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社会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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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和谐社会的经济生态(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旨在于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格局。经济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的运转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因此,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根本上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的。经济关系与政治、文化等社会关系的内在联系,客观上要求我们以促进经济和谐为基点,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根本要义在在全社会内形成一整套合理分配资源的机制,以实现公平、正义、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

一、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根本保证

市场经济体现自由竞争、等价交换等原则,这些原则反映到观念上就是自由、平等、博爱,这些理念是社会和谐的支柱。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实现社会整体和谐最根本的原因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私人占有、个别企业有计划和整个社会无计划的矛盾。因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平等等原则只属于资产阶级所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能消除资本主义这种阶级局限性,使这些原则为全社会共同享有,就能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支柱。在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描述一个消灭私有制,以生产资料全社会共同占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新社会: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了,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 [1]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共产党人为实现这一理想境界做了艰苦的探索,

“苏联模式”曾一度成为各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模本,消灭了私有制,建立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上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却出现了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矛盾重重。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公有制结构,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未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因此,改革势在必行。在社会主义改革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不能继续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模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中国社会主义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并且呈现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客观上要求有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与之相适应。按照这个要求,中共领导人在彻底改革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时,确定建立以社会主义为价值目标,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来构建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并开始探索新型的所有制结构。其特点为: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认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对国有资产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把所有制性质同其实现形式区分开来,国有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认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思想,既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基本性质,又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这些思想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指导原则。

由于我国是在一个较长时间里实行高度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虽然取得巨大成绩,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体制不完善,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问题突出,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等。就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导致了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在这个基础上,不同经济成分如何协调发展的问题也就迫在眉睫。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实现不同经济成分的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就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和谐的重要环节。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在多种所有制共同的动态发展的宏观所有制结构,探求建立符合社会主义价值目标而且与现代产权制度相兼容的新型所有制结构,是构建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可行路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的年均增速度达2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我国GDP的65%,特别是在一些一般性竞争领域,非公有制经济有的已经超过了70% ,上交的税收已经占全部税收的43% ,民间投资已经超过了50%。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公有制为主体的重要性,加之,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我国大规模传播,在其影响下,有人大肆提倡以西方新自由主义全面私有化改革的政策取向,动摇公有制在我国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新自由主义思潮主张在所有制改革方面全盘私有化,宣扬私有产权的永恒作用,强烈反对公有制。这些思想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彻底瓦解。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有些人宣扬,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融,搞市场经济必须实行私有化;认为,公有制产权不明晰,只有落到私人,才能产权明晰,因此,提出公有资本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特别是从赢利的领域退出,即所谓的“公退私进”。如果放弃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意味着放弃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位美国学者曾指出,一旦中国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鉴于历史经验的证实,我们能够有把握地预测到:稳步攀升的失业率;不断扩大的地区差距和不断升级的地区紧张;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和伴随而来的社会动荡;生活在永久性贫困和绝境中的人口数量的激增;不断加剧的生态灾难;一个非政治化的公民,瞬间就成了种族或宗教煽情下的牺牲品,变得放浪形骸、麻木不仁。[1]如果纯粹搞私有化,必然引起就业等一系列经济问题和由此派生的社会不和谐。这就是为什么20世界90年代以来苏东是倒退的十年,拉美是失去的十年,日本是爬行的十年,美欧是缓升的十年,被联合国认定的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亦称第四世界),也没有通过私有化等新自由主义途径富强起来,有的反而更加贫穷。斯蒂格利茨也认为,正是“私有产权神话”等新自由主义理论和政策,导致了苏东国家和拉美国家等的经济不和谐和各种危机。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经济,迫切需要在反思和超越新自由主义的保守经济理念中振兴或健康发展。[2]因此,中国的所有制改革就是要明确反对全盘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政策主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应该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1]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平等保护物权,从根本上确认和保障了公平竞争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只有公有制经济始终居于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只有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才能永远保持并不断增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和活力。具体途径就是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战略重组,使包括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找到自己的最佳位置,在社会化大生产体系中相互适应、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均衡状态,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这个思路的政策体现就是,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