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喜事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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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喜俗篇

鞍符

百姓的“鞍”字与“安”同音。因为人们经常把马鞍与花瓶放在一起作画。取“平安”之意。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赠送你这样一幅画,那你将会得到好的运气。所有行事都会逢凶化吉。一千多年前,我国就有这样的风俗:新婚夫妇进入父母房子的大门时,在门槛上要放一只马鞍,新娘必须跨上去骑一下,这样才表示她会给这个家庭带来平安与和谐。如果你将这样的一幅画送给亲友,亲友将会把它作为珍贵的礼品收藏起来。

百合

民间认为百合能够驱除邪魔。因此每逢五月初五端午节时,人们常将百合悬挂在门窗上,或者挂在床头的帐子里,以此来防止各种邪毒的侵害。姑娘们则把百合花戴在胸前用以祛邪毒,同时希望能得到翩翩男子的爱情。姑娘们还将百合花装进绣袋里,缝成心形香包送给心上人。希望自己的爱情永远美好。百合还被民间称为“送子仙”,在姑娘的婚礼或过生日时将它作为礼物,据说接到百合这种礼物的姑娘,她以后定能生一个可爱的男娃娃。因为百合包含了“百年好合”之意,故新郎新娘要进洞房时要同饮百合汤。人们还将百合花的图案绘在新婚的床上用品上,祝愿旱生贵子。百合又是一种能使人忘记烦恼的植物,无论你有什么烦恼,闻到百合花香即可消除,从而保持心胸的舒畅。

雨伞

民间认为,雨伞不仅能避雨,而且能辟邪驱妖。有一些地方的婚礼当中,新郎的手上要拿一把伞。有的地方新娘到男方家来时,身旁必须有人拿着一柄雨伞为她挡邪。还有的地方妇女分娩时,她的床上要放一把伞,据说这样妖邪不敢欺侵。有一个传说:一个女人的鬼魂要过海到台湾去,但是她没有这个能力,就藏在一个商人的雨伞中,顺利地渡过了海洋。由此不难看出雨伞是一种重要而且好用的护身符。

童婚

过去的传统婚姻重早不重晚。所以民间就有了所谓的童婚盛行。早生儿子早得福的传统观念,促使了许多父母过早地为个人儿女娶媳妇找婆家,由此形成早婚习俗,这就是所谓“童婚”。这一“童婚”现象是指父母在子女尚未成丁之年,专由父母作主将女儿嫁到夫家,或者为儿子娶媳妇。童婚年龄有比较大的差异。有的地区男女在很小的时候就先订了婚,到了一定的岁数再行完婚。也有的地区男女订婚的年龄多为十一二岁,个别的七八岁就已订了婚。但是完婚要到多年以后了。以前,男的十六七岁、女的十四五岁,已是婚龄。民间所谓结婚不拘年龄,惟成童即婚娶,可以算作童婚的一大特征了。童婚虽然不拘年龄,但是总也是有一个界限的,所谓不拘年龄,从前一般规矩男孩七岁到十岁。而女孩子从十二岁到十八岁,就由自己父母包办成婚。有的民谣说:“六月麦子正扬花,丈夫还是奶娃娃。”反映的就是这种早婚的习俗。从前童婚风俗,也同成年人的结婚一样次序进行。只是父母作主礼仪。童婚过程也需要经过媒妁之言,经过定亲送聘迎娶等婚仪环节。

指腹婚

指腹婚就是孩子尚在母亲的腹中躁动,这个孩子是男是女尚未确定,可是孩子的父母已把他们的婚姻大事筹划好了,为孩子搭配上了一门未经世面的“好亲”。古代盛行过所谓“指腹婚”的,而且至今,在某些少数地方还有指腹为婚的事。据历史文献记载,指腹婚早在东汉初年就已经有了。《后汉书。贾复传》记载:刘秀欲与贾复两个大家结成亲家。贾复是刘秀手下的一员心腹大将,在一次战事当中受了伤。刘秀安慰贾复对他说:“你的家属我会好好地照料的。听说你的妻子已经怀孕,如果她生下儿子,我就把女儿许给他,如果生个了女儿,她就是我的儿媳。”尽管后来刘秀与贾复两家并没有结成姻亲,但是由此可见,指腹为婚流行很广。近现代的社会中,一些偏远地区还有指腹为婚的现象。

过去,童子婚一般由双方父亲出面,在公共场合议定婚事,然后由男方去看猪卦。如果猪卦显示大吉,则表示可以结亲。之后男家再请媒人去女家商量彩礼。如果双方所生孩子同性,则可结为兄弟或姐妹。汉族中也有不少地方流行指腹为婚的,比如四川一些地方有专门为胎婚举办宴会,并邀媒人为证的习俗,场面很是隆重。浙江一地也有这一风俗。“指腹婚”大致可为两类,一类是互相指腹婚,比如《梁书·韦放传》记载:南朝梁韦放和张率是莫逆之交,二人的妾都有孕在身,于是韦放与张率就相约指妾腹而成婚配。后来韦妾生了儿子,张妾生了女儿。韦放不忘旧情。当了北齐州刺史后,拒绝了许多名门贵族的求婚,让儿子娶了张率的女儿,还把女儿嫁给了张率的儿子。

另一类的指腹婚为单方指腹婚,一方孩子已经出生,另一方尚在母腹之中,已将腹中之儿许配。指腹为婚的原因不少是为了维护门第。

表亲婚

过去,表亲婚也被称做“中表婚”、“姑表婚”或者“姑舅亲”。这种表亲婚。主要表现为姑表或姨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前代亲人的子女相互结成夫妇,俗称亲上加亲。而且这种表亲婚的民风历史非常悠久。《尔雅·释亲》里面说:“父之姊妹为姑,母之昆弟为舅。而同时妻子称公婆也为舅姑。”在历史上,曾经一度非常盛行兄弟与姐妹之间的子女,互为婚配的现象。当舅舅的儿子娶了姑姑的女儿时,外甥也是婿,岳母也是姑。姑姑的儿子娶了舅舅的女儿时,外甥女也是媳,公公也是舅。

表亲婚因为亲上加亲,可以加强姻亲之间的社会、人际、政治、经济等等联系。汉武帝所谓金屋藏娇,讲的就是汉武帝娶了他姑母长公主的女儿作为皇后的私事。宋代的陆游与唐婉的婚姻也属于表亲婚姻。表亲婚还有一种血不倒流的单向表亲婚,这就是舅舅家的女儿,永远是姑姑家的儿媳妇。还有的一些关系正好与上述关系相反,姑姑家的女儿必须嫁给舅舅家的儿子,除非舅舅家无子或者不要,称这一种表亲婚为“还娘种”。今天社会,为了防止血脉病患,现实中的婚姻禁止这一所谓的表亲婚。

抢婚

抢婚叫做“抢亲”,又叫做“劫夺婚”或者“掠夺婚”。抢婚是人类婚姻发展历史中比较悠久的婚配形式之一。早在史前时期,巳然盛行。《周易·爻辞·屯》里面说:“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匪寇婚媾。”抢婚开始是动真格的抢,用武力或战争去抢女人。后来逐渐用聘金代替,抢婚成了一种仪式,成了一种习俗认同的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婚制。抢婚不仅在汉族中的许多地方存在,在一些少数民族中也有遗存。抢婚究竟在多大意义上真正蕴含着古代的或原始的风貌,现成已经很难推定。然而至今仍在民间流行的事实,可以说明抢婚是一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婚制。旧的习俗里面,能够让人容忍的抢婚范畴,基本囿于男女之间本来有的一些感情或者门当户对。这也说明了抢婚在很大意义上,是对于过去社会盛行高聘金之类不良习俗的抗争和变异之俗。

对于抢婚的具体内容,今天社会也应该有所区别。

续弦

续弦也叫讨二房,是男人死了妻子之后,再一次进行续娶的事情。“改醮”是女子死了丈夫另行改嫁的事。续弦在乡间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因为男子再娶不会受到非议的。改醮就不很常见,除非家里贫困。丈夫死后妻子不得已再嫁。

稍有资产的家庭,都不愿意作这种不体面的事情,就是寡妇想改嫁,家里尊长也非强迫她守寡不可。如果没有儿子的话,可以由近支亲属过继立嗣。一个男子的未婚妻或者已婚妻子死去,或者一个女子的未婚夫或已婚夫死去,都叫做“拍断线”。也就是红线断折的意义。男子“拍断线”,另行续配的女子叫做“填房”。一切礼仪和正式婚礼一样,除了两件事例外。一是拜堂前须拜正妻神位,另一是饮合欢酒时另置一杯。代表供献前妻的意义。女子“改醮”算是失节,迎亲只用“乌轿”,拜堂也只是草草了事。

入赘婚

入赘婚又称为“招养婚”。这是一种女子不嫁出去,招男子入家为婿的婚姻形式。汉族人称为“招女婿”。这种婚姻形式是由来已久,大概是远古母居婚的遗痕吧。秦汉时代,这种男子入赘的婚姻被称作“赘婿股役”,由此可见,古代的入赘婚与服役婚有着相当紧密联系。到了宋代又有“赘婿补代”之说,道出了古代入赘女婿的主要用意。无论是“股役”还是“补代”都体现了入赘婚的渊源。一般看来,古代入赘的男子地位是比较低下的,入赘婚常被视作下贱的,遭富贵人家的歧视,特别在汉族中更为严重。少数民族的入赘婚不同汉族。由于民族观念的差异性,少数民族男子入赘并不认为是丢脸的事。

比如高山族男子入赘风俗与当地重视妇女的风气是相关的。据《东番记》记载:“高山族生女喜信男,为女可继嗣,男不足著代故也。”《台湾风俗图》说:

“番重生女,赘婿嫁,谓之有赚,生男出赘,谓之无赚。”高族的这种入赘风俗是由妇女在社会生产与家庭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在耕田、播种、收薪、春米、种芋、织布、酿酒、喂猪等工作中,妇女都是主要劳动者。一般而言。高山 族重生女,女子一般是不出嫁而招赘女婿上门。

招赘

招赘不太相同于“入赘婚”。招赘是女家的父母没有儿子,只好去到户外招来一个异姓的子弟入赘,成为自家女婿。这一招赘目的,当然也是要求家火香旺,有男子嗣继承先人血食。过去中国家族社会主要讲的是父系的和父方的,所以百姓招赘之后嗣,一般不大允许登录族谱,招赘这一方并不认为招来的人是同族的男人。

银簪

过去在广东的梅县一带,一些上了年纪的妇女,在自己脑后盘结的发髻上面插着一支银簪,这种簪一般都由白银制成。这个银簪长大约十厘米。中间较窄,两头稍大未端尖利,雕有花纹,精巧玲珑。这种簪多是由过去的女子防身武器演变而来的,更是客家妇女的一个护身符。古代时候的客家人尤其是妇女,常常遭受倭寇和地方邪恶势力的欺凌蹂躏,所以为了个人防身。妇女随身携带一些短小锋利的铁器,必要时可致命一击。发展到了后来妇女为了携带方便隐蔽,就把这种小铁器加以改进,插在脑后盘结的发髻上。表面看是束发的簪子,实际上是一种防身自卫的武器。这种银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用铁或钢制作的,后来逐步演变为用白银制作的“银簪”。银簪不仅能防身,还可以用来治病。比如头痛脑热时,客家先辈用熟鸡蛋白与银簪一起包裹,趁热在患者身上来回擦拭疗效甚佳,这种方法一直传到今天。当客家人的姑娘出嫁时,母亲就要送给女儿一支银簪,同时嘱咐女儿在房事时如遇新郎出现“暴脱症”时刻,要用银簪向男方尾椎骨处重刺一针,据说这个办法效果很是不错。暴脱症俗称“大泄身”,是指性交时突然死亡,中医亦称“色厥”。

蒙红头

民间举行婚礼时,新娘子的头上要蒙一块红布,用以保佑新娘平安入洞房。相传姜子牙在封神时将殷纣王封为喜神,专管人间的婚姻嫁娶,谁家结婚都得请他送喜。可是纣王当了喜神却没改老毛病。他送喜时看见新媳妇长得好就抢回给他做小老婆。百姓非常气愤,可是娶媳妇又不能不请喜神,大家只好求姜子牙想办法。姜子牙告诉大家给新媳妇蒙头红。新媳妇一进门就要放鞭炮。大家照这个办法做了,果然纣王一见新媳妇蒙着头红,再听鞭炮响就吓得赶快驾云回天了。原来武王伐纣时候,就是打着一色大红旗进军殷都的,纣王死后脑袋又被挂在红旗上。当初两军相战时纣王又挨过姜子牙的神鞭,所以纣王一见蒙头红,一听鞭炮响,还以为是姜子牙打着红旗,用打神鞭来打他呢,就吓得赶紧往天上跑了。于是,以后娶亲的人家都给新媳妇蒙上头红。再放一挂长长的鞭炮以驱走纣王,把新媳妇平平安安地接回家。久而久之,蒙头红也就成了新媳妇专有的一种护身符了。

红喜蛋

在江南一带有个风俗,姑娘小伙结婚都要分红喜蛋。分红喜蛋时,不论亲朋好友或者陌生人,都可以向新娘子要。民间叫做“讨红喜蛋”。这一习俗一直流传至今。尽管现在不少人结婚时已用喜糖代替,但是仍然叫“讨红喜蛋”。这一习俗有着悠久的历史,相传三国时,周瑜想用假招亲、真扣留的计策拿刘备当人质,要他交还荆州。这一计策被诸葛亮识破,于是刘备去东吴时候,就带了大量染红的鸡蛋。刘备一到东吴,不论宫廷内外大小官吏和将士,逢人便分红蛋无一遗漏,并且称这是皇室礼仪十分隆重。被分到红喜蛋的人都感到十分光荣,没有分到的人还纷纷到刘备的住处去讨,刘备来者不拒,大造招亲舆论。东吴本来没有这种风俗习惯,众人觉得红蛋新鲜便一传十十传百,家家户户都知道东吴公主将与刘备成亲了。结果假戏真做,刘备得了一个好夫人,而周瑜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从此江南人结婚添了这个风俗。另外,结婚分红喜蛋的风俗也是婚姻的一个有效护身符。

百日婚

过去。男子在他的父母丧失百曰之内,迎娶新妇叫做“百日婚”。如果这个男子已经定聘,父母死去百日之内不娶,他就得等到三年孝服脱去之后才可以成婚。有时候,一个男人父丧三年,母丧三年,一共合计六年不能婚配。

所以这个“百目婚”在名义上,是挂着迎接新媳妇回家穿孝,而实际上却是恐怕拖延了男人自己婚娶的幌子。不过,今天百日婚已经成为民间往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