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家智慧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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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停止“造圣”运动

自己内心不是别人的“神坛”

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

——庄子

我们所熟知的大道,只是圣哲贤良的人所执持的。然而强盗也照样依靠大道而行事,盗趾的回答“盗亦有道”,非常有道理,而且发人深省。任何行当都有自己的规律和法度,善良的人用圣人的道,罪恶的人也用圣人的道。那么,这圣人的道到底是为善良的人做善事设的呢?还是为了罪恶的人做坏事设的呢?如果是为罪恶的人做恶设的,那么这圣人到底该不该尊敬呢?

圣人生出来,教人分别善恶,判断是非,选择美丑,所以好坏便由此而相反相成,从而善恶交相胜,麻烦由此始,痛苦由此生。为了人类的正常和健康地生存,就必须去掉分别念,摆脱是非观,然后就不会选择,也就不会有什么善恶、痛苦、烦恼了。当然,这里的前提,就是消灭圣人,消灭那些违背自然规律的人为规矩。

天下没有了圣人,就没有了违心的说教,人们都能够顺其自然地生存,便能够养生而得逍遥自在。这就是“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圣人已死,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的命题。

就因为有了分别心念,圣人才能设立种种文化概念、称量斗斛、权衡符节、仁义道德去约束善良的百姓。然而,这些文化设施和规矩法度,却都会被那些窃国大盗所盗窃,而用来剥削天下百姓,攻击善良人们。

“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法律诛杀的都是小偷小盗,保护的都是大偷大盗。所有的仁义道德,都存在于诸侯的豪门大院中,就因为法律掌握在那些窃国大盗手上。窃国大盗们所用的,正是圣人们为他们压迫人民百姓所制定的法律规矩。可见,百姓之所以受苦,是因为圣人们的有作有为;天下的不宁,是因为圣人们的自我炫耀。

圣人炫耀自己所掌握的文明,所以要制定法律,而法律又为大盗大偷提供了压迫剥削人民的依据,所以“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没有了分别,那么人人可以成圣贤;没有了聪明,那么人人可以有聪明;没有了权衡,那么人人都会得平等;没有了仁义,那么人人可以有道德。天下人都平等而幸福的时候,那些大盗又从什么地方生出来呢?可见,大盗是伴随圣贤而生出来的,可以说,是圣贤呼唤着大偷强盗到来的。

的确,人类就因为有了聪明,所以麻烦才越来越多,痛苦与烦恼也与日俱增。老子与庄子正是站在这个角度上,才提出了绝圣弃智、返朴归真的主张。现代社会的科学家与哲学家们的观点,竟然与这些主张完全不谋而合,或者说正是采用或者继承了前人的观点,不能不说老庄哲学的进步性与合理性,决不能仅仅视之为反文明。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类正是贪婪外物,所以发明了知识和学问,结果丧失了自己的本性,会葬送在自己的欲望中。然而自有文明以来,那些圣人贤哲或者是统治者们,都喜欢放纵自己的欲望,听取那有伤德性的言语,最终毁掉自己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