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十一五”规划与行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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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服务型政府建设(9)

在建筑工程前期审批报件中提高政府部门运行效率的调研与思考

张亮

2006年是大渡口区的“四大工程”提速年,各大工程项目都在紧锣密鼓的筹备或建设当中。工程前期审批报件工作是每项工程都必须经过的一个环节,其进展快慢直接决定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施工。提高工程前期审批报件工作的效率,是有效推进大渡口区“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审批报件的进度不理想,“四大工程”中的一些建设项目仍处在前期审批阶段,迟迟不能施工,影响了当地经济建设的整体推进,同时也造成了人力、财力的不必要浪费。因此,要真正实现“四大工程”的预期目标,必须首先从提高建筑工程前期审批报件工作的进度上入手。

为了了解、分析大渡口区在审批工作报件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笔者到部分职能部门、业主单位进行了以讨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为主的调研。结合调研所了解的情况,笔者认为,目前该区政府部门在推进建筑工程前期审批报件工作中,主要遇到了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制度繁杂、前置过多等问题;二是办理时限问题;三是区委、区政府与职能部门的意见统一问题;四是资金及时到位与否问题;五是业主单位报件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主要从三方面来分析解决思路:

一、从职能部门看

行政审批的主要权限在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缩短审批时间。

(一)规范前置条件的设置,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

1.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法律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分析办证所需的条件、要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申报材料,减轻业主准备材料的负担,并且应将法定的前置条件明确公示。

2.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效能化的告知制度。(1)告知方式客观化。尽量减少口头告知,而多以书面告知,减少人为因素。(2)告知格式规范化。各部门应设计统一模式、统一格式的告知方式,明确告知审批内容、对象、条件、时限、收费及依据。也可在业主申请许可时给予一个标准的图表,详细列举所需的前置条件和办事程序,标出审批单位名称并盖章,使其具有证据效力。(3)告知渠道多样化。除了文字告知这种标准告知外,还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告示牌进行告知。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上专门开设“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与程序网页”,将各审批机关的审批前置条件与程序以统一的格式在网页上公布,以便业主申报和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

1.对各职能部门内部办事流程进行优化,缩短运作链条和办事时间。一是明确分工、细化内部科室职能,以避免出现科室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同时树立服务意识,方便业主办理审批报件工作;二是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特别是当某一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能部门时,相关部门可以适当地进行交流沟通,商讨出一些既符合法律、法规,又能有效提高审批办理效率的解决方式。

2.变分散审批为联合审批,从外循环转为内循环。过去的方式很多是分散审批,多个部门加起来时间很长。根据《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意见,可把各部门、各环节的分散审批改为联合审批,有条件的实行并联审批、部分会签,业主只申报一次,由主办部门统一受理,由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既提高了效率,避免了审批程序中的公章旅行,又便于部门之间的沟通,增强了审批流程的透明度,有利于部门间相互监督,同时也减轻了业主的负担。

(三)发挥牵线搭桥,沟通协调的作用

大渡口区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受市局领导的部门,应该及时将区委、区政府的意图与市级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使一些项目能够得到市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不必要的阻力。

二、从业主角度来看

提高建设工程前期报件工作的效率,没有各业主单位的积极主动,也是不能实现的。因此,业主单位,尤其是负责报件的具体工作人员一是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报件工作的知识,了解审批流程的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并通过分析找出规律,争取尽早从“外行”变为“内行”,有条件的业主单位还可以临时聘请专业报件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工程前期报件工作。二是应当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尽可能地将报件材料准备齐全,并在质量上争取做到一步到位,不图一时省事,减少返工次数。三是尝试多项目并行办理,提高效率。按照《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的原则,有些审批内容由以前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业主在报件之前,可以先学习《方案》内容,准确掌握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环节中应当并联的审批项目,一次性准备齐所有要件,有些项目还可以实行分头办理,以提高报件效率。

三、从区委、区政府决策的角度看

第一,区委、区政府出面,通过统一布置、协调工作,制作流程图。为了给“四大工程”的广大业主单位以及来大渡口区投资的其他业主提供方便,针对许多业主反映的“全区缺少一个整体的、一目了然的、普通人都能看懂的报件审批流程图”等问题,区委、区政府可以尝试从各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制定一个全区适用的、专门针对业主单位的“建设工程报件审批流程图”,分送各业主单位,以增加业主对报件审批工作整体流程的熟悉程度。

第二,借鉴外地经验,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可借鉴北京市中关村等地的做法,依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专门制定《后置审批项目》,由市政府公布保留的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项目,将其余的登记核准事项后置进行,并将部分审批工作并联操作,大大简化程序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第三,推行电子政务,大力推广网上审批、联网办公。借鉴上海市的做法,将行政审批程序与前置条件纳入软件管理系统。对所有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从申请到办理的各个环节都实行网上公示,鼓励建立业主投资注册、业主登记业务联网办公系统,推广网上报批,减少审批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做到审批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为业主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电子行政服务。

第四,可尝试设立中立、权威的机构对行政审批程序进行调查评估。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作,如果要对现行审批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就必须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标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负责调查和审核现有审批项目,并对新设立的审批项目进行研究和批准。这个机构可以是临时性的,也可以是常设的。根据日本、韩国以及其他国家(主要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最近20多年来管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这样一个机构对于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新问题也在不断地出现。要解决不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并在广大业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大胆改革,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运行效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大渡口区的经济建设继续大踏步地向前推进,为全面小康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大渡口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