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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大乘佛教主要经典的若干考察(二)(14)

第五地名“难胜地”,是菩萨需要成就“如来智谛”的阶段,包括“知世谛,究竟一乘故;第一义谛,分别诸法自相故;知相谛,诸法各异故”。此中前“二谛”、“二知”,是一般大乘都讲的世谛和真谛、方便智和根本智,而“知相谛”则是《华严》独家之言,侧重于掌握世间“各异”的诸法。世谛处所举的知识范围有:“知世有经书、技艺、文章、算数、金石诸性、治病医方、乾消癞病、鬼着蛊毒等;妓乐歌舞、戏笑欢娱,国土城郭、聚落室宅、园林池观、花果药草,金银、琉璃、珊珀、琥玻、砗磲、玛瑙”等宝聚;还有“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占相吉凶,地动梦怪,身中诸相”之类。拥有这样丰富的知识,展示这样的创造才能,目的亦在于利益众生,“摄伏其心”。因此,菩萨应该“常求转胜利益众生法”。这常求利益众生的技能和方法,造就了《华严经》最具特色的社会实践,并与经尾的《入法界品》遥相照应。

具体分析它所列的诸种行业,大体可以了解当时大乘佛徒的职业及其所属的社会阶层——没有农业和渔牧业生产,最为显著。

第六地名“现前地”,是修习智慧达到的一个转折点,是所谓“无分别智”的形成阶段,但它的实际价值,却是确立“三界唯心”的哲学命题。它从“一切法平等”开始,以“法性”之“无性”观,考察一切法:“能忍随顺入第六地。无生法忍虽未现前,心已成就明利顺忍。”这个“无生法忍”是对法性无性的认识,在般若智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完成于对十二因缘的观察,所谓“观世间生灭相,作是念:世间所有受身生处,皆以贪著我故;若离著我,则无生处”。邪念邪行,乃愚痴所盲(即无明),“以是‘行’故,起有漏‘心’种子;有漏有取心故,起生死身:所谓业为地,识为种子,无明覆蔽,爱水为润,我心灌溉,种种诸见,令得增长,生‘名色’芽……是十二因缘无有集者,无有散者;缘合则有,缘散则无”。“又作是念:不如实知第一义,故有无明;无名起业,是名行……是十二因缘,无我、无我所,无作者、无使作者。”其中把“业为地,识为种子,无明覆蔽,爱水为润,我心灌溉,种种诸见,令得增长”,作为“名色”之成因(后文谓“业是田、爱是水、无明是覆、识是种子、后身是芽,名色共生而不相离,痴爱相续”),这已经超出古典的十二缘起说;最后将它们通归于“一心”,则是《十地品》中最重大的哲学创见。它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来谈。

第七地名“远行地”,经文着重阐发的,乃是性空智慧与方便教化的统一,即菩萨所得无生法忍及其于世间的具体运用。例如,要善修三解脱门,而以慈悲心与众生相处;常乐思维空智门,而广集福德资粮;远离三界,而庄严三界;随顺诸法如幻如梦如水中月等不二相,而起分别种种烦恼,不失因果业报;知一切佛国土如虚空,皆是离相,而起净国土行;知一切佛法身无身,而起色身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以自庄严等等。

就在这里,经文将大乘共许的“六波罗蜜”,扩展为“十波罗蜜”,并作了具体诠释:(1) 布施:将求佛道所修之善根,与一切众生;(2) 持戒:灭离一切烦恼热;(3) 忍辱:慈悲为首,于一切众生心无所伤;(4) 精进:求增善根无有餍足;(5) 禅:修道心集中不散,常向一切智;(6) 般若:忍受诸法“不生”门;(7) 方便:能起无量智门;(8) 愿:求转胜智慧;(9) 力:诸魔外道不能沮坏;(10) 智:于一切法相如实说。这后四波罗蜜中的“方便”和“智”,实际上属于般若波罗蜜的传统内容,新颖的只有“愿”与“力”;“愿”经华严系统的提倡,变成了佛教信仰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法门;“力”则在传统的早期“五力”和佛“十力”基础上,突出了“神力”,使佛之为“神”的实体化和客体化,处处昭现出来。

此地是菩萨十地修习中具有总结意义的一地。它要求菩萨于念念中具足十波罗蜜与十地行,达到“功行具足,入智慧神通道”。经文比较前六地与第七地的关系时说:初地发愿,缘一切佛法……二地除心恶垢……三地愿转增长,得法明……四地入道……五地随顺行世间法……六地入甚深法门……此第七地起一切佛法故,具足助菩提法。(卷二五,下同)又说:初发心时,胜于二乘,以发大愿,深心清净故;今住此地,以智慧力胜于声闻及毗支佛。其殊胜于二乘处,在于既“得无生法忍,照明诸法”,又能据以指引菩萨的种种方便行。因此,第七地之名“远行地”,其真实含义是:虽行实际,而不证实际……从六地来,能入寂灭;今住此地,于念念中能入寂灭,而不证寂灭……譬如有人乘船入海,善为行法,善知水相,不为水害之所沦没,如是菩萨住此七地,乘诸波罗蜜船,能行实际,而不证实际。菩萨如是以大愿力故、得智慧力故、从禅定智慧生大方便力故,虽深爱涅槃,而现身生死;虽眷属围绕,而心常远离;以愿力故受生三界,不为世法之所污染;心常善寂,以方便力故而还炽燃……虽过四魔,而现魔行;虽现外道行,而不舍佛济;虽现身一切世间,而心常在出世间法。《维摩经》广论的即世间为出世间,寓出世间于世间的观念,就相当于这里讲的七地菩萨的境界。

第八地名“不动地”,特性是纯净无杂。相对而言,前七地净秽交杂,名曰“杂道”。原因是,前七地皆须“离罪业”,需要循序渐进地修习对治,所谓“随地清净”,故谓之“杂”;“若舍一切所修功行,入于八地,尔时名为乘清净乘”,已经无需主观用功,即可任运行道,是故为“净”。

经文在这里描述了“无生法忍”以及由此悟入“不动地”的心理过程,谓:大慈大悲,不舍众生,修行无量智道,入诸法本来无生,无起、无相,无成、无坏,无来、无去,无初、无中、无后,入如来智;一切心意识、忆想分别,无所贪著,一切法如虚空性,是名菩萨得无生法忍,入第八地。

(住于此地,)“离一切相,离一切想、一切贪著……如人梦中欲度深水,发大精进,施大方便,未度之间,忽然便觉,诸方便事皆悉放舍。菩萨亦如是,从初以来,发大精进,广修道行,至不动地,一切皆舍,不行二心。诸所忆想,不复现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现前,何况当生诸世间心!这段话,也可当做“无生法忍”的经典诠释。处于此“忍”的心理状态,与早期佛教所说的“灭尽定”类似:任何情感欲望和思维活动都停止了,形如枯木,被认为是涅槃的一种预演。大乘普遍不赞成停留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但把它视为体认诸法“无生”不可缺乏的经验实证。然而,《华严》强调,一旦获得此“第一忍”,即应念想“本愿”:佛之“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汝今未得;为得是故,勤加精进……应念本所愿,欲利益众生”(卷二六,下同)。

因此,尽管“无生法忍”是佛教修习中的重大转折,“一切如来,不以得此法故说名为佛”。因为声闻、毗支佛“亦得此寂灭无分别法”。菩萨所得,应该超越“此一法明,所谓一切法寂灭无有分别”;相反,十方无量国土、无量众生、无量诸法差别,“汝应如实通达是事……起智慧门因缘;以此无量门故,是菩萨能起无量智业,皆悉成就”。否则即是“毕竟取于涅槃,舍弃利益一切众生”,不成其为菩萨,当然更不会成佛。

此处又一个重要的判断:“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无佛,常住不异。”所谓“法相”与“法性”,是同样的“常住不异”,同为不变的真理,此说有些特殊。以“常住不异”解释“法相”的,是有部和瑜伽行派;如此解释“法性”的,是般若学和中观派。这两大不同派别的不同命题,在这里都得到了承认:“法性常住”要求以性空观察一切法的实质;“法相常住”则要求通达一切法的差别相。

这表明,至此第八地,就应该运用一般与个别相统一的方法,“无功用”地观察诸法,实践于世间。所以说:八地菩萨,“从大方便慧,生无功用心”。不只能够了知一切世界及诸众生,而且能随众生身而为受身、现身,遍满三千大千世界,各各差别。“譬如日月于一切水中皆现其像……(菩萨)随众生身,随所信乐,于众大会而现身像。若于沙门中示沙门形色……居士中示居士形色……以声闻乘度者,示声闻形色……以菩萨乘度者,示菩萨形色;以佛身度者,示佛形色。所有不可说诸佛国中,随众生身信乐差别,现为受身,而实远离身相差别,常住平等。”由此既“知法身平等不坏相;知虚空身无量相,周遍相,无形相”,同时“悉知无边世界中差别事”。此之谓“自在”、“神通”,似乎比佛还神了。因为这样的菩萨,已经可以向众生示现佛的形象,甚至有资格“常生是心:我当于众生为首为胜,乃至于一切众生为依止者”。

第九地名“善慧地”,是八地所得智慧的进一步实施,重点仍是认知世界、众生和善恶业报等诸法的差别相。其中涉及“习气”的概念,谓:知诸习气有起不起:随所生处有习气,随众生行有习气,随业烦恼有习气;善不善无记有习气,离欲有习气;随后身有习气,次第随趣有习气。久远不断,持烦恼业,离则无法。在瑜伽行派中,“习气”是一个关系重要的概念,此处界说的习气功能,在于持烦恼与业使之不失,认为离习气即无法。这对唯识家无疑是有影响的。经文又说:菩萨住是地,知众生如是诸行差别相,随其所解而与因缘,是菩萨化众生法、度众生法,如实知而为说法……随众生因缘而为说法:随心、随根、随欲差别而为说法;又随行处,随智慧处……随众生性……随趣、随生、随烦恼、随习气转故说法;随乘令解脱故说法。由此形成随顺众生、弘法众生的一整套理论和方法。

最后,总结出来的是“四无碍智”:以“法”无碍智,知诸法“自相”;以“义”无碍智,知“差别法”;以“辞”无碍智,知说诸法“不可坏”;以“乐说”无碍智,知说诸法“次第不断”。

复次,以法无碍智,知诸法“无体性”;以义无碍智,知诸法“生灭相”;以辞无碍智,知诸法“假名”,不断假名说;以乐说无碍智,知“随假名”,不坏无边说……

以法无碍智,知“诸法差别”;以义无碍智,知诸法“义差别”;以辞无碍智,“随诸言音”而为说法;以乐说无碍智,“随所乐解”而为说法。

复次,以法无碍智,以“法智”方便,知诸法差别不可坏;以义无碍智,以“比智”如实知诸法差别;以辞无碍智,以“世智”说诸法差别;以乐说无碍智,知“善说”第一义。总此四智,以“法”、“义”为认知和解说的对象,或说诸法有“自相”,或说诸法“无体性”;或承认诸法有“差别”,或在“生灭相”上同一。但不论是说有还是说无,承认有差别还是无差别,都必须以知识为前提,否则,既失其“法”,亦失其“义”。无法无义,就没有佛法的存在。“辞”指语言,它也有两种性格:一是“不可坏”,二是唯为“假名”。“不坏假名”或“不断假名”、“随顺假名”,是深入各类众生,说法布教的基本条件。“乐说”是一种态度,只有乐说的态度,才能随顺大众的需要和理解程度,不厌其烦地广布佛法。

此处解释的四无碍智,是颇有针对性的。“乐说”反对把缄默视为高深;“辞”之不断假名,反对把语言视为把握真谛的障碍;而承认法有“自相”,义有“差别”,是说一切有部的观点,为般若学所否定,《华严经》则给以肯定;说法“无体性”,义为“生灭相”(按:“无常是空的初门”),是般若学的通识,《华严经》也全部容纳。这像对待“辞”的观点一样,说语言“不可坏”的是有部,说语言仅是“假名”的是般若,《华严经》都给予承认,认为这两家的不同说法,只是认识的不同层次,各有其实际地位和作用,而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它这里分智为三类,所谓“法智”、“比智”、“世智”者是。以对“差别”的认知为例,“法智”认定,诸法差别是永恒的,所以说“不可坏”;“比智”(推理)则要求超验的“如实知”,即无差别的“不二”;“世智”则是非佛教的世俗认识——既不是有部的差别永恒说,也非般若的无差别说,而是世人生活所经验的差别。