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名辨艺术与思维逻辑(修订版)
14114600000025

第25章 名辩学之辞与逻辑学判断理论(1)

传统逻辑的判断理论丰富多彩。所谓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判断有真有假。判断通过语句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判断。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判断可分为简单判断与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再分为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复合判断可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及负判断。当然也可将判断分为模态判断与非模态判断。

传统逻辑判断理论的最大特点是着眼于判断形式结构的研究,它依据各种判断形式结构的不同特点区分为不同种类,并且研究各种判断形式之间的关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帮助人们正确地使用这些判断形式,顺利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中国古代名辩学中的辞大致相当于传统逻辑中的判断。

当然辞与名一样,也是一身而二任,判断与语句两个含义均由辞承担。在先秦还没有形成“判断”这样一个概念。

辞的本质、种类、辞之间的关系、运用辞不当可能造成的谬误等是中国名辩学中辞的主要理论。这些理论有自己的特点,在某些方面与西方传统逻辑、印度因明有共通之处。

但从总体上看,在形式化方面显然与传统逻辑无法同日而语。

一辞的本质

在先秦,后期墨家及荀子对辞的本质从名辩学角度给以明确的规定,分别给出了各自的定义。《墨子·小取》中说“以辞抒意”。此处所谓辞即指一种思维形式,相当于传统逻辑中的判断。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则为语句。辞,在古代有断定的意义。

《易·系辞上传》:

辩吉凶者存乎辞。

由“辞”来断定吉凶,因为“辞也者各指其(卦或爻)所之”。“所之”,指出事物情况趋向何处。下面这句话说得最清楚:

系辞焉,以断其吉凶。

这里的辞、系辞是指卦辞,是对卦的解释性文字。从这些文字推断事物情况的吉凶祸福。所以,辞有断定的含义,是对客观情况的一种断定。抒,展义,即展现。《说文》解“抒”为挹。段玉裁注:凡“挹彼注兹”为抒。原意指取彼器之水倾入他器。按通俗文“汲出”谓之抒。抒转义为表达。意,人的思想。所以,“以辞抒意”可译为用判断表达思想。而表达一定思想内容的“辞”,其名辩形式是判断,其语言形式则是语句。

《墨辩》中“辞”除了表示判断外还表示语句。意是思想。一般说来,思想总是对客观对象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言为心声。心声,就是人的思想。思想要通过言表达。表达一定思想内容的言的语言形式是语句,思维形式则是判断。可见意(思想)、言(语言)、辞(判断)三者关系密切,不能割裂,但也不可混同。三者有显著区别。

《墨子·经上》对此有清楚的论述:

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

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辨也。

闻,听,这是耳朵的功能。根据所听到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声音,而了解这些声音所表达的含义,这是大脑的辨察作用。

言,说,这是口的功能。通过讲说使自己的思想得以显现,需经过大脑的辨析作用。

言与闻,这是口与耳的功能。离开了人的大脑的辨察分析作用就毫无意义。古人认为人是用心思考的。 《孟子·告子上》有“心之官则思”。意(思想)在人的大脑里看不见、摸不着,通过言才能表达出来。言的语言形式是语句,言所表达的内容则是判断。辞在《墨辩》中一身而二任:判断与语句。语句是由语词组成具有一定内容的-语句。确切地说,“意”通过辞得以表达。辞所表达的意(思想)当然是判断。而辞的物质形式则是声音或符号。语言文字因民族不同而异。辞既表达判断,又表达语句。在先秦还没有单独形成判断这一概念。

荀子继后期墨家之后,更清楚、明确地阐述了辞的本质。他在《正名》篇中给辞下了一个定义: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

兼,联系意。辞是指联结(两个)不同的对象的名以表达一个思想。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其一,辞是由名构成的。《墨子·经说上》的“言犹(由)名致也”即是此意。其二,辞的结构是联结名而成。孤立的概念,其含义不能为人所知,必须把一个概念与另一个概念联结起来形成一个语句,其思维形式当然是判断。如此,概念的含义(内涵)才能展现出来,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可见判断是概念的展开。

这是传统逻辑中的内容,却在荀子关于辞的定义中得到了体现。《荀子·正名》篇中的这段话说得更为直截了当:

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丽也。

用、丽俱得,谓之知名。

听到一个名称就知道其所指的具体对象。这是名称的指称作用。积累,联结名而成文旬,这是名的配合。指称与配合两方面都很得当,这就可以说懂得(这个)名。

“名闻而实喻”,是说单举一个名,只能使人明了其所指之实,这叫“名之用”。“累而成文”,把两个以上的名联缀在一起成为文句,表达一个完整的思想,这叫“名之丽”(丽即俪),名之用与丽都很恰当,才能算“知名”,即真正懂得、了解一个名。这与小学生学习连词造句类似。小学生学习一个个孤立的词,并不一定真正了解它的含义。老师往往要学生把两个词恰当地联系在一起,成为词组或干脆造句,以考察学生是否真正掌握了某个词。其实这种练习,幼儿园时就已开始。如将“球、兔子、小鸟”与“会飞、会跑、圆的”两组中的词恰当地联结起来,得到“球是圆的,小鸟会飞,兔子会跑”这样的正确答案。

《荀子·正名》中讲到名与辞的关系时还说过“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命”指命名,“期”指对所命的名加以说明。其形式是由语句表示的判断,即辞。可见,辞是比名更高一层的思维形式。当某人对某类对象不了解时,人们会通过对这个对象的命名,用名指称该对象,向其说明。某人还不了解,则需对这个名的含义加以说明、揭示,即所谓“期”。可见,命的结果是“名”,期的结果是“辞”。期是对命的揭示、说明。把某物之名所包含的某种性质用语句揭示以使他人明了。辞是名的展开。就像传统逻辑中所说的,判断是概念的展开一样。最典型的莫过于定义,定义的逻辑形式或思维形式是判断。而定义是被定义概念与定义概念的联结,用定义概念去揭示被定义概念的内涵。

《吕氏春秋》中多次谈到言与意或辞与意的关系,这其中也涉及或揭示了辞的本质。

言者以谕意也。

谕即喻,知晓。言辞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吕氏春秋·淫辞》重复这一思想:

言者以谕心也。

心即意,指思想。通过言辞或语言来表达思想。这是从言者即说话人这方面讲的。另一方面,要了解某人的思想,听其言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吕氏春秋·离谓》中说:听言者,以言观意也。

人们交流思想是双向进行的。言者可以用言辞表达自己的思想,听者可以借助言辞来了解言者的思想。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人们相互交流思想才成为可能。

上述思想可概括为言表意。另一方面,《吕氏春秋》继承了后期墨家“以辞抒意”,荀子“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的思想,明确指出:

夫辞者,意之表也。

这句话除了明显地具有意(思想)通过辞(语句)来表达这一含义外,还可作如下理解:言辞与心意或说语句与思想的关系是表与里、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言、辞(语句)相对于心、意(思想)来说是表,是形式;心、意(思想)相对于言、辞(语句)则是里,是内容。心、意在人们的大脑里,看不见摸不着。这是里,是内容。要表达出来,为别人所了解,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外壳——声音或符号,这就是表,是形式。表与里,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在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阐述。

二、辞的种类

中国古代名辩学关于辞的种类没有给出系统的分类。

从理论的角度对一些辞给出定义,从而对辞的种类研究具有理论色彩的只有《墨辩》一家。荀子虽然对辞的本质给出了在先秦可说是最正确、最科学的定义,但对辞的种类我们却未发现有理论论述。后期墨家的研究涉及到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假言判断、模态判断等多种判断种类。与传统逻辑对判断种类的研究相比,其最显著的特点或说不足之处在于几乎没有在判断的结构方面进行形式化的研究。

1.尽——全称判断

《墨辩》中用“尽”表示全称量词,相应的应用尽作为量词的判断则为全称判断。尽的定义见于《墨子·经上》:

尽,莫不然也。

“莫不然”两个否定表示肯定,传统逻辑中有“没有s不是P”这种判断形式,等值于“凡s是P”。所以,尽表示主项的全部对象无一例外地被断定。

以下一些语句均含有全称量词“尽”,因而都表达全称判断。

周礼尽在鲁矣。

越国之宝尽在此。

方尽类。

以言为尽悖。

像传统逻辑一样,现代汉语中的许多语词都可表达全称量项:一切、所有、任何、凡,等等。在先秦文献中,我们还发现许多语词同样表达全称量词。如“周不乘马”、“周乘马”的“周”字,《墨子·经说下》中有“俱止不动”,“俱”字说的是全部、所有,故俱字也表达全称量词。此外,荀子“偏举”的“编”,即“遍”,也表达全称量词。

2.或——特称判断

《墨辩》中用“或”字表示特称量词。相应的应用“或”作为量词的判断则为特称判断,《墨子·小取》中“或”的定义是:或也者,不尽也。

从字面上看,“或”就是不尽然,而“尽”是“莫不然”。这样,“或”成了并非(莫不然),等值于有不然。

这在传统逻辑中恰恰是否定全称得特称。含有“或”这一特称量词的判断就是特称判断。 《墨辩》中有“马或白者”。“马或白”按照或的定义应是“马不尽白”。马不都是白马,当然不是说的一匹马,必定是两匹或两匹以上。

有的马是白马,隐含着有的马不是白马。《墨辩》中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非一马而或白。

先秦表示特称量项的语词还有“体”、“偏”、“特”

等。在《墨辩》中,“体”是作“部分”讲的,又用“偏”去定义、说明“体”,又用“体”去说明“特”。

体,分于兼也。

损。偏去也。

偏也者,兼之体也。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

体是从整体中分割出的部分。损,是部分被去掉。理由是,“偏”是整体的一部分。对某个整体,它的组成部分有的去掉,有的仍存在。称仍存在的部分为损。一支粉笔,去掉一截,剩下的部分称为损。因其已不是完整的了。去掉那截,即是整支粉笔的“体”,即部分。由《墨辩》中对“见”的划分也可看出“尽”表全称量词,“体”表特称量词。

见:体、尽。

见:特者,体也,二者,尽也。

见即观察,分为片面观察、全面观察两种。片面、局部、部分观察又称为“特”,整体、全面观察称为“尽”。

《墨子·经说上》用“体”去说明、定义“特”。可见“特”也是特称量词。

西汉贾谊引古人的话说:

古之人日“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此句中的“或”,即是特称量词;作不定指代词“有的”讲。这里要特别指出,古代名辩学的特称量词“或”是排斥全称的。它与传统逻辑中的特称量词“有”表“存在”是不同的。传统逻辑中,“明天有雨”,只要第二天有雨下来,不管是下一会儿,还是全天都下,这句话都是真的。特称量词“有”的含义是“至少有一个,也可以包括某类全部对象”。基于此,中国古代名辩学中的“或”,当用于肯定判断真时,往往意味着否定判断也是真的。如说“马或白”(有的马是白马),往往意味着“马或非白”(有的马不是白马)。反之亦然。这在传统逻辑中是不允许的,即从SIP真推不出sOP真,反之亦然。

《墨辩》将“尽”定义为“莫不然也”,又将“或”定义为“不尽也”。或与尽的关系与传统逻辑中根据对当关系进行的直接推理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否定全称得特称。

具体说,否定全称肯定得特称否定,否定全称否定得特称肯定。这不能不让我们佩服两千多年前古人的智慧。

3.假——假言判断

《墨子·小取》说:

假者,今不然也。

这里的“假”不是与“真”相对的那个意思,而是指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或者对未知的一种假设或假定。例如:“荀富贵,无相忘。”这就是个假设,陈胜讲这句话时,正给他人做长工,在田间休息。富贵事,尚未成为实然。

“今不然也”是相对于“今是然也”来说的。“假”是指现在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对某些未知情况的假设、假定,当然具有假言判断的性质。

假言判断又称条件判断,它断定某事物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事物『青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墨辩》在深入地研究事物状况之间这种条件的性质时,有着十分科学的论述:

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

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若见之成见也。

《墨辩》这里给出了两种性质的条件关系:小故和大故。小故是这样一种条件关系,某事物状况存在不能必然产生某结果,其不存在则必定不能产生该结果。例如,点对于一条线。大故是这样一种条件:某事物状况存在就必然产生某结果,其不存在则必定不能产生该结果。例如,使眼能视物成为现实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