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复活的日本财阀
14357600000037

第37章 结语:观滴水,知沧海

三井的故事讲完了。

这个从1673年开始创业的家族企业,在近350年的岁月长河中,洗去了康采恩垄断的财阀属性,洗去了类似影子天皇般存在的家族属性,其庞大的企业群在今天依旧强大。

三井的发展史几乎就是一部日本近代史的缩影:幕府时代闭关锁国——黑船来袭——倒幕维新——甲午、日俄战争发迹——两次世界大战——战败后被占领——重新崛起。在这个宏大的历史舞台背景中,三井随之一步步登上财阀企业的巅峰,又随之重重摔落,复又集结重来。

历经重重洗礼,却仍能经久不衰的力量来自哪里?“一木易折,十木难摧”。这道三井家族的遗训,被后来一代代的当家人和职业经理人奉作了信仰。三井的十一户家族恪守“一家一本,整体一致”的原则,历史上从没有闹过分家分产。三井的职业经理人中能人辈出,却一个个尽忠职守,把三井的家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没人挖墙脚闹分裂自立门户。因为他们懂得,强大的力量源自于集体,源自于在“三井”这块金字招牌下的同心协力。

如此,三井的企业版图才得以越描越大。哪怕一些企业已经做得足够大,完全可以自成体系,却仍然还要在大集体中寻找归属感。

这种对于集体主义的信仰,不仅存在于三井系的企业身上,其它的日本企业也基本如此。从表面上看,日本企业都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实际却自动抱团,以一个个企业集团的形式存在,且不易被觉察。

读过本书之后,不妨来看一个案例。近一段时间,夏普公司为摆脱经营困境而欲引入外资,其中的曲折经过很有些意思:

先是在2012年3月,传来郭台铭掌舵的台湾鸿海集团欲斥资8.09亿美元收购夏普9.87%的股份、将成为夏普第一大股东的消息。媒体对此的普遍评价是,引进10%的外资资本宣告日本大企业夏普正走向没落,甚至有评论认为夏普从此要变“台资”了。

2012年末,在自民党重新执政的背景下,日元开始一路贬值,日经股指大幅攀升,致使日本出口企业收益陡然好转,上市公司资本迅速膨胀。由此,夏普赢得重大喘息之机。

年末年初,关于夏普与鸿海合作破裂的传言开始出现。

2013年3月,夏普出人意料地与韩国三星达成注资协议,三星以1.08亿美元获得夏普约3%左右的股份。至此,历时一年的夏普注资风波告一段落。

日本大企业夏普被外资攻陷了一角,这其中的一波三折究竟如何解读?夏普原隶属日本三和企业集团,2005年通过吸收合并,三和集团成为了三菱UFJ金融集团的一部分。在注资风波之前,夏普的第一大股东是旧三和系的核心企业——日本生命保险公司,所占股份为5.01%。

在了解过三井企业集团的结构状况后就可以知道,相互持股是企业集团集结的重要途径之一。这些股份分散在各成员企业的手中,看上去谁都不掌握控制权。即便是夏普的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也不过才5.01%。所以当初鸿海出资收购9.87%的股份方案,确实会让一些并不深谙日本企业运作规律的人乐观地认为,夏普会变成“台资企业”。

但是,持有10%的股份对于控制一家公司而言远远不够,更何况那些排在第二、第三、第四乃至更后面的股东,本就是打着不同旗号的一家人。夏普的股东中,仅三菱UFJ金融集团的三家人寿保险公司加起来的持股比例就超过了13%,即便鸿海以第一大股东的身份进入夏普董事会,也仍然掌握不了决策权。因为鸿海所面对的,是一个根本不易觉察到的“兄弟连”。董事会的发言权,始终还是牢牢掌握在日本人自己的手中。

此后的变数证明,非日籍的资本要想在夏普的经营危机中获取实质性的利益,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三星对夏普的注资,则更像是一种战略合作,其金额大约只是原先鸿海方案的1/6,注资成功后,也只是夏普的第五大股东。夏普的经营管理权安然无虞。

夏普的经营危机,只是众多日本企业面临困境的一个缩影。最终的结果,也是日本各界相对乐于接受的。

由此可见,相互持股、分散持股,让日本企业在资本安全方面具备了超强的防御能力。除非各个击破,否则很难让一家日本大企业改姓、改国籍。况且,安倍政权的宽松货币政策又适时地出现,更加耐人寻味。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危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本书讲述的三井财阀,在近350年的历史中也曾经历无数次的经营危机,每次都能化险为夷,靠的当然不是运气。

在真正的危机面前,日本的企业通常首先会采取集团内的互救行动,例如由集团主银行提供贷款增资,或者与集团内的相关企业进行合并重组。如果集团内部没有合适的互救方案,则会退而求其次,在相互竞争的企业集团之间寻求合作帮助。

近年来,随着日本经济的持续低迷,各大企业集团之间的战略合作已经越来越多。例如三井和住友两大集团进行了部分合并,三井甚至还向“死对头”三菱敞开了合作的大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井系的三越百货和三菱系的伊势丹百货合并,成立了三越伊势丹控股公司。

在向海外拓展业务的过程中,日本的企业更是会打破集团“小集体”的界线,从国家这个“大集体”的利益出发,相互提携。这就难怪三井物产在海外发展事业时,除了帮助自家集团内的企业外,还会对其它的日本企业提供不遗余力的支持。例如三井物产在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的冶金事业中,所提携的日本钢铁集团(JFE)就属于芙蓉企业集团。对日本的大企业来说,寻找外资、交出董事会控制权以求得生存,是非常难以想象的。甚至,外资想通过入股来获得日本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是障碍重重。日本企业之间的抱团取暖,有时在明,有时在暗。如果说集团是“小义”,那么日本就是“大义”。这种对于集体主义的信仰,正是日本企业最突出的特质。

观滴水,知沧海。企业尚且如是,那国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