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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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1)

收入

知识目标

1.知道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2.说出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3.熟知各种销售方式下商品销售收入会计处理的规定4.熟知完工百分比法下提供劳务收入会计处理的规定能力目标

1.会进行各种销售方式下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2.会进行完工百分比法下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知识准备

一、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收入的定义,收入具有以下特征: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区分开来,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称为利得,如: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净收入、罚款净收入等。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不是收入。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笔业务也导致了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能增加所有者权益,而是增加了负债,所以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述收入的第二个特征中指出,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是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并不一定就是收入,比如:所有者投入资本也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是不应确认为收入,应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收入的这一特征就是要将所有者投入资本这一特殊情况从收入中剔除。

(二)收入的分类

1.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收入可分为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

2.按照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和重要性不同,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即经常、重复发生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较大的收入。比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比如:工业企业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出租业务、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等实现的收入。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商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这里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周转材料等也视同企业的商品。

企业销售商品时,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主要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商品所有权上的报酬,主要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意味着销货方将不再承担所售商品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同时不再享受所售商品所带来的任何经济利益。通常情况下,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货方,主要依据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但同时还需关注交易的实质,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商品,虽然实物已经交付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

【例12-1】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乙公司已支付货款,取得了提货单,但甲公司尚未将商品移交乙公司。

本例中,乙公司已支付了货款并取得了提货单,说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货方。虽然商品尚未移交,甲公司仍可以认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在同时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甲公司应当确认收入。

【例12-2】甲公司为推销一种新产品,承诺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无效无条件退款。该种产品已交付买方,货款已收讫。

本例中,甲公司虽然产品已售出,并收到货款。但由于是新产品,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表明该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货方,甲公司不能确认收入。只有在试用期结束后,才能确定风险和报酬有无转移,在同时满足其他确认条件时,甲公司才能确认收入。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通常情况下,企业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在商品销售后保留了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能够继续对其实施有效控制,说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如售后租回交易。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合理估计就无法确认收入。通常情况下,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售价及合同或协议的相关规定确定收入金额。但是,在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尚未确定之前不应确认收入,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发出商品时不能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就不能合理估计收入的金额,则不能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商品销售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当结合以前与买方交易的经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的信息等进行判断。例如,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易的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在销售时得知买方资金周转非常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与销售商品有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等。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假若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例如,所售商品的价款已经收到,但由于相关成本暂不能可靠计量,收到的价款应先确认为一项负债。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商品销售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企业应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按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也可在月末一次结转本月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例12-3】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0元。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6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①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②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60000

贷:库存商品160000

(2)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商品已经发出的,不应确认收入,应通过“发出商品”账户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发出商品”账户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发出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因销售结转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方余额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发出商品时,企业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销售成本,按已确认销售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说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12-4】甲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00元。甲公司在销售时已知乙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为了维持与乙企业长期建立的商业关系,甲公司仍将商品发往乙企业。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12年4月20日,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3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

同时,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8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②假设2012年6月20日,甲公司得知乙企业经营情况好转,乙企业承诺近期付款时: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

贷:发出商品30000

③2012年6月30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585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58500

2.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销售商品业务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通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确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分别处理。

(1)商业折扣。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

【例12-5】甲公司赊销一批商品给乙企业,价目表标明的售价为10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105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库存商品60000

(2)现金折扣。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按总价法入账,即应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此部分内容曾在应收及预付款项中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3)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商品销售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折让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②尚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例12-6】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8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0元。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假定甲公司已确认销售收入,款项尚未收到,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9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

②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46800

③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8892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889200

3.销售退回业务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