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计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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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2)

第二栏“关键的内部控制”,列示了与上述各项控制目标相对应的一项或数项主要的内部控制。所设计的购货业务内部控制,应能达到第七章所述的控制目标。

第三栏“常用的控制测试”,列示了审计人员针对上述关键内部控制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控制测试与内部控制之间有直接联系,对每项关键控制审计人员至少要执行一项控制测试以核实其效果。

第四栏“常用的交易实质性程序”,列示了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购货业务常用的交易实质性程序。交易的实质性程序与第一栏所列的控制目标有直接关系,是证明第一栏中具体审计目标的证据,目的在于确定交易业务中与该控制目标有关的金额是否有错误。交易实质性程序虽然与关键的控制及控制测试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交易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关键控制是否存在和控制测试的结果。

同时,必须指出的是,列示的目的只在于为审计人员根据具体审计情况和审计条件设计能够实现审计目标的审计方案提供参考。它既不完整,也不意味着审计实务中须按此顺序与方法一成不变。在审计实务工作中,审计人员应根据所列示内容的精神实质,充分考虑被审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审计质量、审计成本效益原则,将其转换为更实用、高效的审计方案。

在正常的审计中,如果忽视采购与付款循环的控制测试及相应的交易实质性程序,仅仅依赖于对这些财务报表项目的余额进行实质性程序,则审计工作费时费力。假如被审单位具有健全的并且执行良好的相关内部控制,审计人员把审计工作重点放在控制测试和交易实质性程序上,则必将大大减少报表项目实质性程序的工作量,从而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鉴于购货业务与销货业务在控制目标、关键内部控制、控制测试与交易实质性程序的原理大同小异,并且表也容易理解,因此,以下仅就购货业务在上述方面的特殊点加以说明。

(一)所记录的采购都确已收到商品或接受劳务(真实性)

如果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在这个目标上的控制感到满意,则查找不恰当的、不真实的交易而执行的测试程序就可大为减少。有些情况下,不正确的交易是显而易见的,如职工未经批准就购置个人用品,或通过在付款凭单上虚记采购而侵吞公款。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交易的正确与否却很难评判,如支付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的度假费用等。如果发现企业对这些不正当的交易的控制不充分,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就必须对与这些交易有关的单据进行广泛的审查。

(二)已发生的购货业务均已记录(完整性)

应付账款是因在正常的商业过程中接受商品或劳务而产生的未予付款的负债。已经验收的商品或劳务如未入账,将直接影响应付账款余额,从而少计企业的负债。如果审计人员确信被审单位所有的购货业务均已准确、及时地登记入账,就可以从了解和测试其内部控制入手进行审计,从而大大减少固定资产和应付账款等财务报表项目的实质性程序工作量,从而降低审计成本。

(三)所记录的购货交易估价正确(估价与分摊)

由于许多资产、负债和费用项目的估价有赖于交易在采购明细账上的正确记录,因此,这些报表项目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购货交易内部控制执行效果的评价。如果审计人员认为其购货交易内部控制执行良好,则审计人员对这些报表项目计价准确性的实质性程序数量,显然要比购货交易内部控制不健全或形同虚设的企业要少得多。当被审单位对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核算时,如审计人员确信其永续盘存记录是准确、及时的,存货项目的实质性程序就可以简化。被审单位对永续盘存手续中的购入环节的内部控制,一般应作为审计中对购入业务进行控制测试的对象之一,在审计中起着关键作用。如果这些控制能有效地运行,并且永续盘存记录中又能反映出存货的数量和单位成本,则还可以因此减少存货监盘和存货单位成本测试的工作量。

三、付款交易的内部控制、控制测试及实质性程序

采购与付款循环包括采购和付款两个方面。在内部控制健全的单位,与采购相关的付款业务同样有其内部控制目标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应针对每个具体的内部控制目标确定关键的内部控制,并对其实施相应的控制测试和交易的实质性程序。付款业务中控制测试的性质取决于内部控制的性质,而付款业务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关键控制是否存在以及控制测试的结果。由于购货和付款业务同属一个交易循环,联系紧密,所以,付款业务的部分测试可安排在测试购货业务时一并执行。当然,另一些付款业务测试仍需单独实施。

四、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商品存货与固定资产同属一个交易循环,在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问题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固定资产存在不少特殊性,有必要对其单独加以说明。

就许多从事制造业的被审计单位而言,固定资产在其资产总额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购建会影响其现金流量,而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等费用则是影响其损益大小的重要因素。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旦失控,将给企业的资产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为了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现结合企业常用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来讨论审计人员实施控制测试程序时所应关注的环节。

(一)固定资产的预算制度

预算制度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大企业旨在预测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小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也要事先加以计划。企业固定资产预算的编制要考虑以前期间的固定资产预算、本期的生产计划及目前的固定资产状况等因素。审计人员应注意检查固定资产的取得和处置是否均依据预算,对实际支出与预算之间的差异以及未列入预算的特殊事项,是否履行特别的审批手续。如果固定资产增减均能处于良好的经批准的预算控制之下,审计人员即可适当减少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审计的实质性程序的样本量。

(二)授权批准制度

完善的授权批准制度包括:企业的资本性预算只有经过董事会等高层管理机构批准方可生效;所有固定资产的取得和处置均需经企业管理当局的书面认可。审计人员不仅要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本身是否完善,还要关注授权批准制度有否得到切实执行。

(三)账簿记录制度

除固定资产总账外,被审计单位还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簿,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均应有充分的原始凭证。一套设置完善的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簿,将有助于审计人员分析固定资产的取得和处置、复核折旧费用和修理支出。

(四)职责分工制度

对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职能,均应明确划分责任,由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适当的职责分工能使不同人员的工作自动地相互检查,有助于防止各种有意无意的错误,也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

(五)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区分制度

企业应制定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书面标准。通常须明确资本性支出的范围和最低金额,凡不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范围、金额低于下限的任何支出,均应列作费用并抵减当期收益。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投资转出、报废、出售等,均要有一定的申请报批程序。

(七)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制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以验证账面各项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及其放置地点和使用状况,并发现是否存在未入账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了解和评价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应注意查询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处理情况。

(八)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针对本企业固定资产状况,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制度,以防止固定资产因各种自然和人为的因素而遭受损失,并应建立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制度,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严格地讲,固定资产的保险不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范围,但它对企业非常重要。因此,审计人员在检查、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时,应当了解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保险情况。

第三节应付账款审计

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可见,应付账款业务是随着企业赊销交易的发生而发生的,审计人员应结合赊销业务进行应付账款的审计。

一、应付账款的审计目标

应付账款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期末应付账款是否存在;确定期末应付账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履行的偿还义务;确定应付账款的发生和偿还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应付账款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应付账款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应付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法对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1)将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与期初余额进行比较,分析波动原因。

(2)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并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须支付,对确实无须支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3)计算应付账款对存货的比率、应付账款对流动负债的比率,并与以前期间对比分析,评价应付账款整体的合理性。

(4)根据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减变动幅度,判断应付账款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3、检查应付账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以确定分类的恰当性。如有,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建议被审计单位作重分类调整。

4、函证应付账款。一般情况下,应付账款无须函证,这是因为函证不能保证查出未记录的应付账款,况且审计人员能够取得购货发票等外部凭证来证实应付账款的余额。但如果控制风险较高、某应付账款明细账户金额较大或被审计单位处于财务困难阶段,则应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

进行函证时,审计人员应选择较大金额的债权人,以及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供货人的债权人作为函证对象。函证最好采用肯定形式,并具体说明应付金额。同应收账款的函证一样,审计人员必须对函证的过程进行控制,要求债权人直接回函,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对未回函的,应考虑是否再次函证。

如果存在未回函的重大项目,审计人员应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比如,可以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同时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5、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为了防止企业低估负债,审计人员应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故意漏记应付账款的行为。为确认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审计人员应:

(1)结合存货监盘,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

(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关注购货发票的日期,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3)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4)询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和采购人员,查阅资本预算、工作通知单和基建合同等。

如果审计人员通过这些审计程序发现某些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应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然后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是否需要建议被审单位作相应的调整。

6、检查购货折扣的处理。审计人员应检查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是否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入账,待实际获得现金折扣时再冲减财务费用项目。

7、被审计单位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检查不同债务重组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结合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等项目的审计,检查有无同时挂账的项目,或有无不属于其他应付款的款项,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建议被审计单位作重分类调整或会计误差调整。

9、以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应付账款,审计人员应检查其采用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10、标明应付关联方(包括持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标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

11、确定应付账款的披露是否恰当。一般来说,“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如果被审计单位为上市公司,则应审查其财务报表附注中是否披露有欠持有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账款;说明账龄超过三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未偿还的原因,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