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媒介演化论:历史制度主义视野下的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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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导论:探寻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3)

(一)历史制度主义对制度变迁的解释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制度主义成为社会科学界比较活跃的学术流派。作为一种盛行于20世纪80年代的学说,历史制度主义的兴起晚于奠基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两大新制度主义流派:即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但正因为晚出,使历史制度主义批判性地继承、综合和发展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成为一种“整合理论”,对制度变迁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历史制度主义分析的方法论核心内容是:从一个整体的、相互联系的、辩证发展及历史的视角研究制度的演化。任何制度及其运行轨迹并非孤立地存在,而是嵌入复杂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社会组织及文化环境之中。只有在历史进程中,在总体分析和跨学科、跨文化的研究视野中,才能更好地把握制度演进的深层动因。

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历史制度主义是一种理论综合,适合于在中观层面上做中长期的制度变迁研究。它既重视社会结构在制度变迁中的制约,也重视行动集团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历史制度主义的基本思想是西方学者在对政治系统论、结构功能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以及旧制度研究等理论的批判和继承过程中形成的。一方面,它有选择地继承了传统制度主义研究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如重视历史的价值,结构对行为特有的塑造功能等,另一方面又汲取了行为主义革命时期乃至后行为主义时期的最新研究成果。“利益集团理论”、“结构—功能主义”、“回归国家学派”、“组织理论”、“学习理论”、“符号互动理论”等诸多理论都是历史制度主义赖以生长的土壤和养料。在研究方法上,历史制度主义在改造传统制度研究那种律法尊重主义(legalism)、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整体主义(holism)、规范分析(normative analysis)的基础上,兼收并蓄了行为主义时期动态的、量化的、模型化的科学化研究进路。更为重要的是,历史制度主义还被赋予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整合者身份。从方法论的角度讲,社会学制度主义是一种方法论上的整体主义,适合于做宏观层面上的长时段研究;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是一种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适合在微观层面上做短期研究;历史制度主义在方法论上是一种修正的个体主义,适合在中观层面上做中长期研究。社会学制度主义强调制度变迁的“适当性逻辑”,注重宏观视角下文化模式对行为的塑造和建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则偏爱“算计逻辑”,强调微观层面上正式规则对行为和利益的认知与追逐。历史制度主义则综合了两者的长处,在文化模式和微观行为间取了一个中间值,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二者的以历史为基础的结构性大事件分析法。

这种既重“行动”,又重“结构”的理论,与瑞典经济社会学家汤姆.R.伯恩斯(TomR.Burns)的“社会规则系统理论”所倡导的“行动者的结构动力学”(agency-structure dynamics)异曲同工:伯恩斯把他的社会规则理论置于韦伯后经吉登斯和戈夫曼(Goffman)等人发展的丰富学术传统之中,既注重行动者的主观行动能力,又注重行动者所面临的结构性约束,为认识能动主体与结构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

第二,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在制度的运作和产生过程中权力的非对称性,以及这种权力不对称性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它认为制度的运作并非完全建立在自我实施的基础之上,政治权力的优先性和社会资源力量的对比等因素都使得制度的实施在一定情况下也含有非自愿性的成分。历史制度主义的基本假设是,围绕着稀缺资源而展开的各个集团之间的冲突与博弈构成了政治过程与制度变迁过程的核心所在。

第三,历史制度主义重视非正式制度与规则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历史制度主义借鉴公共行政学上的概念“标准的操作程序”来弥补仅仅将制度定义为正式规则的不足,将为一定群体所熟识的、小范围实施的非正式规则也纳入其研究的视野之中。

第四,历史制度主义重视意义系统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不等于简单意义上的形式或程序,而是承载了一定的功能和规范价值的意义符号。每一个制度背后都存在支撑其存在的特定思想观念在促动着制度(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规范、诱导和改变着参与者的行为逻辑,提供适合的意义说明和合法性。历史制度主义的这一观点和诺思关于制度变迁的意识形态理论显然相合,也和青木昌彦的制度“主观博弈论”异曲同工。这些理论都十分注重制度变迁的行动主体的认知与“心智结构”,在这些理论看来,参与主体基于共有信念和认知信息而作出的决策共同决定了制度均衡的演变,均衡演变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主体的“意义系统”。

第五,历史制度主义既强调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也强调长时段制度变迁中随机扰动因素所导致的意外后果。丹麦新制度主义研究者尼尔森教授认为,真正使历史制度主义区别于社会学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正是它的变量顺序分析,以及通过变量集结过程的考察所提出的路径依赖理论”。在历史制度主义那里,历史是某种事件生发的时机和环境,任何制度都是某一历史进程的具体遗产。因此,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先发事件对后发事件的优先性,同时还根据制度在不同时期内的具体作用而对历史进行分期,注重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偶然性。伊门卡特(E.M.Immergut)论述了制度变迁过程的高度复杂性,他认为历史事件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causality),同时历史亦具有偶发性(contingencies of history)与不规则性(irregularities of history)。因此,我们对制度变迁的方向必须要将时间序列拉长,藉以观察制度是如何地受到预期与非预期因素的改变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以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路径依赖的观点来看待制度的变迁方向。

历史制度主义者保罗。皮尔逊提出:“历史制度主义是历史的,同时它又是制度的,他强调现实进程的当前含义存在制度之中,而不管这些制度是正式的规则、政策结构还是非正式规范。”我们看到,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有其明显的优势。它采取的是过程(process)取向的研究法,因此特别强调结构与行动的交互关系,既关切具体的时空语境,注意从时间序列(temporal sequence)的面向来分析事件发生的过程与后果,寻找影响行动者与制度转变的原因。因而开辟了一种“制度动态研究”的路径。这一理论不仅为我们理解特定制度的生成与长期演化提供了一个工具,也为研究制度的影响以及文化、经济与政治的互动提供了一种方法。正如论者所说:“历史制度主义不仅仅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最新理论进展,也是政治学中‘新制度主义’的前沿领域。”显然,这一理论对于我们分析中国媒介制度变迁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二)历史制度主义视野下的媒介制度变迁分析框架

1.历史制度主义的时间序列分析法

历史制度主义对于制度变迁的分析最为常见的就是“时间序列分析法”或称为“阶段序列分析法”。将制度变迁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起始阶段、推动阶段和完成阶段,起始阶段即“制度衰竭”阶段,推动阶段即“制度创新”阶段,完成阶段即“制度均衡”阶段。在此基础上,历史制度主义理论还提出了两个重要概念:关键枝节点(critical juncture)和“阈值效应”。关键枝节点是和制度的断裂相关联的,不仅重要的历史事件,某些微小的细节也可能引起制度功能转化或制度变迁。阈值效应主要是指某一事件达到一定的临界值就能引起效果,反映了历史事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影响力的强弱程度。二者共同着眼于社会制度变迁大的框架,强调质变;另一方面,又试图把大的框架和边际变化结合在一起,强调量变。

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制度是作为一种均衡现象存在的,“制度”即是在一定条件下多个参与主体之间博弈达致的均衡状态。因此,制度变迁即指从制度的一种均衡状态过渡到另一种均衡状态的转变过程。制度变迁的完成即形成新的均衡。这种均衡未必是唯一的,根据格雷夫的观点,“在很多战略局势中,存在着多重的——充分或是不充分的——均衡,这意味着结果并不是唯一事先确定的。”新的制度能否保持长期的均衡状态,取决于制度本身的效率,也取决于制度对于行动主体的“适意程度”,如果这项制度本身是无效率的,对行为主体而言满意程度低,制度则会发生演化以达致新的均衡。一个长时段的制度变迁过程会有许多均衡点出现,它们可能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但环境一发生变化,这种均衡立即被打破,历史制度主义研究学者柯思乐(S.D.Krasner)称这种均衡为“断点均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断点均衡”意味着制度变迁的方向不是在追求一个终极均衡的状态,而是从一个均衡遭遇变动后,再趋向下一个均衡。

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过程无疑也是这样一个“断点均衡”的过程,由于制度内部或制度外在环境发生了某种危机,打破了媒介制度的均衡,这时会出现制度创新的主体,经过复杂的博弈后又会形成一个新的均衡,但这个均衡不是终点,当受扰动被打破后,新的演化又开始了。

2.尼尔森的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

在丹麦新制度主义研究者尼尔森看来,历史制度主义有四个新的理论支柱:第一是制度的形成时段(Formative Moments),即确立应当追溯的、对当前的事件或进程产生了实际影响的历史时段到底有多长,也即找出前一个关键节点所在的时刻;第二是制度的正反馈条件(Conditions for positive feedback);第三是制度的复制机制(Repro-duction Mechanisms),即找出是何种原因保持了正反馈机制的形成;第四是自我强化过程的中断(Disruption of self-reinforcing proces-ses),即制度的断裂和新的关键节点的形成。

对于我们分析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而言,这一框架的参考价值在于:要分析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我们首先要找出中国媒介制度的形成时段,即确定应当追溯的影响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历史时段到底有多长,媒介制度的初始设置应该划在哪里;其次是要分析媒介制度的正反馈条件和自我复制机制,即找出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依赖路径及其深层原因;最后是要找出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断点均衡,即制度的断裂点和新的关键节点的形成期,分析这种均衡的形成及断裂的原因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