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半世浮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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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天灾人祸

我出生时就是个非常的年代(应该属于人祸吧),这可能就注定我一生要经历各种天灾人祸(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吗!)。很多灾难虽然跟我没有多大的关联,但是,同为炎黄子孙,我还是要祈祷:愿天灾都能逃避,愿人祸不再发生!

我记忆中的第一件天灾就是76年的唐山大地震。当时农村唯一能知道外面消息的渠道就是听广播,只知道唐山地震了,具体情况一概不知。很多年后才知道详细的情况:这次地震震级7。8,死亡242769人,重伤164000人!庆幸的是,唐山郊区的青龙县,居然一个人员伤亡都没有!后来看了张庆洲的《唐山警世录》才知道,原来唐山地震是被成功预测出来的!预测的精确度从开始的月,到后来的天,最终精确到了要发生地震的准确日期!只有青龙县相信了,其他人(主要是领导们)都不信!这24万多个亡灵是天灾造成的还是人祸造成的?面对纪念墙上那密密麻麻的人名,就没有人感到愧疚?这么大的灾难,难道不应该有人为此负责?

在这以后的四十年内,又发生了若干次地震(5级以上):

1976年8月16日四川松潘—平武地震(7。2级)。伤亡800余人。

1988年11月6日云南澜沧、耿马(7。2级)。伤4105人,死亡743人。

1996年2月3日云南丽江地震(7。0级)。伤亡人数1。4万多人,其中死亡245人。

1996年5月3号内蒙古包头市地震(6。4级)。地震中死亡26人,受伤364人,其中重伤60人,失踪5人。

1998年1月10日河北尚义地震(6。2级)。地震中有49人死亡,11439人受伤,其中重伤362人。

1999年9月21日台湾花莲西南地震(7。6级)。当晚已造成1674人死亡,3924人受伤,2650人被困,219人失踪。

2001年11月14日青海昆仑山地区(8。1级)。由于所处无人区,未发生人员伤亡。

2004年5月4日青海省德令哈地区发生(5。5级)。未发生人员伤亡。

2007年6月3日云南普洱(6。4级)。地震造成3人死亡,562人受伤。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8。0级)。地震确认6927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失踪17923人。

2013年4月20四川雅安地震(7。0)。死亡196人。

我们国家有地震局,里面那么多专家在拿着人民供奉的血汗钱。可是,这么多次地震发生了,死亡了那么多人,他们究竟做了什么?那些工资拿的安心吗?

据2013年4月27日《搜狐财经》报道,地震局有2。3万人编制,下属46个机构,每年花费国家预算40。86亿,其中有600万投入基础研究,99%都花在行政、住房和职工福利方面。这样的单位,我认为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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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苏中水乡,排涝是每年必做之事。每到夏天,随着雨水的增多,内河水位不断增高。为了农田和住宅不被淹,各村组都用抽水泵将内河的水抽到外河排向东海。那外河的水势,你看着都很惊心动魄!外河堤坝分段有专人看护,虽然偶尔有决堤发生,但损失的一般都是财产,基本不会有人员伤亡!然而,远离水乡,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却一次次因为下雨而失去了生命,这不禁让人深表遗憾了!

2005年8月19日夜里,东莞普降暴雨。东莞市黄埔海关副科长陈益文在莞樟立交地下行车道里面被淹身亡。在清理事故现场时,隧道内还另外发现了4辆机动车。

2012年7月21日,幼儿科学启蒙杂志《阿阿熊》34岁的编辑部主任丁志健驾驶一辆途胜SUV行经北京东二环广渠门桥下,因暴雨致立交桥下积水深达4米,车子被整体淹没,无法打开车门逃生的丁志健,被困车中,不幸罹难。北京医院急诊科主任张新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患者丁先生在21日晚10时40分被送到医院急诊室,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淹溺”,抢救时发现他的头骨都撞碎了。

7月21日暴雨后,作为全市交通要道之一京港澳高速在出京方向17。5公里处的南岗洼铁路桥下路段因严重积水而化身一片汪洋。“积水最深处达6米,长达1公里多!”,潜水队员连续下潜近10个小时后,终于摸清了水下的汽车数量足有81辆之多!市排水公司6辆大型排水泵车累计抽出积水10万立方米。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立交桥下!

有人质疑当时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17。5公里处已经决口了,而整个公路上挤得和停车场差不多,很难理解当时收费站在想什么?为什么不立即关闭高速?出了人命收费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最后证实这里溺亡3人。

7月26日,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向媒体正式公布北京区域内共发现77具遇难者遗体,其中66名遇难者身份已经确认,11名遇难者身份仍在确认中,在抢险救援中因公殉职的5人。

2014年8月,一辆小车在广州白云区棠乐路京广铁路涵洞被水淹没,车内一家7口人溺水身亡。

2015年8月2日晚7时许,西安临潼突降大雨。8月3日早上一位散步的宋女士发现积水里有一辆车被水淹没,车主已经淹死。

暴雨是天灾,不可避免。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却因为暴雨而被淹死,这也是天灾?

逢雨必涝已经是很多城市的普遍现象,南京上海的全城看海更是一大奇观!

都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又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为任一方的官员们在做面子工程的时候,是不是也要适当做些真正实用的东西?比如地下排水管网!让生活在城市的人们不用担心因为下雨而失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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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旅游客船在航行至长江湖北石首段时,突遇龙卷风瞬间翻沉。当时船上共载有454人,包括游客403人、船员46人、旅行社工作人员5人。

事发后,有10人自救成功,有2人被救援人员成功施救,其余442人全部遇难!

东方之星是一艘长76。5米,型宽11米,型深3。1的轮船,轮船核定乘客定额为534人。客轮设一、二、三等舱,船上配有GPS导航系统、卫星电视、电话、卡拉OK厅等设备设施,曾被交通部评为“部级文明船”。

据《新闻晨报》6月3日报导,6月1日晚9时20分许,从武汉到重庆的长航江宁轮行驶在长江湖北监利段江面上。雨越来越大,风越来越急,有二三十年长江跑船经验的船长老李,通过雷达判断情况不对,必须放慢速度立即抛锚停靠暂避风雨。

江宁轮刚放慢速度,“东方之星”就从江宁轮旁边驶到了前方。江宁轮在船长指挥下进行抛锚作业时,“东方之星”已经向前驶出了200多米。

没几分钟,风更大了,江宁轮的甚高频对讲机里传来了“东方之星”船务人员的声音:“我们到你们后面抛锚。”据此,江宁轮船长事后推测,前方风雨更大,“东方之星”可能准备退回来。

大风当时是横向刮来,江宁轮需调整船的方向迎风抛锚,并开足马力以顶住大风。很快,江宁轮便在风雨中稳住了。

不久,江宁轮船长发现前方的“东方之星”不见了踪影,用对讲机询问也没有回应。老李以为“东方之星”已经退到了江宁轮后方,正在忙着抛锚作业,天太黑看不见也很正常,便没有在意。

风势逐渐变弱,大概10点40分,江宁轮起锚前行,继续往重庆行驶。

其实,江宁轮抛锚没多久,“东方之星”就已经倾覆。

有网民质疑龙卷风之说:风雨大肯定是事实,但说龙卷风有点牵强;在长江边住了几十年,从没听说过江上有龙卷风;龙卷风把这船卷翻了,怎么没给周边其他地方造成灾难?龙卷风卷完这条船就消失了?东方之星侥幸冒进才是事故主要原因!船长是有责任的,船翻了船长求救信号都没有发,就自己先跑了。

我们先不讨论遇险的原因是什么,谁该承担责任(这是后事,可以慢点处理)。对于东方之星的营救有几点我不明白:

1、为什么在第一时间不是派人下水营救而是要讨论营救方案?事发13个小时后才开始有人下水?

2、为什么不设法在第一时间向船舱里输送氧气?

3、大型打捞船只到现场后为什么不立即将船直接向上提升?

4、花了那么大精力,那么多费用,仅仅救出2个人,算是成功还算是失败呢?

看到这起事故,不由让人想起一百多年前的‘泰坦尼克号’事件!在网上看到网友拿‘东方之星’(以下称为‘东’)同‘泰坦尼克’(以下称为‘泰’)相比较,我也来总结比较一下:

相同点:

1、都是豪华游轮。

2、都是因为船上的领导失误导致的悲剧。

3、都有生还者和遇难者。

不同点:

1、泰的船长和大副都随船沉入水底;而东的船长和其它船员在第一时间‘获救’了。

2、泰出事在100多年前,通讯、交通、救援设施都相对落后;东发生在各方面都很先进的现代。

3、泰出事在浩瀚的洋面,无人能及时赶到救援现场;东出事在中心航道,救援人员最近的几分钟就能到达。

4、泰出事时零下二十几度,遇难人员基本都是冻死的;东出事时零上二十几度,遇难人员都是**死的。

事件已经发生很久了,好像还没有处理结果出来。

这些游客出门时,谁都没有想到,这才是真正的生命之旅吧?

不知道谁能为这么多生命负责?要如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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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0日,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6月19日凌晨3:40,G25长深高速K3506+000(粤赣段)城南互通C匝道桥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共引发4辆重型货车坠落地面。其中三辆翻出弯桥外侧,一辆侧翻在桥面上,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3人轻伤)。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专家肯定会认定事故原因是超载!果然,在几天后,专家的认定结果和我猜想的一样。这并不是我很聪明,因为这是有惯例的,只要是桥梁坍塌,到最后的认定结果都是超载!

2011年7月20日零时40分,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坍塌。后来法院审理认为是大货车司机张某超载造成桥梁坍塌,判决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经济损失1556万余元。一般人一辈子攒的钱不会超过50万,1556万需要赔偿31世,一世按照100年计算(一般人寿命算80年,轮回等待算20年),共需3100年,张某才能还清债务!只是不知道3000年后,地球还在不在了!

2012年8月24日5时30左右,哈尔滨机场高速由江南往江北方向,即将进入阳明滩大桥主桥的最后一段被四辆重载货车压塌,四辆货车冲下壳体。

2012年8月8日,江西广昌一大桥发生垮塌,八孔的桥梁其中六孔坍塌,桥梁坍塌时桥上有车辆和行人通过。

2012年5月13日上午8时许,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梅仙镇与余坪乡交界附近一座大桥突然垮塌事故。

2011年7月14日上午,福建武夷山市的武夷山公馆大桥北端发生垮塌事故,一辆旅游大巴车坠入桥下,当场造成1人死亡,22人受伤。

2009年7月15日凌晨1时33分,津晋高速公路港塘收费站800米外匝道桥坍塌,5辆载货车坠落,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2009年6月29日2时34分左右,黑龙江省铁力市西大桥发生垮塌,7台车坠入呼兰河,后救出落水人员18人,其中5人受伤,重伤1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4人无生命危险。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7年至2011年5年间,全国已经有至少17座大型桥梁发生垮塌事故,造成270人死亡、111人受伤、23人失踪。(其实实际数据要远远大于这数字)。

这些事故的责任认定,基本被认定为超载!

然而,也有让专家为难的时候。

2006年12月9日,北京市顺义城区北侧减河上一座悬索桥在进行承重测试时突然坍塌,约50米桥体连同桥上进行测试的10辆满载煤渣的运输车一起塌下,1名司机和2名检测人员受伤。要是在正常情况下,专家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认定为超载引起的,因为桥上有‘10辆满载煤渣的运输车’是最有力的证据!但是,这10量运输车是专家们自己安排过来进行承重测试的,这就难办了!也怪这桥不争气,你要是挺过9日,哪怕到10日再塌,不是就好认定了吗?

2010年1月3日下午14时20分,正在施工的昆明新机场建设工地航展区A三标东引桥垮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

2009年1月15日晚21点30分,青海省西宁市一正在施工的高架桥桥墩钢筋骨架突然坍塌导致两名工人死亡。

2014年5月4日,广东高州在建桥梁坍塌事故,27名施工人员被埋。

这些正在施工的桥梁发生坍塌,似乎也不能断定为超载!

但愿这些所谓的专家们,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能真正为百姓们做点实事,不要等事故发生了,再去简单的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敷衍了事!平时不要老在办公室喝茶聊天,多去监测检查,让行人和车辆在桥上时别担心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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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6日上午10点10分,荆州沙市安良百货内,一女子带着儿子搭乘商场内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电梯故障。在危险关头,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

2015年9月7日早上5时许,山东济南历城某中学食堂一名工作人员在搬运食材等货物时,被突然运行的电梯夹住头部身亡。

2015年3月10日,自称王某朋友的陈先生凌晨零时左右与王某约定在92号楼下交接物品,10分钟后王某未出现,电话也没接通。于是,陈先生与妻子一起进到楼内寻找,发现4楼电梯门有缝隙,从缝隙内观察,电梯轿厢不在4楼,而是在上方。他们到达6楼,发现电梯轿厢停于5至6楼间,两人使劲打开电梯门后,看见王某已躺在电梯轿厢内,地上有血迹,两人当即报警。接报后,警方、120、物业均赶到现场,王女士被确认当场死亡。

2015年9月13日下午14:30分左右,辽宁省新民市中兴东路富源商厦电梯发生塌陷事故,电梯在运行时发生塌陷,当时电梯上有一名女子感觉到电梯有异响和抖动快速跑了下来,无人员伤亡。

2015年8月11日19时40分左右,湖北省咸宁市中百仓储博仁店有一幼童手被扶手电梯卡住,现场情况十分危急,咸宁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消防官兵将踏板卸掉成功将被困小孩救了出来,他的手被卡在电梯踏板里,血肉模糊。

2015年8月1日晚22时20分许,上海市长宁区中山公园龙之梦商场内,一名35岁的商场保洁工被B2至B1层的自动扶梯夹住腿部。幸亏电梯随后停止运行,但商场保洁工的左小腿仍被死死夹住,后被送医急救,因伤势过重已做截肢处理。

2015年8月1日下午3时,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新东郊商城,一男童右脚被夹在商场扶梯围裙板和梯级缝隙中。男童被救出时,已出现暂时休克症状,随后被救护车紧急送医。

2015年7月30日,浙江21岁女孩被电梯夹住身亡,女孩当时胸部以上部位,特别是头部,被卡在电梯外侧的缝隙当中。

2015年7月28日夜间,河南信阳市潢川县光州国际酒店的一部电梯突然发生故障,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2015年7月27日,西梧州市太阳广场一个一岁多的幼童被手扶电梯卷入,手臂受伤。经近5分钟破拆和营救,幼童终被救出。

2014年9月16日,温州鞋都三期一鞋厂突发电梯故障,门开轿厢未至,一名30岁左右运货男子一脚踩空跌落电梯井底,导致手脚多处骨折。

2014年9月14日,集美的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内一栋教学楼的电梯突然出现故障,一名男生被夹卡在轿厢中不幸身亡。

2013年8月16日,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在建的东郡花苑工地发生电梯事故,造成5人死亡。

2013年8月2日,河北区的某大厦发生严重坠梯事故,从16楼的高度直坠至负1层,造成8名乘员重伤,余下多名人员软组织挫伤。

2012年10月23日,重庆江津区一居民区的9栋楼房的18部电梯突然集体“罢工”,近百人被困在电梯轿厢内。当地119电话一时间被打爆,被困人员纷纷报警求救。

2011年9月9日,东莞南城一电梯从8楼飞坠1楼至多人骨折。

2011年7月10日,深圳地铁4号线清湖站的上行扶梯运行至1/3处后,突然停顿后逆行,扶梯上的乘客猝不及防摔下,造成当时使用扶梯的4名乘客全部受伤。

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上行电扶梯突然逆行,事故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26人轻伤。

2010年12月14日,深圳地铁1号线国贸站一台上行的自动扶梯发生逆行,造成25人受伤。

2009年,虎门宜家花园C座,一名业主在乘坐电梯下行时,不料电梯在2层与1层中间停止,业主在逃生过程中被电梯挤压而死。

电梯,本是方便人们的一种设施,现在却令人谈梯色变!能彻底消除隐患吗?大家都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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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7日凌晨5点30分左右,当大部分上海市民都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家住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附近的居民却被“轰”的一声巨响吵醒,伴随的还有一些震动,没多久,他们知道不是发生地震,而是附近的小区“莲花河畔景苑”中一栋13层的在建的住宅楼倒塌了。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5年7月6日辽宁沈阳一小区7楼的住户在家中剁饺子馅时,阳台突然坍塌。

2015年7月4日浙江温岭一鞋厂发生房屋倒塌事故,14人遇难。

2015年6月16日,天津市西青区一洗浴会馆一楼休息厅一块楼板突然塌落,致6死6伤。

2015年6月14日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一栋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造成4人遇难,多人受伤。

2015年5月20日11时29分,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头桥社区宏福景苑小区第21栋居民楼第3单元、第4单元部分垮塌。垮塌居民楼共有35户114人。经过70多个小时不间断搜救,救援人员共成功营救14名被困人员,16人不幸遇难。

2014年12月13日下午17时左右,永清县刘街乡徐街村一幼儿园发生房屋坍塌事故,致3名儿童遇难。

2014年4月4日上午8点45分,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大成路居敬小区一幢5层居民房发生倒塌事件。

如果房屋倒塌发生在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当时,是难免的,但是,以上事故都是在毫无外在因素影响下发生的,这就让人不能容忍了!

事后问责是难免的,然而,逝去的生命却无法挽回了!那些拿了黑心钱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在花钱的时候,能安心吗?!

不知道我这一身中还要历经什么样的灾难?但愿什么都不要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