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保险欺诈与陷阱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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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人寿保险骗赔案例(2)

原来,赵某在为其丈夫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后,两年内都没有发生什么保险事故,觉得白花钱买保险了,于是就不想再继续缴费,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其中断缴纳保费两年后,其丈夫就突然死于心肌梗塞。赵某在伤心之余,想到了可以通过补交所欠保险费使保险合同复效,于是她马上到保险公司补交了已中断两年的保险费。并且通过关系,得到了多家单位出具的伪证。

二、故意谋杀被保险人

案例1:

林惠萍,福建省闽清县人。2002年10月,林惠萍和丈夫黄顺全一起来昆明做生意。2004年3月至9月间,林惠萍先后在云南辖区的5家寿险公司以及泰康人寿福州分公司为其夫黄顺全投保了以林惠萍自己为身故受益人的人寿保险,意外身故给付合计达153.9万元。2005年2月,林惠萍以受益人的身份分别向云南地区5家寿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由于该案疑点较多,保险金额巨大,在云南保监局的指导下,云南5家寿险公司分别向受益人林惠萍出具了暂不理赔的决定通知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该案。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察,于2005年3月,将3名杀手之一的罗选国抓获,警方后又顺藤摸瓜,抓获了其他涉案人员。最后,这起案件的幕后主使——林惠萍也落入了法网。林惠萍对雇凶杀人骗取巨额保险的事实供认不讳:夫妻两的感情原本很好,但是,自从做生意赚到了一些钱后,丈夫就开始花天酒地,只要一不高兴就打骂她,她几乎每天都要挨打。于是林某遂起了杀心,在为其丈夫购买了巨额保险后, 2005年1月1日晚上,林惠萍雇3名杀手将丈夫黄顺全杀害。

林某投保是利用保险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通过代签名进行投保。同时,在投保时将巨额保险分散到了多家保险公司,并且在每家公司投保的保险都未超过要求体检或核保调查的限额,同时切断被保险人黄顺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为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其诈骗企图设置障碍。

案例2:

团堡村是三峡库区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一个将要搬迁的村子。5月10日下午,村民张学能下地干活时,发现出门打工的哥哥张学前家大门紧锁,直到太阳西下收工时分,门还是锁着,田地里也全然不见嫂子的人影。于是他找来梯子爬上二楼阳台,发现二楼房门口有一个人倒在地上。他急忙砸烂门锁,上楼一看,嫂子温和琼和侄子、侄女3人全部被残杀。张学能立即向高阳镇派出所报了案。11日凌晨1时许,云阳县公安局刑侦队员赶到现场。案发现场是一座二层小楼,温和琼穿一件白色内衣俯卧在二楼卧室门口,四周都是血泊,颈部被锐器伤及颈椎,动脉血管被砍断,身上还有多处刀口。10岁女儿张小凤在同一卧室的床上仰躺着,左手腕和颈部动脉血管全砍断。5岁儿子张兆富俯卧在同一张床上,头耷拉在床沿边,后颈椎也被全部砍断,只剩下少许表皮连接着。3具尸体已腐烂长蛆,房间到处都是喷溅的血迹。

侦破专案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得出了几点重要结论:案发时间大约在5月7日晚12时左右(根据法医提取死者胃内溶物做出的鉴定),房屋门窗完好没有撬痕,现场没有明显的博斗痕迹,显然凶手熟悉现场情况且心狠手辣,作案后,关好门窗,锁上大门然后逃离现场。专案侦破组从反馈的信息得知:死者温和琼一家四口人,丈夫张学前长期在外打工。今年正月初八再次离家前往广东打工,家里只有她与一对儿女。她家在村里称得上首富。温和琼一家在本地处事和睦,从未与邻居发生过口角,邻居都反映他们遇害前并没有异常情况。5月11日晚上,侦查员们经过仔细分析,摸排出的20多名重点对象一个个被否定。这时,外围调查人员带回了重要线索:5月10日,张学前的弟弟张学能发现哥哥的家出事后,曾给其哥哥打过电话,可两天时间过去了,仍不见张学前回家。根据种种迹象,张学前被一致确认为重大嫌疑对象。

曾侦破数起疑难重案的刑警大队长赵明全再度把目光投向案发现场,他重新对现场物品进行了清理,两张由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万县市龙宝支公司签发的保险单引起了他的注意。投保的险种是“重大疾病终身保险”,被保险人是死去的张小凤和张兆富,每人分别保了5份,保险金额各5万元。该保险的责任约定,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按基本保额3倍给付保险金,因此两人拥有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达30万元。保险单是1998年9月15日签发的。张学前作案嫌疑很大,由于其迟迟不回家,侦破组决定作好两手准备,一是继续等候,二是派警力上成都捉拿。

张学前自以为干得干净利落,但在现场公安技术员提取到一带血的脚掌纹。5月12日晚上,回家办理后事的张学前被刑警监控,侦察员提取了他的脚掌纹后,最后得出了结论:带血的脚掌纹系张学前所留。5月14日凌晨两时,张学前被逮捕。经过两个小时的审讯,张学前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例3:

彭山县公义镇合林村人杨爱平2003年8月为其妻张玉华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彭山分公司投保康宁终身险。同年12月30日,张玉华被医院确诊为宫颈癌。于是,杨爱平产生诈骗保险之念。2004年初至同年5月,杨爱平多次在人保为张玉华投资大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康宁终身险,保险赔偿额达到53万元。同年11月,杨爱平又为自己的长安小客车投保,最高赔偿限额达到63万元。

同年12月,杨爱平把准备伪造交通事故致张玉华死亡诈骗保险的计划告诉舒济恒,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其巨额补偿。舒济恒在重金诱惑下,答应了杨的要求。2004年12月12日下午,杨爱平邀请亲朋好友到自己家做客,庆贺自己当选村主任。16时许,杨爱平安排舒济恒驾驶自己的车载张玉华到彭山接其小舅子张宣成等人到家吃饭。17时10分,舒济恒按照事先密谋,将车驶向青谢路通济堰内,造成张玉华溺水死亡。案发后,杨爱平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后因罪行败露,索赔未果。

案例4:

1998年2月25日晚上11时许,广州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市民报告:珠江大桥旁的大坦尾岛河沙路发生一宗杀人案。几分钟后,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 案发地位于广州钢力金属制品总厂的停车场边,死者是广州五羊摩托车厂的财务人员李伟东,年仅28岁。勘查结果表明,他是被人刺了12刀后因流血过多导致休克死亡。死者身上的钱财没有丢失,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无搬动迹象,此案抢劫杀人的动机可以排除。据目击者称:案发前有辆出租小汽车停在现场附近,后不知去向。会不会是有预谋的报复杀人呢?据死者单位、家属反映,李伟东平时为人胆小怕事,与世无争,并无什么朋友,断不可能与人结下生死仇怨。那么谁是凶手?杀人动机又是什么?

白云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刑警组成了专案组,展开了缜密的侦破工作。在李伟东家里调查时,他年方23岁的未婚妻黄海怡的反常举止在办案刑警心底里打下了一个大问号。噩耗传来,李家老少无不呼天哭地,惟独黄海怡脸上没有露出一丝悲戚神色,漠视自己未婚夫的不幸。 刑警找黄海怡谈话了解情况时,她却一问三不知,声称案发当晚11时与李在市区龙津西路分手后,便不知其去向,到第二天凌晨2时接到松洲街派出所的通知才知他出了事。但实际情况是,事发当晚黄曾经频频传呼李的BP机。黄海怡在说谎,正好说明她心中有鬼。 刑警们突击搜查了黄海怡的住处,结果找到4张1997年12月死者李伟东购买的保险单,其中有平安幸福保险、意外保险、长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近2万元,总赔款额达152万元,受益人是黄海怡。李伟东在购买这些保险后一个多月即遇害,其中极有可能在巨额保单里藏匿著一个阴谋。李伟东的家人又反映,案发后黄海怡曾来翻过李的身份证。

专案组当机立断:立即拘传黄海怡。2月27日下午,黄海怡眼见那4张精心收藏的保险单落到刑警手中,她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是一桩耸人听闻的雇凶杀人骗取巨额保险金的血淋淋的阴谋重现在刑警们的眼前。

1997年12月,黄海怡认识了平安保险广州分公司的业务员曾志强,向他请教有关保险赔付的问题。曾告诉她,如果购买长寿、意外等险种后,购买人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会赔付受益人一笔保险金。一心想发财的黄海怡听后,萌生了邪念。她想,如果为未婚夫李伟东购买保险,指定她为受益人,在他发生意外后,自己便能获得一笔可观的赔偿金。她认为,要达到此目的,必须要有保险公司的“内线”配合,曾志强正是最佳人选。 曾志强曾因抢劫被法院判处了13年有期徒刑,1995年保外就医期间,到平安保险广州分公司工作。曾志强很快拜倒在黄海怡的石榴裙下,决心把黄海怡想骗取李伟东买大额保险后谋财害命的歹毒计划付诸实施。 曾志强找到了本公司营业部主任梁×仪,利用其贪财弱点,把她拉下水,一起合伙设局。他们谈定,如果赔偿金到手,黄得40%,曾得60%,曾所得的部分要与梁分赃。

1997年12月中旬,黄海怡介绍曾志强与李伟东认识后,说李经常外出,为防不测,要请曾为李购买人寿保险,而保险的受益人自然要指定为黄本人。老实木讷的李伟东不知其中有诈,还以为是未婚妻关心自己,便同意购买保险。12月18日,曾志强约黄海怡和李伟东到市区和平路的利嘉成酒楼饮茶,同时办理落单买保险手续。李伟东先后在4份保单上签了字,再在受益人一栏上填上了黄海怡的名字,并写下如下一段声明:“本人李伟东和黄海怡是未婚夫妇关系,如果本人身故,受益人为黄海怡。特此声明!李伟东97.12.18”。

当时李某所签的保单缴纳保费1980元,保险赔偿额为10多万元。随后曾志强把李所买的保单带回公司,梁×仪在保单上做开了手脚,在金额一栏上尾数加了一个零,把李伟东所交的保费1980元变为19800元,多出的17828元保费由曾志强垫付了。就这样,李伟东所签的保单人身意外赔偿金额便高达152万元了。

李伟东不曾预料他在保单上这一签字,不是人身得到保障,而是引来了杀身之祸。黄、曾两人决定雇凶杀人。曾志强找到昔日狱友司徒祥。2月25日晚,司徒祥带着从珠海找来的两名帮手陈少辉、刘卫均来到广州。黄海怡诱骗李伟东用摩托车送她回家,以便司徒祥一伙记住李伟东的相貌特征和摩托车车牌号码。当李伟东驾车离开黄家时,曾志强让另一名狱友黎志伟开一辆出租小汽车载着司徒祥等3名杀手一路尾随。其间,司徒祥叫黄海怡传呼李伟东的BP机,拖住李。李不知有诈,在珠江大桥附近下摩托车去复机。司徒祥一伙得以驾车超过李,在珠岛花园旁的河沙路上设下埋伏。当李伟东驾车经过时,司徒祥等3人身穿武警制服以查车为名,令其下车。李伟东刚刚掏出驾驶证,歹徒们已一拥而上,对着他连捅12刀,李当场毙命。

到此,这宗震惊全国的人寿保险杀人骗赔案终于告破,广州警方经九天九夜鏖战,一举抓获黄海怡、曾志强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案例5:

2003年1月13日中午,四川省中江县公安局清河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该乡村民刘胜贵称其妻子叶会在饲料加工房内触电身亡。接警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不整,且全身多处有擦伤,不符合触电死亡的尸体征象。第二天,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结论为窒息死亡。1月21日,民警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认为死者丈夫刘胜贵有重大作案嫌疑,即将其留置审查。刘胜贵始终坚持其妻是不慎触电身亡的说法,案侦陷入了僵局。

叶会死后,娘家人对其死因表示怀疑,要求法医验尸。就在事发的当天下午,清河派出所门口出现令人费解的一幕,叶会的儿女双双跪在派出所长面前,说妈妈不幸触电死亡,请求不让法医解剖尸体。14岁的女儿刘芳(化名)后来向警方供述,妈妈死后,爸爸要他们兄妹二人向警方面求情,二人不再想失去爸爸,就按刘的指使来到派出所。据调查,刘胜贵几年来从未去过叶会娘家,案发后,刘带上儿女先后两次去叶会娘家,以中江县人民公安局的名义伪造证明,说叶会之死与他无关。

通过调查获悉,在叶会死亡前一个月内,刘胜贵分别两次在人寿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为其购买了4份定期寿险。2002年12月27日,刘胜贵用200元为叶会买了两份保额为6万元的天府吉祥卡的定期寿险。1月2日,刘胜贵在未让叶会知道的情况下到平安保险公司为叶会买了两份保额为7万元的定期寿险,并代替叶会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