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生态文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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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如何组织生产:既要扩大又应改变

邓小平同志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有些人从这句话引申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他们把发展视为主要是经济的发展,并且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出推论“扩大生产是硬道理”,他们把经济的发展归结为主要是生产的扩大,通俗地说就是“把蛋糕做大”。现代化的推进过程就是生产的不断扩大的过程,这是毫无疑义的。即使我们现在要实施的现代化是“以生态为导向的现代化”,不断地扩大生产、发展经济仍然是一个既定方针。问题在于,我们从实施传统的现代化变为实施“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在生产方式的组织等方面,我们是否也应当做出相应的改变。

按照传统现代化的模式,生产的过程就是不断地增长财富的过程,而且期望生产的财富越多越好,多多益善。早在1925年,利奥波特就批判了这种“多多益善”的组织生产的方式,他把此比喻为拼命地盖房子,而全然不顾空间的有限性:“盖一幢、两幢、三幢、四幢……直至所能占用的土地,然而我们却忘记了盖房子是为了什么。……这不仅算不上发展,而且堪称短视的愚蠢。这样的‘发展’之结局,必将像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死于过度’。”转引自王诺:《生态危机的思想文化根源——当代西方生态思潮的核心问题》,载《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第40页。他认为人类要在大地上安全、健康、诗意和长久地生存,就必须改变这种组织生产的方式。艾比则把这种组织生产的方式称为“为生产而生产”“为发展而发展”,他认为,这种“为生产而生产”“为发展而发展”是“癌细胞的疯狂裂变和扩散”,将会促使现代文明从糟糕走向更加糟糕,导致“过度生产”和“过度发展”的危机,并最终使人类成为其“牺牲品”转引自王诺:《生态危机的思想文化根源——当代西方生态思潮的核心问题》,载《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第40页。。

这里我们所要解决的难题是在实施“以生态为导向的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既要使生产不断地扩大和发展,又要使这种生产不会变成“过度生产”,从而不会像“癌细胞”一样危及生态环境和人自身的生存。我们的生产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我们的生产方式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以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有必要回忆一下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论述。

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有许多论述,最基本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体现社会主义生产按比例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他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需要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绝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0页。马克思的这段话告诉我们,按比例协调发展是社会生产的客观要求和一般规律,但在不同的社会形式下,其实现的程度则有着重大区别,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则是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生产按比例协调发展。其二是实行对生产过程有意识的社会调节。马克思指出,没有一种社会形式能够阻止社会所分配的劳动时间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调节生产,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1页。,而后者则“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对生产过程实行有意识的社会调节。必须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这两大特征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的基础之上的。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社会主义生产是自主的联合生产和直接的社会生产,与此相应,社会主义生产是的目的不再是价值和剩余价值,而是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用以直接地、更好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曾经提出过“全面生产”这一概念,我们可以借助于这一概念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按照马克思的论述,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完全不一样,这一区别就在于人的生产的全面性,也就是说,人的生产不能像动物那样,只是按照自身肉体的需要来进行生产,即“只是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子所直接需要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而是要按照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组织生产。马克思还指出,人的生产全面性的根本标志是“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人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且要关注其他自然生存物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要保证人类以外的自然生命体正常运动的需要,使自然生态生产正常进行和发展。人类的生产活动过程,应当包括再生产自然界的过程。人的生产必须以全面建设自然界,恢复自然界的良性循环为己任。马克思还强调,人的全面生产将实现人的尺度与自然界的尺度的统一。动物的生产只是按照自身所属的那个物种的需要的一个尺度来进行生产,而人则可以按照任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因此,在人的全面生产的实践中,应当总是两种尺度同时在起作用。所谓人的尺度,主要是指把人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人的生产实践的终极目的和价值尺度;而所谓自然界的尺度,主要是指把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人的生产实践活动的终极目的和价值尺度。如果把这两种尺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就能够保证社会生产和自然生态生产协调发展。马克思还提出,人在进行全面生产的过程中,“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大自然具有审美价值,自然环境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相互协调和和谐进行化形式,这本身就是自然的生态美。而大自然的这种美不仅为了人类,也为了自身。当人类按照自然生态规律和美的规律去开发、加工和塑造自然之时,将会使原生自然的生态美更加完善。因此应当使人的全面生产活动成为遵循美的规律美化自然的过程参见刘思华:《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9—240页。。在马克思看来,只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才能实现这种人的生产的全面性。

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人的生产的“全面性”,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全面加以推行。但是,它们却能为我们解决在实施“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的过程中究竟如何组织生产这一难题,提供有益的启示。看来,既然我们已下决心从传统的现代化模式中走出来,实施“以生态为导向的现代化”,那原先的组织生产的方式也非得改变不可了,也就是说,我们在实施“以生态为导向的现代化”的过程中,不能单纯地去扩大生产、发展生产,还得不断地改变生产、调整生产。需要改变和调整的首先是生产的目的。为了实现“以生态为导向的现代化”而实施的生产就不能“为了生产而生产”,更不能仅仅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而生产,这种生产应当明确首先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必须是人的真正的需要,也就是说,是与人的全面发展联系在一起的需要,不仅如此,为了实现“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而实施的生产还要有“自然界的尺度”,即还应当不断地满足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和利益。这种生产应当尽可能地成为马克思所说的“全面的生产”。关键在于,这里所实施的生产必须限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的范围之内,传统现代化进程中的生产与“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进程中的生产。重大区别就在于前者往往不考虑“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而后者必须限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的范围之内。这正如向前奔腾的汽车,它应当既有油门又有刹车。传统现代化进程中的生产就如一辆只有油门而没有刹车的汽车,“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进程中的生产则是一辆既有油门又有刹车的汽车。只有油门而没有刹车的汽车无异于直奔死亡,从而传统现代化的模式的最终结局必然是死亡。我们实施“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给原先那辆车装上刹车,也就是说给原先的生产模式加以生态的限制,从而让原先那辆汽车能既有油门又有刹车,从而使其一往无前地行走。

当然,实施“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在组织生产方面需要改变的不仅是生产的目的,还有生产的形式。马克思赋予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有意识地加以调节和按比例协调地进行的特征。在“以生产导向的现代化”的背景下,我们所从事的生产必须向“有意识地加以调节”的“按比例协调地进行”这一方面努力,否则就达不到我们给社会主义生产所预定的目标,也不可能建成生态文明。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可以排斥政府对生产过程的有意识的调节,也不等于生产就不需要按比例协调地进行。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这一修饰词,就意味着我们的市场经济模式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那种极端市场经济模式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我们使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在一起,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市场原则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使市场原则与“有意识地加以调节和按比例协调地进行”的原则结合在一起。这样说来,我们为了实施“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做出改变的,不是从根本上否定和从整体上推翻它,而仅仅要求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内含的一些社会主义的成分得以充分地展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为了实施“以生态导向的现代化”,我们不仅要进一步扩大生产,更要着眼于改变和调节生产,从而使生产真正能达到既为满足人的真实需要服务又为满足非人类生命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服务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