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媒介安全论:大众传媒与非传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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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媒介安全的分析及层次(2)

第三节信息安全、产业安全与媒介生态

麦克卢汉曾经说过“媒介即信息”,但媒介安全与信息安全存在很大差异(何镇飚,2006)。信息安全是技术安全与内容安全,媒介安全是传播安全。香蕉树“得病”作为信息本身并不一定是毫无价值的,至少让公众意识到植物也需要应对病毒,但是这一基本真实的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却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一负面影响不仅仅是由信息本身造成的,而且主要是由传播信息的媒介造成的。媒介在传播过程中夸大了事实,这一夸大是由传播者发出的,是由受众在接受过程中“被误导”的。从中可以发现,媒介安全的研究对象是媒介和公众,而信息安全的研究对象是技术和内容(王永滨,2006)。可以这样来理解,媒介安全是系统的、动态的、宏观的,信息安全是阶段的、静态的、微观的。

同时,媒介安全还是一种产业安全。随着媒介市场进入全面市场竞争的步伐日渐加快,国际媒介集团将有可能对我国媒介经济主权进行干预甚至掌控,并进一步对媒介安全构成威胁。我国的媒介产业在产业布局、资本运作、市场开发、经营策略等方面都不能忽视媒介安全的问题,特别是在国际广告主和国际媒介投资人的视野中。当然,这种威胁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

媒介安全包括了信息安全和产业安全,但信息安全和产业安全还不是媒介安全的主要内容。媒介安全必须把媒介放在媒介生态中加以研究,是媒介生态决定了媒介安全(邵培仁,2001)。例如在浙江沿海地区,媒介在台风登陆前会多次、反复地播出台风预警信息,这是由媒介所处的媒介生态(以及社会生态)所决定的。这时媒介发挥了媒介安全的作用,媒介播出的信息并不是信息安全而是带有安全性的信息,而这类安全性信息如果放到内陆省份在同一时间以同样的频率反复播出,就是无效信息甚至噪音。

所以,媒介安全是由媒介生态决定的,媒介安全同样也会影响媒介生态。

第四节媒介安全的三个层次

安全面临的威胁来自三个层次,分别是:恐怖(terror)、恐慌(panic)和恐惧(fear)。这三个层次分别对应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体安全。

一、国家安全层次

媒介安全的最高层次是国家安全层次。媒介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国家安全的维护。媒介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也实现了媒介安全的第一层次。国家安全层面的媒介安全主要应对的是“恐怖”,例如恐怖主义、恐怖袭击等。

由于大众传播媒介的特殊功能,大众传媒具有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基本特征,新闻媒介有机会接触到国家秘密,因而特别需要强调保守国家秘密,加强保守国家秘密意识,防止媒介泄密。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第二十条规定:“报刊、书籍、地图、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的出版和发行以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媒介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过程中,需要自觉防范泄密、破坏国家形象等意外事件的发生。例如宁波的《东南商报》在报道某机械化部队女兵的先进事迹时,要在头版配发一张新闻图片。供选择的照片有三张,其中两张是在坦克前的,一张是在军营门口。虽然在坦克前的两张表情更生动,背景更有特色,但该报编辑权衡再三还是选择了比较普通的军营照。在该报内刊的编辑手记中,他表达了从国家安全角度舍弃了那两张以坦克为背景的照片的理由,即使是剩下的那张军营照,他也用PS技术虚化了背景,避免了泄密的可能。

而国内忽视国家安全的“海南毒香蕉”等所谓食品安全报道,不仅使公众对媒介的公信力产生怀疑,而且对国家食品安全和中国食品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特别是在国际社会频频质疑“中国制造”的安全性的时候,更是直接影响到了国家形象,威胁到了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不只是媒介的基本义务,而且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过程中,媒介自身也从媒介安全中获得了发展的机遇。美国在战争中通过了《国家安全条例》,“《国家安全条例》保证了战争期间工业与国家的长久联盟。没有这个联盟,不能想象像航空工业和电子通讯工业能够实现辉煌的飞跃。”(阿芒·马特拉,2001)

二、公共安全层次

相对媒介安全的国家安全层次,公共安全层次主要应对的是公众的恐慌(Panic)。如果说假新闻的制造者对于“纸馅包子”在国际社会造成的负面舆论还未曾预料的话,那么对于国内的公共安全的影响则是预谋在先的。

越来越多的国内媒介希望通过报道耸人听闻的安全事件来达到吸引受众注意力的目的。例如夸大合理添加剂的危害性、制造“海南毒香蕉”的假新闻对当地农业造成巨大影响等等。所谓的媒介的责任反而成了媒介制造恐慌的托词和借口。

公共安全是媒介安全的第二个层次,媒介应该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己任。但是,从大众媒介诞生之日起,媒介在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也曾经多次危害过公共安全。1938年10月30日,哥伦比亚广播电台播出根据英国科幻小说家威尔斯的小说改编的广播剧《火星人入侵地球》。剧中运用了逼真的音响效果,使600万听众中的100多万人真以为外星人从天而降,由此陷入极度的恐慌中,惊恐万状地祈祷、躲藏、哭喊,四处逃散(Lowery,Defleur,1995)。该电台立即发挥媒介安全的功能,多次在随后的节目中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向公众解释说明,这才将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减少到最低。

所以公共安全层次的媒介安全有两个主旨,一是媒介应避免并减少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二是当公共安全遭到威胁的时候,媒介能发挥媒介安全的功能,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安定。

三、群体安全层次

媒介安全除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之外,还涉及群体安全,即某一类特定人群的安全,如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群体安全面对的是特殊的“个体”,应对的主要是“恐惧”(Fear),简单地说,就是内心的害怕。由于这类人群往往是弱势人群,媒体更需要主动加强安全功能,避免造成他们的恐惧,或其他不良影响。108集的国产动画片《虹猫蓝兔七侠传》,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到第89集时,被停播。原因就是这一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收视对象的动画片,涉及太多暴力、粗口和不适合少年儿童的内容。这一动画连续剧的停播,是我国对特殊群体加强媒介安全的典型案例。

但还是有太多不适合青少年的电视节目忽略了媒介安全。例如在日本只能针对成人而不能对少儿播出的《名侦探柯南》却在各个少儿频道对未成年人播出,同样,《奥特曼》在日本也被列为成人动画,因其内容涉及暴力行为,不适合对青少年播放。但这些都因为对媒介安全的忽视而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影响到媒介安全的威胁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恐慌与失语。媒介之所以会恐慌或失语,有两个原因。一是对外部事件的了解与报道,二是内部媒介的经营管理。只要是对安全构成威胁的,会给公众带来恐慌的,并且是通过大众传播可以消减对社会和公众的威胁与恐慌的,都属于媒介安全的作用范围。换而言之,媒介安全不是一种独立的安全,而是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的,外部威胁越大或越复杂,媒介安全的作用可能就越强烈、越明显。媒介安全本身是一种非传统安全,而且对其他类型的非传统安全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