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社会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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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态(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发展应该是这样的:人民当家作主,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公权与私权良性互动,公民权利得到实现,每个人平等、自由、全面地发展等。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政治基础;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必须培育公民社会,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方面。

一、发展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1、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不懈的追求

民主是社会主义运动始终追求的理想和目标,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都是与实现民主政治的要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时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并为之进行了长期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就是“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1由此逐步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并以此为指导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应用于实践,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等政治制度。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受到了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了经验教训,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摆到了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败的高度。邓小平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政治上发展民主,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2这就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条件。为此,党明确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之一。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21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党的十五大提出,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创造性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成为了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基本特征,而且居于首要位置和高一个层次,直接决定、制约和影响着其他目标和特征。党的十七大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使这一目标更加丰富、更加完备,届时的中国,将“成为人民享有更加充分民主权利、具有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的国家”。

2、民主政治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历史和现实都已证明,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主义民主是其政治基础,也是其重要特征,具有重要作用。

(1)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保持经济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治的支持,如果政治不能适应经济的客观要求,就必然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发展民主作为条件和保障,同时,民主的发展反过来也必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保障市场经济在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使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经济主体随之发展,这些经济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在市场中具有独立、自由、平等的经营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要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提供社会政治条件,为此,要求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类经济主体发展的政治体制。体制改革不仅为多种经济主体的存在提供了空间,而且还打破了传统的社会利益结构,形成了各种利益主体。不同利益主体具有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利益,如何正视利益分化、承认利益多元、协调利益冲突已成为我国社会转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过去那种靠行政权力协调利益关系的做法显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而民主政治则是解决众多利益主体间矛盾与冲突的重要政治方式。民主政治在承认利益多元化、社会主体独立和平等的前提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建立起一系列制度,因而是公正、稳妥地解决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和消除不和谐因素的最佳途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经济是民主建设的基础和条件,民主建设是经济的政治保障和支持。离开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经济建设不可能顺利进行,甚至还会偏离方向,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能保障经济的顺利进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物质基础。3

(2)保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制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是涉及国家和社会是否和谐的大事,因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做出科学的决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够取得辉煌成就,首先应该归功于党和国家在民主、科学决策基础上形成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民主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制定科学的决策,需要人民广泛的政治参与,决策如果不通过民主和法治的途径做出,其失误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相反,通过民主和法治的途径,可以将决策失误的可能性降到最小,而且一旦出现失误,也易于纠正。

政治参与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为保证人民的政治参与权的实现,保证各项决策能够得到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党和政府制定了各项民主制度,为人民提供政治表达和参与的渠道与机制,使人民的要求和呼声能够通过合法、正常的途径向决策者表达,各级决策者也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人民的意愿。各项民主制度,确保人民能够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有利于政府选择既反映人民利益又符合客观规律的方案,形成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科学决策,大大减少工作中的失误。而且,这样做出的决策符合人民的利益,满足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人民能够积极主动地投入实施过程,对于社会的发展与和谐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完善的民主能够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广泛的政治参与权利,能够保证决策具有科学性和民主性,也能够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使政治稳定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谐社会的政治秩序能够和谐有效地运行。

(3)有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就根本谈不上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不可避免地出现纷繁复杂的局面。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协调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和动荡的根源,健全的民主制度则可以发挥“安全阀”的作用。它可以形成多元、畅通的政治渠道,有利于人民释放不满情绪,使矛盾与冲突不至于滞留在社会中。人民通过法定的民主形式,实际地参与到决策中去,由矛盾的当事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来对矛盾的解决做出决策,就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益主体的主张和要求,化解不满情绪,从而使人民团结起来,积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此外,广泛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直接参与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补充,也是消除社会矛盾可能产生的各种隐患的重要形式。监督机制越发达,民主制度越健全,其消减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政治秩序的功能就越显著。健全的民主制度能够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创造生动活泼的政治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现在,我们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又面临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给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我们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十七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首先,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作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确立人民在国家政权中的主人翁地位和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民主权利,使国家的政治、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其实质就是人民民主。

发展人民民主,我们党的一贯思想是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内民主生活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民主建设。一方面,党内民主是党能够健康发展、正确决策的基本保证,直接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从而对人民民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党内民主对社会具有不可比拟的示范作用,促使全社会学习和仿效,推动人民民主建设。党的十七大指出: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并对发展党内民主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等;以此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发展人民民主,还要发展基层民主。江泽民同志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4党的十七大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当前,我国人民民主在制度上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人民群众选出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他们参政议政,间接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二是在基层的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实行基层民主自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基层民主,就是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城乡社区、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基层民主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民主形式,将发挥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