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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科教电视节目历程及未来发展策略刍议(1)

——基于2009年调查数据的研究

李智、丁步亭

内容简介:科教电视节目是我国电视节目中的一种重要类型,它对于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国民科学素质、推动社会进步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科教电视节目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在国家大力倡导“科教兴国”的背景下,在我国的科普政策从简单科普向“公众理解科学”转向的过程中,重新审视科教电视节目发展历程并且思考其未来发展策略势在必行。

关键词:科教电视、60年、发展策略

2009年3月,由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等单位主办的“中国国际科教影视展评暨制作人年会2009”在南京省会议中心举行。

本次会议除了为评选出的国内外一系列优秀科教影视作品颁奖之外,还为国内外科教影视工作者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研讨及交流平台。

在会议召开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了《中国地方电视台科学技术教育节目现状调查》的问卷,中国科协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联合组成调研小组,对全国共计37家样本电视台进行数据调查,其中包括了北京、天津等省级卫视频道,也包括山东菏泽、四川成都等城市电视台;此外,课题组还选择了辽宁省庄河县、新疆哈密电视台等地域覆盖面较小或覆盖人群较少的电视台进行样本调查。这样的样本选择,保证了调查的层次和数据的代表性。

经过此次调查,研究人员获得了相关的数据,并针对这些数据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下是根据调查数据进行的分析。

关于科教电视节目的界定和种类的划分

对于科教电视节目的界定和种类的划分,历来存在一定的分歧。在本次调查中,首先对电视科教节目的界定和包含的内容进行了统计。其调查情况:从本次统计数据来看,赞成将“科、教、文、卫”都算成科教节目的意见不少,并且有较多的受访单位倾向于把“只要含有科学知识”的电视节目,都算作电视科教节目。也就是说,对于科教节目的界定,受访者更加倾向于将内涵泛化。但是,从前三项的选择中也可以看出,对于科教类电视节目的界定,各电视机构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的混乱。这样的分歧和混乱,与科教电视节目的发展过程有一定的关联。

纵观中国科教影视的发展脉络,科教与影像媒介的最初结合是通过科教电影的形式。由于电影是早期的视听传播媒介,自然就肩负起传播科学知识并通过传媒进行大众教育的任务。

中国科教电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18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戏部拍摄的教育片。从这一年开始,商务印书馆前后共拍摄了《女子体育观》、《陆军教练》、《养蚕》等二十余部教育片和风景片。1922年,金陵大学农学院最早将电影用于教育,从美国引进无声电影(配以留声机或口头讲解)宣传科学种棉知识。1932年在南京成立的“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和1933年在上海成立的“全国教育推广处”等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对于科教电影从理念到技法的成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当时这些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的名称可以看出,科学技术和教育通过媒介的方式进行了结合,但在“教育电影”的名称下包含了大量科技类的影片,当时的成立者并没有单独对其进行界定。

1958年4月29日,中央广播事业局在给中宣部、国务院的报告中指出,北京电视台的任务是“宣传政治、传播知识和充实群众文化生活”。虽然在这一时期,已经明确把“宣传科学技术知识”作为电视传播的一项任务,但对科教类节目还是没有给予相对科学地、明晰地界定。

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召开,提出了“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的号召。邓小平在会上强调指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科教电视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78年5月,北京电视台更名为中央电视台后,成立了教育节目部,开办传播地理、历史、文化知识的《祖国各地》栏目,此后又开办了《为您服务》、《神州风采》。这些节目进一步加大了科技传播力度,拓展了科技传播领域,使得科教类节目的内容更加广泛,形式更加多样。此时,对于科教节目的界定和分类更加迫切了。

如果从字面上看,科教类的电视节目是主要涵盖“科学、教育”两方面内容的电视节目。不过,我们其实应该把以传播科学教育信息、介绍科学教育知识为主要目的的电视节目形式,都通称为科教类电视节目。

在分类方面,有不少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划分。例如,根据宣传目的和观众对象的不同,《电影艺术词典》将其分成科学普及类、教学类、科学研究类、科学技术推广类和科学杂志类;中国人民大学金元浦教授则按照拍摄目的和特点将其分为科学普及类、技术推广类、教学片和杂志类;中国传媒大学宋家玲教授则认为,按用途可将科教电视节目分为用于影视传播(面向普通观众)的科普类、用于教学(面向专业学生)的教学类和用于科研(面向科研人员)的研究类。

笔者认为应该将科教类节目的覆盖范围扩大,但同时也要对内部的各种节目形态进行详细划分。一方面,覆盖的范围越广,越能更好地对这类型的节目进行总体归属划分;另一方面,内部的细分有利于更好地研究某一类型节目的独特性,更好地找到其传播的独特优势。科教电视节目具体又可分为科技类节目、教育类节目、文化类节目等。

关于电视媒体与科学教育之间的关系

在此次针对电视机构的调查中,有一题涉及了目前各种媒介形态的影响力排名。大多数受访机构在调查中都表示,电视是目前影响力最大的媒体,互联网则作为第二大影响力的媒体紧随其后。而在另一题关于“科学教育领域最有影响力媒体”的调查中,电视仍然是大多数受访机构的选择。

目前,中国的科普政策正从简单科普向“公众理解科学”转向。所谓“公众理解科学”的含义是:“不仅包括对科学实事的了解,还包括对科学方法和科学之局限性的领会,以及对科学之实用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正确评价。”而我们传统的科普,恰恰只有对部分科学实事的了解,后面部分的强调不够。在从简单科普到“公众理解科学”的转变过程中,迫切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手段使受众真正地理解,而电视作为大众媒介,其视听语言的生动性和趣味性对受众理解科学大有裨益。

虽然电视强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毋庸置疑,不过我们要客观评价其在科学知识传播中的能力,既不要低估,也不要夸大。同时对于其他的媒介,如杂志、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在传播科学信息与理念时的作用也不应该忽略。而网络等新兴媒体,由于其传播方式的便捷和高效,也是未来科学教育传播的重要平台。目前需要再深入研究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媒介的传播模式和传播特点,找到能够更好地达到传播效果的通道与方法。

在本次调查中,关于“电视台对于科学传播有不可推卸责任”的观点,绝大多数受访者是认可的,关于“电视台不应该做科学教育节目”的观点,绝大多数受访电视台也表示了反对态度。不过,在另一个问题中,却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