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名辨艺术与思维逻辑(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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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名辩学之辞与逻辑学判断理论(2)

“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的小故,实为假言判断中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一条线由许多点(端)构成,其中每一“点”对于线来说都是小故,即必要而不充分条件,点存在不能必然构成线,但没有点一定不能构成线。

“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的大故,实为充分必要条件,它是某事物情况赖以存在的条件的总和。这一条件总和存在,某事物状况就不可避免地产生;构成这一条件总和的任一条件不存在,则该事物状况不出现。如眼看见某物要具备:人的视力、光线、眼与物的距离,等等。这些条件都存在,则眼视物成为现实。显然,这些条件的总和是使眼视物成为现实的充分必要条件。

后期墨家在两千多年前就能将假言判断的条件关系区分为必要条件及充分必要条件,并且借助自然语言准确地描述了两种不同条件联系各自的特点。这种描述至今成为我们刻画这种条件联系的常用语句,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后期墨家所作出的理论贡献的科学性。

4.必——必然判断

《墨辩》中用“必”表示必然判断。必然判断是一种模态判断,表示对事物状况的一种必然性认识。说明某事物状况是必然的而不是偶然的。必然性是对偶然性(可能性)的一种否定。

必,不已也。

必,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

必然判断是必然如此的意思。已为易,易,变化。

不易即不会变化,当然包含永远如此的意义。弟兄关系就是一种必然情况,有弟必有兄。有的是这样(一然者),有的不是这样(一不然者),那当然是“不尽然”。不尽然意为并非都是如此。所以,一定是不必然(必“不必”也),而不是必然(是非“必”也)。《墨子·经说上》还有一条“必也者,可勿疑”。必然情况,无可怀疑,不要任何疑虑。如此,“必”表示必然判断,“不必”则表示可能判断。字面上是不必然判断,必然判断的否定当然是可能判断。

必然判断对事物状况的断定程度较之“尽”,即全称判断更进一步。尽是“全部如此”、“每个如此”。而必然含有某种规律性,不但全部如此,而且含有永远如此的意味。

所以沈有鼎先生说:“必”蕴涵“尽”。

下面的一些句子都表达必然判断:

贫家而学富家之衣食多用,则速亡必矣。

行修必以久。

贪穷之家衣食向富家看齐,进少用多,必然很快败家。

另一句意为走一段路程必然占用一定的时间。又如:

行者必先近而后远。

行路的人一定先走的近而后走的远,意为远是由近逐渐积累的。

5.弗必——或然判断

“必”为必然判断,“必”的否定,即“不必”、“弗必”则是或然判断。这与传统逻辑中模态方阵中否定必然得或然是完全一致的。

“弗必”、“不必”即不具有必然性,那么事物状况只能是或然的。

无说而惧,说在弗必。

子在军,不必其死生;闻战,亦不必其死生,前也不惧,今也惧。

没有根据、理由而感到恐惧是不对的,原因在于事物状况是或然的。

儿子在军队,家人不必然知道他的生死;听说前线开战了,也不必然知道他的生死,但未开战时不担心害怕,现在可担心害怕了。

这段经文中的“必”是必然意,“不必”、“弗必”则是或然。儿子在军队,虽然未打仗,但可能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死亡,其生或死不是必然的。前线开战,虽然死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但其生、死仍不是必然的。因为两种情况下,没有理由或根据必然地作出某种断定:必然生或必然死。家人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儿子的生死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只能是“弗必”,即或然的。

后期墨家对必与弗必两种模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是清楚的,这可由下面这条材料对“谓使”与“故使”的区分得到证明。

使:谓、故。

令,谓也,不必成。湿,故也,必待所为之成也。

使可分为谓使、故使。

令是谓使,其结果不必然成为现实。使某物湿,则是故使。有某种行为、情况,必定使某结果产生。

谓使是叫别人去做什么,其结果不必然成为现实。如君上令臣下廉洁,臣下未必廉洁。即可能廉洁,也可能不廉洁。“故使”则不然。将衣服放入水中,衣服必湿,如天下大雨则地必湿。衣湿、地湿都是必然的。因为“故”这里是充分条件。衣入水中或天降大雨是衣湿、地湿的充分条件。条件存在,则结果必存在。与之相反,“令使”是一种主观要求、愿望,是命令他人的,不成为他人必做某事的充分条件。《墨辩》中对“令”字的定义恰好说明这一点。

令,不为所作也。

所令,非身弗行。

命令是自己发出命他人去执行的(指示)。

自己的命令内容,自己不能真正身体力行,那么,别人不一定执行。

君上令臣下廉洁,君上却奢侈无度,臣下效法还来不及,哪里会去廉洁。

由以上的经文看出,后期墨家对“必”与“弗必”两种模态及其关系的认识是很深刻的。

6.且——表示时间模态将来时

《墨辩》中除研究了必然与可能两种模态外,还研究了时间模态。包括将来时、现在时与过去时。相应的应用这些不同时态词的判断就形成了不同的判断种类。

自前日且,自后日已,方然亦且。

说明同一语词“且”用在不同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现在则从时间模态上来考察。

“自前日且”是说“且”字可以表示时间模态的将来时。用来断定某一事物隋况尚未发生而将要发生。

《墨子·小取》说:

且入井,非入井也。

且出门,非出门也。

且夭,非夭也。

将要下井,不是下井。将要出门,不是出门。某人将要夭折,不是夭折。这三个例句都说明“且”在时间模态上表示将来时。

7.且——表示时间模态上的现在时

“且”除了表示时间模态的将来时外,还表示时间模态上的现在时,即某事物状况已开始发生并正在进行,但尚未结束。这就是“方然亦且”。例如:且歌且舞,且战且退,汉李广射杀追骑且行且射。其中的且字均为事物状况开始发生并正在进行的现在时。

8.已——表示时间模态上的过去时

《墨辩》中用“已”表示时间模态上的过去时,“自后日已”。已所指示的是已经完成的事物过程。《墨辩》还对同是“已”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依据其不同特点,将“已”分为“成”与“亡”两类。

已:成、亡。

为衣,成也;治病,亡也。

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展开的,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但事物也是有阶段性的。《墨子·经上》将“已”分为已成之已与已亡之已。《经说》举例加以解释,做一件衣服,完工之日即可说“已”,但这是制成一件衣服的已成之已。

而治病,病除,这也是“已”,但这与成不同而是亡。“为衣”、“治病”都告一段落,都有了结果,都成为过去之事,故都是“已”。《墨辩》对“已”的认识是清楚、深刻的。这从《墨子·经说下》对名家反驳的这条材料也可以看出。

已然,则尝然,不可无也。

已然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那么就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不能认为没有发生过这件事。名家有“孤驹未尝有母”这一命题,名家认为既然是“孤驹”,当然没有母亲。这是混淆了事物的时态而导致的诡辩。“孤驹”首先是驹,那必定有母。由驹变为孤驹,变成无母之驹。这是现在,而过去曾经有过母亲,就不能说“未尝有母”。由此条材料又一次证明“已然”是时间模态中过去时态的标志。

三、辞之间的矛盾关系

《墨辩》中对辞之间关系的论述较为集中地反映在辞之间的矛盾关系上。这代表了先秦名辩在这个问题上的最高水平。

辞之间的矛盾关系,具体说来包括:具有相同主项的单称肯定与单称否定的判断之间,全称肯定判断与特称否定判断之间,全称否定与特称肯定判断之间。此外,《墨辩》中还讨论了一个辞自身包含有逻辑矛盾的问题。这个问题有点类似逻辑学中的悖论。

1.单称肯定与单称否定的矛盾关系

《墨辩》中对“辩”给出过明确的定义:

辨,争彼也。辩胜,当也。

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当若犬。

辩是对同一对象作出是非相反的两个判断,谁真谁假的争论。“辩”的胜利者,是作出的判断内容与实际相符的人。

远远看见一个动物,有的说那个动物是头牛,有的说那动物不是牛。这就是“辩”。这两个判断(“那个动物是牛”与“那个动物不是牛”)不能都是正确的。二者不能都正确,必定有一个不正确,比如那个动物是只狗。显然说不是牛的正确,反之,说“那个动物是牛”的则错误。

辩的定义清楚地告诉我们,对同一对象所作的是、非不同的两个判断不可同真,必有一假(“是不俱当,必或不当”)。具有这种性质的两个判断之间的关系当然是矛盾关系。下面这条经文又从反面说明了这一问题。

此牛,渠非牛,两也,无以非也。

这头动物是牛,那头动物不是牛。两单称判断,虽判断性质相反:一肯定、一否定,但主项不同一,而是两个。

因此,两个判断并不构成矛盾关系,故“无以相非”,不能互相否定。这两个判断之间的关系可同真,可同假。这从反面说明,强调的仍是主谓项相同的两个单称(肯定与否定)判断才具有矛盾关系。需要指出,在先秦,特别是在《墨辩》中,对单称否定判断的表述形式是用肯定判断。例如:“谓之非牛”,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这个动物是非牛”。

其逻辑形式是“这s是非P”,对其换质则得到“这个s不是P”,即“这个动物不是牛”。换质前后的两判断是等值的。如下所示:

矛盾关系

2.全称肯定与特称否定的矛盾关系

传统逻辑性质判断全称肯定与特称否定之间具有矛盾关系。其形式sAP表示凡S都是P,sOP表示有s不是P。

具有相同素材,即两个判断的主项相同、谓项也相同时,则两个判断之间具有不同真、不同假的矛盾关系。《墨辩》在讨论一种反驳方法“止”的时候清楚、明确地揭示了这一关系:

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

论辩中,论敌举出某物是如此(彼举然者),然后进行概括,推出与此物同类的都是如此(以为此其然也),即得到一个全称肯定的结论。此时,就举出与此物同类却不是如此的情况反驳,与此物同类都是如此的结论。这就是“举不然者而问之”。《墨辩》在这里从名辩的角度,用高度抽象的专业术语要说明的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名辩学理论:

“彼举然者”,这是个别事例,显然是特称肯定判断形式。

据此,进而推论“此其然也”,得到的是全称肯定判断。反驳者则“举不然者而问之”。“不然者”显然是特称否定判断形式。“问之”,则点出“不然者”(特称否定)与“此其然也”(全称肯定)之间的矛盾关系。至此,其结论呼之欲出,但《墨辩》省略了,那就是“此其然”与“不然者”是矛盾关系,二者不同真、不同假。“不然者”真,则“此其然”假。

3.全称否定与特称肯定的矛盾关系

《墨辩》在《经说上》讨论了“止”的反驳方法,利用的是全称肯定与特称否定之间的矛盾关系,特称否定真,则全称肯定假,从而达到反驳的目的。对此问题,似乎意犹未尽,讨论得还不充分,在《墨子·经说下》又单立一条继续讨论:

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

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论敌给出一个全称肯定判断:某类事物都是如此(此其然也),然后进行推论,某个事物是如此。“说是其然也”中的“说”是推论。其中的“是”为指示代词。这步推论相当于传统逻辑中由SAP真推出SIP真,利用的是差等关系。上位判断真,下位判断必真。我则举出“此其不然也”,即“某类事物都不是如此”来反驳“是其然也”。

其中的“是”仍为指示代词。显然反驳所用的判断是全称否定判断,利用的是全称否定判断与特称肯定之间的矛盾关系。全称否定真,则特称肯定假。《墨辩》的经文绝非是讲解某个具体例证,而是用抽象的名辩术语论述正确思维中的规律性,即名辩学理论。

需要指出的是《墨辩》在论述全称肯定与特称否定、全称否定与特称肯定之间的矛盾关系时,虽然非常清楚、明确地利用了这种关系进行论辩,并加以总结,上升为理论,但除了在辩的定义中提出“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

二者之间“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外,在这里,始终没有提出全称肯定与特称否定、全称否定与特称肯定之间,“二者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二者不能同假,必有一真”的矛盾关系内容的理论概括。

四、类似悖论的辞

“悖论”这是逻辑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按照权威工具书的解释,所谓悖论“指由肯定它真,就推出它假,肯定它假,就推出它真的一类命题。这类命题也可以表述为:

一个命题A,A蕴涵非A,同时非A蕴涵A,A与自身的否定非A等值”。由此定义可知,悖论是自身包含有逻辑矛盾的命题。《墨辩》中提出了一些辞,这些辞的共同特点是自身包含有逻辑矛盾。诚然,悖论是自身包含有逻辑矛盾的命题,但自身包含有逻辑矛盾的命题不一定是悖论。如果某个命题是悖论,那它必须符合以上介绍的悖论的科学定义。那么,我们看一看《墨辩》中的一些自身包含有逻辑矛盾的辞是不是严格意义下的悖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