,六腑属表,传化物而不藏,故为阳;五脏之中,又各有阴阳所属,即心、肺居于上部属阳,肝、脾、肾位于下部属阴;具体到每一脏腑,则又有阴阳之分,即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等。

2.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

人体的生理功能,一方面表现为各个脏腑组织的功能范围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另一方面表现为整个人体抗御邪气侵袭的卫外力量。前者是指人体的生命活动,是阴阳保持协调平衡的结果。例如升降出入,是人体气机运动的基本形式。阳主升,阴主降;阳主出,阴主入。人体的生理功能,均是通过气的升降出入而实现的。后者是指以阴阳来区分人体内各种具有不同生理功能的物质,如把具有固护、温煦肌表作用的“卫气”叫做“卫阳”;把能化生血液、具有濡养作用的“营气”称为“营阴”。人体的生理活动是以物质为基础的,没有物质的运动就无以产生生理功能。而生理活动的结果,又不断促进着物质的新陈代谢。人体功能与物质的关系,也就是阴阳相互依存,相互消长的关系。如果阴阳不能相互为用而分离,人的生命也就终止了,所以《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3.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阴阳学说还被中医学用来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认为疾病的发生,是人体阴阳失衡所致。阴阳失调的表现形式很多,可归纳为阴或阳的偏盛偏衰,以及对另一方的累及等,这些可统称为“阴阳不和”。许多情况下,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就是正邪抗争,各有胜负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用阴阳偏胜、阴阳偏衰、阴阳互损、阴阳转化作概括性的解释。

因为阴阳是相互资生的,又是互为消长的,所以阴阳失调就会出现阴阳偏盛偏衰的现象,阳盛则阴虚,阴盛则阳衰。以阴阳来说明物质与功能在病理上的相互关系,则功能亢进、津液消耗等热性症状多属阳盛;而功能不全或减退、浊阴积储等寒性症状,多属于阴盛。

(1)阴阳偏胜:即阴胜、阳胜,是属于阴或阳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变。《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2)阴阳偏衰:即阴虚、阳虚,是属于阴或阳任何一方低于正常水平的病变。《素问·调经论》指出:“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根据阴阳动态平衡的原理,阴或阳任何一方的不足,必然导致另一方相对的亢盛。

(3)阴阳的转化:人体阴阳失调的病理现象,还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阳证可以转化为阴证,阴证可以转化为阳证。《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重寒则热,重热则寒”;“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4.用于疾病的诊断

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在于阴阳失调,因此,尽管其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千变万化,但都可以用阴或阳来加以概括说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如:色泽上鲜明属阳;晦暗属阴。声息上语声高亢宏亮,多言而躁动者,多属实、属热、为阳;语声低微无力,少言而沉静者,多属虚、属寒、为阴。脉象中脉浮大洪滑为阳;脉沉小细涩为阴。疾病部位也分阴阳,在表在外在上者属阳,在里在内在下者属阴。

5.用于疾病的治疗由于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就是治疗的基本原则。《素问·至真要大论》日:“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以阴阳学说指导疾病的治疗,一是确定治疗原则,二是归纳药物的性能。

(1)确定治疗原则:阴阳偏胜者,为有余之证。阳热胜则易于损伤阴液;阴寒胜则易于损伤阳气。故在调整阴阳的偏胜时,应注意有无相应的阴阳偏衰的情况存在。如无,即可采用“损其有余”的方法;若存在一方偏衰时,则应兼顾其不足,配合扶阳或益阴之法。

阴阳偏衰者,即不足之证。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不可用寒凉药物直折其热,而应“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以滋阴壮水法,抑制阳亢火盛,《内经》称之为“阳病治阴”。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不宜用辛温发散药物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即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内经》称此为“阴病阳治”。此外,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又有阴中求阳,阳中求阴的治法。张景岳《景岳全书·新方八阵》云:“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故中医治疗总则为: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阳盛者泻热,阴盛者祛寒;阳虚者扶阳,阴虚者补阴,以使阴阳偏胜偏衰的异常现象,复归于平衡协调的正常状态。

(2)归纳药物的性能:以阴阳概括药物的性味功能,作为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药物的性能,一般地说,主要靠其气(性)、味和升降浮沉来决定,而药物的气、味和升降浮沉,又皆可用阴阳来归纳说明。

药性主要是寒、热、温、凉,又称“四气”。温热属阳,寒凉属阴。能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多为温性或热性,如附子、干姜类。而能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多为寒性或凉性,如黄芩、栀子等。

五味:即辛、甘、酸、苦、咸。其中,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

升降浮沉: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为浮散,沉为重镇。大抵具有升阳发表,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功效的药物,多上行向外,其性升浮(为阳);而具有泻下、清热、利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导积滞、降逆、收敛等功效的药物,其性皆沉降(为阴)。二、五行学说五行同阴阳学说一样,也属于古代哲学的范畴。五行学说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克”规律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探求宇宙规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可以按照五行的特性进行归类。它们之间具有生克和制化的关系,通过这些相互作用的关系,五行整体获得动态平衡,从而维持事物的生存和发展。

《黄帝内经》将五行学说运用于医学,使哲学理论与医学知识有机结合,形成了中医学的五行学说。中医学用五行学说认识人体局部与整体,体表与内脏的有机联系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的统一解释人体的生理功能,说明机体病理变化,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即是指木、火、土、金、水等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行指这五种物质的运动和变化。

《尚书大传》说:“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

《尚书洪范》对五行的认识:“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日金,五日土。水日润下,火日炎上,木日曲直,金日从革,土爰稼穑。”对五行的特性作了经典性阐释,据此为基本依据对各种事物进行归类。

(二)五行学说的主要内容

五行学说的主要内容包括:五行的特性、事物属性五行归类、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乘侮和母子相及。

1.五行各自的特性

(1)木的特性:“木日曲直”。“曲直”,是指树木的枝条具有生长、柔和、能曲又能直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均属于木。

(2)火的特性:“火日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向上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均属于火。

(3)土的特性:“土爰稼穑”。“稼穑”,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均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4)金的特性:“金日从革”。“从革”,即说明金是通过变革而产生的,所谓“革土生金”。金质地沉重,且常用于杀戮,因而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均属于金。

(5)水的特性:“水日润下”。“润下”,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故引申为具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质和作用的事物,均属于水。

2.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是以五行的特性来推演和归纳事物的五行属性。所以,事物的五行属性,并不等同于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将事物的性质和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而得出事物的五行属性。如事物的特性与木的特性相近,则归属于木,而与水的特性相类似的事物,则归属于水。

3.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相克:相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之间相互滋生、互相促进的关系称之为五行的相生关系,即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滋生的作用;相克,有制约、克制、抑制之意,五行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之为五行相克关系,即指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相生、相克的联系,才能在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在人体维持生理平衡,即“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顺序:木生火生土生金生水生木;五行相克顺序:木克土克水克火克金克木。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相生、相克的联系,所以,从五行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关系同时存在,以火为例,生我者是木,我生者是土,克我者水,我克者金。

②相乘相侮:五行之间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遭到破坏后出现的一系列的反常的相克现象。在五行之间的相克关系中,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互相生化,相互制约,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生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的变化和发展。五行之间就是通过这种生克制化关系,防止了各行的太过和不及,也就使任何一事物受到整体性调节,以维持和促进事物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