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基于重庆实证的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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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研究(2)

第二节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典型调查分析

(一)调查概况

本次农村土地流转调查共发放农村土地流转调查问卷表3500份,回收问卷2359份,回收率为67.4%,有效问卷1727份,有效率为73.2%,其中发生土地流转共计424份,占有效问卷的24.55%,未发生土地流转的共计1303份,占有效问卷总数的75.45%。问卷设计包括27个问题,涉及被调查者家庭所在地区位、家庭人口结构、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农业与非农业收入、土地流转现状、以及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意愿等多方面,较为全面的涵盖了农村土地流转调查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的数据分析奠定了基础。

(二)调查分析

1、土地流转实现途径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通过农民自己联系等非组织形式实现流转的比例高达91.72%,而通过流转市场进行土地流转的仅占0.92%,不到样本总数的1%,可以看出,目前的土地流转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低,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市场信息传播速度慢,更多的依靠转出人和承租人相互间的联系而实现土地的流转。

2、土地转出后生活保障分析

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后,71.45%的农民进行二、三产业的生产活动,只有16.49%的农民选择继续进行农业生产,表明农村土地的流转有利于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动农民由第一产业生产向二、三产业过渡,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建设,繁荣农村经济。

3、土地流转法律保障分析

据调查,63.83%的土地流转未签订流转合同,其中约81.41%土地流转未进行公证。在未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土地流转中,51.01%的土地流转有口头协议,其中高达49.99%的土地流转甚至没有口头协议。由此不难看出,土地流转工作粗糙,程序不规范,欠缺基本的法律保障,维权意识淡薄,给今后产生土地使用权纠纷留下了隐患。

4、土地流转转向分析

实际调查表明,土地流转的主要流向为个人,即农户间的流转,而流转给大户的为7.93%,而流转给经济组织则仅为8.62%,表明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主要在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而只有少量土地流向于企业、园区(农业)等经济组织。由此看出目前土地流转还没能达到大规模集约利用的效果。

(三)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1、文化程度在土地流转的影响

文化程度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发生率。具有较低文化程度的农民土地发生流转的比率较低,农地流转的比率基本呈现随着文化程度的升高而升高的规律。主要表现在:第一,从总体上看,文化程度影响着土地流转的发生,随着农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主要原因为:一是农民文化程度越高,所接收的信息以及拥有的资源越广泛,农民从事其它产业的愿望也越强烈,外出务工的意识也越明显,从而向经济更为发达、交通更为方便的地区集中,并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生产活动。而相对于第一产业,由于土地的自然性以及农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农业产出的时间长效性,低效益性,使具有一定学历的农民更倾向于从事利润较高的非农产业。二是对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民来说,中国长期处于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体制下,使农民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恋土”情结,深刻的认识到拥有土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愿离开土地。同时,由于文化素质较低,信息资源的来源范围较窄,生产意识和生产技术能力有限,从事二、三产业有一定难度,使农民不得不依赖于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第二,统计结果显示,在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土地流转率增大的总体趋势下,存在着文盲流转比率大于小学流转比率的情况,究其原因,可能存在三方面的影响因素,一是源于被调查者中的文盲大多数年龄较大,已无心或无力耕种土地。二是被调查者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易受其子女影响。三是源于具有小学文化的农民所处的年龄阶段比文盲低,具有较强的劳动能力,并且对土地普遍具有很强的“情感”。

2、家庭人口结构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本次调研主要从家庭人数、劳动力人数、外出务工人数以及在校学生数四个方面来分析家庭人口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当家庭外出务工人数和在校学生数等于3时,土地流转的发生率最大,而劳动力人数为6-9时,土地流转发生率较大,当家庭人口数大于9时,发生率最大,其主要原因为:首先,教育投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教育成本是家庭支出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当家庭在校人数等于3时,土地流转发生率最大,充分说明了家庭中在校学生的人数较可以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率。当农户家中有较多在校学生时,家庭的教育投资必定会增大,而农业生产的产出和收益相对较低,不能满足教育开支的需要,因此农民会转入收益较高的二、三产业,因而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其次、家庭人口越多,土地流转发生率越大,两者成正相关。家庭人数的增多生产需要的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大,土地的供给已不能满足整个家庭生产的需求,因而增加外出务工人数转移剩余劳动力或增加土地扩大生产资料的供给以弥补家庭生产的需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

3、家庭农业收入对土地流转影响

家庭人均农业收入是衡量家庭从事农业生产获取利益的经济指标。家庭人均农业收入直接反映出家庭对土地的投入和产出水平,同时也间接的反映出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人均农业收入小于1000元的家庭发生流转的比率为26.81%,而收入大于5000的则为26.19%。从流转率上来看,人均农业收入对土地流转影响十分显著。

首先、愿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大部分是在非农产业上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农户,这类农户通过转出土地的使用权不仅增加了自身的收入,还可以增加其他主营农业的土地转入农户的就业和生活保障能力,在一定概念上增加了人均耕地面积。农业人均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作物的耕种收入,据调查农业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户且家庭人均经济收入多分布在2000元—8000元之间的占整个样本总数的70%。由此可以判断,农业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家庭发生土地流转,是因为其有农业之外的其他生活来源。相反,如果土地不进行流转,可能造成土地的撂荒,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

其次,在家庭农作物收入大于5000元时家庭农作物产量在7000斤以上的户数占了样本的64%,小于7000斤仅占36%,因此,可见家庭农业人均收入大于5000元的土地流转基本上以流入为主,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4、空间地理位置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空间地理位置是基于被调查者所在地与最近经济中心和最近交通线路直线距离而定义的,由于土地具有不可移动性,土地流转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空间地理位置的影响。在调查中发现,空间地理位置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为便于数据分析,基本单位为公里。

调查结果表明,随着距交通线距离的变化发生率逐渐偏小。由此可见,在土地流转中,空间地理位置是影响其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经济中心的影响。经济中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增长极,是经济较为集中的地区,由于经济中心这一特性的存在,人口和生产要素逐渐向经济中心集中,当集中到一定规模时就必然出现向经济中心边缘扩张以谋求发展的局面,以缓解经济中心各生产要素对土地需求的矛盾,因此,在距离经济中心0≤x≤4公里时发生土地流转相对较高,是同经济中心的发展密切联系的。流转量加大,主要为经济中心提供蔬菜、水果等基本生活需求,实现土地的流转,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和产出率。

其次,受交通便利程度的影响。交通便利与否是影响企业选址的重要因素之一,大多企业倾向于在交通线路两边选址,有利于加快商品的快速流通,减少运输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另外,由于土地距离交通路线近,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农民的耕种半径,便于农民进行农业耕种活动。此外,一些农民交通不便,经济水平低,农民外出务工人数较多,导致土地流转增多。

5、影响土地流转的多因素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流转不仅仅只受单个因素的影响,应该是受众多因素影响的共同结果,利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中的偏相关和主成份分析法,根据土地流转的面积对发生土地流转的样本数进行分析,得出影响土地流转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根据成分矩阵表,显示结果知道劳动人数与家庭人口在第一主成分上的载荷较大,即与第一主成分的相关系数较高;距公(铁)路距离(公里)与离经济中心距离最小值在第二主成分上的载荷系数较大,即与第二主成分的相关程度较高;家庭人均农作物经济收入与被调查者家庭人均经济收入在第三主成分上的载荷系数较大,即与第三主成分的相关程度较高;外出务工人数在第四主成分上的载荷系数较大,即与第四主成分的相关程度较高;即可以将主成分命名如下:第一主成分:家庭人口结构;第二主成分:空间距离;第三主成分:经济水平;第四主成分:外出务工人数。

运用偏相关分析和主成分分析,不难看出:经济水平(家庭人均农作物经济收入和被调查者家庭人均经济收入)与土地流转的相关性分别为0.161和-0.121;空间距离(离经济中心距离最小值和距公(铁)路距离(公里))与土地流转的相关性分别为-0.156和-0.115;家庭人口结构(劳动力人数和家庭人口)与土地流转的相关性分别为-0.092和-0.066;外出务工人数为0.093。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很容易得出上述因子对土地流转影响程度大小R经济水平>;R空间距离>;R外出务工>;R家庭人口结构(因子对土地流转影响程度用R来表示)。表明,在土地流转中,影响土地流转最大的因素是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非农业经济收入高,土地主要以流出为主,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成为土地流转中的土地供给方。另一方面,农业经济收入较高,土地以流入的形式进行流转,以规模化养殖为主,成为土地流转市场中的需求方。

(四)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分析

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的意愿在土地流转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问卷的设计中,涉及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在假定农民不愿意耕种土地的情况下,对农民意愿进行了调查。

1、农民对土地流转方式的意愿

实际调研中发现,采取弃荒方式的仅占5.33%,而采取流转方式的占到了90.23%,采取其他方式的占4.44%。在采取土地流转的处理方式中,37.43%选择租给其他人种,27.09%选择免费给亲戚,而选择租给企业搞规模化生产的仅占18.69%,选择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占7.02%。

2、农民对土地流转时间的意愿

在实际调查中发现,临时进行流转1~2年的比例最大,占50.69%,主要来源是一些农民外出务工,但又想从土地收益中获得一定的利益,故而短期内将土地转让给别的农户租种。其次,期望转让年限为5年的占22.00%。年限为10年和20年的分别占9.53%和6.00%。而希望永久转让占11.78%,比例高于前两者,主要是一些农户移居城镇专门从事二三产业,而永久性的将土地租用给别的农户。

3、农民对土地流转费用的意愿

表反映出的农民对土地流转收取费用的期望,较高的是200元以下和200-400元,所占的比例分别是27.70%和27.18%。比例随着金额的增长而逐渐下降且较为平均,400-600元占17.35%,600-800元占13.01%,800元以上占14.75%。

4、农民对土地流转管理的意愿

调查结果表明,认为有必要进行合理管理的为71.06%,而认为没有必要进行管理的仅为14.27%,认为无所谓的为14.67%。

5、农民对土地流转管理方式的意愿

调查结果表明,愿意采取私下商量方式的占了样本总数的43.97%,其次是村及乡镇参与占20.41%,成立流转中心仅占18.12%,小组集体协调占14.47%,其他占3.03%。

6、普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综合研究

为了解农村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本次农村土地流转调查共发放农村土地流转调查问卷表3500份,回收问卷2359份,回收率为67.4%,有效问卷1727份,有效率为73.2%,其中发生土地流转共计424份,占有效问卷的24.55%,未发生土地流转的共计1303份,占有效问卷总数的75.45%。问卷设计包括流转的面积、时间、费用、管理方式、文化程度、承包地面积以及农业人口等各种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