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诸子人才观与现代人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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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才的本质与类别(2)

仁”字从“人”从“二”,在字面上讲是说人与人的关系。孔子把它变成一个道德范畴,认为只有道德极其高尚的人才能称得上仁人。他曾从不同角度论述过仁人的标准:

其一是说“仁者爱人”,有广泛爱心的人才是仁人。实际上,孔子所说的“爱人”,并不是毫无区别地爱一切人,而是根据周礼的规定,根据各种人不同的身份采取不同的态度:对国君的爱与对一个奴隶的爱是有“等差”的,对国君自然要毕恭毕敬,对奴隶只不过是爱让他劳动而已。他曾经毫不隐讳地说过:“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至于说到广泛地为人民带来利益,帮助众人解除危难,这已经超出了“仁”的水平,而达到了“圣”的境界,恐怕连尧舜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其二是说要讲忠、孝、恕,只有忠君、孝亲、为人宽厚才叫做仁。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他要求人们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孝、恕都属于道德范畴,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笼统肯定。一心忠于封建帝王,不值得提倡,但忠君与爱国联系在一起时,对忠君又不能一味否定,比如苏武和岳飞;其忠于人民、忠于民族、忠于职守等,则是应该提倡的传统美德。一般来讲,子女应该孝敬父母;只有当需要大义灭亲时,有人还一味地强调孝道,那才是需要予以否定的行为。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笼而统之地讲宽恕,那是一种人性论。在不存在根本利害冲突的人们之间,可以提倡这种精神,但对于敌对阶级,对于各种敌人则不能提倡这种精神。实际上,压迫者、剥削者对于劳动人民向来是己所不欲,要施于人的。因此,不分场合,不分敌我,笼统地号召人们讲究恕道,只能成为对劳动人民的欺骗与麻痹。

其三是说统治者要“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希望统治者徭役赋敛要有节制,反对竭泽而渔,反对过分的压迫剥削。这种思想拿来对付剥削阶级的暴政,可以起到一定节制作用,后来孟子发展为仁政学说。但剥削阶级对于劳动人民的统治向来是暴力统治,“苛政猛于虎”是一般规律,从根本上讲没有什么仁政可言。但这种主张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在一些稍微清明的人掌权时,也能使剥削压迫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从而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

其四是说“克己复礼为仁”,人们只有克制自己的思想与行为,使自己的言行合乎周礼,努力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努力使社会回到周代去,这才叫做“仁”。

其五是说,“恭、宽、信、敏、惠”,“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又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巧言令色,鲜矣仁”。

总之,只有具备了儒家提倡的各种美德,才能叫做“仁人”。

由此可见,所谓“仁人”,其主要标准是高于一般人的道德品质。

荀子也多次提到圣人、仁人与君子。他说:“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又说:“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圣人是集天下一切优秀品质于一身的人,是“积善而全尽”的人。

他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们经过不断努力,可以成为圣人与仁人。但现实世界中较多的却是贤人、君子与小人。对贤人、君子与小人的看法,诸子百家各有各的标准。荀子主要从思想品德方面来衡量,他说:“曷谓贤?明君臣,上能尊主下爱民。主诚听之,天下为一海内宾。”什么叫贤人呢?就是那些明了君臣上下等级关系,对上尊重国君,对下爱护百姓的人。君主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天下就能统一,海内就能服从。

什么叫君子呢?荀子列举了几条标准:第一,“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挠,是君子之勇也。”为了坚持真理、主持正义,君子不为强权所屈服,不为重利所引诱,甚至宁死也不低头,这才是君子之勇。第二,“言必当理,事必当务,是然后君子之所长也。”言之有理,处事得当,是君子的主要长处。第三,“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君子主要考虑是否符合道义,小人才一,亡,追求个人私利。第四,“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_不能,不耻不见用。”即君子修身自强,君子贫穷而志广,富贵而体恭。总之,在荀子看来,君子是现实社会中具有各种优良品德的人,这种人不是高不可攀的,而是经过努力、不少人都能做到的。

那么,什么叫小人呢?从阶级、阶层划分,在商周时代,小人是指从奴隶主或领主贵族下降为平民的人。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于贵族,但却高于奴隶或农奴。他们分得一小块私田,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同时承担劳役与兵役,其中的优异者也有机会进人各级政权机关,捞到一官半职。孔子将小人作为君子的对立面,在《论语》中曾24次提到过“小人”;在《墨子》、《孟子》、《荀子》以及《国语》、《左传》中,“君子”与“小人”都曾大量出现。先秦诸子一般认为,小人是道德品质低劣的人,是只讲利不讲义的人,是不顾廉耻,不守信用的人,正如孔子所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荀子则说:“言无常信,行无常贞,唯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孟子将君子说成是“劳心者”,将小人说成是“劳力者”,认为天下“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这种概括,正反映了先秦诸子对“小人”的轻视与厌恶,也主要是从思想品德方面区分君子与小人。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先秦诸子特别强调“德”,即思想品德在人才划分与人才成长中的作用。其实不论哪个历史时期,何种类型人才,尽管“德”的内容有很大区别,但几乎所有的阶级都要求自己的人才“德才兼备”。事实上,道德素养确实在人才的成长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是人才不可缺少的内在品质,在人才成长的每个环节几乎都渗透着它的作用。首先,它是确定成才活动目的的依据。一个人选择什么对象作为实践目的,直接受道德的控制。而坚定的信念又能使人们在成才活动中,对选择的目标充满信心,为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他们可以高度集中精力,不畏艰难,甚至甘愿牺牲一切。其次,从成才活动的手段看,思想品德高尚的人,对社会与人类有高度的责任感,因此他们所选择的成才道路与手段,符合社会的规范,恪守道义的责任,从而也有利于他们的成长。第三,在成才活动的结果中,道德还起着一种评价成才活动成败的作用。一个人才的成败、作用的大小,主要是看他是否对当时的社会、当时的人民或者本阶级、本集团作出了贡献,他们的活动结果是否满足了当时人们的功利需求。凡是符合当时的道德观念的活动,便会被认为是成功的,会受到舆论的肯定;相反,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正因为如此,先秦诸子才推崇所谓圣人、仁人、贤人、君子。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定人才。

4.根据职位高低定人才

先秦社会是一个严格的等级社会,从商、周到春秋、战国,人们的等级划分虽然不断有所变化,突破等级的观念也逐步产生了,但以社会地位与职务高低区分人才高下的思想,对先秦诸子仍然有深刻影响。我国古文献曾如实记载过商周时的上下等级状况,《左传》昭公七年记载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其中的王、公、大夫、士,是各级贵族及由贵族身份下降为“士”的平民,皂以下则是各级奴隶与农奴。在西周,这种上下等级关系是不可改变的,由此形成了严格的王位世袭制、分封制、宗法制和世卿世禄制。历史发展到春秋、战国时代,除王位世袭制外,分封制、宗法制、世卿世禄制逐步被否定、被动摇,礼贤下士、根据才能与功劳用人的思想与制度逐步占据了统治地位。但在先秦诸子中,仍有不少入主张以职位高低定人才。

法家中有一派强调“势”,即权势、政权在政治斗争中的作用。如慎到、韩非都认为掌握了国家政权的君主高于一切,可以。

决定一切。慎到说:“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主张实行独头政治,认为君主权轻位卑什么都不行,权重位尊就能治天下。他说:“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

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韩非认为:“势者,胜众之资也。”权势是制服众人的资本,“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他把国家比作车子,把“势”比作驾车的马,人君只要在车上执辔扬鞭,就可以驾驭臣僚,宰治人民,威服天下。

“使尧、舜御之则天下治,桀、纣御之则天下乱。”他认为,大权在握的国君与天子对国家的兴亡盛衰起决定性作用。

春秋、战国的不少学者已经注意到贤臣对国家兴亡盛衰的作用,并不认为国君、天子决定一切。比如墨子就明确指出:“尚贤者,政之本也。”重用贤人是一个国家为政的根本。孟子也认为:“不信仁贤,则国空虚。”一个国家不信任仁者与贤者,自然会日渐空虚衰弱;相反,若能做到“尊贤使能”,使“俊杰在位”,则可以“无敌于天下”。荀子更强调贤臣的作用,认为即使有好的法度政策,没有贤臣也无济于事:“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他甚至概括出了一个贤臣决定国家存亡盛衰的规律:“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这种重视贤臣作用的思想比起君主决定论来已经前进了一大步,也不完全等同于后世根据职务高低区别人才高下的主张,但它毕竟与根据职位定人才有一定内在联系。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逐步形成了一种“官本位”思想,以职位的高低、官职的大小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那些为官为宦的人,生前享受着人间的尊荣,死后还有人为之树碑立传,使之青史流名、“流芳千古”。在我国的《二十四史》上,除了司马公的《史记》破格歌颂了农民起义领袖以及某些社会下层人物之外,其他正史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帝王将相的家谱,只有中央与地方的中、高级官员才能被载入列传,除非有特殊事迹的“义士”、“烈女”等才能例外。我国历史上的人才多数为政治、军事人才,文化、科技人才寥若晨星,主要就是因为这种官本位思想作怪,当然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也有很大关系。

以职位的高低作为划分人才的标准是否科学呢?用唯物史观看来,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无论是君主决定论还是贤臣决定论,都是一种英雄史观。尽管韩非子看到了明君圣主与昏君暴君的区别,但他还是过分强调了君主与天子的作用。其他诸子虽然不同意君主决定论,但也过分夸大了贤臣的作用。

在我国古代,国君与天子一直实行王位世袭制,传子不传贤,他们虽然同样掌握着国家的权势与命脉,但其中确有明君与昏君之分,仁君与暴君之别,创业之主、中兴之主与亡国之君自然也不能同日而语。历代国君的才能、贡献、影响千差万别、高下不一,因此,不能只根据他们地位的高低作为判断人才的标准。对于臣僚也是如此。同样是人臣,其中有大臣、小臣之分,还有忠臣、奸臣之别。韩非子将大臣分为五类,其中有所谓隐居型、强谏型、结党营私型、近君谄谀型以及贤智忠君型等,他们的才能有高下,思想品质有优劣,实际贡献有大小,因此,也不能笼统地将他们视为决定国家命运的人才,而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应该承认,从总体情况看,以职务和社会地位的高低作为划分人才的标准是不科学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在商周时代,当官实行世袭制,实行的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世卿世禄制,所以职务高的人不一定有才,职务低或没有职务的人不一定无才。即使在根据军功或根据推荐选拔人才的时代,职务的高低与人才的高下也不成正比。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类似于商周时的世卿世禄制,选官只看门第的高低,并不看重人才的高下。隋唐实行科举制,在开始阶段虽然比较公平,但广大劳动者因生活所迫被剥夺了学文化的机会,他们根本不可能参加科举,自然也很难做官。即使参加了科举的人,职务的提升还要靠各种关系,“朝中有人好做官”几乎成为封建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比如像杨国忠那样的外戚,他当宰相并不是靠自己的才能与威望,而是靠了杨贵妃的裙带关系。再比如,不少朝代都出现过宦官专政,那些宦官权高位重,有人甚至爬上了全国权力的顶峰,既不是靠他们的文武才能,也不是靠他们的功劳与贡献,而是靠皇上的信任,是历代皇帝任人唯亲的结果。

东汉的大宦官五常侍、唐朝的大宦官李辅国、明朝的大宦官刘谨、魏忠贤等,都是这样的人,我们并不能因为他们曾经权倾天下就说他们是了不起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