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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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存货(1)

存货概述

知识目标

1.了解存货的概念与特征

2.知道存货的分类

3.认识到存货管理的重要性

能力目标

会确认企业的存货

知识准备

一、存货的概念及特点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存货的特点

存货具有以下特点:

1.存货属于有形资产

存货具有实物形态。这有别于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2.存货属于流动资产

存货具有较强流动性。存货通常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被耗用或经出售转换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应收账款等,所以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属企业的流动资产。

3.存货持有的目的是将用于销售

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是为了销售,如商品等,或为了最终销售而处于生产过程中,如在产品;或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被耗用,如周转材料。

4.存货具有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在正常情况下,存货能够有规律地转换为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但长期不能耗用或销售的存货,就有可能成为积压物资进而降价销售;市场行情下挫的存货,继续持有或销售,都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在确认存货时,需要判断与该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实务中,主要通过判断与该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其中,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相关利益的变动,以及存货滞销、毁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存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出售该项存货或其经过进一步加工时取得的收入,以及处置该项存货实现的利得。

通常情况下,取得存货的所有权是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如处于采购过程中的材料,尽管尚未到达企业,因企业已取得法定所有权,属企业的存货;已根据销售合同开出发票等待提货的库存商品,尽管仍存于仓库,由于法定所有权已经转移,已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要确认存货,企业必须能够对其成本进行可靠的计量。存货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必须取得确凿、可靠的证据作为依据,并且具有可验证性。如果一项资产成本不能可靠确定,则不能认定为存货。如企业的购货合同,因并未实际发生,不能可靠确定其成本,因此就不能确认为购买企业的存货。

三、存货的分类

存货的种类繁多,按经济内容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储备的材料,虽也具有存货的某些特征,但因不符合存货的定义,不能作为存货进行核算。

(二)在产品

在产品是指工业企业已经过一定的生产过程,但尚未完工、处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产品或虽已制造完工但尚未验收入库的产品。

(三)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是指工业企业经过一定的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合格交由半成品库保管,但尚未完工还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但不包括从一个车间转给另一个车间继续加工的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核算成本的半成品。半成品可对外销售。

(四)产成品

产成品是指工业企业已经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可按合同规定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或修理完毕验收入库后,应视同本企业的产成品。

(五)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包装物

包装物指为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袋、坛等,不包括包装材料,仅指出租、出借、出售的包装物。

(七)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各种工具、器具。其特点是单位价值比较低、使用期限相对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的资产。

(八)委托代销商品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的商品。

注意: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企业在具体核算时属于周转材料。

四、存货管理的重要性

在企业中,存货往往占流动资产极大比重。存货在维持安全及防止损失等各个方面,其重要程度并不次于现金。对于存货的管理,首先要保证其安全、完整,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此外,还要在数量上保持适中。适量的存货储备既能避免存货过多而使资金积压,又能避免因存货不足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失去应销获利的良机。

能力操练

存货的确认是以法定产权的取得为标志的,具体来说下列属于企业存货的是()。

A.已经购入但未存放在本企业的存货B.已售出但货物尚未运移本企业的存货C.已运移本企业但货物尚未售出的存货D.未购入但存放在本企业的存货

存货的计量

知识目标

1.了解存货实际成本的构成

2.熟知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计量方法

3.熟知存货清查的相关规定

能力目标

1.会进行存货发出的核算

2.会进行存货清查的核算

3.会进行存货期末计量的核算

知识准备

一、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的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三个部分。

(一)存货的采购成本

1.购货价格

一般情况下,所有外购的存货,均应根据发票金额确认购货价格。如果没有现金折扣,存货的购货价格就是发票金额,但如果企业购货时有现金折扣优惠,企业享受现金折扣优惠,可能出现发票金额与购货价格不一致的情形。这时仍然以发票金额确认购货金额。企业享受的现金折扣优惠,应作为理财收益,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2.相关税费

相关税费不包括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存货时发生的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这是指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这些费用能直接分清收益对象的,应直接计入相关存货的采购成本;由几个收益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分配计入相关存货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可按外购存货的重量、数量或价格比例分配。

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短缺、毁损等,除合理的运输途中损耗可计入存货采购成本外,其他应查明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由于供货单位或外部运输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短缺、毁损等,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暂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查明原因后再进行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较少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从事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三)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存货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的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存货按取得的方式不同,其计价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原材料、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获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自制半成品、产成品或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的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构成。实务中具体按以下原则制定:

1.外购的存货,其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挑选整理中所发生的数量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包括自制原材料、自制包装物、自制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等,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费用。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在确定存货成本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的场所或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2.仓储费用是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是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损益。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的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成本。

二、发出存货的计量

日常核算中,企业发出存货的计量,可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如果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一)个别计价法

也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确定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存货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基础。

【例4-1】甲公司2013年3月1日结存A材料1000千克,批次101,每千克实际成本15元。本月发生如下有关业务:

(1)4日,购入A材料9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5.75元,批次102,材料已验收入库。

(2)6日,发出A材料800千克,批次102,用于产品生产。

(3)7日,购入A材料7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4.7元,批次103,材料已验收入库。

(4)18日,发出A材料1300千克,批次101、1000千克;批次103、300千克,用于产品生产。

(5)20日,购入A材料7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6.5元,批次104,材料已验收入库。

(6)26日,发出A材料300千克,批次104,用于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