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党政公文解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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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公文写作技巧解疑(11)

236.在选材上,如何处理观点与材料的关系?

【解答】公文写作既要观点鲜明、正确,又要材料坚实、有力。材料是形成观点的基础,而观点又是材料的统帅。观点决定材料的剪裁、取舍,而材料又必须直接服务于观点的表达需要。观点与材料要相辅相成地统一在一起,而这种统一必须是和谐的、融合的。如:

“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在药品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突出表现在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制售假劣药品的种类多、规模大,违法犯罪分子见利忘义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后果十分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追求自身利益,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竞相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集贸市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药品购销中行贿、索贿、回扣等不正之风盛行;违法、失实的药品广告泛滥;新药开发缺乏应有的保护。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损害国家利益,扰乱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安定及党和人民政府的声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已经到了非下大力气解决不可的时候。”

上述引文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头一段话。这段话观点鲜明,材料有力。开头先是亮明观点:“当前在药品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然后为了证明这一点,并列讲了四个方面的材料;在叙述事实之后,紧接着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必要性,这又是在进一步阐明观点。读完这段话,使人从观点与事实的完整结合上加深对文件中心思想与主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

237.公文写作允许使用“夸张”的修辞方法吗?

【解答】允许。以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为例来间接说明这一点,作者在分析到小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分人时,有这样一段话:

“第一部分是有余钱剩米的,即用其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除自给外,每年有剩余。这种人发财观念极重,对赵公元帅礼拜最勤,虽不妄想发大财,却总想爬上中产阶级地位。他们看见那些受人尊敬的小财东,往往垂着一尺长的涎水。这种人胆子小,他们怕官,也有点怕革命。因为他们的经济地位和中产阶级颇接近,故对于中产阶级的宣传颇相信,对于革命取怀疑态度。”(《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5页。)

这段话比较典型地把用语的庄重性与生动性融于一体。在突出使用书面性词语(如“体力”“脑力”“余剩”“观念”“妄想”“地位”“受人尊敬”“怕官”“怕革命”“颇”“取”等),增强了庄重性的前提下,作者又巧妙地使用了群众性的口语及夸张的修辞技法,从而极大地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

238.公文写作如何做到内外结构的有机统一?

【解答】一篇完整的公文,在结构安排上应当是内在与外形的有机结合与统一。公文的内在结构,即作者通过对客观公务活动的观察、认识,依照一定的逻辑联系所理出的一个表达的顺序;外在形式是文内各个部分的组合方式。前者反映公文结构的立体感,后者体现了结构的平面性;一个是结构的内核,一个是结构的外壳;内在决定外形,外形服务于内在,是一个结构的两个方面。

公文的外在形式有各种样式,如撮要分条、篇段合一、条项贯通、章条款分列、分列小标题、全面分块等。由于公文是党和国家用来完成公务活动的一个重要工具,它的内在结构必须与公务活动的运转形式,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持一致。正因为如此,不论公文的外形表现是什么样子,其内部都应是“三个问题”的“珠联”,或至少是“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璧合”,表现为问题的“顶真”。

公文的外形与内在结构是怎样统一在一起的呢?

(1)公布令、任免令、批复、批示、函、任免通知、会议通知、批转(含转发、公布)通知、转述式通报、专门问题的决定等,它们的内在结构是单一的公布、表态和回答解决问题的结果,也就是说主要在于“解决问题”的“单一”结构形式,而外在形式往往是篇段合一式。

(2)指示、指示性通知、通告、布告、动员令、行政令、部署指挥性的决定、方针政策性的决议、直述式通报、议案、请示、专题调查报告等,就一般而言,它们的内在结构或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或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结构的外形首先多数表现为“撮要分条式”,其次是条项贯通、分列小标题式。如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第一段即开头,从外形看是“撮要”,然后转入主体并列提出八点要求,故属“分条”,合为“撮要分条式”;它的内在结构,开头是“提出问题”,八点要求是“解决问题”,故属“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简单结构形式。

(3)简报、情况通报、情况报告、信息快报等,其内在结构很单纯,主要表现为“提出问题”(即反映情况)的单一形式,而外形体式有的采用分列小标题式,有的则采用撮要分条式或条项贯通式。

(4)综合性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经验介绍、大型工作会议纪要、调查报告等陈述性的文件,对重大问题所作出具有指挥性的意见、条例、规定等法规性文件,外形多为“全面分快式”。如综合性工作总结的“情况概述——做法或经验体会一存在问题与今后意见”;法规性文件的“总则——分则——附则”;而内在结构表现为边摆问题、边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特殊形式。这种内在结构形式之所以说是特殊的,就是因为它打乱了先提出、后分析、再解决问题的逻辑次序,而是把它们糅和在一起,分列几个问题来安排内在结构,每个问题中既包含问题的提出,又有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239.“请示”的结尾用语是独占一行还是尾随文后?

【解答】应独占一行,写上:“是否可行,请批示”“妥否(可否,当否),请批示”“以上如认为可行,请批转……执行”等语,不可尾随文后。

240.“报告”的结尾用语“特此报告”,是任何一份报告都必须写吗?

【解答】可写、也可不写。不过写上似乎显得更为庄重一些。对于内容涉及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的专题报告,一般要写这样一个结尾用语:“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示。”

241.“请示”的标题,在“关于”的后面可否加入“申请”二字?

【解答】不可以。标题中的文种“请示”已明显蕴含向上级机关的“申请”之意,“事由”部分在介词“关于”之后又出现“申请”二字,实无必要,删除即可。

242.“报告”的标题,在“事由”中的“关于”后面可否加入“报送”二字?

【解答】可以。“报送”是个动词,表明把《××年工作总结》等报送给上级,而后面的“报告”是这份“文件头”使用的文种。假若这个标题删去“报送”二字,那么“文件头”的载体性质就体现不出来。

243.什么是“三大块”的写作模式?

【解答】“三大块”式是综合性工作总结极其普遍而又常见的一种基本形态。它通常由三大部分即“三大块”内容组成,包括“基本情况概述”——“主要做法”(或称“主要经验”,或称“主要经验和做法”,或称“经验与体会”,或称“经验与教训”等)——“问题及今后打算”(或称“今后打算”)。在文字详略上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即“凤头——猪肚——豹尾”。

244.撰写行政处分决定,能否在被处分人姓名之后冠以“同志”二字?

【解答】撰写行政处分决定,能否在被处分人姓名之后冠以“同志”二字,应视被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酌情确定。如果被处分人所犯的错误已经触犯了刑律,超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则不能加“同志”,例如,不能说“成克杰同志”“李真同志”等。反之,如果属于一般性的错误或问题,称“同志”无妨。

245.公文标题中,为什么必须有一个含“关于”的介词结构呢?

【解答】因为在标题的三个要素中,“文种”是中心词,“发文机关”和“发文事由”,都是“文种”的限制语,都直接与“文种”发生关系。介词“关于”和“发文事由”组成介词结构之后,加上助词“的”,成为体词性结构,作为“文种”的定语,直接修饰和限制“文种”。而“发文事由”也因此不再与发文机关发生直接关系,如果在“发文机关”和“文种”之间没有“关于”和“发文事由”组成的介词结构,那么,“发文机关”就很容易与“发文事由”直接发生了关系,因而也就取消了“发文机关”对“文种”的直接限制和直接关系,以致造成公文标题表述上的模糊不清。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这个标题,从内容上看,增强党性的要求,是对全党每个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提出的,表意十分明确。如果将标题中的介词“关于”去掉,含有“关于”的介词结构也就不存在了,标题变为《中共中央增强党性的决定》。这样,标题的含义也很明确,但增强党性的要求,成了针对中共中央机关及其党员而提出的了,这就违背了制发公文的原意。究其原因,就是标题中去掉介词“关于”之后,“发文机关”与“发文事由”直接发生了关系,从而组成了一个新的词语,与“文种”发生关系。可见,由“关于”组成的介词结构,在“发文机关”和“发文事由”之间,的确起了隔离两者之间发生任何关系的作用。

246.在公文内容的过渡中如何使用介词结构?

【解答】公文内容的过渡,其中的介词结构可以说比比皆是。在“通知”“决定”“报告”“规章制度”等文种的写作中,往往通过使用介词结构,实现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目的。其结构特点为:承接上文,用一介词结构,一般较为简短。如“根据……”、“为了……”等。引起下文,用一基本固定的结构形式,如“……特作如下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等。例如,“为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现就加强党校工作问题通知如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为了使这场斗争健康地进行下去,特就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

以上两例,介词结构起承接上文的作用,再用固定句式引起下文。介词结构起了过渡作用。

介词结构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不仅用于公文开头的写作,而且还用于公文的总述与分叙的连接中。这时往往带有“总之”“综上所述”“据此”“为此”“有鉴于此”等词语标志。

247.在公文谋篇中,怎样正确运用“设问”这种修辞方式?

【解答】设问是无疑而问、明知故问的一种辞格。公文中使用设问句,是作者直接向阅者发问,即首先提出一个问题,以引起阅者注意,然后通过明答(即自我直接回答)或暗答(即寓意于文中,不直接回答)的方式,把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观点、主张、结论等强调出来,以增强公文表达的效果。

设问不仅在炼句上具有修辞作用,而且更在篇章修辞上具有效果。设问在公文写作章法上的修辞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置于公文标题处,以突出全篇的中心观点,唤起阅者注意。

二是置于篇首,一问一答,借以阐明主旨,明确观点,加深阅者的认识。

三是置于段首,借以作为全段的立论。

四是置于篇尾,起概括全文的作用。

248.《中共中央关于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的决定》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这段文字在写作技巧上有哪些值得学习之处?

【解答】这段文字不仅意义重大、气势雄壮、铿锵有力,而且写作技巧高超,值得效仿。它突出的特点是使用“综说”“排比”等修辞技巧。例如,整段文字是一个“综说”句,在整个“综说句”的框架下,先是使用了两个小的“综说句”,随后是一个排比句,最后又是一个“综说句”。由此可见,一篇精彩的公文,必须十分注重讲究修辞。

249.什么是“语言实在,言之有物”?

【解答】公文写作讲求语言实在,言之有物,这是一条基本要求。具体而言,是指在介绍事物提出要求时,凡可以用具体标准表达的尽量不使用“猴皮筋”式的语言,以使用语实实在在,具有可接受性。公文在表述事物,特别是提出一个政策主张时,一定要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语言朴素、实实在在、避“虚”就“实”,让人看得见、摸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