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广播影视发言人答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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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分类运营 加强管理促进发展(1)

——答英国《金融时报》记者问

(2006年11月)

问:2006年广电总局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2006年,广电总局重点抓了广播影视宣传、安全播出、改革发展、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社会管理等工作。

大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今年来,广电总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改进和创新了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加强了上星频道宣传管理,积极拓展宣传新阵地,舆论引导能力明显增强。

全面加强安全播出。加强了安全播出技术措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方案,认真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加强人员培训,确保重大节目、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播出。

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在总结近年来广电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广电总局制定了广播影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的主要思路和措施,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广播影视生产力,电影逐步振兴,电视剧快速发展,影视动画空前繁荣,广播影视事业产业有了很大发展。

强力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今年来,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两次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村村通工作,保证每一个公民不受身份、地域和经济状况限制,享受到广播电视的基本服务,实现基本文化权益。

正式启动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广电总局今年在浙江、广东等8个省(区)的16个市开始了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放映点覆盖到145个试点县3.7万个行政村。这是中国电影领域又一场重大的体制变革,必将极大改善农村群众看电影的状况,有力地推动中国整个电影业的改革发展。

全面推广有线电视数字化。今年5月,广电总局在深圳召开有线电视数字化现场会,这是总局召开的第五次有线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现场会。在广电总局的大力推进下,中国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从试点进入全面推广的新阶段。目前,有线电视数字化已由部分城市逐步向全国大中城市推开,数字电视用户以加速度方式增加。仅广西一地今年就完成数字电视转换用户167万。预计2006年数字电视用户有望突破1000万户。

继续扩大广播影视“走出去”规模。今年来,广电总局加快了广播电视频道频率在海外落地步伐。先后开播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内罗毕调频电台和中国电视长城(欧洲)平台。另外,CCTV-9进入意大利、罗马尼亚和古巴。中国广播影视海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行业管理。改进了电视剧、电影立项管理办法,强化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

问:目前广电总局对中国电视的管理重点在哪些方面?

答:加强电视管理,促进电视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是广电总局的重要工作职责。目前,广电总局对电视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加强广告管理。广告管理一直是广播电视管理的一个重点。近年来,总局积极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等11部委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专项整治。截至2005年底,共处理千余个(次)频道广告违规问题,对违规严重的14家播出机构下发了违规整改通知单,并对屡次违规整改不落实的6家电视台进行了全国通报。今年主要是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进行重点整顿。从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总局的整治措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普遍欢迎,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明显规范。

2.加强法制类节目的管理。针对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刑事案件报道数量过多,法制教育引导不力,展现犯罪过程和作案方法过细、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等问题,广电总局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报道行为,丰富节目内容,并明确规定了广播电视法制报道的11种禁止或限制类行为,要求严格控制绑架、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做过细描写与分析;不得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不得报道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内容,决不能因法制报道不当而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经济类、生活类、服务类、娱乐类等非法制类节目不任意扩大选题范围,制作播出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节目。

3.加大节目低俗问题治理力度。主要措施是,以文艺、娱乐、情感类栏目、节目和电视剧为重点,以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素质为突破口,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抵制低俗之风、净化荧屏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解决片面追求收视率问题,这是解决低俗和泛娱乐化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总局要求,对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要看收视率,但又不唯看收视率,不能片面追求收视率,不能只讲收视率一个标准,还是要强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问:在保护国家文化安全前提下,中国是否会进一步开放广播影视业?

答:广播影视具有文化、产业等多重属性。世贸组织尚未就视听领域的开放达成协议。根据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广播电视不在开放之列。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过程中,就电影进口及音像制品分销方面做出了承诺,已经并将继续履行这些承诺。除此以外,没有就广播电视业对外开放做过任何承诺。近年来,我们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和国外广播影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卫星电视在国内三星以上涉外宾馆和外籍人士办公居住的涉外公寓落地。二是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外卫星电视在珠江三角洲落地,通过有线电视网直接进入居民家中。三是放宽外资进入电影领域的范围。允许外资进入电影制作领域,在中方控股51%的前提下,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电影技术公司;允许外资进入电影放映领域,在中方控股51%或中方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来新建、改造电影院。四是引进了大量的海外影视剧、动画片和其他节目。近年来,中国对外国电影进口数量的限制已经有所改善,中国电影市场逐步放开。中国每年以分账式进口国外大片20部,以引进片方式进口国外电影30—50部,由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引进、在本频道播出的外国影片约400部。电视剧和动画片的引进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仅2005年就引进电视剧166部2870集,动画片1.02万分钟。五是鼓励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动画片和电影片。这些合作取得了双赢的效果。中国与时代华纳等国际传媒的合作就是最好的例证。我们将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循序渐进地开展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确保与国外的合作健康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