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半世浮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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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插曲

之所以这篇没有编号,而且取名‘插曲’,是因为本来没有写这篇的计划,是看到一则新闻而突然想起加写的。

新闻的大概意思是2015年9月7日凌晨2点,一群‘动物保护志愿者’将一辆货车逼下高速(车上载有200多条狗),双方对峙8个多小时后,司机妻子无奈之下用匕首自残!

我们先看看这所谓的‘动物保护志愿者’将货车逼下高速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货车载有违禁物品,你可以举报,通过合法渠道拦截货车。而他们却私自将货车逼下高速。难道他们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些人究竟是什么背景?不知道有没有相关部门对此做相应调查!还民于真相才能取信于民!

我记得以前也有新闻报道,说有爱狗人士打砸狗肉馆!后来如何处理的,却没有消息了。难道找个保护动物的借口,就能做任何违法之事?

喜欢一种动物,是每个人的权利,保护动物,也是值得提倡的,特别是规定的被保护的动物。但是,任何事都要有个度!收养流浪狗,说明你有爱心,可是别人养狗就是为了吃狗肉,你凭什么阻止人家?难道你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否则的话,你可以保护狗,别人可以保护猪、羊、牛、鸡、鸭、鹅、鱼等等等等。是不是所有动物就都不能吃了?退一万步说,所有人都不吃动物肉,成了素食主义者,那么,植物也是有生命的!你可以借保护动物阻止吃肉,别人也可以保护植物啊!这样一来,所有人就只能喝水和呼吸空气了(其实水和空气也是有生命的,只是现在还没被人认可而已!)!那所有人就只能不食人间烟火,成仙成佛了!

世界上每天都有人饿死,中国也有很多人生活在贫困线边缘,为什么没有人去关心他们,却有很多人借关心动物做违法之事?无非三个答案:一、人命不如动物;二、他们想借此出名;三、他们在玩弄法律!

愿法制充实到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