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广播影视发言人答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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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分类运营 加强管理促进发展(2)

问:中国的电视台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何种角色?电视台本身是否需要改革?

答:电视台既是重要的新闻媒体,又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作为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电视台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贯彻“三贴近”的原则,加强新闻媒体建设,改进和加强重大新闻宣传报道,特别是要抓住奥运契机进行宣传,努力提升中国形象。同时,电视台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全面推进经营性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在内容制作、广告经营、网络经营以及新媒体新业务开发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为保证电视的巨大影响力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为扮演好两种角色,完成好两种任务,电视台目前在以下方面深入改革:

1.推进部分节目制作机制改革。电视台的文艺、科技、体育类节目,可以有选择地逐步探索实行制播分离,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节目的招标采购,以丰富节目源,提高节目质量,降低节目成本。但新闻及新闻类、社会访谈、调查类节目,均由电视台自行承担,不得社会化、市场化,不得委托或外包。

2.推进电视台节目制作与销售公司改革。电视台所属的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单位,可逐步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为主业服务。转制企业必须由电台、电视台独资或绝对控股。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申请上市。

3.推进电视台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继续深化电视台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一套完整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深化频道频率管理改革,积极推行频道频率总监制,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深化内部成本管理改革,加强成本管理,节约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问:在广播影视数字化过程中,广电总局如何适应新的管理角色?

答:作为世界高新技术发展的大趋势,数字化给广播影视带来的变革是巨大而深刻的,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技术的范畴,涉及广播影视生产方式、服务方式、赢利方式、管理方式等各个层面。为适应数字化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广电总局加快广播影视数字化改造和技术升级换代,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尽快实现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转变,从政策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着力建立新形势下科学、规范、高效的广播影视管理体系。

1.加快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为抓紧解决广播影视立法等级低、立法空白点多等缺陷,广电总局积极加强法制建设。加紧起草制定《电影促进法》《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与运行保障法》《互联网视听节目综合服务管理规定》,开展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法定许可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办法》的立法调研,努力建立适应新形势、符合广播影视基本规律和特点、比较完备的广播影视法规体系,以利更好地保障、促进、指导和规范广播影视的改革与发展。

2.贯彻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着力减少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改进管理中存在的关口众多、手续繁杂等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总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下大力气清理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所有规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修改和完善,简化了行政许可程序,降低了部分主体市场准入的条件,取消了电视剧制片人资格认定和全国性广播电视交流交易活动审批制度,将非影视剧类引进节目的权力下放到地方广电局,同时改进了电视剧、电影立项管理办法,一般影视题材取消题材立项,电视剧实行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电影实行剧本(梗概)备案制,动画片则视同电视剧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3.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广电总局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看电影难的问题,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向公共服务倾斜的力度,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和普遍需求,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4.顺应科技发展趋势,创新行政管理手段。主要是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益,克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弊端,使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既管得住,又管得好。一是强化远程监管,加强了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二是将新媒体业务纳入管理体系,加强了对新媒体的管理。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行政审批事项尽可能上网,创造条件逐步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增加网站栏目和版面,采用在线问答、开设局长信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消息等信息互动方式,阐释政策、释疑解惑。

问:能否介绍目前IPTV的进展,广电总局在试验进行中得到哪些值得思考的经验?

答:目前广电总局已批准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3家单位开办IP电视集成运营业务。开办单位原则上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城市,在当地建设IP电视集成运营平台,向当地用户提供点播节目和节目频道播出服务。

目前IPTV业务只是在几个城市进行试点,并未开展大规模的试验,发展规模还很有限。广电总局将按照兴利抑弊、善加利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IP电视等广播影视新媒体,使其成为广播影视发展的新亮点。

业外可以与广电合作发展IPTV。按当前管理要求,IP电视业务开办机构应掌握IP电视集成平台的资产所有权、内容集成权和管理运营权等关键性主体权利,这些权利不能对外合作。但在技术设备的提供以及IP电视市场推广等具体业务环节上,可与拥有相应技术、市场资源的单位展开合作。

为合理利用国家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IP电视的发展将按规划逐步展开,广电总局将根据IP电视试点情况逐步考虑增加新单位和城市。目前,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39号令)第7条规定,省会市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均可申请开展IP电视业务。

问:如何评估国内电影业的发展现状,国内电影业是否需要更多支持?

答:近年来,中国电影业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电影资源配置上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电影生产力,促进电影繁荣。中国电影改革充分调动了全行业和社会力量投入电影的积极性,为电影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近三年电影产量大幅度上升,从2002年的年产故事片100部,增长到2005年的260部,增长率为160%。预计今年产量将突破300部。2005年,国内电影市场总票房为20.46亿元,比2002年的9.2亿元增长了122%,其中国产片票房增加了168%,特别是国产片连续三年获得单片票房冠军,而且国产片票房连续三年超过进口片,占到总票房的52%—55%以上,市场主导地位日趋明显。同时,国产片在海外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仅去年一年就有137部(次)国产影片销售到24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发行收入达16.5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有18部影片在24个国际电影节上获得32个奖项,并在海外25个国家和地区举办中国电影展27次,展映国产影片231部(次)。中国电影业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当代中国电影产业在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现实考验。一方面,横向比较我们与世界电影产业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纵向比较我们与不断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中国电影的整体实力还很薄弱,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程度、科技力量和管理水平、电影产品的普遍质量还亟待提高,体制机制障碍和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电影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更大支持与保护。为给中国电影发展建立科学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产业政策,国家广电总局正在加快《电影促进法》的立法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运营体系,促进电影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