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只想和你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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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太阳照常升起(2)

可是心里总像有根刺。他不说,但我知道。德语课我去上了一年半,其间班里的同学陆陆续续去了德国。中途有一个女生来读了一个暑假,她在欧洲的一条游轮上工作,像水手一样随船漂泊,到岸停留。我的朋友对我说,真羡慕这样像小石头一样的人,别人踢到哪儿,就跟着滚到哪儿,哪儿都不久留。恐怕我要变成一棵树了,一直种在这儿。

后来我去南方读了研究生,再后来我去了北京工作。他很少给我打电话,有一次我抱怨,觉得他不拿我当朋友。他说:“我想,可我都没有什么新鲜的可以告诉你,再说了,看你天天那么忙。”

他是个好人,也是个好朋友,每次我回家他都找我去看一场3D的巨幕电影,这是我们的传统。看完电影坐着聊天的时候,他会问我新的男友怎么样,新的实习有没有意思,又去哪儿玩儿了。末了总会说:“真羡慕你呀。”

我说:“不知道你羡慕我什么。”其实我知道,他觉得才华浪费在这儿太可惜了,他觉得生活每天都是不停地重复,云、树、街口卖水果的小摊儿,7年了,打球时候穿的是同一件球衣,出校办事坐的是同一辆公交车,电话号码都没有换一个。在这个一切都在变的年代,好像唯一不变的就是他自己。这真是个让人沮丧的事实。他也约会姑娘,可这些姑娘不管高矮胖瘦,都像是批量生产出来的,谈论的话题除了吃喝拉撒简直没有任何新意。这种生活让他喘不上气,他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时间黑洞,别人都在往前过日子,而他永远留在同一天。

我说:“那咱俩换,你干吗?”他说:“我当然愿意啊,你今儿在这儿,明儿在那儿的,永远都抓不住你。放了假就去旅游,多没心没肺啊,想家了周末还能回家陪爸妈待两天。工作又轻松又有意思,天天看你这微信圈里的照片又是酒会又是慈善派对的,老外比中国人都多,还有义工活动什么的,这才叫生活啊。”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告诉他生活的真相吧。在北京频繁搬家,每次和我的全部家当一起被塞进一部陌生的面包车方向不明地穿过城市我都心慌。包里永远带着一把军刀,可工人管我多收钱我还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这说出来有什么意义呢?十几岁到异乡考试,下了飞机一个人都不认识,大半夜下着大雨打不到车,自己拖着几十公斤的大箱子走了两站路找住的地方;7月南方酷暑,学校不肯提供宿舍,我头发一根一根往下滴汗,不知道自己是住蒸笼一样的阁楼还是烧钱住酒店。可这有什么好和他讲的呢?前两天出事儿的重庆大厦,我去香港的时候也在那儿提心吊胆地住过一晚,还不是为了省钱?那些有dress code的派对,我第一次参加的时候也窘迫得一晚上心跳加速,每次语法说错我都咬自己的舌头,我又怎么和他形容这种尴尬呢?这些照片上的光鲜,都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心酸。可是因为都是自己选的,所以半点儿后悔都没有。我知道安定和冒险我只能选一个,不管对还是错,你都不能诉苦,这是游戏规则。

去年10月,他博士要毕业了,准备找工作。那会儿我在北京已经一年了,多多少少也有朋友给我提供内部招聘信息,我给他打过电话,问他是否感兴趣。很可惜,我无法提供和他专业完全对口的工作机会,但每一个工作我都保证充满吸引力。不出我所料,他最后也没有把简历发给我。他最后签了本地的一所研究院,待遇其实也还好,只是恐怕要默默熬些年头才有出路。所里的人也都有各种背景和关系,他的怕是太薄弱,吃苦和委屈也肯定少不了。

他念书的城市是我的家,我在那儿生活了9年,他已经住了10年,而且还会继续住下去。10年,同一条街道,每年同一时节花开,对面的商场在同一个日子打出折扣广告,旁边的小学课间操的音乐从未改变。

他的每一篇日记我都会看,他说他想念前女友,他说工作没意思,他说后悔没出国,他说他活得想吐。有时我会给他传的千篇一律的照片批奏章一样挨个打个赞,他拍食物,拍上班的路,拍每一天的云,拍我们吃过饭的小餐厅,他拍下来所有循环重复的和波澜不惊的。

翻出字迹已经要褪色的德语笔记,我也会想起来17岁的夏天,每个周末去做3个小时的广播听写,用德语介绍京剧和烤鸭,下课一群人一起去吃味道特别的铁板茄子。班上发展出了两对情侣,一对孩子现在已经老大了,一对早就分手。有一次上完课我们一起拍了张照片,照片里我穿的牛仔裤甚至现在还在衣柜里,可当时前额的刘海早就已经剪掉。那天之后的4年里,我去了三十几个不同的城市旅行,买各种颜色的裙子,睡过无数个陌生的小旅馆,喝了几百瓶酒,拍了上万张照片,几乎每一张里我都试图笑得灿烂。

而他,依然高高瘦瘦,戴着黑框眼镜,穿格子衬衫。就像一棵树,想飞却已经生了根的树。

你像闪电来过

在少女时代或者二十几岁的年纪里,你是否列过一个清单,写下心目中完美男人的样子?我的清单改了又改,可是有3条一直没变过:爱冒险、好玩儿、能赚钱。

我成长的环境里被崇尚的素质是听话、学习好、靠谱。可这些对我一点吸引力也没有,4岁上学前班时我就知道拿满分的卷子跟同桌换好看的橡皮,7岁的时候试图把家里的电话线扯出去当公用电话,14岁读高一时我还没有身份证,求着妈妈带我办银行卡,这样可以开易趣网的账号,那是2002年,还很少有人听说过网购。如果是在崇尚创业精神的西方,我大概会成长为一个企业家,要么年纪轻轻开创一个商业帝国,要么赔得一败涂地滚回父母家的阁楼一直住到30岁。可惜在美好的祖国大地,我只能默默读书,把所有灵光一现的点子抛到脑后,什么想法都得等到考上大学再说。

很多年之后,我在浦东机场送一个老朋友去伦敦,他说他坐的是Virgin Atlantic,我“扑哧”一声笑出来:“处女航空?真有这回事?”朋友不屑说:“人家叫维珍航空,创始人理查德·布兰森特别牛,你回去查查他的故事,绝对是你的菜。”我回去立刻维基百科了一下,果然惊为天人。这个男人创办了英国最大的私有企业,是300多家公司的老板。他15岁时就创办了自己的杂志,后来坐热气球飞了半个地球,性手枪、滚石乐队、珍妮特·杰克逊都是他唱片公司旗下歌手,他还全裸出演了本公司的广告,甚至亲自驾驶飞机进入炮火连天的巴格达成功解救人质,驾驶水陆两栖车穿越英吉利海峡打破世界纪录??

朋友真是了解我,这种敢坐热气球上天,敢到伊拉克地盘叫嚣,敢开着坦克到纽约时代广场宣传旗下唱片,有私人岛屿,沿英吉利海峡的沙滩裸跑,骑着白象到印度国会演讲的男人,真是太性感了!他不是个帅哥,所有照片上都是胡子拉碴,金发被风吹得凌乱,穿一条不起眼的牛仔裤。可他的魅力哪里是只演过几个电影的美男子或者只会弹几下吉他的忧郁帅哥比得了的,他的帅劲儿在于做的每一件轰轰烈烈的事儿,让人直呼痛快和过瘾。一个热爱冒险、打破规则、能带给你想都不敢想的精彩人生的男人,简直像磁石一样勾着女人的心。

在维珍航空还不存在的时候,有一次布兰森想去波多黎各,但所有航班都因故取消了。他租了一架小飞机,举了一块牌子写着:“维珍航空首航,39美元单程即可前往波多黎各!”在机场里晃悠一圈后,他的成本被满员的旅伴一起分担了,简直是天才!看《实习医生格蕾》的时候,我特别理解韩裔女医生杨为什么只和最棒的心外科大神们谈恋爱和上床。对于很多女人来说,爱是早晨6点钟的吻,是生日时对方送上的三克拉大钻戒,是无休无止的包容和宠爱。对我来说,爱一个人的先决条件是崇拜,我喜欢高高在上像神一样存在的男人们,我爱他们的高智商,爱他们像浪子一样燃情岁月的劲头,爱他们不听话犯错误然后耸耸肩跟你吐舌头求饶,爱他们教我一切新鲜的我不懂的东西,爱他们有本事告诉我,人生还有无限可能。

读本科的时候,学校里有个外教,每天把“企业家精神”挂在嘴边。那会儿我哪懂什么意思,觉得大集团老板都应该是比尔·盖茨那样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谦虚、聪明、理智。后来自己在创业圈混了一阵子,终于明白这种精神来自哪儿,这是股不服输、渴望亲手做出改变、热爱新鲜的点子、敢于破坏、永远都不想停下来的热情。就像理查德·布兰森,他做这一切不过是为了好玩儿,创造和改变就是他的乐子。在其自传《失去贞操》里,他说:“我热爱生活,我爱我的家庭,我害怕死去。但另一方面,我内心有股力量,让我尝试新的冒险,想要挑战极限。我喜爱尽自己所能体验生活。”

他描写内克岛的黄昏:“太阳很快下山,在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白昼那明晃晃的阳光将变成幽暗的薄暮,在天边留下深橙色的绚烂色彩。几分钟后,天空就变成午夜那种天鹅绒般的深蓝色,第一簇星星出现了。我面前的大海变得墨黑,一切都安静下来。”内克岛,位于加勒比海域,英属维京群岛里的一座,布兰森在1978年买下了它。他把世界变成了《小王子》一样的童话,自己建立了一个小星球,做自己的王。

他的身体里淌着熊一样的血液,追逐着自己的冲动和自由,又带着对家人的浓浓的保护和爱。在布兰森又一次准备坐热气球上天前,他给一双儿女写了一封长信,说在过去46年的岁月里,最棒的时间是和家人一起相处的分分秒秒。他担心此次会一去不回,所以在信里温柔地一次次写下自己对他们的爱,告诉孩子们他有多为他们骄傲。

如果这是部电影,这时应该会放起《燃情岁月》里带着宿命感又苍凉的配乐,画面应该是西部金灿灿的带着秋日草原的温暖色调。狂放不羁的男人即将踏上征途,心中却充满了对俗世岁月和滚滚红尘的眷恋。我耳边也响起了那句经典台词:“即使在始终无人注目的暗夜中,你可曾动情地燃烧,像那颗不肯安歇的灵魂一样,为了答谢这一段短暂的岁月?”

我生活的这个时代,已经没有嬉皮士了。精英是被训练出来的千篇一律,他们一路读名校,一步都不肯走错,20岁去美国读常春藤,25岁进投行,30岁回去读MBA,33岁开始做职业经理人。他们太完美了,可是不真实,没有趣。奥巴马在曼德拉的葬礼上自拍,险些被人骂死。普京和妻子离婚,立刻支持率下降大半。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和女友的桃色新闻可以上各大媒体头条。政治变成娱乐,娱乐变得正经,实在无趣得很。我们都离初心太远太远了。

麦当娜在1984年唱:“像一个处子,第一次被触碰。”时间飞得那么快,我们都变成了成年人,都忘记了世界第一次在面前展开时内心的悸动,都忘记了少年时飞扬的美梦。即使心在远方,可身体一直停在格子间里,一步都不敢走出去。我们嘲笑堂吉诃德,可是也偷偷幻想自己策马扬鞭,锄强扶弱。我们都知道人生其实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可还是幻想出一大堆规则和困难,给日复一日的碌碌无为找借口,不肯也不敢把梦想变成现实。但布兰森不是呀,他过的是我们都想要的生活。无论男人和女人,无非想要这几样东西:自由、爱和钱,他都有了,而且还不肯停止。

前两天我投资了一笔钱买比特币,查新闻时在福布斯中文网上又看到他的名字——“理查德·布兰森在11月22日宣布,他的商业航天公司维珍银河将接受客户用比特币支付太空旅行费用。”果然,他的冒险人生是永不停播的续集,呼吸不止,精彩不停。这样的男人,即使始终一头杂乱的披肩金色长发,一身简单的衬衫牛仔裤,虽不帅气,也永远性感。

岁月神偷

2013年8月初的一个周末,我在三里屯“树旁边”酒吧听乐队演出,鼓手当天过生日,全场一起唱生日歌,让我想起来正好一周之前,在我生日结束的最后几分钟,我也是在这家酒吧里跟朋友喝酒聊天,外面下了一点小雨,日子无法更惬意。

我活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贷款,收支平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从24岁生日开始,我陷入到对年龄的恐慌之中。骄傲地说出年龄的好日子是一去不回了,好像总得带着点不好意思才能迎合大众一样。除此之外,我无比享受慢慢变老的感觉。工作了一整年,终于财政独立。自己能养活自己了,腰杆都挺得直一些。我想我这辈子都会一直工作下去,我太享受拿劳动换报酬的公平感觉,不再从家里拿钱,才敢肆意妄为地拿自个儿生活像做实验一样瞎过。我从来没有这样自由过。

24岁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我抱着边吃爆米花边看电影的心态默默回放了一遍,有欢笑有遗憾有悲伤有后悔,愚蠢和幸运都不缺,当中是非对错我已经无所谓争辩,只希望自己能记住好时光,也记住痛苦的教训。以前我总想过一种“完美”的人生,我希望一路读喜欢的专业,一毕业能进入最适合自己的行业,然后跟年少时喜欢的穿白衬衫的男生拉着手满世界走,跑步遛狗,结婚生子,儿女承欢,直至古稀。

谁没做过这样的梦?遗憾的是这种人生不属于我,也不属于大多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