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内在的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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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文化、商业与炒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包括学术著作具有二重性,即既是文化,又是商品。一个作品的文化价值和商品价值是两码事,它们往往是不一致的,有时候差距还非常大。因此,作为国家,就不能把文化完全交给市场去支配,对于高级文化要扶植。作为个人,当然就看你自己想要什么了。有些人专为市场生产,那是他们的选择,无须责备,不过他们的作为基本上与文化无关。好的学者和作家必定是看重文化价值的,他们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在写作时绝对不去考虑能否卖个好价钱。只是在作品完成以后,一旦进入市场,他们也不得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现实,要学会捍卫自己的利益,不说卖个好价钱,至少卖个公道的价钱。至于文化炒作,又不同于一般的文化商业行为。所谓文化炒作,就是媒体的某些从业人员与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相勾结,以谋取和瓜分暴利为目的,在所控制的媒体上做与产品的实际价值远不相符的虚假广告。这至少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往往还是欺骗消费者和侵犯其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