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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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财政基础理论(40)

纵观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质上就是一部坚持马克思基本原理,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马克思主义新篇章的历史。毛泽东同志最伟大的功绩,就是在中国革命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为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条实事求是的克敌制胜的思想路线,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又依靠这条思想路线,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性胜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解脱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中的思想束缚,邓小平同志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指导思想,用新的思想、新的观点、新的概念和新的结论,提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系统、正确地回答了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生机勃勃,成就举世瞩目,实现了中国经济发展前两步走的战略任务。1978年到2001年我国GDP的年均增长达到9.4%,相当于同期世界经济增速的3倍多,位居世界之首。特别是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13年间,全球经济历经波澜和坎坷,中国经济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却始终在既定轨道上快速运行,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历史上的一枝独秀,给世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坚持了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就会不断开拓创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就会取得突破性的新进展;反之就会受到挫折,造成巨大损失。

随着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武器,统揽和检验一切工作。与时俱进,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在实践中自觉地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不断创新,用创新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只要我们锲而不舍地身体力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我们就一定能够完成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任务和奋斗目标,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三十九、财政理论更新与中国强大财政建设的对策思考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不管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如何,任何一项财政分配活动都同政府职能的行使紧密相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作为政府实施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工具,是政府实现其职能和推进改革开放的物质基础。一个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是政府机器正常运作,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民经济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江泽民同志指出:“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是我们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这项研究成果密切联系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实践,以建立稳固、平衡的强大财政为目标,提出了中国强大财政建设若干理论创新和重大政策选择建议:

一、从财政收入的质和量两个方面,界定建立稳固、平衡强大国家财政的内涵和外延

建立强大的国家财政,除了财政必须具有正常运行的平衡、巩固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具备:1.要有高水平的财政收入:2.要有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范围和严格的财政管理制度:3,要有健全而灵敏的财政宏观调控能力;4.要有科学高效的财政管理机构和廉洁奉公的财政干部队伍。

在建立稳固、平衡、强大国家财政中,稳固是根本,平衡是稳固的外在表现和衡量标志,强大则是在稳固、平衡基础上的充实、扩展和加固。

二、从理论认识高度转变传统的财政平衡观

1.思想观念上应当历史的、辩证的对待传统的财政平衡观。我们既不能抱残守缺,视传统的财政平衡观为理论经典,不容修正、发展;也不能一味地否定传统的财政平衡观,把它说得一无是处。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把财政平衡置于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即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中考虑,而且还必须把财政政策作为协调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的重要手段来认识财政平衡或财政赤字。3.国民经济的“波浪式推进”和“螺旋式发展”,客观地具有“周期性”特征,决定了财政实践中不可能恪守“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的传统观念。财政平衡理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拓展,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转变为“周期平衡”观。4.财政总量的“周期平衡”不是静态的,不能只局限于静态平衡。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而处于动态平衡之中,绝对的平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三、提出了经济转型时期“财政收支结构不对称”的观点

即传统财源萎缩,新兴财源游离于现成财政收入之外,而财政支出结构保持稳定增长,呈现出“财政收支结构不对称”特征。一旦随着新的经济结构日渐成熟,财政收支结构调整到位,“财政收支结构不对称”特征也将逐渐消失。

四、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规范财政运行的基本职责

1.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公共开支需要。2.承担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必不可少的投入以优化资源配置。3.扶持和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4.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面向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有责任通过国有资产转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并通过预算安排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使社会保障制度较好地运作,减少社会震荡。5.协调区域经济均衡发展。通过税收政策、投资政策、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等财政手段的灵活运用,逐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贫富差距。6.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减低经济周期波动性,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五、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今后一个时期内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实现政府采购的扩面增量。一是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对设备购置、工程、服务等项目属于集中性采购范围的,必须由政府采购机关组织实施,适合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三是编制年初预算,对政府采购计划中属于集中性采购范围且属于财政拨款的,预算不再下达到单位。待采购时,根据采购预算或实际采购价格直接下达预算并拨款到政府采购机关,由采购机关组织采购和结算。2.实行政事分开,建立并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只负责法规的制定、采购预算和采购目录的编制与公布、采购中心运作的监督、商家准入、中介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的审定,采购资金管理的规定等职责。采购项目的具体操作由政府采购机关执行,使政府采购的政策、监督管理与具体采购事务相分离。3.强化采购监督工作。4.完善政府采购法制工作。我国现阶段应制定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管理;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管理:政府采购官员和从业人员资格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投诉和仲裁等法规。5.研究开发政府采购网站、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采购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按照有利于规范操作、有利于管理监督、有利于方便用款和有利于分步实施的原则,将现行的分散支付制度改为集中支付制度,改变财政部门向各部门按期拨付预算资金的做法。所有财政性支出均通过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以减少财政资金的滞留环节,便于政府直接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督。

七、实行部门综合预算

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即在预算编制形式上,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编制内容上,部门和单位的各项收支都要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改变我国目前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的现状。在编制方法上,实行“零基预算加项目预算。”在编制程序上,采取规范的“两上两下”程序。

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1.失业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是扩大实施范围,使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都参加失业保险,建立起保障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2.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扩大实施范围,使其履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二是改单一层次为多层次,即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增加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3.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做到社会共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必须体现: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平衡;地区间提供服务的财力均等化;鼓励地方政府努力征税和控制支出;具有透明度和稳定性;加大支援欠发达地区的力度等基本原则。

十、创造条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开征此税以有效地调节收入差距,缓解资产的过度集中。

十一、开征资本利得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资本的出售和转让活动日益活跃,资本利得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新税源,应当不失时机地开征资本利得税。

十二、开征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必须遵循:1.循序渐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2.税金来源多元化,合理负担。3.权利和义务对等。4.以支定收、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5.通盘考虑,分步实施等基本原则。将社会保障税设置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较为妥当,以便于与现行保障制度对接,向全国统筹过渡。

十三、完善中国财政投融资体系

1.明确财政投融资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向。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财政投融资的投资领域,应当限定在投资风险高、数额大、社会经济效益大,微观收益低,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部门。2.拓展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渠道。即把当前以财政为主,延伸到邮政储蓄、社会保障、地方政府债券以及金融市场等领域。3.规范统一财政投融资机构。在中央一级设置统一的财政投融资管理机构,隶属于财政部,以协调财政投融资资金、同国家预算资金、银行信用资金三者的关系,使之形成合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力量。各地区根据中央财政投融资机构的设置,结合实际设置分支机构。4.加快财政投融法规建设。保障投融资活动沿着法制轨道健康运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十、港、新公共支出管理的特点及其启示

在现代经济中,城市既是经济的载体,又是经济发展的核心。2004年我国GDP为136,515亿元,其中三大城市群(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环渤海地区)的GDP为56,948亿元,占全国的41.7%;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为26,355.88亿元,其中来自上述地区的财政收入就达12,341.8亿元,占全国的46.8%。据统计,2004年仅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天津、苏州、重庆七个城市的一般预算财政支出就达4,069.74亿元,占全国财政总支出28,360.79亿元的14.3%。城市经济和城市财政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促使我们必须关注城市财政管理。

一、香港、新加坡公共支出管理的特点

香港、新加坡属于典型的发达城市经济体。从1983-1984财政年度到1999—2000财政年度,香港的公共支出额由385亿港元增长至2784亿港元,年均增长率为13.16%,占GDP的比重也从18.1%上升到22.63%;新加坡的公共支出则从1989年的90.95亿新元增加到1999年的249.46亿新元,年均增长率为10.62%,占GDP的比重从17.27%上升到23.5%,公共支出的绝对规模普遍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公共支出,确保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香港、新加坡在这些方面形成了高效、规范、透明的公共支出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有这样几个方面:

1.审慎的理财原则

根据审慎理财原则,在保证有效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基础上,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支出增长,避免财政赤字。为此,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公共支出原则。比如,香港现行的公共支出原则规定:

(1)政府开支的增长在一段时间内不应超过经济增长率。

(2)供政府运用的资源,应该用于最能造福社会的范畴。

(3)政府部门以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运用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良和物有所值的服务。

为控制公共支出的增长,香港财政司还从1974年起对主要财政收支比率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标准,主要包括:经常收入不得少于总支出的88%;经常支出不得超过经常收入的80%;经常账户盈余最少为非经常支出的60%;经常支出不得超过总支出的70%;非经常收入最少为非经常支出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