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地震与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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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地震与学校建筑安全(2)

在学校建筑的设计和规范制定中,学校所在地的地址灾害情况是一个必须参考的因素。获取地址灾害情况的调查可以分为定点式调查和区域性调查两种。定点式的地质灾害报告能够帮助人们找到容易发生山崩、泥石流或靠近断裂带等不适宜修建房屋的地点。针对整个区域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不仅能给人们带来更多益处,而且比定点调查的成本要低。灾害调查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对现有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实地钻探、测试和土质分析的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地质灾害调查报告是进行建筑设计和规范确定必须考虑的内容。

学校建筑的设计、建筑规范约定,都必须有审查的环节才能保证一切的顺利进行。审查可以保证人们在学校建筑建造的过程中根据规范的要求来进行计划、规划和确定建材规格。学校应要求施工方严格遵循通过审查的计划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变化也都需要进行审查。

为了确保学校建筑质量令人满意,必须要有合格的施工人员和过硬的施工技术进行保证,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都要有专门的检查和测试环节。

学校建筑安全与学生生命安全关系重大,因此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合格,如果较严格地进行要求,可以要求所有修建学校建筑的承包商、分包商和工人都应该通过独立机构的资格认证考核。所有工人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专业资质,并且参加过基础培训。因为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他们选择的建材会影响砖的强度。在砌砖时使用灰浆接缝这样的简单工艺也能大大提高墙体的抗震力。

学校建筑的检查和测试则是保证施工时按照已经审查过的方案施工,否则学校建筑的设计和规范制定带来的益处就会荡然无存。对建筑进行检查和测试,必然会增加建筑的成本,通常增加的建筑成本为2%左右,所以检查和测试的频繁程度和严格程度就要根据施工项目的复杂性、施工者的能力、工人的技术水平以及资金的充足与否来进行确定。学校建筑的检查和测试环节是不可省略的部分,一旦缺乏这样的过程,建筑物的抗震安全性就可能大打折扣,因为建筑规划可能被篡改,便宜的劣质建材业也可能乘虚而入。

三、学校建筑防震的保障体制学校建筑的安全,除了上面提到的各个方面外,还需要很多方面的保障工作做到位。可以这么说,保障学校建筑安全的必须是一个完整的保障网络,这个保障网络最终以一个学校抗震安全计划的形式表现出来,它应该包括权威机构制定的抗震安全政策、健全的问责制度、标准的建筑规范及其执行机制、技术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以及社会意识和公众的广泛参与,并且所有的这一切都要是一个持续进行的社会工程,其中有些内容更是要求长期的积累和坚持。

抗震安全政策必须提出明确、可测量的目标。相关政府部门需制定出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的策略以及这些目标的优先次序。此类政策必须清晰明确,并且获得有力的支持。它的执行范围和目标应该具备充分的权威性。

抗震安全政策应该确认保护学生安全的需求;确认保障校舍安全性的必要性;为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最低标准;根据学校抗震性的预期目标、不同地区的地震强度、现场危害的量化结果以及社区开展防震培训并进行资格认证的能力,依据可持续性的标准指导新建学校及现有学校进行基础设施的设计工作,以便有效地实现既定目标;为校舍及附属建筑编制降低地震风险的计划;提供充足的资金和人力以延长这些计划的适用期限;任用责任心强而且精明能干的领导人负责这些工作,使其具备充足的法律权威性和道德权威性,从而确保从这些政策中衍生出来的计划具备高效性、可持续性和延续性。

问责制是指为所有负责执行地震安全计划的社会成员界定清晰的职责范围,并提供相关依据。为了在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问责对象,学校的抗震安全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明确界定计划涉及的个人、机构以及组织发挥的作用及他们的职责;让所有的计划、设计、监管和执行过程透明化;参与学校设计的专家必须满足相应的专业要求;对于学校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工作进行考评,即评估现有学校设施的抗震能力,评估并审查新建校舍的施工文件,评估现有校舍加固工程的施工文件,检查校舍施工情况并批准验收,审查设计人员、方案评估检查人员和材料测试人员的专业资格;根据行政区域以及受灾校舍和学校系统的类型划分明确的司法管辖范围。

学校建筑规范应适用于所有新建校舍和校舍加固计划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员需要依据概率论、决策论或震区图来进行地震地动设计。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地区地震危害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估后确定最适宜的设计标准。为保证学校建筑规范的执行,则应该根据地动特点及各地的地质情况,防止房屋倒塌和控制房屋结构性破坏的标准,海啸、泥石流和地表破裂等次生灾害带来的危害,对社区的社会经济影响来确定清晰明确的学校建筑抗震能力目标。执行建筑规范和监理施工时应该将社区的需求考虑在内,但是必须对学校建筑的设计方案进行量化评估;审查已建好的学校建筑并颁发许可证。保证项目的执行活动不会因为项目成本、工期要求或者其他经济原因而向明显或者潜在的压力妥协。并且要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审查并修订建筑规范和指导方针,使其包括最新的防震施工技术。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意识和公众的参与,对于学校抗震安全性的计划成功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社会全体成员对学校所在地区的地震危害的认识,对现有学校建筑的地震易损性认识,对不按照标准建设新学校或者不提高现有学校建筑的抗震能力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认识,对通过改善学校建筑抗震能力的可行性的认识,都会影响到学校建筑最终的质量,也就直接影响到学校建筑的抗震能力。尤其是那些参与学校建筑建设的人员,需要了解为什么要严格遵循建筑规范,以及自己违反这些规范可能带来怎样的后果。

§§§第三节提高学校建筑抗震性能

学校的教学楼、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办公楼等,是广大师生在校期间的主要学习和活动区域,人员密集,一旦地震来临,科学的避震方法是先在室内避震,主震过后迅速转移到室外。这就是说,学校师生的避震活动主要是在学校房屋内进行的,学校房屋的抗震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提高学校建筑的抗震性能就成为一个保证学校在地震中的安全的最重要课题。

一、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5·12汶川地震中的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再次给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一座又一座教学楼的整体倒塌,仅北川中学的教学楼塌陷,死亡和失踪人数就超过1 000人。据报道,截至2009年5月7日,在汶川地震中四川省学生死亡及失踪5 335人,重灾区学校倒塌面积为199-722 8万平方米。

在众多学校倒塌的报道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反差极大的现象:如聚源中学周边的楼房并未倒塌,严重的也只是在震后成为危房。北川中学旁边一座20多年楼龄的房子却屹立不倒,旁边还有3栋建筑也幸免于难。富新二小所在的富新镇在这次地震中并非最严重的地区,全镇垮塌最严重的就是这所学校。还有刘汉希望小学,这所距北川县城75千米的希望小学被媒体追捧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是因为这所1999年10月交付使用的学校教学楼在此次地震中没有丝毫垮塌,该校的483名小学生及28名教师员工都奇迹般全部撤离。

据学校的一位负责人介绍“其实建这楼的造价根本不算高,也许这一切只因当时建筑方和监理方高度负责有关”。同样也处地震的重灾区,同样是学校两边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结果,这不但加重了那些遇难学生家长对“豆腐渣”工程的质疑,也引起了有关专家和政府部门的关注。这么多校舍的倒塌,我们可以认为是这次地震为80级,超过了建筑物的设计抗震强度,也可以认为这是因为教舍大空间、高采光要求所致,但从媒体报道所反映的一部分倒塌校舍构件混凝土中含有砖块等杂物,所用的石子为卵石,有些构件钢筋细如铁丝等等。这些情况不得不使我们思索:这次地震使大量校舍倒塌而造成这么多师生的死亡,除了天灾之外,是否还有人祸?

建设部抗震救灾专家组成员、同济大学教授陈保胜在勘察了聚源中学废墟后坦言:“死了那么多孩子,我们的职能部门,我们的规划师、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都应该反思。”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作为教育部门,在灾区倒塌学校问题上态度非常明确,一定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果其中有偷工减料的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豆腐渣工程或者有贪污受贿行为的,绝不姑息。”

血淋淋的教训带给我们的,不应当只有警醒,而是应当把学校安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在灾后学校重建和平时的学校管理中,如果能从已有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并积极研究对策,全面排查隐患,防微杜渐,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通过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及注重防灾设施的修缮等措施,仍然可以在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方面起到一定效果,从而更好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这应当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在确保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的工作中,不仅仅需要学校领导负起职责,更应当在全社会范围开展行动。地方政府、建设、公安、安全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都需要广泛参与进来,果断采取措施,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学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排查学校内和周边建筑设施安全隐患,对于优化学校周边环境,进一步建立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和校园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排查范围应当包括全学校校舍、基础设施及周边建筑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等。

(1)学校校舍建筑及基础设施安全,包括校舍选址安全、质量安全、抗震安全、防雷安全、消防安全、使用安全以及化验室、危险品储存库、锅炉房及重要部位安全,学生宿舍建筑内商业场所的安全,学校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的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学校班额和规模问题往往成为重要的安全隐患。汶川地震的灾区调查显示,相当多的学校规模超标,班级学生数超标,从而造成校园空间局促,教学用房紧张,教室内的公共通道被占用,学生距离黑板过近,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更影响到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因此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中,这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

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整改加固或拆除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加固或拆除;对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警示明显的隔离区。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改造,确保安全达标。对易发生危险的校内水井、水池、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加盖、加装防护栏等措施。重点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邻公路的学校围墙,改建学校厕所,更新校舍老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学校场地不可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校园内场地也不可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

(2)学校校园内和学校周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程建设等活动,应完善防护措施并事先向附近学校通报,告知有关安全防范知识。要主动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合理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附近从事建筑施工和生产经营活动,不能保证学生(包括幼儿)在校期间安全、不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要停止有关生产活动。学校也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安全情况,采取暂时调整课时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3)学校附近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及对学校安全的影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危及学校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