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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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税收与国债经济(34)

中国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债始于清朝末期,而且外债先于内债。根据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从1853年到1894年期间,清政府共计举借外债43次,外债金额折合银元约6.900万元。中国正式发行国内国债则是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清政府为应付甲午战争军需向国内举借的债务称为“息借商款”,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又发行昭信股票。辛亥革命胜利以后的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都曾依赖发行国债的方式筹集资金,解决财政困难,以维持国家机器运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借助国债动员社会资金来平衡财政收支、支援国家重点建设以及调节社会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1950年中央政府在国内第一次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随后,1954年至1958年又连续五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9年后,由于种种原因,停止了国债发行,直到1981年国债的发行才重新得以恢复。

四、国债与相关信用范畴的比较

(一)国债与银行信用的区别和联系

国债与银行信用相比较,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各自的不同点。

1.国债与银行信用的共同点

(1)国债的存在虽然远远早于银行信用,但是,两者都是在商品货币经济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借贷关系,同商品货币经济发育程度密切相关。没有商品货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国债和银行信用的存在和发展。

(2)国债和银行信用动员社会资金进行分配和再分配都必须严格遵循偿还原则,坚持有借有还,支付一定利息作为资金让渡的条件。

(3)国债与银行信用运行所发生的债务关系同属于资金使用权的让渡,是资金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而不是资金所有权的转移。

2.国债与银行信用的区别

(1)资金分配的主体不同

国债是以国家为主体、由政府直接出面发生的信用关系。在这里,国家是债务人,处于信用关系的主导地位。国债的发行权、资金使用权属于国家。银行信用则是以银行为主体,以银行信用为中介人所发生的信用关系,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起着桥梁作用。

(2)资金分配的渠道不同

国债以政府发行公债的方式,运用借入和归还的方法,直接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渠道实现资金分配。银行信用则以吸收存款方式集中资金,用于发放周转贷款或投资性贷款。银行信用资金的运动完全是通过银行的存贷业务活动实现的。

(3)筹资的目的不同

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在于取得财政资金,满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而银行作为企业,以存贷款为主的信用和经营活动的目的在于利润最大化。

(4)资金分配使用的重点不同

国债资金分配使用的重点是长远的、有战略价值的经济投资开发性项目,如能源、交通、港口等领域的基础设施,有利于带动国民经济全局的稳定持续增长。银行信用则偏重于短期性、周转性项目的贷款,而且还要追求利润。

(5)资金分配表现形式不同

国债主要是中央政府发行国家债券和向外国政府、金融机构借款以筹集财政资金,国债资金使用结果将影响到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银行信用的基本形式则是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用于满足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短期需要,使用结果一般会对国民收入分配起调节作用。

(6)筹集资金的稳定性程度不同

国债发行大多约定偿还期限,未到偿还期,债权人不能要求国家提前兑现,如急需变现,只能在国债交易市场流通转让,资金使用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对于银行信用吸收的存款,债权人则可随时提取使用,筹得资金的稳定性较差。

(二)国债与私债(公司债)的区别和联系

所谓私债(公司债),是相对于国债(公债)而言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把相对于国债发行主体的公司或企业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债券统称为私债。国债与私债都同属于有价证券范畴,两者的发行主体都是依托自身的信誉,且都是通过举债方式所形成的债务关系,这是两种债务的共同点。但是国债和私债也存在着差异。两者的差异体现在债券发行动因、主体、流动性几个方面。国债发行主体是国家,发行规模、时间、期限、利率等不仅受经济因素的限制,也受政治因素影响,债券流通转让比较容易。公司债等私债的发行主体则是企业或股份制公司,债券发行的动因往往是单纯的经济因素,而且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的信用状况复杂得多,债券的流通性也较低。

(三)国债与货币发行的区别和联系

国债与货币发行的主体都是国家,实质都是以国家信誉为条件的。货币发行分为财政发行和经济发行两大类。国债和货币增发都起着弥补财政赤字的作用,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如在财政赤字同增发货币挂钩的条件下,国家财政出现赤字,出路总是向银行借款或透支。如当银行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唯—选择也只能是多发票子,这将导致流通中货币量增加,纸币贬值,通货膨胀。可是在财政赤字同货币增发脱钩的情况下,财政出现赤字,采用发行国债的方式把居民购买力的一部分转移给国家,采用这种方式弥补财政赤字,一般不会导致货币增发,也不会引起物价剧烈波动,有利于经济正常发展。

三十三、简析国债的功能和基本形式

一、国债的功能

国债是国家干预经济、参加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重要工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国债的基本功能从财政角度和经济角度考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弥补财政赤字的功能

国债弥补财政赤字的功能是指一定时期内,国家通过发行国债的方式把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平衡预算,以解决财政困难。这是现代各国最普遍的做法,也是公债产生的直接动因。从举借国债与政府扩大支出的关系看,由于公共支出不断增长的规律,一般政府都有扩大财政支出规模的倾向,而要解决扩大支出的资金需要,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增加财政收入。而政府增税(提高税率或增设税种)往往会受到微观经济主体的抵制甚至反抗,这就形成对增加财政收入的一种制约。如果政府为实现国家职能扩大财政支出,改用举债替代增税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财政以收定支的约束力就可能是“软”的。政府以举借国债来弥补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所造成的差额(赤字)的做法,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像增税那样受到微观经济主体的抵抗。所以,政府的财政支出在举借国债的条件下得以扩大,又由于财政支出的“刚性”,可能带来国债发行量逐年上升。

纵观世界各国:一个国家出现财政赤字的时候,通行的做法是发行政府债券。即通过发行公债、国库券,使企业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购买力推迟实现,把不属于国家支配的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转换给国家支配使用,成为国家的购买力。这种弥补赤字的办法不会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不会导致通货膨胀,一般也不会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这无疑是一种解决财政赤字问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方法。

(二)筹集建设资金的功能

国债筹集建设资金的功能是指,国家用发行国债的方式动员和集中社会闲置资金,用于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为了缓解国家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就必须从各方面采取各种形式的筹资办法(包括利用公债形式)进行动员和筹集,以便尽可能把资金集中在国家手中,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重点项目。由于国债所具有的“灵活性”可根据国家实现职能的需要,视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和社会承受力决定国债是否发行和发行的数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何时需要何时发行,需要多少发行多少。而单纯依靠国家税收手段来完成资金积累的任务是无法实现的。要想依靠企业、银行和引进外国资本来筹集也是很难完全办到的。如果不利用国债、不发行国债来作为财政资金的补充,势必延缓生产建设的发展速度。可见,国债筹集建设资金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利用国债筹集建设资金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我国各部门、企业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拥有相当规模的预算外资金;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相应地提高,城乡居民储蓄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总会不间断地游离出一部分闲置资金。这些都成为了国内发行债券筹集建设资金的经济基础。在国际上,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富裕程度不同,一些富裕国家拥有大量的资本,需要寻求新的投资场所,这也为我国通过外债筹集资金提供了条件。只要我们的国债政策对头,债券形式灵活多样,管理得当,便可以使国债成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一个长期的、稳定的来源渠道。

(三)调节经济的功能

国债调节经济的功能是指,国家通过发行国债调节经济生活中的各种比例关系,起着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国债调节经济的功能体现在:

1.调节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

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是国民经济中一个根本性的比例关系,它直接关系到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由于政府举借的内债主要来源于消费基金,将这部分举债收入用于政府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重点建设,实质是消费基金转为积累基金。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国债发行数额的增减,有力地调节着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

2.调节投资结构

我国发行的公债和国库券绝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用于生产建设。国家把通过发行国债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于投向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用于建设急需的重点项目,投向那些社会公众需要、而企业和个人又不愿意涉足的事业。这一方面引导了资金的流向,使社会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减少投资的盲目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又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

3.调节社会总需求

从宏观上看,社会总需求=民间消费+民间投资+政府支出。举借国债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对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的影响,主要涉及到微观主体用以认购国债的资金来源和政府筹措的国债资金的投向。对于认购国债的微观经济主体来说是一种储蓄或投资行为,其认购资金大多来源于储蓄资金或原本用于投资支出的资金,当然也有一部分出自消费资金或原本用于消费的支出。通过政府举债将民间消费、民间投资转为政府消费和投资,除了会引起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外,也会促使社会需求总量的增加,尤其是将居民储蓄转化为国债会直接增加社会总需求。由于政府举债总是在收不抵支的条件下才会产生,举债收入用于支出,财政支出规模膨胀了,不论用于投资或消费都会增加社会总需求。因此,这些年为扩大内需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使得国债发行量逐年上升,这不仅增加了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的政府投资,也为扩大社会总需求、实现总供需平衡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4.调节金融市场

国债是国家调节金融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债可以贴现、抵押和买卖,这就必然使它成为一种有价证券,成为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债作为一种信用手段,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取资金;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国债向商业银行进行贴现取得资金;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实施其紧缩或扩张的货币政策。买卖国债起到吞吐货币、调节基础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国家通过公债发行量的增加或减少、通过公债利率和贴现率的调整,调节着资金供求和货币流通,起到了维持经济稳定,安定人民生活的积极作用。

二、国债的基本形式

国债的基本形式是公债、国库券和国外借款。

(一)公债

公债即政府债务,如前所述,它是一国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个人、公司、社会事业单位以及他国政府举借的债务,借款国政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对法定的债权持有者支付利息,并分期偿还债务。公债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通常以政府发行有固定面额的“公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政府筹集财政资金,无论采取发行公债的形式,还是向银行借款或向外国政府借款,都是一种双边交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资金拥有者把资金转让给政府,另一方面,政府则对资金拥有者发给证券,以代表资金持有人在借款期内从政府取得收入的一种债权。从这个角度看,公债和个人债务或非政府机构的债务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使用债款的规范原则也没两样。

公债筹资按照债务关系的主体不同划分为国家公债和地方公债两大类。国家公债是公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我国习惯上简称为国债。根据《国家预算法》规定,我国公债发行权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公债发行权。

公债筹资按照筹借和发行地域不同划分为内债和外债。内债是指国家在本国的借款,例如向国内公民、团体和经济组织发行的国债。内债发行的收入和还本付息都用本国货币结算支付,一般不影响国际收支。外债是指国家向其他国家的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和在国外发行的债券,外债还本付息都要用外汇支付,会影响到债务国的国际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