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敢教日月换新天:毛泽东与当代中国经济
14129900000026

第26章 毛泽东指引全党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8)

会议估计1958年粮食产量将达6000亿斤到7000亿斤,棉花产量将达7000万担左右,农产品产量将“成倍、几倍、十几倍、几十倍地增长”。基于对农业生产形势这种过高的估计,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党委把注意重心从农业转到工业方面来;会议正式决定和公开宣布1958年钢的产量要比1957年翻一番,即要达到1070万吨;会议还通过《中共中央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认为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一九五九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认为1959年是“苦战之年,改变面貌”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1959年,工业和农业生产继续用1958年的速度或者比1958年更高的速度前进,钢产量要达到2700万吨,争取3000万吨,粮食产量要求达到10500亿斤。此外,还通过了《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关于肥料问题的指示》、《关于继续开展除四害运动的决定》等四十项决议。

显然,这次会议所作的决定是全面修改了八大通过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在工农业发展上,盲目追求高指标;在变革生产关系上,不顾生产力状况急于过渡;在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上,强调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鸣放辩论,而忽视了必要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试点,更不重视采取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在北戴河会议后,全国迅速出现了全民大炼钢铁为中心的大跃进运动和大办农村人民公社运动的高潮。

为了完成钢产量翻一番的任务,9月1日,发布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公报,立即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这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大搞群众运动,从7月底,在钢铁战线上的劳动力只有几十万人,到10月猛增为6000万人,年底高达9000万人。大搞小高炉,从7月间,全国农村城镇新建炼铁土高炉才3万多座,到8月增至17万多座,9月间猛增到60万座,10月全国有数百万新建炼铁炼钢土炉。大搞土法上马,明知当时我国开采、冶炼、运输能力均不可能达到翻番的高指标,但硬要实现这个任务,因此,强调土法上马,靠小高炉,甚至说:“即使在100个土高炉中,只有1个出铁那就很好,就算是插了红旗,其余99个都应当学习”。为了推动土法炼钢,10月,在河南商城举行全国土法炼钢现场会议。10月15日至21日,全国开展轰轰烈烈的“钢铁生产周”。硬要把高指标当作死任务完成,结果耗费了巨大的人力和资源,全年合格的钢产量只有800万吨,仅完成翻一番计划的3/4。在大炼钢铁的同时,交通、邮电、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也都开展了“全民大办”,“以钢为纲”所带动的一系列大办,把“大跃进”运动推向了高潮。

北戴河会议后,全国迅速开展了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9月2日公布了会议消息,9月4日发表了《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9月10日,公布办农村人民公社的决议。只经过短短的时间,9月底,宣布“全国基本实现了农村人民公社”,到9月29日为止的统计全国建起23384个,加入农户1.1217651亿户,占农户的90.4%。到10月底,全国公社化全部完成,原有74万多个农业社,改组成为26000多个公社,参加公社农户有1.2亿多户,占总农户90%以上,全国平均28.5%个合作社并成一个公社,平均三个多乡为一个公社,有的则是一个县一个公社。

在“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运动中,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的泛滥开来。

“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社会主义时期“左”倾错误发展的必然产物。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集中地反映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两个基本问题上。

首先是在生产建设上急于求成。在生产上追求高指标,要求产量成倍、几倍、甚至几十倍地增长;在建设上追求大规模,提出了许多全党全民“大办”、“特办”的口号,据统计有50多项,例如全党全民大炼钢铁、大办铁路、大办铀矿、大办万头猪场、大办万鸡山;1958年内,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膨胀近1倍,积累率从24.9%提高到33%以上,远远超过国家财力、物力所能承担的程度。在经济发展上搞“以钢为纲”,片面发展重工业,“元帅开账”,“各路相让”,一下子动员数千万人上山炼钢,大大削弱了农业生产第一线。由于硬要完成那些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必然导致瞎指挥盛行,浮夸风泛滥。一时间,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高产卫星”满天飞。河南冬小麦亩产7320斤,青海春小麦亩产8585斤,河南早稻亩产48925斤,广东中稻60400斤,天津北方水稻12.4万斤,红薯亩产25万斤。这种“以钢为纲”,追求高指标、高积累的状况,断断续续地延续了3年时间,结果打乱了整个经济的正常秩序,使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

其次是在生产关系变革上急于过渡。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超越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急于向公有化程度更高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过渡。在农村,匆忙地把没有站稳脚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合并升级为规模更大、集体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也没有经过任何试验,便把所有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在城镇,取消了个体手工业和小商贩,把许多手工业合作社商店合并,以至升级为全民企业。还合并了许多方便人民日常生活需要、适合于分散生产、分散经营的公私合营企业、实行盲目的集中生产和集中经营。在分配领域中,把供给制当作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加以推广,对按劳分配、工资制度、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收入的差别等大肆加以批判,认为要逐步废除工资制,恢复供给制,提倡公社内部自给自足。在公社内部各大队、生产队之间,甚至各公社之间实行商品调拨、曾一度取消商品生产和交换。实行了一些超越实际的政策和措施,如取消自留地,取消家庭副业和农贸市场,吃饭不要钱,要求“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办好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实现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的有效措施,是培养农民集体生活习惯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人民公社化的发展,公共食堂在农村和城市普遍地建立起来,成为我国人民新的生活方式。”

我们党和毛泽东在“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犯的错误,在许多方面都是没有充分根据的假定,虽然反映了人民要求改变我国一穷二白的愿望,但是,离开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列宁曾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所作的自我批评指出过:“我们为热情的浪潮所激励,我们首先激发了人民的普遍的政治热情,然后又激发了他们的军事热情,我们曾打算用这种热情直接实现与一般政治任务以及军事任务同样伟大的经济任务。我们原定打算(或许更确切些说,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地假定)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多年的准备工作)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系列过渡阶段。不是直接依靠热情。”我们企图用自上而下的鼓动和行政命令、政治运动的办法,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通过人为地提高生产资料的公有程度,以期达到创造诸如在一年内就实现钢铁、粮食翻番的奇迹,以便迅速克服小农国家的经济文化落后状态,并且要在三、五年内即可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这无疑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发展规律的不切实际的空想。这反映了我们党和毛泽东对于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基本问题上发生了严重失误。

第三,党和毛泽东在纠正错误过程中,提出的正确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

在“大跃进”高潮和全国基本实现农村人民公社化的情况下,10月间,毛泽东和一些负责干部到农村视察,进行调查研究。毛泽东在天津的杨村,召集了一些人开调查会的会上,河北省徐水县县委书记汇报说,徐水县建立了共产主义新村,实现了全面供给制。他还具体讲了两个劳动力不同的家庭享受供给制的情况。一个家庭夫妇俩是强劳动力,只有一个小孩,两人养一个;一个家庭六口人,只有一个劳动力,一人养五口人。尽管劳动力不一,但分配是按人口计算的,一人一份。前者可得三份,后者可得六份。毛泽东听了上述汇报后,当即表示,这样一来,劳动力强的吃亏,劳动力弱的就占了便宜。但是,劳动力强的贡献大,得到的报酬反而少。毛泽东还说,这样一种供给制不会给我们的生产带来好处,反而会带来坏处。随后,毛泽东从河北省沿着京汉线往南走,在河北、河南等地的农村继续调查。与此同时,有的同志到河南的遂平县、修武县等地进行调查。从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人民公社确实存在着许多混乱的现象和急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党中央和毛泽东为纠正“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中已经觉察到的错误,从1958年冬的郑州会议到1959年7月庐山会议前期,先后召开了七、八次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央全会,着重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农村人民公社的性质和体制,一定程度制止了“共产风”的泛滥,二是降低工农业生产指标,一定程度上刹住了高指标的歪风。在这个过程中,毛泽东提出了许多正确的理论观点,党中央相应地采取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对纠正错误起了重要的作用。

1.关于农村人民公社方面的问题

当时在人民公社运动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即农村人民公社的性质不明,体制混乱,与此联系的,出现了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否定价值法则和等价交换的言行;出现了大搞平均主义,剥夺农民的严重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在中央举行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上,党中央和毛泽东从理论上和政策上作了深刻的论述和切实的解决。

(1)明确农村人民公社的性质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

在1958年11月上旬的郑州会议上,毛泽东首先鲜明地提出要划清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划清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不要超越阶段的问题。在会上,毛泽东同与会者在一起,认真阅读和讨论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他明确指出,书里面提到两种基本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这个界限必须分清,不能混淆。他还说,听说徐水已经把人民公社宣布为全民所有制,他们那里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还不能像鞍钢那样由国家调拨。尽管他们宣布了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大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还是根本不同的。我们决不能把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混同起来,把人民公社同国营工厂混淆起来。如果混同起来,就没有一个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任务了,就没有奋斗目标了。现在有不少干部,对这个界限分不清楚,认识模糊。如果有人说徐水还不是全民所有制,就被批评是“右倾”。他还指出,北戴河会议到三、四年,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就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是“夸了海口”,讲快了。

接着,在同年11月下旬的武昌会议上,毛泽东再次指出,北戴河会议讲三、四年,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搞到共产主义,这是我们的缺点。他指出搞共产主义有五个条件:①产品极为丰富;②共产主义觉悟道德的提高;③文化教育的普及;④三种差别和资产阶级法权残余逐渐消灭;⑤国家对外作用外,其它的作用逐渐消失。没有达到上述五条标准,不能算过渡到共产主义。毛泽东还强调建成社会主义要划线,要搞几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