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转型期中国出版业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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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中国出版企业制度创新(2)

第四,具有强大财务功能的组织结构。出版企业的运作有集团化与单个出版社(公司)两种形式,有大中小之分。一般来讲,出版集团宜采取放权型组织结构,缩小经济核算单位,单个出版社宜采取集权、分权或集权+分权型组织结构。无论采用何种组织结构,都应坚持强化财务功能,强化财务控制,始终坚持以财务预算为基础,以财务监督、咨询为流程控制关键,以财务结算、审计、考核为评估结果。

第五,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管理机制。这种管理机制主要是通过调整企业内部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物的关系,来最充分地利用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创造一个适合竞争、有利于竞争的制度环境。

第六,具有强大的国际扩张能力。现代出版企业的市场一般不是国内范围的市场,它的目标通常是占有国际市场份额。现代出版企业之所以能够跻身国际市场,其基础条件就是这些组织建立了符合现代出版业发展要求的组织形态和融资空间。

第二节 中国出版社组织结构创新

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在某种程度上,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是组织的竞争。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过于强调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的出版社实行单一的事业单位体制,出版社基本上在行政指令下组织生产;同时,出版社的规模都较小,产品结构单一,数量少,所以在组织结构上主要采用高度集权的直线式组织结构;但进入转型期后,随着性质转变、规模扩大、产品丰富等方面的变化,传统出版社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化环境的需要,必须进行组织结构的创新,以提高出版效率和效益。

一、出版社组织形式的变迁

新中国成立后,出版业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一直承担着重要的政治和文化功能。出版业不仅是我国计划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文化体制的组成部分。所以,当我国在保持既有政治制度前提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出版体制改革必然因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滞后而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具体在出版社组织的变迁上表现为:基本上沿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轨迹进行变迁。

1.中国国有企业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为了确立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首先从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入手,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国有经济管理体制。

1956年后,计划经济体制确立,“全民所有制”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要成分。国有企业由政府投资建立,它是国家经济职能的具体化,即政府是国有企业的“老板”。这种所有者的定位,使得“政企不分”成为计划经济下产权制度的最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生产经营目的与手段的政治性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行政计划性”,造成国有企业既缺乏激励机制又缺乏约束机制,生产效率低下。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循序渐进的改革,先后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放权让利”阶段(1978~1984年),“推行承包制”阶段(1985~1991年),“试行股份制”阶段(1992~1995年),“三改一加强”为中心的总体改革阶段(1996年至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1993年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最先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方向就是现代公司制度。经过改革,我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公司制度。但国企产权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产权不够明晰,所有者或出资人不到位,政企难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效率低下,“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国有股“一股独大”等。另一方面,随着转轨的深入,在全国范围内国有产权独大的状况已得到彻底改变,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民营经济已占国民经济总量的二分之一左右。

2.出版社组织的变迁历程

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出版社组织形式也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把出版业分成出版、发行和印刷三个行业。出版社根据各自的专业分工和出书任务,本着机构精简、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原则,决定自己的组织结构。1956年之后,随着公私合营的结束,大部分出版社成为国有企业,一般设置编辑、出版和经营、行政三大部门,实行社长负责制,或党委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也有社长和总编辑分工负责制的。这个时期的出版社主要承担着政治功能,处于党和政府的严密控制下,领导由上级任命,人财物由党政部门分配并提供保障。所以,出版社成为党政机构的附属单位,在计划指令下组织生产,形成了高度政治化的政府科层制的治理结构。这种组织结构特征使得出版单位不必考虑经济效益这个目标,造成出版社体制僵化、缺乏活力,图书品种较少,组织规模较小,出版活动无法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多种多样的精神文化需要。

为了克服计划经济体制下出版组织的弊端,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在政府主导下,我国的出版组织也进行了渐变式的改革,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我国出版改革启动的同时,出版社组织的变革也在酝酿之中。1983年2月22日,文化部出版局发布的《关于出版社、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印刷公司列入1982年调资范围后的几项规定》指出,“出版社的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仍实行企业管理”。根据此规定,国家开始逐步削减对出版社的财政补贴,大部分出版社成为自负盈亏的主体,开始由单纯的生产型单位向生产经营型单位转变。1984年6月全国地方出版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上提出“要使出版社由单纯的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1988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出版社必须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使出版社既是图书的出版者,又是图书的经营者”;并进一步明确了出版社内部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措施,主要包括:优化选题、扩大稿源、坚持专业分工、实行社长负责制、坚持按劳分配、扩大资金来源和出版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等;并要求各出版领导部门,既要简政放权,推动出版社自主经营,又要进行必要的规划、指导、监督和协调。随着出版社组织性质的转变,国家逐渐放开图书价格、纸张价格,逐渐减少图书出版的行政计划和行政控制,出版组织的经济效益目标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一些地区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捏合下,还组建了出版集团。

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国出版业在市场化方面逐步开放。

各出版社对原有的体制,包括领导体制、经营体制、管理体制、人事体制、分配体制等陆续进行了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经济核算制度和按劳分配制度,普遍建立了发行部门,开展自办发行。尤其在中共十四大后,绝大部分出版社都已经实行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出书、照章纳税的体制;出版社的市场营销观念和市场竞争观念普遍增强。这一时期,中央对出版组织的体制革新可以概括为:行政体制+有限的市场机制。这种体制改革一方面部分解放了企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出版组织的政治性如何体现和坚持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由于这种改革是在行政计划体制内部进行的调整。因此,这种体制下的出版组织形态不可避免地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出版社的性质、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使得出版社的商业运行模式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经济效益的取得主要依赖教材教辅等计划产品,一般大众读物主要是通过高投入、高产出、高库存、低效益、低现金回笼的粗放型方式来维持运转的。

第二阶段:新世纪以来,出版社组织的集团化、转企改制阶段。

进入21世纪,加入WTO为中国出版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中国出版业在市场化方向下加快了改革步伐,中国出版组织面临着更加迫切的制度创新任务,“只有坚持走制度创新之路,中国出版业才能既维护执政党领导地位又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活力”。在此背景下,中国出版组织进入了集团化和转企改制阶段。实际上,集团化和转企改制是两个先后承接又部分重合的阶段,集团化始于20世纪末,到21世纪后进入了以资产为纽带的深入发展阶段,目前仍在继续;转企改制始于2003年,现在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本书把它们合并为一个阶段。2001年中央要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业按照专业分工和规模经营的要求,运用联合、重组、兼并等形式,促进传媒的集团化发展,标志着我国出版组织改革进入到一个新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

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推进出版业改革,对出版组织的发展目标进行明确界定:按意识形态属性的不同,出版组织分为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两类,把除人民出版社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以外的出版社(经营性资源)从现在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按现代产权和企业制度改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并推进出版集团区域整合和跨地区经营。2006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会议的精神,出台《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公司、期刊集团公司、音像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使之成为出版物市场的主导力量和出版产业的战略投资者。鼓励出版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相互持股,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并购重组或建立必要的经营性的分支机构。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出版、发行集团公司上市融资。

转制为企业的发行单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已经转制到位的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小型出版社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技类报刊进入大型出版集团公司。在短短几年时间,中央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改革措施,围绕政企、政事分开和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出版企业组织的股份化这几个主题改革出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