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安全”作为免于有组织暴力的自由
前面对人的安全理念的承诺和陷阱以及它各种表现的分析,产生了以下问题:有没有方法在减少陷阱的同时保留其中一些较好的观念?罗兰德·帕里斯(Roland Paris)评论说,尝试提高理念分析效用的企图不大可能成功,因为理念与其说是一个分析性的观点,更是一种标语和口号;此外,它的倡议者热衷于让其保持模糊性和复杂性,以作为团结联盟的一种方式。【346】帕里斯建议了一个分类的解决方法:将“人的安全”领域作为安全研究的四个分支之一,每个分支可以依据重要的问题、方法和解决方案的角度形成它自己的建构体系。他提出了一个2×2的“安全研究矩阵”:元素1是针对国家的军事威胁,即传统的/国家的安全研究领域;元素2主要是对国家的非军事威胁(替代或者除了军事威胁之外的威胁),如某些国家遭遇的环境和经济(资源)稀缺;元素3是关于国家内部团体的军事威胁,即国内冲突,如内战和种族冲突;人的安全属于元素4,它集中在非军事威胁上,如对于国家内团体和个人的来自环境退化的威胁。【347】
对于使各种安全研究途径次序化来说,帕里斯的矩阵是一个大胆而有帮助的尝试。人的安全理念的批判者也许会认为,帕里斯将“人的安全”安排在元素4里是恰当的,而理念的倡议者可能会反对把元素2和元素3中的威胁武断地排除在“人的安全”范畴之外。拥护人的安全理念的人也许对国家的态度更加谨慎,但他们也承认国家是一个安全的关键保障者。因此,他们关注对抗国家面临的非军事安全威胁(如经济停滞,元素2),这是因为一个“失败的国家”可能会对在它内部生活的人造成严重后果。“人的安全”倡议者将会发现,把针对团体和个人的军事威胁(如波斯尼亚和卢旺达,元素3)排除在他们的安全领域外可能更富有争议。“人的安全”关注的主要部分是处理当代世界盛行的国内冲突,以及保护那些深陷其中或者其中被针对的团体和个体,而针对他们的就是那些发起并利用暴力谋利的人。帕里斯的矩阵是有争议的,但它帮助我们明确地认识到:“人的安全”议程包含了四个安全研究种类中的三个。只有国际战争似乎在它的职权之外,其他任何事物都在其中。我们争论的是一个广泛的理念,其相关界限并不明晰。因为对探讨促使理念更加一致的方式以及提高其分析能力更感兴趣,我们把分类撇在一边,着手于定义的工作。这一工作的任务是,在不减少该理念的相关性和重要性的条件下,看看有没有可能减少“人的安全”范围内的安全威胁。
那些寻求澄清观念和强化分析的人面临着两大挑战:第一个挑战是要不要接受“人的安全”途径的必要条件,即人是最恰当和最不可削减的安全指涉对象。许多主流安全分析家们继续拒绝承认安全指涉对象从国家到个人的“垂直(向下)延伸”,理由是每一个可想象的影响人类的弊端都可能成为安全问题。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合理的顾虑,并且那些像我们这样接受安全指涉对象应该是人类的人也必须解决这一顾虑。第二个挑战是描绘和确认有资格作为“人的安全”的威胁范围——根植于分析——作为对人的安全的威胁。一个过于宽泛的途径将意味着失去分析的可行性;一个过于狭隘的途径又将意味着集中在国家军事安全上而不能理解后冷战时期大多数威胁的本质。能够有一种中间的途径吗?在我们争论的紧要处,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将尝试的途径提供给读者。我们的讨论是通过直接面对前面的两个挑战来进行的。下面要提到的人的安全理念也存在着反例和弱点,但是我们已努力使概念性的程序和承诺变得清晰。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途径是否取得了进展,或许可以用其处理转移或避免优先性问题、原因的混淆和前面讨论的军事补救等问题的效果来评价。
我们争论的“人的安全”是免于有组织的暴力的自由。它的对立面更容易理解:人类是不安全的,因为那些组织伤害它们的人,通常使他们处于受伤、残废或死亡的危险之中。那些起组织作用的人往往是个人或群体。鼓动他们的不管是什么样的目的或理由、思想/宗教狂热主义、种族仇恨、拒绝包容异己,或仅仅是普通的报复,都没有他们具有造成人身伤害的能力和意图这一事实来得重要。人身伤害越严重,影响的人数越多,人就越不安全。在之前已经有其他人提出,免于暴力的自由是人的安全理念的核心。【348】免于暴力的自由固然重要,但是我们也想把注意力集中到暴力来源上——犯罪者以及什么使暴力具有效力——它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我们的人的(不)安全理念的重点是,一些实体或组织正在组织起来对付我们这一事实的存在。【349】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2004年12月的但海啸带来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可怕的破坏,但海啸并没有被视为“人的安全”问题,而基地组织有预谋地攻击世界贸易中心和五角大楼的员工却被视为“人的安全”问题。
在我们的人的安全理念中,人类是安全最恰当的指涉对象。另一方面,经过分析,我们也觉得安全理念从国家到个体的向下扩展有效而且恰当。一些人或许会争论说,这种向下扩展剥夺了安全理念的一些分析价值。我们承认有这种危险,但是我们相信这种危险会被一个重要的获益很好地平衡,那就是集中在人类个体身上的途径。选定一个抽象的个体作为安全指涉对象,这也意味着我们对待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流离失所者)所做的努力也要谨慎小心,因为它有减少其他类型个体的要求和价值的风险。
国家的具体化——把国家安全置于其内部的个体安全之上——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改变了的环境需要一个对相对于国家的个体定位的重新商讨。换句话说,20世纪的事件一再地促使分析家和实践者朝着重新理解国家被期冀做什么而努力。在这个运动中主要的收获是国家不再自动享有优先权。
将注意力的平衡偏向个体(以政府为代价)是一个良好的矫正手段,但避免矫枉过正也很重要。首先,过分集中于个体或许会剥夺国家的权利,并且阻止它们做所被期冀的事。【350】我们面临的挑战是要在期望国家去做它们该做的事和当它们不能做(或不愿做)时帮助它们做之间来寻找平衡。其次,在“人的安全”讨论中并未言明的国家主权的减少(特别是对个体的保护时)或许也会侵蚀不干涉原则——它在促进国际稳定中扮演着一个历史性的有用角色,并且导致了过度的军事干涉。再次,为了使其因其他原因所采取的行动合法化,存在着国家或许会利用保护言论的危险。换句话说,“人的安全”的支持者应该提防将国家妖魔化:它的合法性将会一直根据它提供给那些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的良好程度作出判断,并且,它在物资分配过程中仍然起着决定性作用。
为什么要将“人的安全”的威胁范围限定在那些由有组织的暴力导致的威胁之内呢?因为,当“人的安全”指涉对象从“国家”(至2004年末,共有191个联合国成员)膨胀到“人口”(60亿),除了什么应该或不应该算作安全威胁,没有别的办法把分析的次序加在理念之上。当食物短缺、传染病、经济衰退、环境退化、缺乏政治自由以及个人和团体安全的威胁全部都被认为是对“人的安全”的威胁时,范围极其宽泛的人类行动在安全意义上被解释为“陷于危险之中”。这些“威胁”的宽泛性和含糊性,使几乎每个个体都在体验某一形式的“安全威胁”的认定变得可信。这样一个途径有导致上述三大陷阱的危险。本书其中一个作者的办公室坐落于一条繁忙公交路线边,这条路线被认为是英国污染最严重的路线之一。根据清洁燃料供应商卡勒(Calor)的研究,在那里呆上24小时,相当于吸了60根烟。【351】空气自然被污染了,但是这难道就意味着我们其中之一正在每天体验着人的不安全因素并且面临着危险吗?如果该作者办公室的污染被认为是面临一个安全威胁,那么人的安全理念就会被视为谬论;这样一个定义暗示了,任何一个对我们安康生活的扰乱都是安全威胁。在这样的构想下,我们大部分时间都会处于某种形式的安全威胁下。正如林顿·约翰逊所说,理念变得就像奶奶的长睡衣一样,包裹了所有事情。这样做之后,它变得毫无意义,并且没有分析价值。
因此,对于那些致力于试图挽救人的安全理念的意义和用途的人来说,有必要区分那些侵犯我们安康生活的流弊和那些威胁我们人身生存的东西。这显然不是一个“要么(或者)”的区分。从人类福利的统一体来思考它是很有用的,其中一极(比方说左边)代表着完全的安康,另一极(右边)代表着死亡。在我们的构想里面,只有更靠近统一体右边的威胁才能成为“人的安全”的潜在威胁。即使是在这个统一体的一角,仍然需要在威胁我们人身安全的来源中作出区分。很多东西都可以剥夺我们的生命,但并不是所有的这些都被视为安全威胁。我们存在的每一分钟都会被直接或间接的周边环境威胁到我们的人身安全。电器、尖锐的桌角、阳光、吸烟、穿越马路、飓风、夜半敲门声以及处于被劫持的飞机上,这都可以从根本上威胁到我们的人身安全。但是很少人会认为,所有这些都应该被视为“人的安全”的威胁。
问题是上述关于威胁的众多例子中,哪个最应该成为“人的安全”的威胁?我们认为只有后两者。全世界成百上千的人,尤其是婴幼儿和老人,每天都因家中电器和尖锐物造成的意外而受伤或者死亡。尽管事实上它们比1990—1991年的海湾战争和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造成了更多的个体伤害,但没有一个严肃的分析家会认为,这些家庭物件是“人的安全”的威胁。阳光(可以造成皮肤癌)、吸烟(毫无争议地和肺癌有关)、穿越马路(总存在被迎面而来的车辆撞到的危险)以及飓风也是这样,它们也许会杀了我们,但是它们普遍被认为不是我们安全的威胁。
我们认为对我们(个体)安全构成的威胁来自于其他种类的现象,这可用半夜敲门声和劫持飞机的例子来说明。关于半夜的敲门声,住在集权国家的典型的个人恐惧就是,半夜被带去警察局严刑拷打,并且之后就销声匿迹。在这种情况下,对我的人身安全的威胁就来自别的个体——秘密警察、美国海军陆战队、卢旺达大砍刀帮派,而不是来自于无生命的物体或大自然。它们几乎总是在一些思想体系或行政命令下行动着,受害者知道,即使不想卷入的话,还是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人的安全”的威胁观念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不安全因素来源于其他个体或群体。这个标准把尖锐的桌角、海啸和地震排除在安全威胁之外。
同等重要的是,不安全因素的代理人被组织起来或者是由他们自行组织去伤害别人或者把自己也卷进去。组织标准的重要性在于它排除了自发的个人暴力行为,如道路上的攻击行动或情绪性犯罪。但正是组织放大了犯罪效果而使之造成广泛而致命的伤害。没有他背后的组织和协调金融家、供应商、支持者以及盟友的能力,“孤单的”恐怖主义分子对安全将构成不了这么多威胁。他将无法购买他的“脏弹”,更遑论在伦敦或洛杉矶引爆它了。正是这种组织因素,对右下角的我们的持续福祉和生命构成了威胁。
诚然,把“人的安全”的威胁构想为有组织的暴力违背了《1994年人类发展报告》和2003年人类安全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倡的理念水平扩展的趋势。最近这个扩展议程体现在了2004年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的报告中。它通过复兴共同安全的理念,认为正是共同安全需要被扩展和综合以便使它可以同时兼容新旧威胁,它看起来比“人的安全”的发展更进了一步。【352】报告鉴别了六种威胁:经济的和社会的威胁,如贫困、传染性疾病和环境退化;国际冲突;国内冲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恐怖主义和跨国的有组织犯罪。【353】有趣的是——也许这反映了小组的构成——尽管不是以经济和社会威胁为代价,军事维度的强烈威胁看起来已经回归了。【354】在我们看来,这个与每个人都相关的途径在“共同安全”术语的复兴下变得更加复杂。作为对20世纪30年代和冷战期间国际侵略的回应,考虑到对共同安全令人郁闷的记录,我们对其处理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鉴定的六种威胁的效能感到非常怀疑。
读者们得自己决定,我们的途径是否使我们发现了在三个报告中所缺少的关注点和分析性导向,这些获得是否值得把诸如不发达、艾滋病/病毒和环境退化等排除在安全问题考虑之外。我们的途径不把后者考虑为安全问题,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重要或者是不值得给予重要的资源分配。其实远非如此,例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因艾滋病/病毒死亡的人数比1945年以来所有的国际战争造成的死亡人数加起来都多。拯救那些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以及把更多可支配的资源投入到控制这一疾病上,这些也应当作为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联合国优先考虑的事。
但是艾滋病是一个健康问题,而不是安全问题。它并没有涉及一些个体组织起来伤害其他个体,或者是把个体牵扯进来。把艾滋病问题描述为一个安全问题是有可能的,因为艾滋病毁灭了一个国家很大一部分适龄工作成年人,由此带来了经济秩序混乱和国力衰弱,从而造成国家易于遭受内部暴动和外部的侵略。【355】这在某些国家或许是正确的,但艾滋病所扮演的角色与有组织的暴力产生的最终结果并不相同,总还要差几步。此外,一个有着严重艾滋病问题的国家是否会遭遇冲突,这还要取决于一连串的其他因素,包括国内叛乱者是否会选择使用武力、其政治机构的力量、国家领导者的能力、其邻国的战略规划以及其他更远的强国的利益。换句话说,艾滋病也许仅仅是众多促进暴力冲突的相关因素之一。当和其他相关因素结合在一起时,它或许会产生暴力的结果;但是当和另一些截然不同的相关因素结合在一起时(或许是以不同的比例),结果或许就会是平静和绥靖的。【356】
同样地,“与最终结果差几步”的问题还影响到了第四章中提到的“冲突根源”的争论。在那一章中,我们考察了一些人的观点,他们把贫困、不平等和经济机会稀缺视为导致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并把解决经济病症的政策描述为安全政策。经济衰退无疑与不安定以及冲突有关(关联有多强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但是之前提到的政治的和区域性的变化也是如此。如果容易列出贫困和不平等导致冲突的案例,也同样容易举出例子说明,尽管存在贫困和不平等,却不存在冲突。这暗示着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以及国际变量的特定混合导致了冲突的产生,关于这一点仍然只有很少人理解。在确切阐述什么构成了安全理念时,我们尝试过使我们的理念远离那些易受其影响的“与最终结果双倍不同”的问题。实际上,我们的理念途径已经回避,尽管不是完全避免了随机地排序。有组织的暴力的观念锁定在两样事情上面,即那里是否存在有能力伤害我们的个体以及他们是否正在策划和组织来伤害我们(尽管我们很乐意知道为什么,但它不是必须的)。
“一些个体组织起来伤害和杀害其他个体”的这一标准,会把以下方面也算做对“人的安全”的威胁:种族灭绝、内战、恐怖袭击、国际战争、种族灭绝政策、有组织的大规模强奸、严刑拷问以及埋设地雷。尽管这毫无疑问是一个全面的清单,大家都知道这些案例是因为有一个或一些行动主体(如国家、种族或者是区域组织)的存在,它们组织或被组织起来去对其他个体进行人身伤害。尽管个体伤亡的数目告诉了我们关于暴力的严重性,但这些数字并不能使其成为安全问题。那些有能力并且蓄意去伤害他人的有组织的个体构成了明确的安全威胁。这就是为什么在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很明显地互相对对方构成了严重的(也是必要的)安全威胁。它们的战争计划包括向对方投下核导弹,以毁坏对方的大部分人口和工业。相似地,20世纪90年代塞尔维亚军队使用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来“清洗”和消除在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的波斯尼亚穆斯林的举动,也是一个严重的“人的安全”问题。
除了把安全威胁的范围缩小到可以控制的范围,将注意力集中在有组织的暴力上,也引入了分析性的视野:如果是能感知的个体组织起来杀害他人构成了核心的安全问题,我们可以令人信服地制定策略来阻止这些个体和他们的组织,或者至少让他们的行动变得更困难。换句话说,通过寻找其资源,回应这些安全威胁似乎是有可能的。当涉及地震、海啸或者是使他们的人民变得贫穷的不称职的经济政策制定者时,处理这些资源就变得不可能或者无效了。对于我们的安全理念来说,改变或阻止这些潜在作恶者行为的可能性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它给予了该理念一个额外的关联和分析性的导向。
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种分析的成果所付出的代价太高了。他们反对把经济不安全的因素从我们的安全途径中排除出去,指出了“社会安全”的理念和使它能成为我们所接受的话语方式,这些都表明我们关于有组织的暴力的标准是一种过度的限制。【357】1935年,美国通过的《社会安全法案》表明,在特定条件下(大萧条),把对经济衰退的恐惧——不管是因为年老还是作为失业的结果——描述为一个社会安全问题似乎是恰当、有效的。罗斯福·富兰克林总统把那些为了社会安全工作的顾问团命名为经济安全委员会。【358】把失业、退休和健康福利混合起来说成是社会安全,现在已经成为美国人的第二天性。
事实上,在20世纪30年代,社会安全理念在直观上是令人信服的,在政治上也很有效,但是它也成了“安全”在社会安全中几乎不具有分析性的案例。对该项目更为广泛的描述性词语是“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这可以从社会安全成就的标志中体现,它经常包括“保障”和“福利”,但几乎不把“安全”作为单独的描述词,这表明是“社会安全”的福利、保障方面在其中起到了绝大部分的分析作用。【359】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之外很少有国家把它们的失业和退休计划描述为社会安全。它们的安全问题首选的描述似乎是退休金和保险。对于像美国这样的富国来说,把社会经济福利当做安全问题是不冒险的,因为它们有资源去满足夸大了的安全期望。这样一来,这种夸大和期望之间的距离就被最小化了。对于不那么富有的国家,它们有充足的理由避免将社会经济福利安全化。失业和退休福利确实是对安全很好的描述,但是把它们的缺失定义为一个安全威胁似乎拉大了现实和期望之间的差距。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少有国家将它们的失业和退休金政策贴上社会安全的标签。一个国家把它们变为安全问题是要承担风险的。
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1935年以后发生在“安全”领域内的事情。即使20世纪二三十年代促进了安全的经济层面被广泛的接纳,但是二战的到来,却又强制性地把军事安全问题提到了国际议程的首页。不失业和退休福利对于那些有需要的人来说总是重要的,但是当它面对那些有能力去攻击和占领邻国的法西斯主义独裁者时,它就变得不那么紧要了。冷战再次强调了军事安全的重要性。换句话说,从1939年到1989年,半个世纪以来的事件共同导致了把安全等同于军事安全。理解过去50年间发生的事件改变安全含义的方式,这对那些寻求改变它当前含义的人来说非常重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相信,为了成功,“人的安全”的支持者需要取得一个与分析相关的、被恰当地限制的理念是很重要的了。用国家安全的方式去思考安全的方式仍然占据主流地位,它深深扎根于主流分析家和各超级大国的理念当中。
有组织的暴力这一评判标准的另外一个优势是,在与主流安全问题思考的沟通上,它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人类安全委员会”所采取的途径走得更远。保护个体不受暴力侵扰好比保护国家不受军事打击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人的安全”类似于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比如说当一个国家的领土完整受到侵犯时——主要是关于保护国家不受军事打击或暴力侵扰。而“人的安全”是关于保护个体的身体不受暴力的侵扰。国际战争、恐怖主义、大规模强奸以及严刑拷问都是人的安全问题,因为潜在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在这些例子中,敌对国家和像基地组织一样的恐怖主义分子,抑或是以国家内部的政治团体的行为构成了对个体人身安全的威胁。那些有组织的团体的目的是对我们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免于这种暴力的威胁就构成了人的安全的组成部分。
在甘地·巴伯对人的安全理念的敏锐分析中,他观察到“现实主义对安全范畴的挪用依赖于国际战争是造成对个体安全和自由最大的威胁这一假设,这在特定时候并不一定成立”。这有一个在冷战期间的例子:如果在两个拥有核武器装备的超级大国之间爆发了战争,人类很明显将会被毁灭。在这种意义下,核武器发展产生的不安全在全球的、国家的、区域的以及个体的层面都能感受到。在后冷战世界里,这种核破坏的恐惧已经消退了。新的弊病和恐惧不得不和内战、种族灭绝、恐怖主义、环境退化以及最著名的艾滋病关联起来。对于巴伯来说:
安全范畴的扩展包含了一个更大范围的威胁和暴力,这无疑是令人窘迫的,在哪里能够明确区分仍然不清楚。“人的安全”支持者所建议的是? ?安全比常规概念所允许的范围要大,至于有多大则有待后续研究? ?“人的安全”的考察者应该揭示出哪些组成部分才是真正重要的。【360】
我们大致同意巴伯的观点。把安全指涉对象回归到人的身上是一个必要举措,但是为了维持理念的相关性和有效性,理念的支持者应该清楚他们在哪里进行区分。巴伯相信“安全考察者”会帮忙决定要在哪里区分。与巴伯相反,我们相信再多的研究也不能明确地作出这种区分,因为这个问题是一个哲学上的本体论问题。我们已经明确了我们的前提:在我们的世界里,对个体最严重的安全威胁,来自于由有组织的团体的领导人(国家精英们、官员们、被社会遗弃的人或者是非政府行为主体如恐怖分子)计划并执行的暴力行动。希特勒针对欧洲犹太人的计划和行动,冷战期间(核)恐怖的微妙平衡,波尔布特、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以及卢旺达政府的种族灭绝政策,还有基地组织全世界范围内的恐怖策划和行动,无疑都成为对“人的安全”的威胁。
即使“人的安全”领域中存在着这些最严重的威胁,但国家和国际团体对此却经常保持冷漠,直到最后关头或是杀戮终止。而对于特定问题,如环境退化或失业对个体造成的威胁,则犯了罗伯特·杰克逊所说的一种类别错误。【361】我们相信环境退化、失业和传染病等是造成人类悲剧的重要因素,应利用重要的资源去预防和消除它们。但是使这些问题成为安全问题是一个错误,这不仅使概念的实用意义淡化,而且也使对人类更加致命的威胁优先化的过程变得更加复杂。
“9·11”事件与国家安全状态的回归?
最近这些年来,光顾希思罗机场饭店的乘客们会遇到这样一张布告,上面写着:“我们向所有的顾客致歉,由于安全原因,机场区域禁止使用金属刀具。”这样,饭店的顾客们为什么不得不使用塑料刀叉的原因就很明显了。它的目的是不让恐怖分子轻松取得能利用的武器——以“9·11”事件中的劫机者使用方块切割机的相同方式——来劫机和毁坏高价值的象征性目标。在这个案例中,意识到存在一些有组织的团体,有能力并且想杀害我们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这使我们更容易接受这些“安全理由”。我们被恐怖分子杀害的几率远比死于车祸要小得多的事实,并没有使它不成为一个安全威胁。
在飞机场的餐馆里用塑料刀具不过是有一点不方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里所体验到的收获——不管多么轻微——其额外增加的安全感都使它变得值得。这一“9·11”事件给我们的生存安全带来冲击的普通例子提出了下面的问题,即“9·11”事件是怎样影响了人的安全话语的。难道是“9·11”事件及其后的事件加强了人的安全途径的洞察力和政策的提出?抑或是通过使国家安全回归为首要安全问题,它们已经成为“人的安全”的障碍?
在世贸中心大厦,来自68个国家的近3000名无辜劳动者丧生,这一事件说明了威胁不加区分的本质。基地组织及其各地的附属组织(如东南亚)并不仅仅威胁美国人或基督教徒;如果美国人以外的人、穆斯林和其他人在那个时间恰巧出现在那个地点(如巴厘岛)的话,他们也会受到同样的威胁。从这个意义来说,“9·11”事件及其后果加强了人的安全理念的显著特点。正如《世界报》9月12日在其首页上所写的那样:“我们现在都是美国人了。”【362】编辑这句话的意思是,所有人都处于基地组织所导演的暴力威胁之下。
但是,基地组织的确是把愤怒集中在了美国人及美国经济、军事和政治权力的象征物上面。它瞄准了世贸中心大厦、五角大楼和美国国会(那架坠毁在宾夕法尼亚郊区的飞机是飞往国会的)。美国政府和那些居住和工作在里面的人是奥萨玛·本·拉登及其同伙的基本目标。美国的同盟和朋友,不管他们是在巴厘岛度假的澳大利亚人还是坐火车去工作的西班牙人,也都受到了攻击。美国和其他国家对恐怖主义威胁回应的方式使人联想起(冷战时期的)国家安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保护国家是防御的第一线,这等同于保护其中的个体。“国土安全”的观念表明领土防卫的首要性意义得到了提高。爱国主义法案、国土安全部的建立和任命沙皇式首脑去监督所有机构,这些已经把行政权力集中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人权团体慨叹于国家权力的扩大和由此带来的个体权力与自由方面的危险。2002年9月,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玛丽·鲁宾逊(Mary Robinson)曾经把“9·11”事件袭击描述为反人道主义罪行,批评美国的反恐措施限制了个体公民在国内外的权利。鲁宾逊举了一些表明人权被侵犯的例子。例如,在规定时期内,使用移民法来扣留其境内的外国人,阿拉伯后裔做种族特性分析以及把美国公民起诉为敌方作战人员,还对他们的有关权利在法律方面做了限制等。【363】国家安全状态的回归同时也在“9·11”事件后的两场战争——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中清楚地表现出来。阿富汗从自我防卫和追逐犯罪者的角度阐述其正当性,安理会1368号决议显示这种正当性已经被国际团体接受。美国对伊拉克发动战争的正当理由是,萨达姆·侯赛因违反了联合国关于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规定并且和基地组织有联系,这很难让人信服,联合国也没有认可这场战争。在伊拉克的“政权更替”进程中,美国拒绝红十字会对阿富汗和伊拉克俘虏的保护,以及对阿布格莱布囚徒的虐待,美国为了暂时应付维护人权和“人的安全”中的国际规范,强调了其保护“国土安全”的意图。
鲁宾逊也对美国立场对于别国所产生的波及效应感到痛心。在人权方面有可疑记录的外国政府立即把矛头指向美国,她敏锐地目睹了这一切,意识到“标准已经发生了改变”。【364】像俄国和中国这样的国家,已经把它们尊敬的穆斯林持不同政见者——车臣和东突描述为威胁国家安全和主权的恐怖分子。即使在英国,警察们也在反恐法案下对近10万间房屋进行了搜查。据罗宾·库克(Robin Cook)所说,穆斯林家庭已经接受了这些突然搜查的冲击,“搜查的本质是寻找可疑恐怖分子,经常伴随着这样的戏剧性场面:大门被毁坏,户主趴在地板上”。作为一个注重人权,并寻求合乎伦理的外交政策的前任外交部长,库克对这些突然搜查的看法具有很强的讽刺意味:“这起追踪内部敌人的攻击一共网罗了17条罪状,但其中绝大部分和恐怖主义完全不相干。”【365】
正如上面的例子所表明的,“9·11”事件后保护国家的紧急性限制了把人放在第一位的势头。该紧急性已被美国及其同盟【366】敏锐地觉察到,但同时知情的还有一些处于“二线”的东南亚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和菲律宾在内。这种保护国家的紧急性对国际关系也有暗示作用。阿斯特雷·苏尔克说得好:“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恐怖主义和战争充斥了政策议程,华盛顿冷战早期的‘要么同盟,要么敌对’学说开始复兴,这几乎没有给国家留出任何空间? ?来提升个体安全。”【367】
苏尔克的观察反映出一个隐忧:自“9·11”事件后,一些理念在“人的安全”领域被沿袭下来。她的观点值得重提是因为,它们将会影响到未来的人的安全理念。首先是华盛顿问题。苏尔克指出了我们自始至终所做的假设,为了让人的安全理念能够在竞争中赢过国家安全观念,主要力量(不仅仅是中间力量)必须加入进来。出于我们分析的目的,主要力量或许还可以解释为安理会的五个永久成员,其中美国是资格最老的。因为受伤和愤怒,美国根本不具备合适的条件来推动“人的安全”议程,因为该国的一些内外政策和把人放在首位存在冲突。
其次,苏尔克关于反恐充斥着联合国政策的观点也逐渐显露。它加强了美国支配了联合国的观点,暗示着一旦涉及安全,像联合国等的机构组织和像美国等的国家,通常都会被迫与它们所觉察到的强烈威胁打交道,而它们大部分经济的、军事的和外交的资源都会被用来应对这些威胁。显而易见,在“9·11”事件以后,联合国和美国面对的强烈威胁再也不是人的不安全因素了。苏尔克写到,在她用联合国数据库在联合国文献里搜索“人的安全网”时,一共只得到了三个2001年以后的结果。
再次,如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所暗示的那样,国家间的战争并没有过时。美国及其同盟在进入伊拉克后遇到的困难告诉我们,进一步针对伊朗、朝鲜和叙利亚的防御战争很可能不会发生,但是这些国家没有一个指望不会受到美国的制约。这些发展表明了,在“9·11”事件以后的世界里,人类安全委员会报告所呼吁的“保护人们不受严重的威胁,并且使他们对自己的生命负责”【368】的观点或许正变得比预期更具挑战性。
结论
“国家继续对安全负有主要责任。”人类安全委员会报告中是这样说的,尽管接着它迅速修正了这一断言:“但是,随着安全挑战变得更复杂多变,新的不同行为主体尝试加入其中,我们需要转变规范。注意力必须从国家安全扩大到人的安全。”【369】这里产生了一个介于安全指涉对象(人类)和安全的提供者(国家仍然负有主要责任,尽管也欢迎其他参与者)之间的混淆。我们同意在涉及指涉对象时,注意力必须从国家安全扩大到人的安全,但是我们对把提供者的概念从国家扩大到人类个体持谨慎态度。因为,我们担心会把婴儿连同洗澡水一起泼出去。
对国家是安全的最终指涉对象这一声明的反驳是一个积极的进展。我们相信个体人的回归,将是一个具有规范性和分析性的良好转变。如果我们承认“人的安全”是关于保护个体免于受他方策划的有组织的暴力的侵扰,我们依靠谁来保护的问题就出现了。就连《人的安全现状》也承认,首要的答案是“国家”。这个回答在联合国秘书长的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的近期报告中得到肯定:“如果会达成一个新的安全共识,那么其前提必须是,和我们面对的所有新老威胁打交道的一线参与者继续是单个主权国家。”【370】
然而,很多人不再把国家视为安全的最终目标。这意味着国家再也不能以国家安全为由在保护层内为所欲为。但是从这儿跳到相反的结论,认为国家再也不是(人的)安全的主要提供者,这也是不正确的。我们得留意削弱国家保护人的安全能力的行为。
我们承认,我们的行动在“人的安全”这个议题所包含的内容里更具选择性。但我们也认为,使理念得到支持并具有分析的连贯性,这些方面也很必要。我们的安全理念可以让我们避免前面讨论到的三个缺陷。保留个体作为安全指涉对象,但忽略掉其中通常会在“有组织的伤害”评测中失败的威胁,我们的定义就可以免于受到“覆盖一切,却毫无意义”的批评。举个例子来说,自然灾害、事故、像艾滋病和“非典”等疾病以及经济衰退都不被认为是对人的安全的威胁(至少不是严重的威胁)。海啸、交通事故、病毒传播和谷物歉收通常不是由个体组织起来而造成损失的,所以它们也都没能通过“有组织的伤害”的评测。优先权问题在这里也变得更好处理,因为我们限制了关注点的范围。对于人的安全途径的倡导者来说,防止国际和国内战争、恐怖主义、种族灭绝以及像酷刑之类的人权滥用才是第一重要的问题。
“人的安全”观点在理论上也更加连贯。就前面用到的A→B术语而言,尽管原因各不相同,但已经减少到易处理的少数几个,并且它们彼此都有联系:A可以是国家、跨国恐怖分子或者是政治领袖,他们具有一个共通的特性,就是把暴力强加于他人的倾向。因此,政策问题变得相似起来:他们是如何被劝服去停止、阻止、抵消或者在极端情况下(比如说恐怖分子)消除安全威胁的?答案因暴力的实施者——国家、独裁者或恐怖分子——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文献也依据如何防止国际战争、处理专制统治者和追踪恐怖分子等问题而拟定。
另外,在采纳政治、军事措施回应人的不安全问题的危险上,变得不再是什么大问题了。这是因为此类问题都涉及了那些组织伤害的作恶者;依靠安全武装的回应是恰当的,也是必需的。有着不友善邻国的国家将需要组建军队、装备,或许还有同盟来保护自己。没有这些防御工具,它们公民的基本安全就会受到威胁。那些由于意识形态或是种族的原因折磨其公民的政府或领导者,也会有丧失主权的危险:安理会可能会批准使用武力(像在索马里和波斯尼亚那样)来保卫处于危险中的个体安全。当像基地组织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组织起来谋杀无辜平民时,使用“所有必要手段”来对抗这些恐怖分子是必要又合法的。
最后,除了弥补上述三个缺陷之外,在那些寻求超越国际冲突而转到国内冲突理解上来的主流分析家们的努力下,我们的人的安全理念走得更远了。就好比他们更关注国际和国内战争一样,主流分析家们也发现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有组织的暴力上面。【371】我们和主流观点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安全指涉对象:我们视内战为人的安全问题,这是因为我们明确寻求谁应该受到保护或者是为了谁的安全。对这些问题的提问会防止我们把国家——现在的权力拥有者——当偶像崇拜;它也澄清了什么是处于危险中的,应呼吁国际的干涉。相反,主流分析家们对战争要比对安全指涉对象更加感兴趣,不管这是国际的、国内的抑或是国家和非政府行动主体之间的战争。当一大批人受到了威胁、伤害或是被有组织的暴力谋杀时,肯定是发生了战争,战争是最典型的安全问题。在我们所建议的“人的安全”途径和主流思想关于什么是安全问题的看法之间,并不存在紧张的关系。主流可能持保留意见的是人的安全途径后面的推动规范。把指涉对象从国家转变为人的案例,部分是基于“把人放在安全研究的中心是对的”这个规范性假设。尽管主流分析家们更喜欢显露其对战争规范的考虑,以及在关于战争原因和影响的积极的或无益的分析之间做一个更强的划分,但是他们对上述假设并不否认。【372】
总结起来,这里所建议的人的安全理念,为国家安全或军事安全保留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里,如果一个国家对保护其公民的安全持认真的态度,那么军事安全将在防卫中处于一线地位。尝试定义“人的安全”的最重要的缺陷之一就是遗漏了传统维度。尽管如此,我们也承认,安全的最终指涉对象肯定是个体。因此,国家、领导人、社会或是那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因企图对无辜者造成人身伤害而成为武力干涉的合理目标。那些让他们的环境退化的人、那些拒绝承认艾滋病流行的严重性的人,以及那些不能胜任经济规划的人正在造成一种新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尽管他们的罪行给他们的国民造成严重的伤害和痛苦,但是在这里,几乎没有人会去倡导援引第七章的方法和使用武力以纠正他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