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农业保险制度演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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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演化的实践:以沪、苏、湘、川四省(市)的试点为例(3)

(2)整合行政资源、统合行政职能,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监管机制

在湖南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农险试点工作。整合省委宣传部、保监局、财政厅、农业厅、省金融证券办、水利厅、气象局等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统合行政职能,吸纳各个保险公司,建立农业保险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对农业保险的监督管理,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及时解决农险试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建立起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

(3)强化市场机制在农业保险运作中的基础地位

湖南农业保险试点,采取政府支持、财政补贴、保险公司经办、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模式,明确政府、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制度运作中的角色和地位,协调政府与市场在农业保险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政府负责制订政策、进行管理、协调规划,而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保险的具体运行、经营管理。湖南省政府选择中国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湖南省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分不同地区进行承保经营,分工合作,相互竞争,既保障了市场总体运行的平稳有序,又增强竞争动力,通过引入适当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强农业保险发展活力,提高农业保险运作绩效。

(二)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创新

在湖南省农险试点过程中,推进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创新,逐渐探索、形成了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投保机制、缴费机制、理赔机制,提高了农业保险的投保率,降低了农业保险展业成本,提高了农业保险的运作绩效。

(1)多元化投保与缴费机制

湖南农业保险试点中,探索出了以下四种投保和保费缴纳机制:一是县、乡两级财政垫缴。约定垫缴部分从赔款中扣回,这是目前主要采取的缴费方式,约占农户应交保费的50%;二是逐村逐户收取,即农户自主投保、自主缴费;三是以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为投保单位,由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垫缴,垫缴部分从赔款中扣回;四是集体投保、集体缴费,即以农场为投保和缴费单位。

(2)多元化理赔机制

保险公司对赔案实行包干赔付(实际上以收取的保费为限),保险赔款支付方式也有三种:一是先支付给县、乡(镇)政府或职能部门,再由其转支付给农户,这是目前主要的赔付方式,约占赔款总额的90%以上;二是通过召开理赔兑现大会等形式直接支付给农户;三是直接支付给农场管理部门。

湖南的农险试点基本上是以县或乡(镇)为单位统保,保费缴纳、赔款支付常常要通过基层政府和行政组织,基层政府和行政组织在农业保险经营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险公司的展业、承保、保费收取、查勘定损、赔款支付、防灾防损等具体经营工作都要依靠基层政府和行政组织,没有这些基层政府和行政组织的配合和大力支持,仅仅靠保险公司的力量,农业保险是很难开展的,农业保险高昂的展业成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等经营成本是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这也是2004年农业保险试办阶段,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

第二节四川农业保险试点

四川是我国的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和农业大省,也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省。复杂的农业生产环境、厚实的农业基础是在四川开展农业保险重要的客观基础。同时,四川还具有较深厚的农业保险历史渊源,从上个世纪30—40年代的农业保险试点开始发展到现在,四川农业保险已有近80年的发展历史。263四川农业保险获得真正的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人保在全国的业务拓展而开展起来的,后因种种原因而于1958年被停办,直到1982年才恢复,并经历了10年的较快发展。1993年四川农业保险达到发展高峰后就走向停顿、规模不断萎缩。2004年5月四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农业保险获得快速发展,农业保险试点项目扩大到水稻、玉米、奶牛、生猪、烤烟、麻竹等,试点范围由眉山、资阳、内江、攀枝花扩展到全省大多数市州,2008年保费收入已达到9.99亿元,为全省农业提供风险保障181.11亿元。

6.2.1四川农业保险试点的问卷调查分析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2008年8月,笔者所参加的四川政策性农业保险调研组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资阳市、简阳市等地进行农业保险实地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的调研方式,了解四川农业保险试点开展情况、农民对农业风险、农业保险认知及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状况,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经营的意见,地方基层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态度和看法等,通过实地调研为四川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资料,并提供决策建议。

此次实地调研,意在获得和了解四川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基本情况和数据:

①四川各地农民的收入状况、收入来源、家庭财产状况及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状况;

②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了解情况和需求状况、农业保险在农村的开展情况,农民抵御和防范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和措施;

③基层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认识、支持力度,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态度和建议。

(二)调研问卷基本情况分析

此次实地调研,分别选取川西成都平原外缘的眉山市东坡区河东村、仁寿县大化镇红塔村、川中丘陵的资阳市雁江区迎接乡、简阳市施家镇法堂村等4个村,在4个村共发放92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92份。

(1)地区间灾害分布及其人均收入状况

这四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灾害分布、风险结构、经济发展水平都存在差异,也是四川自然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缩影。

(2)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

本次调查的对象大多为中老年人,年龄集中在41-60岁之间,共计62人,占被访农户总数的67.4%,61岁以上的老年人,共计22人,占总数23.9%;其次,被访者的受教育程度、文化程度普遍较低,77.2%的被访农户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从家庭结构来看,75%的受访农户家庭人数在3~5人。就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而言,91.3%的农户家庭年现金收入在一万元以下;绝大部分农户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农作物种植(占92.4%),其次是畜牧业和外出打工(分别占44.6%、40.2%)。

(3)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

①农民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分布

从调研获得的信息来看,农户面临的主要农业自然灾害有:旱灾(85.9%)、风灾(66.3%)、农作物病虫害(病害57.6%,虫害50.0%)、洪灾(48.9%)、牲畜疫病(38.0%),尽管不同村际之间微有差异,但基本灾害风险结构相同。

②农户分散风险的渠道和方式

受灾后,农户获得救助补偿的主要方式分别为自己承担损失、政府救济、保险公司赔付、亲朋好友救助。有76.1%的农民依靠自己降低灾害损失,56%的农户依靠政府的救济获得救助、抗灾复产,41.3%的农户通过保险赔付来转嫁和分摊损失。总的来说,遭受灾害损失后,农户大部分还是靠自己承担损失。

③农户了解农业保险的渠道和方式

对于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和了解渠道:从四个调查点和调查样本来看,93.5%的农户知道和了解农业保险,其中,有89.1%的被访农民已经参加了农业保险;对于农业保险的了解渠道,政府宣传是农民了解农业保险的最主要渠道,占被访农民的88%,其次是广播电视,占被访农民的31.5%;由保险公司上门宣传,占被访农民的16.3%。

④农户受教育程度与农业保险投保情况

从调查样本来看,农户的知识水平、教育程度与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投保情况存在存在密切的联系,接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也更高,农业保险的参保率也越高。

(3)农户的农业保险投保行为

①农户投保农业保险的险种结构

从调研获得的信息来看,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了解程度比较高,在较高的认知情况下,农户对农业保险的参保率、投保积极性也比较高。在4个调查点,83.7%的农户投保了农业保险,投保的主要险种有:水稻、玉米、育肥生猪和能繁母猪。

②农户投保农业保险的渠道

农户投保农业保险的渠道主要有:村统一购买、保险公司现场宣传购买、保险公司上门推销、农户自己到保险公司投保、亲戚朋友代为购买。村统一购买是农户投保最主要的投保渠道,占投保方式的75.0%,其次是保险公司现场宣传购买,占投保方式的21.7%。

③影响农户投保农业保险的原因

从调查获得的数据看,影响农户投保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有:国家提供保费补贴;知道农业保险是补偿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村干部动员购买。其中,政府财政支持和提供保费补贴是影响农户投保的首要诱因。

④影响农户未投保农业保险的原因

对未投保的农户而言,影响其未参加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为:赔偿太低;不知道在哪儿购买;通过什么渠道购买农业保险;国家会救济以及赔偿手续太复杂。有46.7%的农户不知道在哪儿购买,40%的农户认为农业保险的赔偿太低,33.3%的农户认为受灾后国家会救济,用不着购买农业保险,26.7%的农户认为农业保险理赔手续、赔偿程序太复杂、太繁琐,有13.3%的农户看到别人没有购买,自己也不买,还有13.3%的农户认为受灾可能性不大,用不着购买。

对目前的保费水平,大部分农户都表示比较合理,可以承受。在一定的保障水平(保险金额1000元)下,51.1%的农户可接受20元(2%)的保费水平,40.2%的农户承受10元(1%)的保费水平,超过90%的农户仅接受2%以下的费率水平,也即是绝大部分农户只愿意承担很低的保费。

(4)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评价以及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作用的认识

在已投保的农户中,受灾后有75.3%获得过赔付。超过一半的农户认为保险公司对赔案的处理和理赔速度比较快,比较满意;近80%的农户认为保险理赔很快捷、方便,不繁琐复杂,大部分农民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比较满意;69%的农民认为保险公司能按保险合同规定进行赔付,但有24.1%的农民认为保险公司在投保前对保险合同的解释不够清楚,导致受损进行赔付时产生纠纷;但绝大部分农户都认为农业保险对灾害损失的弥补程度不高,只能分担和补偿农户不到一半的受灾损失。

从调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农户都对党和政府充满信任,都认为有了政府的支持和扶持,农民投保农业保险才放心,受灾后可以获得赔偿保障,而且政府会对农户投保农业保险提供包括保费补贴的各种支持,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相当重要。

6.2.2四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典型案例

(一)资阳生猪饲养的“6+1”模式

资阳市是四川乃至全国的传统生猪养殖大市、国家级生猪生产养殖基地,资阳市所属的4个县有3个县是全国肉类生产百强县。在政府的支持和政策引导下,生猪生产养殖以农业产业化企业、养殖大户为龙头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但随着生猪养殖规模化、产业化,各种疾病、传染病风险波及生猪产业化养殖的各个环节,风险损失程度也随着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产业链的延伸得不到放大。为有效规避生猪养殖和生产风险,保障生猪养殖产业的稳定发展,资阳积极引入了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农业保险,探索出“担保公司+金融机构+饲料企业+种畜场+肉食品加工企业+协会农户”+“保险公司”的“六方合作”+“保险”的“6+1”模式,并于2006年3月份正式在资阳市的雁江区和简阳市的145个村庄中开始试行。

“6+1”模式是地方政府、保险公司、农民在农业保险试点中,探索出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是农业保险制度的组织创新。“6+1”模式是一个多方合作的新机制,畜牧业各方主体在政府引导下,形成一个以诚信为基础、以金融保险为依托、以协会为平台、以利益为纽带的封闭链条,构建一个集金融支持、良种推广、饲料经营、政策保险、技术服务、订单收购、风险防范为一体的系统工程。企业与农户间,通过签订合同、信守承诺、建立基金、规避风险来追求利益最大化,其特征是“平等自愿、有偿互利、自担风险”,通过“6+1”模式紧密连接畜牧产业链上的各方主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从而实现封闭运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赢发展。

在“6+1”模式机制运行实践中,为有效地防范和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生猪生产产业链各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由政府牵头,以协会为单位,按照“共同出资、财政补贴”的原则,建立了“六方合作”风险保障基金,用于养殖中出现的疾病、信用、养殖和市场等风险的防御。

在风险准备金外,引入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农业保险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机衔接和融合,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来转嫁和规避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自然风险,保障农业产业的稳定发展。在“6+1”模式下,由保险公司为协会农户提供生猪保险,由政府和风险保障基金承担40%的保险费补贴,协会农户自担60%。生猪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公司经营、农户自愿、政策支持、以险养险”的原则运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户抵御生猪养殖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生猪养殖的自然风险,规避生猪养殖产业链的风险,保障了生猪养殖生产不断向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