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清欢,都在碗里
每一个少女没成为青年妇女的时候都幻想过未来自己的家是什么样子,我的白日梦是:60平方米的小公寓,大开间,客厅一面投影墙,柔软的白色地毯,朋友来了可以坐一圈聊天扯淡,卧室一张大床,一面书柜,房门漆成蓝色,没有厨房。最重要的是最后一点,没有厨房。以前我既不会做饭,也体会不到烹饪的乐趣,对于二八少女洗手做羹汤至熬成黄脸婆的故事简直避之唯恐不及。我妈也是这样过来的,刚跟我爸结婚时米饭都煮不熟,这么多年一直是我爸下厨。我爸这人,热情劲儿是有的,勤快劲儿也不缺,可实在缺乏做饭天分,一日三餐,早晨小米粥,中午豆角炒肉加一个脆炒莲藕,晚上大白菜豆腐汤或者小白菜豆腐汤,二十几年,永不换样。我妈倒是极具创新和探索精神,各种高难度菜式都试过,小宇宙爆发时恨不得弄出一桌满汉全席,但总是三分钟热度,平时过日子绝对是“君子远庖厨”的姿态,属于旱的旱死、涝的涝死。高中那会儿我俩一块儿看韩剧,我饿得要命,我妈跟我说:“乖,喝点水去。”这种艰苦环境下长大的我,别说鉴赏美食,能顺利长大已经是人间奇迹了。
长大后去南方念大学,清淡的口味让我这个北方来的姑娘实在难以下咽,所有的蔬菜都像是沸水焯过一遍然后浇上酱油端出来的,食久不知滋味,楼外楼的美食都无法激起味蕾的兴奋。那几年我瘦了不知多少,所谓思乡心切,无非是想吃家里的饭菜。最惦记的是姥姥包的猪肉白菜馅饺子,轻油但味浓。
后来我谈了恋爱,莫名贤惠起来。每天上完课都坐着永远到不了头的900路公车到文三路,再穿过整个西溪校区到达一个菜市场,跟杭州的大爷大妈一块儿假装娴熟地问:“您这茭白不是新鲜的吧?昨晚泡了水吧?”
南方氤氲的梅雨天,想起来都是潮气。
那会儿我最爱做的是汤,冬瓜猪骨汤、番茄牛腩汤、野菌乌鸡汤,一小碗就滋润得五脏六腑都妥帖。后来升了级,什么沙参玉竹老鸭汤、葛根蜜枣清肺汤、鹿角菜蛤蚧水鱼汤我都会做,听起来吓死人的样子。煲汤最麻烦的部分就是要不停看着,小火慢慢熬几个小时才真能入味儿。我常常是左手一本《词与物》,右手一把木勺子搅着锅里的汤。一章“表象的界限”读完,汤也熬得差不多了,看看时间正好他下班回来,加盐、白胡椒粉,起锅,把汤倒进晶莹的瓷碗里,一星油花儿都没有,可真的入味,上面漂着几丝生姜、红的枸杞、糯糯的莲藕、去了心的莲子,我所有的热情都煮成了这一锅汤,盼着喝汤的人尝出里面的心意。
到北京之前我买过一个高压锅,分手的时候留给了他。我一直幻想某一天我会去把这个锅取回来,抱着它站在国贸底下大哭一场。可这没有发生。我见不得清算物件的场面,放在他那儿的我通通不想要了。又能追回来什么呢?到底意难平。别的也就算了,我煲汤的那些心思到底还是辜负了。离开杭州的时候我看见堆在墙角的一摞书,都是我煲汤时看完的。最上面那本《树上的男爵》像在无声嘲笑我,跟我说:“多少以前曾是重要的东西,对他已经不再重要了。”
然后我就再也没煲过汤,偶尔下厨,做的菜不生不熟都没了味道。
转眼又到了夏天。我认识了一个男生,高高的个子,说话没有正形,每周五都在三里屯泡到后半夜才回家。他说他喜欢我,我才不要相信。后来我们在老书虫见过几次,讨论社会创新和民主党,他给我讲无成本假说。我们去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出来一起骂导演用力过猛、过犹不及。他爱吃,总带我钻进北京百转千回的小胡同里找好吃的。有次一块儿骑车去后海时路过芝士青年,我买了一块榴梿芝士和一块抹茶芝士,我们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小口小口抿进嘴里,我给他讲刚看过的一本写红色高棉的书。芝士浓郁的清香,抹茶清淡的口味和幻想出来的血腥味儿,是我对那个夏天最后的记忆。
秋天刚开始的时候他邀请我去家里吃饭,说要给我做全北京最好吃的墨西哥玉米卷。我不屑,这玩意儿有什么好吃,可还是应下了。下了班溜达着往三里屯走,天气不冷不热,是北京最好的季节。我搬到这座城市的时候也是初秋呀,这一晃时光都不知道过到哪里去了。看看时间还早,我转了弯进了绿叶子食品超市(April Gourmet),我尤其喜欢流连在这儿的奶酪区,每一块漂洋过海装点我餐桌的奶酪背后都有自己的故事。咸咸的卡尔菲利干酪曾经被威尔士的矿工当盐食用,上面一颗一颗小气泡的埃曼塔奶酪搭配红酒最棒,马斯卡邦尼是做提拉米苏的必需原料,红列斯特像胭脂一样颜色漂亮质地纯滑,罗克福奶酪的发明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个牧羊少年,他在吃午饭时见到一个美丽的少女,就把手里的奶酪和黑面包留在一个岩洞里跑去追她,数月后再回来,发现奶酪在岩洞里霉菌的作用下发酵了,但口味又很独特,入口时浓郁,然后一点甘甜,接着转为烟熏味,最后留点咸味在口中。
我在超市里转了很久,随手发了条信息给他问要不要带些什么东西过去,五分钟后他给我回了一条长长的清单:“牛油果2颗、玉米饼脆片1盒、洋葱1只、青柠1颗、番茄1个、焗豆罐头1瓶、香菜1把、酸奶油1盒,八戒你记住了吗?”真没见过这么请人吃饭的,还得自备食材。我买齐了所有东西,在他家楼下坐着读完了20页《深夜小狗神秘事件》才见到他满头大汗地骑车回来,跟我不住道歉说下班前突然有会,对方还啰里巴唆没完没了所以回来晚了,还好我买了东西还不生气,真是气贯长虹、女中豪杰、肚大撑船。
进了他家门他就一头扎进厨房。番茄洗净切丁,葱白和香菜都切成细细的小末,洋葱一层一层剥开切碎,牛油果对半切开、去核、挖出果肉,加入碎香菜、碎洋葱和碎干辣椒,用勺子搅碎拌匀,再滴进青柠檬汁??秋风透过纱窗吹进来舒服得很,可他在厨房里忙活得心浮气躁,一会儿把叉子掉到地上,一会儿被洋葱刺激得流眼泪大叫,闭上眼睛听像是小孩子笨手笨脚在家里闯祸,可不一会儿牛肉炒洋葱的香味就飘了出来。他端着两个漂亮的盘子走出来,在碟片机里放上一张《环球美食之旅》,坐在沙发前心满意足地坐了一小会儿,拿起一个玉米卷自己尝了一口,不无遗憾地跟我说:“唉,做得不怎么样,完全没达到平时水平,紧张了,紧张了,你凑合吃吧。”那顿饭吃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我们看完了两集美食纪录片,他不停道歉,我内心里觉得很温暖。吃完了我甚至在那个无比舒服的沙发上睡了半个小时才离开,他一直骑车送我到东四。
北京总是干燥得能把人所有水分都吹出来,他之前在上海住久了,经常抱怨嗓子疼。一天下午在外面开会,结束得早,我就拎了一袋子雪梨、大枣和银耳过去看他,准备给他做一碗冰糖银耳雪梨汤。他家钥匙就搁在隔壁人家的电表箱上面,我喜欢这种懒和小聪明。银耳泡开要半个小时,我就先做了一大玻璃瓶的蜂蜜柚子茶。然后把梨削皮,切成小块,红枣去核,枸杞洗净。先煮银耳,再加雪梨,要小火慢慢煮到糯糯的都化了才好吃。我站在那儿,左手拿的是资中筠选集的第五本《不尽之思》,右手一把木勺,从下午到天黑,时间恍然就像回到了过去。南方潮湿阴冷的屋子里,我守着一锅汤,拿着一本书,从下午到天黑,等一个人回家。
他下班回来,把一锅糖水吃得一点儿都不剩,拽着我说:“咱们买菜去吧。你爱吃泡菜吗?我买只坛子,以后你下班了要顺路过来我就给你熬粥喝,好不好?白粥和咸萝卜块,保证让你胃口好。”
如果故事往下发展,也许是浪子回头、女侠嫁人吧。可惜我们这种配角实在不配有剧情,我们还是不咸不淡做着朋友,一块儿取笑美国政府倒闭,一起去老书虫看书,偶尔去吃北京新开的店,从夏到冬。
日历翻到了2013年,我还是一个人过日子,使劲赚钱,再玩儿命花钱。有时候去绿叶子买不同的奶酪,有时候和朋友溜达着去买菜,再花三个小时煮一锅汤,难怪我总是记不得时间都花在了哪里。有时不是嘴馋,而是贪恋加进食物里的那点儿关怀。我们不是恋人,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照样搭伙吃饭,扯天扯地。我住的这座城市里什么都太容易失去,爱情,金钱,四合院彻响的鸽哨,第二天鸽子就冻死在屋顶。可生活呀,哪座城市还不是一样,厨房里的作料都是那几样,麻辣酸甜,差不多的滋味。也许哪一天早晨起来运气好,没准儿也就地老天荒了。
房子里的梦想家
2011年9月我准备来北京找工作,迅速收拾了大部分行李,连着我的旧山地车一股脑儿寄到了北京。当我背着鼓鼓囊囊的登山包站到T2航站楼的时候,我的所有金银细软还在路上。朋友一路拽着我往市区走,我甚至都不知道晚上该住到哪儿。9月的北京还没脱去暑气,我的头发一直软塌塌地贴在T恤上,穿过北京薄雾蒙蒙的夜,急急忙忙,慌慌张张。
当晚在学院南路一家快捷酒店过了夜,睡前还去旁边的四道口吃了顿味道熟悉的烧烤。这城市我并不陌生,我也不是第一次在新的城市开始一段生活,可心里还是隐隐地充满了不安。北京市统计局说有2063万人居住在这里,我即将和他们一起挤地铁,一块儿纳税养活这城市,呼吸同样的空气,而我完全不认识这些人,这一切都让我惊慌。
第二天我就开始了朝九晚十的咨询公司实习生活,每小时10块钱的报酬仅够我吃顿午饭和在深夜没了地铁之后打车回酒店,长期借宿朋友那儿和窝在花钱如流水的宾馆显然都不是可持续发展战略,于是我开始找房子。来北京之前我对租房完全没有概念,对北京的房租也完全没概念。租房的过程类似于相亲,就是标准不断降低的过程,是从充满期望到充满失望再到绝望的过程,也是最后随便就妥协了的过程。看着被打过光修过图加了滤镜的照片,难免憧憬未来美好生活,然而残忍的现实一次次把我打醒,完美的房子和完美的恋人一样,都是不存在的。同样,看房子的过程中我见到了太多奇葩:一个大屋子被隔成数十间小隔断的,洗手间里各种昆虫表演体操和飞翔姿态的,厨房像生化武器研发基地的,合租小情侣大白天在家里进行爱的发声练习的??然而最让我意外的是,每每中介带我进到一个公寓里,里面的租客都是一张麻木的脸。他们不在乎谁搬进来,谁搬走,不在乎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大家像过客一样匆匆,不用给一个微笑,也不用假装关心。真难受,街上走过漂亮的女生他们都会回头多看一眼,对于自个儿的邻居,连名字都记不住。我无法想象自己住在这样一个房子里,无法忍受某一天我的表情也变得麻木,无法接受在这样日复一日压抑的空气中冷却和适应。
我开始体会到北漂们到底有多艰难,以上诸多矫情的结果就是我一个多月都没找到合适的房子住,而积蓄已经像流水一样花得干干净净。繁忙的工作和压力让我喘不过气,该洗的衣服已经溢出了脏衣篮,论文眼看着要到截止日期还迟迟没动笔,再加上居无定所,心一直都悬在半空里,一丁点踏实的感觉都没有。于是我准备先解决主要矛盾,饱暖才能思淫欲,住得安稳是革命本钱,不管下班有多晚多累,穿高跟鞋奔波一天有多辛苦,也要找到合适的房子!
实习的地方在东长安街,北京的最中心。每天下班差不多10点,有时回去也要加班一两个小时,为了不让自己迅速垮掉,我决定上下班的交通不能超过一个小时。这意味着我只能选地铁边或者二环里,同时也就意味着不菲的房租。幸运如我,在看过了十几个房子之后,我租到了北理工的一间博士宿舍,十几平方米的屋子,一个月只要1000块。后来的3个月,这间小宿舍就是我的家。从空空荡荡到墙上贴满明信片和照片,从满眼白墙和灰冷的金属床到铺满暖色调的抱枕,我努力建立起临时的归属感,努力把它变得更像一个家,因为这是全北京唯一暂时属于我的地方,是我可以把头发放下来、跟着音乐跳salsa的地方,不管多张牙舞爪,这里都没人笑话我。后来的三个月,这间小宿舍见证了我分手那天躺在地上哭到散架,见证了我在截止日期前夜通宵写论文凑字数的通红双眼,也见证了我收到玛氏offer手舞足蹈的狂喜状。喜怒哀乐,我的百态,都在这间小屋子里,暴露无遗。
2012年1月我搬出了这间宿舍,辞了咨询公司的实习职位,签了工作,交了论文,一切都尘埃落定,可是似乎也没有比三个月前快乐多少。一眼望得到结尾的生活总是让人迅速失去兴趣。那天晚上我走出东方广场,看着白天喧闹的长安街终于安静下来,几个月来我第一次发现这城市的晚上真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