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生态文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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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作了深刻的阐述,他是这样说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这反映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也反映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能力的新提高。这种认识上的深化和能力上的提高,显然无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还是对整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都有着重大意义。

古往今来,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其他地方有多少志士名人都不倦地追求社会的平等、安宁与和谐。拿西方世界来说,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中世纪的奥古斯丁,从笛卡儿、斯宾诺莎、黑格尔等思想大师到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所提出的理想目标都是构建和谐社会。再看我们中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学说、道家学说以及中国化的佛学,都表达了对和谐生活状态的理想追求。从古到今的对人类社会和谐共存的呼唤已汇合成一股强大的推动力。人们总以“和谐理想”作为旗帜而以“和谐缺失”作为靶子。无疑,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命题是对历史上中外思想家社会和谐观的正确继承。但必须看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社会和谐理想的追求,其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并不是对传统的社会和谐理想的简单的继承,而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境界。这主要表现在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这种“和谐社会”必须体现我国制度的社会主义本质,也就是说,这种“和谐”实现的前提是社会主义。之所以要明确这一点,是因为我们看到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中,尽管也企图通过不断调整来缓和矛盾实现和谐,尽管在生产力方面表现出较大的潜力,但总由于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矛盾,从而始终缺少通向和谐的有效途径,这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至关重要。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创造人曾经尖锐地批判了现代工业文明的不和谐弊端,与此同时又论证了人类超越不和谐的工业文明的必然性,指出了和谐的新文明曙光。“文明”(civilization)这一概念最早是由17、18世纪的欧洲启蒙学者提出来的,他们当时所说的文明社会主要是指他们正在面对的工业文明。他们一方面把工业文明作为与愚昧、野蛮相对立的社会形态加以赞扬,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将工业文明视为“人的自然状态”的对立物大加鞭挞。他们把工业文明作为“人的自然状态”的对立物确实是有理由的。就从词源的角度加以考证,“文明”(civilization)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词civilis和civatas,前者的意思是“城市的居民”,后者的含义为“一个人所居住的社会”。从中可以看出,工业文明一开始就被定位为“人脱离自然状态而进入受束缚的社会生活”。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继承了启蒙学者对工业文明的批判态度,并把这种批判建立在科学的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工业文明不和谐的批判的重要方面就是对工业文明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批判,而他对未来和谐的文明社会的展望也主要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展望。在他们看来,共产主义就是这样的和谐的文明社会。马克思说道:“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297页。他还说道:“社会(指共产主义社会——引者)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301页。从马克思的这两段话中可以充分看出,马克思所说的未来的和谐文明社会亦即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内容就是实现“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我们在这里之所以要较详细地论述了启蒙学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工业文明批判之内容和对未来和谐的新文明展望之内容,就是为了想说明这么一点: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之时,实际上超越了工业文明,已把建立生态文明作为基本目标。按照启蒙学者和马克思主义创造人的观点,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与生态文明而不是与工业文明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事实也正是如此,胡锦涛总书记在阐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时,着重突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常说“和谐社会”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或者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我之间的和谐(或者说人自身的主要功能和需求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并且又是缺一不可的,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在其中占有突出的地位。没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立足,也无从说起。在一定意义上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人与自身之间的和谐寓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之中。尽管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必须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身之间的和谐为其社会条件,但毫无疑问,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必然成为人与人之间和谐、人与自身之间和谐的基础,并且还会成为整个社会文明体系的基础。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之时,实际上已经顺理成章、合乎逻辑地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立生态文明纳入到了自己的主要议事日程。走和谐发展的道路,也就是走生态文明的道路。生态文明社会就是最理想的和谐社会。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中,和谐社会的整体结构已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在这个整体结构中,不但有统筹城乡发展,即注重农村发展和解决农民问题;不但有统筹区域发展,即注重帮助落后地区,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不但有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即注重解决社会问题;不但有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即注重国内市场协调,在扩大对外开放中促进国内发展,而且还有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即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这个整体结构中,不但有物质文明,即有高效率的生产、不断改进的技术、丰富的物质生活;不但有政治文明,即有先进的政治理念、健全的政治制度和合理的政治行为;不但有精神文明,即有日益普及的科学、不断提升的道德、陶冶心灵的艺术,而且还有生态文明,即人与自然实现高度和谐。正因为在这个整体结构中,有着这第五个方面的统筹和第四个方面的文明,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推进的过程,也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在中国实现的过程。人们热切地所期望的重建人与自然有机体,使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从相分离走向共同繁荣、和谐发展,自然界在和谐社会中得以复活,人与自然在和谐状态中共存、共生、共荣,有希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在中国的古老大地上首先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基本历史任务的社会主义,这就意味着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它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